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燈火闌珊(2)

「大哥,不用那麼絕吧……」,留下一隻手,那不成了殘廢,四個小混混自然不會這麼聽話,可小鬍子的話才說到一半,黃庭利的彈簧刀已經插在了他的喉嚨上。而另外三名小混混,想要拚命,卻已經沒有了機會,因為從一開始,這就不是一場公平的較量。
「你剛才說什麼,我沒有聽清楚,大點聲……」,鮮血,從小白臉的嘴中一絲絲冒了出來,他的心臟已經破裂,胸口血流不止。兇狠的黃庭利,沒有那麼多廢話,也不想手下留情,他現在很憤怒,極度憤怒,他的彈簧刀,正插在小白臉的胸口,而他握刀的手,上下左右用力一切,在小白臉肚子上開了個十字星,血液腸子嘩嘩直往下落,掉的滿地都是。四個小混混,頓時嚇得雙腿打顫,他們何曾見過這種場面啊。而劉小玲,則宛若未見般,傻傻的坐在地上,雙眸無神,一言不發。哀莫大於心死,當一個人痛苦至極,受刺|激過度,即會出現這種情況,她的最後一絲幻想也破滅了,這對於一個單純的小女孩來說,未免也太殘忍了點。
殺完人,黃庭利感覺心情好了許多。其實,他真的不是好人,在他潛意識裡,即使這個小白臉非常愛劉小玲,百依百順,他也不會讓他活著。男人為了心愛的女人,是不擇手段的。
「這個人根本配不上你,跟我走吧,雖然我不是什麼好人,但我保證不會讓你吃苦……」,黃庭利言語懇切,愛情,其實就是著魔,而著魔的男女,是沒有道理可言的。有娶不到老婆的男子,沒有嫁不出去的女人。男人,只要你想要,總能找到好的。女人,只要你有錢,你想要什麼樣的女人就有什麼樣的女人。可是,人能騙得了別人,卻騙不了自己。真愛,是沒法替代取代的。
「大哥,大哥,我們和他不熟的,一場誤會,我們這就走……」,四個小混混抬腿就想向外走,可黃庭利怎麼會給他們機會。這不和_圖_書是打架,若是打架,說不定黃庭利對付五個人,還真不好過。但現在是殺人,那就不同了。一方是打打架混飯吃的混混,一方卻是殺人如麻的亡命徒。五個人又怎樣,殺死一個就少一個,現在不是變成四個人了嗎,只要在眨下眼,馬上就會變成三個的。
「你快走,再不走來不及了,你快走……」,劉小玲倒也沒成為愛情的傻子,還明白事理,知道黃庭利是幫她的,不想看到黃庭利受到傷害。不過,黃庭利的脾氣有時也挺倔,怎麼會這麼走呢。
「嗎的,剛才就是這個王八蛋……」,小白臉咬牙切齒,在他印象當中,五打一,穩贏,什麼厲害的貨色,都干躺了。可惜,他只是社會最底層的一個小混混,連黑道分子都算不上。在黃庭利眼裡,幾個小混混就想做了他,開什麼玩笑。雙方根本不是一個級別的人,羊再多,也是羊,怎麼會是狼的對手。這些小混混都是打架賭博,弄點小錢的人,頂多掏出刀子嚇唬一下別人。黃庭利可是雙手沾滿了鮮血,紅眼即殺人的人。
「警察就要來了,跟我走吧……」,黃庭利把槍重新放回懷裡,半蹲在劉小玲的面前,有些愛憐,有些期盼。他在等一個答覆,一個可以讓他今生無憾的答覆,無論劉小玲是走還是留,他都不會勉強,因為他已經做了該做的事,這就夠了。可麻木的劉小玲,已經關閉了對外的一切意識,像是一個丟了魂的女人,又怎麼會給他答案呢?
人的一生中,總有一些不如意、不開心的事情。要麼忍,要麼殘忍,沒有第三個選擇。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和喬四一樣,為所欲為,看誰不順眼就殺人全家的。如果,這個世上沒有法律約束,相信不管是誰,都總有幾個自己痛恨,看不順眼的人吧。
黃庭利的指甲,由於狂烈的暴怒,已經深深陷入了肉里。他的瞳孔收縮,牙齒咬的嘎嘣響。一聲聲「和_圖_書不要……求你」猶如一把重鎚,狠狠敲擊在他的心口上,讓他的血液上沖,眼珠子變得血紅。他是一個很冷靜的人,按理說什麼大風大浪沒見過,這點小場面算什麼。可男兒有淚不輕彈,只是未到傷心處。有些事可以冷靜,有些事沒法冷靜,也不應該冷靜,要是每個人遇上什麼事都保持冷靜,那人類和機器人有什麼區別,那這個世界上,又怎麼會有激|情,會有真愛。
「很好,很好,我長這麼大,無恥的人見過不少,可比你無恥的,實在罕見,很好,非常好……」,黃庭利一腳踹開了房門,鼓著掌走了進來。他的面色很平靜,沒有了初時的激動。冷靜的黃庭利,是極為可怕的。警方可以抓捕喬四、小克、郝瘸子、羊皮捲毛,獨獨就是抓不到他和李正光,可見二人都有自己獨特的特點。李正光是極其精通反偵察,加上人面廣,交際網強大。而黃庭利靠的,就是冷靜。
「草泥馬,你這個臭婊子,爛貨,我今天要宰了你……」,小白臉呲牙咧嘴,那張被黃庭利狠揍了一頓的面龐,再也沒有往日的瀟洒,變得有些猙獰。而在他身後,站了四個獐頭鼠目,流里流氣的小混混。
黃庭利似乎有些生氣,他冷冷的盯著劉小玲,久久不發一言,然後掉頭就走。他不是一個下賤的人,就算他曾經受盡白眼,可他的心很高傲。三百六十行,任何一行能成為龍頭的人,自尊心都是很強的。黃庭利不會苦苦哀求,做出那種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事。他不是小孩子,他知道,強擰的瓜不甜,勉強是沒用的。若只是為了肉體,把對方留在身邊就成。那隻要花上小小的幾百元,就可以隨心所欲的出去玩。可他要的是真心,若不是真心,還不如嫖娼去呢。
「你跟我一起走……」,黃庭利一把拽住劉小玲的手,就向屋子外走去。可劉小玲是那種比較傳統,單純的女孩,在她的老家,和_圖_書女人的第一次是非常重要的。既然,她的第一次已經給了對方,那她只能幻想對方會變好,只能自己騙自己。或許,沒有黃庭利的出現,一眨眼,也就十幾二十年過去了。再壞的男人,等有了孩子,孩子長大了,也就改脾氣,變老實了。只是,為了一份貞操,艱難熬過幾十年,是否值得?
「我說兄弟,你馬子不錯啊……」,一位留著鬍子的小個子,色迷迷的盯著劉小玲的乳|房,眼睛一眨不眨,一看就不懷好意。而其餘幾位,也都想分上一杯羹。深更半夜,被人拉來打架,怎麼也要有點好處不是。
「我說兄弟,咱們哥幾個可是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你看,你被人欺負了,我們幾個馬上替你出頭,你有這麼好的貨色,可不該自己享用……」
「不要殺他,求你不要……」,劉小玲忽然沖了上來,衣衫半裸,兩彎晶瑩潔白的大白兔,若隱若現,說不出的誘惑。黃庭利頓時滿腔怒火,瞬間消失的無影無蹤。面對朝思暮想的女孩,即使是心如鋼鐵、英雄一世,也難免會化成繞指柔腸。
「住手……」,黃庭利怒髮衝冠,忍無可忍,一腳踹開了房門,闖了進去。劉小玲住的房子,其實準確點來說,只能算是個窩,算不上房子。窮人,是租不起小區樓房的。相信不少到北京、廣州打過零工的人,一定都住過那種簡易的工棚,幾張破鐵皮堆起的垃圾房,比集裝箱環境要好一些,但也好不到哪去,冬冷夏更熱,沒住過的人可以體驗下,一定終身難忘。
聽到了小白臉的話,四個混混,頓時眼冒綠光,他們都是街上的小混混,平常打架鬥毆,聚眾賭博,弄點生活費勉強糊口。其實都窮困潦倒,雖然偶爾也調戲下婦女,欺騙下無知的女學生,但一年到頭,輕易也開不了幾次葷。既然小白臉都開口了,他們還有什麼好客氣的。他們四個,可是經常看一些不健康多P的影片,一直沒有機會www.hetubook.com.com好好做做實驗,今夜總算可以學有所用了。
「咱們幾個是哥們,這種貨色,哥幾個要是有興趣,儘管玩……」,小白臉的雙眸,閃動著冷酷的光芒。她不仁,我不義。本來就不是處女,現在乾脆把姦夫都勾搭回家了,這種爛逼,還在乎他幹嘛,兄弟們想玩就玩吧。玩完了,找個敲背地方,讓她賣去,還能撈不少錢。至於他自己,這邊收著劉小玲的錢,那邊再找一個女學生不就得了。
「嗎的,你們這對狗男女,給我等著,有種別跑……」,不知何時,小白臉趁著劉小玲拉住黃庭利的時候,偷偷爬到了屋外,撒腿就跑。他好恨,看來他的懷疑,是正確的,都勾搭回家了,還有什麼可狡辯的。不過,他是不會放過這對男女的,他怕什麼啊,平日里那些稱兄道弟的混混兄弟,跟他們借錢,他們未必有,也未必肯借,但喊他們打架,他們保證來。分手嗎,可以,先把男方的腿打斷,然後把分手費,和醫藥費給他,他就考慮一下……
寒風蕭瑟,或許是心理作用,黃庭利感覺身上有點冷。他昏昏沉沉的一步步向前走去,剛走出小巷,一輛疾馳的麵包車和他擦肩而過,險些撞著他。
「孫金曉,你這個王八蛋,你不是人……」,劉小玲捂著胸口,渾身顫抖,悲憤的大喊大叫。她一直忍受著這個小白臉的各種折磨,幻想對方有一天會變回她初識的那個男人。可現在,一切都破滅了,她連最後一點幻想都沒有了,這有些殘忍,但這就是現實世界。很快,她就叫不出聲來了,一隻大手捂住了她的嘴巴,四個混混一擁而上,把她按在牆上,伸手就開始亂摸起來。眼看劉小玲就要受辱,極不和諧的鼓掌聲忽然從門外傳了出來。
「我要你命……」,沒有多餘的言語,黃庭利的怒火,已經燃燒的快要把自己燒成灰燼了。他抓住小白臉的頭髮,用力向後一扯,把他從劉小玲身上扯開,然後起和*圖*書腳狠狠把對方踹倒在地,拳打腳踢。鮮血一絲絲流淌,可黃庭利還是覺得不解氣,他猙獰的掏出了彈簧刀,面目變得兇殘、可怖,對於一個殘暴的人而言,最好的解氣方法,就是把敵人變成死人。
「草泥馬,想死啊,會不會開車……」,夢遊的黃庭利,破口大罵,驚出了一身冷汗。不過,這輛麵包車讓他從低迷的狀態中醒了過來,頭腦恢復了冷靜,一個女人而已,天涯何處無芳草。但是,黃庭利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那個小白臉出去喊人去了,而他已經離開了,找不到他,那不是會把滿腔怒火全部發在劉小玲身上?想到這裏,他急沖沖的轉身就向回跑,他是來救人的,可不是來害人的。好心辦壞事,可不是他黃庭利的作風。
「我求求你,你走吧,我不會跟你走的……」,眼見黃庭利不放手,劉小玲痛哭流涕,乾脆做了下跪的動作,跪在地上求黃庭利。這不是YY小說,黃庭利也沒什麼王八之氣一發,女孩就征服,馬上跟著走了。現實世界,除非女孩倒追,送上門,或雙方情投意合,否則,真要追一個自己朝思暮想的女孩,夢中女神,談何容易,又有幾人能如願。
「砰砰砰……」,三聲槍響,三個筆挺不甘的屍體。血頓時流滿了狹小的破屋,空氣中充斥著濃濃的血腥味。黃庭利面龐上掛著冷笑,有些不屑的超小白臉的屍體吐了一口。他殺的人,雖然沒有喬四幾人多,但也不少,殺一個是殺,殺十個也是殺,既然如此,多殺幾個又能如何。至於有槍為什麼不早拿出來,一是對付幾個小混混,不到真需要的時候,還是不用槍比較好。二是用刀殺人比較殘忍、血腥,也比較痛快。因為用刀會給對方造成極大地痛苦,而有什麼能比看著敵人痛苦更開心的事呢?若不是黃庭利怕夜長夢多,事有變故,他甚至都想把這個小白臉綁回去,慢慢用刀活颳了。
「想走,可以,把你們摸過她的手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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