第一百六十一章 賊王爭霸(7)

「四爺……」,小刀的手在顫抖,看到了院子中站的,竟然是喬四,他心裏最後的一絲僥倖也徹底毀滅。整個哈市,哪個不知道喬四旗下打將如雲,猛將如雨,以他的勢力,想要和喬四斗,根本不可能。既然喬四來了,那他也就完蛋了,逃都逃不掉。不過,在短暫的驚懼后,小刀忽然發現好像哪裡有些不對勁。
「哈哈哈哈哈,小刀,你既然敢公開不給我們兄弟幾個面子,就該想到我會來找你……」,喬四是一個成大事的人,拿得起放得下。既然已經暴露了,那索性就正大光明的大開殺戒,狂傲一點好了。人嗎,要狂傲一點,他少年時,尚不畏十幾二十人的追殺,如今凶危蓋世,跺一跺腳,整個哈市都要顫抖,如何會怕一群小癟三。況且,事已至此,多想無益,想的越多,錯的越多,低頭求饒,更是自己找死,唯有放手一搏,方有一線生機。
「草……」,喬四狠狠罵了一句,不得已,又接連扣動扳機。人與人之間的戰鬥,比拼的就是個氣勢,其次才是實力,若是一方害怕的顫抖,即使武功蓋世,腿都發軟,站都站不穩了,還怎麼打。若是喬四把握好了,鎮住了場中的馬仔,那槍里還有九顆子彈,誰不怕死啊,不會有人敢上前。他可以大搖大擺的殺了人,走出去,跳上汽車,揚長而去,何其瀟洒。可現在,他沒鎮住場,那就麻煩了。
濃濃的血腥味,飄散在空中。一股股鮮血,滾燙溫熱,滲進了泥土裡。剛衝出屋外的馬子,還沒反應過來發生了什麼事,就看到自己大哥倒https://www.hetubook.com.com在血泊里,頓時大怒,一窩蜂的沖了上來。自古,仗義多是屠狗輩。那些自認正義的人,若看到惡人手裡有槍,恐怕第一個反應,就是逃跑,或找個地方躲起來。可這些馬仔,不但沒有閃避,反而熱血燃燒,不要命的衝上來,其實說白了,沖前面的,是壓根就沒想到自己會不會丟掉性命。跟後面的,是因為可看到前面的人衝上了,自然就跟著上了。中國人一向如此,遇到危險,喜歡做綿羊,明哲保身。可一群人當中,一旦有個帶頭的,那馬上,溫順的綿羊立馬會變成嗜血的惡狼。普通人尚且如此,更別說黑社會了。
智者,要審時度勢。今晚,註定是一個染血的黑夜,一場惡戰在所難免的。不過,想要活命,就要講究戰術,不能隨便亂打一通。若是喬四逃跑,哪裡跑的掉,空曠的大院,二十來號人,他又不是武林高手,腹背受敵,最終的下場,鐵定被亂刀分屍,慘不忍睹。衝進屋裡則不同了,屋裡空間狹小,又只有門和窗戶能自由出入,喬四完全可以進來一個殺一個,大有一夫當關萬夫莫開的架勢。他轉身一腳把身後的馬仔踹了出去,寒刀一橫,守住屋門,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齒,猙獰的冷笑不已。他的雙眼,漸漸變的血紅,雙手微微有些顫抖。那不是因為害怕、恐懼的顫抖,而是因為興奮,極度興奮,那個嗜血瘋狂的喬四,回來了。
小刀,其實並不小,三十好幾的人了,五大三粗,標準的北方漢子,性格狂暴。他和圖書之所以被人稱為小刀,完全是一段笑話所至。他剛出道時,不懂得應該怎樣偷竊,懷揣著一把小刀,就去割人口袋,結果可想而知。從此,他就得了個小刀的外號。
「草,喬四,你不會是一個人來的吧,你也太小看我小刀了……」,小刀面孔,一陣抽搐,終於發現哪裡不對了。見過狂的,沒見過這麼狠的,一個人提把刀,就敢跑過來殺他,當他待宰羔羊啊。三十來號人護著他,他還有什麼好怕的,一人一腳也把喬四踢死,所以,他連稱呼都變了,開始直呼喬四的大名。可讓他沒想到的是,喬四的臉上,露出了耐人尋味的笑容,有些詭異,有些讓人莫名其妙。震天的一聲槍響,小刀狠狠咳了兩口血,不能相信的看著胸口血肉模糊的一個大洞,轟然倒下。彷彿再說,不是已經傳話,不準使用槍支了,你喬四怎麼可以不遵守呢?
猙獰的笑容,浮現在喬四臉上,他陰森森的露出了潔白整齊的牙齒。不使用槍支,去他鳥的,他帶著槍,就是為了以防萬一。大哥,總要有點特權吧。什麼不許使用槍支,大規模槍戰,他全當放屁。他喬四就是規矩的制定者,天王老子,他都敢反抗,一條命令,就想讓他遵守。能禁止底下小弟不使用槍支,已經算給了政府,並不少面子了。
江山如畫,引無數英雄競折腰。扒手界,雖不是什麼見得光的行業,但一花一世界,一草一天地。既然做了這一行,當然就希望成為這行的皇帝。不是小刀有野心,實在是利之所至,無人能夠抗拒。可小刀今夜,頗感心https://m•hetubook•com.com煩意亂,久久無法睡去,老婆想要那個一下,也沒精神,心不在焉。其實,他有什麼好怕的呢。自從下定決心和喬四一黨叫板之後,他已經讓旗下十幾名馬仔,晝夜不得離開他的住宅,羊皮也特意派了二十名戰力極強的高級打手保護他。有這三十多人,就算喬四來了,也應該能護著他逃出去,他怕什麼。可他還是很恐懼,尤其今晚,特別嚴重,彷彿有什麼不好的事要發生一樣。
散發寒芒的短刀,緩緩抽出,喬四甩手把刀套丟到一旁,然後圍著小刀的住處,仔細觀察起來。小刀住的地方,是老式的四合院,圍牆極矮,上面插著一些玻璃碴子,以防有人翻牆。不過,這些難不倒喬四,他轉悠了兩圈,找了幾塊磚頭,墊在牆根底下,然後拉開距離,嘴裏咬著鋼刀,快速起跑,狠狠的一腳蹬在磚頭上,整個人蹦了起來,凌空一躍,穩穩落在了院子當中。
一盞盞燈,迅速亮起。隨著喬四的話落,小刀居住的四合院,瞬間變得燈火通明。該來的躲不掉,該走的留不住。小刀不是個膽小的人,既然敢公然叫板,當然就做好了心理準備。他緊咬著嘴唇,叮囑老婆躲在柜子里,千萬不要出來,然後提著砍刀,就開門走了出來。
「媽的……」,喬四頗感無奈,沒想到剛進來,就被人發現,早知道他應該換種方式進入,直接大光明的硬闖得了。
「誰……」,夜深人靜的,按理說除非有人半夜解手,不然這麼點聲響,不應該把人驚醒。可一來喬四有些狂妄,壓根就沒太注意,以這種方m.hetubook•com.com法進來,一點聲音沒有,是不可能的。二來人確實有第六感,能預知危險。小刀雖然不是什麼神算,可總感覺今晚要出事,壓根就沒睡過去。本就草木皆兵,忽然聽到聲響,當然立刻醒來,立馬打開燈,大吼一聲,一是為了叫起那些熟睡的馬仔,二是為了壯膽,三嗎,則是為了給自己爭取點時間,套上衣服,拿起枕頭下的武器。
一朵朵血花,在嬌柔的月色中,顯得格外妖嬈動人。喬四的槍法不算好,可這麼近的距離,想要打不準,其實也挺難的。子彈打光了,九名馬仔,永遠的躺在地上,再也看不到清晨的太陽了。喬四甩手,把槍狠狠的砸在了一名馬仔臉上,然後砍刀狠狠揮出,接連兩刀,劈出了一條去路,直直的衝進了小刀居住的屋裡。
深夜的風,有些凄涼,吹舞著喬四有些發白的頭髮,他的面孔,漸漸變得猙獰起來。握刀的手,青筋暴凸,握的嘎嘣響。逃跑,不可能,那不是他的作風,也不符合他的性格,哪有未戰先敗的道理。而且,現在的他,也不是從前那個瘦骨嶙峋的可憐少年了。天天山珍海味,大魚大肉的狂補,讓他的體魄,魁梧強健了不少。加上這些年他雖然有錢了,會享受了,可始終沒停止過殺戮,身手自是千錘百鍊,更上一層樓,極其精通混戰廝殺,哪會怕一些小貓小狗。
夜色迷離,大地一片寂靜。只有腳掌拍擊地面的節奏聲,回蕩在空蕩蕩的小巷裡,格外刺耳。喬四宛如幽靈般,來到了小刀的住處。殺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喬四做事,更不需要任何借口。深更半夜,和*圖*書不回去喝酒玩女人,睡覺,莫名其妙的開車跑到這裏殺人,除了心血來潮這四個字,沒有更好的形容詞。可喬四就是這樣的人,一個矛盾至極,無法無天,不可捉摸的人。你說他陰險,狡詐,善權謀吧,可他又經常變的狂傲不可一世,不把任何人放在眼裡。可你要真把他當成莽夫,那恐怕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他的性格,說白了已經具備王者之相。因為自古帝王,皆是不可捉摸的,所以才會有伴君如伴虎這句話。
小刀少年時,偷盜技術由於學習的較晚,加上天分有限,不是很好,經常失手,常常偷竊變搶劫,甚至差點鬧出人命。一來二去,難免成為警局常客。不過,他的祖上,和羊皮捲毛家多少能沾上點關係,是遠親。有這兩人保他,倒也沒什麼人敢為難他。所以,他的這條命,其實是羊皮捲毛的。這次黃庭利要召開全國扒手大聯盟,小刀第一個反應,就是壞事了。他是土生土長的哈爾濱人,怎麼會不知道喬四一黨的恐怖。可他不敢得罪喬四,更不敢背叛羊皮。通常,夾在中間的人是最可悲的。他想逃,攜小弟老婆逃離東北,避避風頭再回來。可羊皮捲毛不許,不但不許,還下了死命令,要扶持他做傀儡賊王,公開和喬四一黨叫板。這讓他很害怕,卻也很興奮。他知道自己的斤兩,無論實力能力,都不足以成為當之無愧的賊王。可他還是很興奮,忍不住的興奮。富貴險中求,愛拼才會贏。人一輩子,總有需要選擇的時候,這是一場賭博,豪賭。贏,從此以後他就是中國扒手界的皇帝,輸,萬劫不復,橫屍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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