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佛郎機人的處境

隨著葡萄牙被西班牙吞併,已級荷蘭的興起,曾經輝煌的佛郎機人,已經不沒有往日的輝煌,所以在澳門還算恪守本分,大明亦多次到澳門購買火炮。
王彥手中缺少財源,所以對於佛朗機人沒有繳納稅收之事,確實比較惱火,但他卻沒有要趕走佛郎機人的意思,必竟佛朗機人在澳門只有居住之權。
依蘇沙聽了柏應理的話,才想起來,之前他覺得大明動蕩,無暇顧及澳門這塊彈丸之地,便自作主張,將原本要交予大明官府的五百兩地租,以及一萬兩的商稅,扣押下來。
彼時,佛郎機因為與西班牙聯姻的關係,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菲利浦二世宣布兼任葡萄牙國王,佛郎機被西班牙人吞併,而還是興起的另一股紅夷,荷蘭人開始稱霸海洋,四處攻擊弗朗機人。
莫不是因為此事,惹惱了大明,依蘇沙頓時大急,「主啊~原諒你忠實的信徒,我不該因為貪婪,扣下原https://www.hetubook.com.com本要上繳中國的賦稅,我有罪!為主的信徒帶來了災難,懇請主的寬恕,阿門!」
自漢唐以來,無論西域諸國還是東面的朝鮮、倭人都曾派遣大批使團來到中國,不少人都定居下來,還有西域胡商,海上的大食商人,都曾有大批人,定居中國,所以在王彥看來,只有居住權的佛朗機人,並沒有什麼問題,他這次帶兵前來,也只是感覺到佛朗機人有些不太安分,約微施加一點壓力而已。
依蘇沙接任總督尚不足一年,同上一任老總督施羅保根本不能相比,基本沒有什麼經驗,所以當得知五千明軍,逼近澳門之時,立馬方寸大亂。
「中國重信義,總督閣下扣下稅賦,中國人將不再相信我們!」柏應理在胸前劃了個十字,接著道:「為了避免給澳門帶來災難,在下請總督閣下立馬將地租與賦稅,交還公爵,或許公爵會和_圖_書考慮退兵,給總督一個改過的機會。」
這時澳門總督已經傳至第七任依蘇沙,當他得到大明的楚國公、廣東總鎮王彥,領著五千兵馬逼近澳門時,心裏不禁大驚。
伴隨著北地和江南的丟失,大批善於製造火器的工匠和鑄炮坊也都陷於清廷之手,廣東之地鑄炮能力有限,王彥隨只得向外購買,因此佛郎機人盤踞的澳門,便成了王彥聞言的首要選擇。
王彥離開時,已經調撥了白銀四十萬兩給何剛,又調撥了十萬兩給戴之藩,用於發放新募都標的安家費,而著還只是一個開始,後續安頓的銀兩,可能還有更多。
明萬曆四十四年,卡洛告被任命為澳督,但並沒有到任。明天啟三年,下一任澳督馬士加路正式到澳門到任就職。
自西儒利瑪竇西去后,耶穌會在中華的傳教策略發生改變,變得十分激進,從而引發了譬如南京教案、福建教案之類的事件,傳教事業陷入和-圖-書僵局,柏應理對這些教訓做出了一些思考,覺得利瑪竇的「合儒」之法,跟有利於在大明的傳教,所以他對大明的認知遠比依蘇沙多得多。
粵地水師在戰力上不如福建水師,而士卒卻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得到太大的提升,所以王彥只能欲善其事,先利其器。
王彥的想法,依蘇沙與柏應理,自然不知,所以當他還沒有靠近澳門之時,柏應理便帶著依蘇沙的囑託,已經該繳的稅銀,迎上了,王彥的軍隊。
至此佛郎機人在澳門設防駐兵,開始在官邸修建炮台,違背了最初的諾言,不過此時的佛郎機人與大明的關係還算可以。
開平的土客之爭被解決后,王彥隨帶著兵馬在肇慶府周邊轉了一圈,新會、台山等地的紛爭,很快就平定下去。
明天啟二年,荷蘭人便大舉侵澳,出動巴達維亞八艘戰艦,並聯合艦長苗活的四艘戰艦,配備巨炮六十門,士兵千人,由荷蘭提督賴臣統率,和_圖_書於六月十日出發,直奔澳門,佛朗機人在澳葡中日貿易船隊司令薩門托的指揮下,才打退荷蘭人的進攻。
看著銀錢一筆筆的消耗出去,王彥頓有坐吃山空之感,所以打開海上通商之路,便迫在眉睫。
王彥隨命何剛宣撫廣南諸府,並讓幕僚黎遂球助之,主持遷客入瓊之事,以及回收客民土地,編練府軍等事,戴之藩也被留在開平,他的任務則是募兵一萬,以此組建王彥的督標親軍。
無論是遷客入瓊,還是編練府兵,招募新卒,都不是短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事情,所以在波及四府的土客之爭逐漸平息之後,王彥便領著兵馬,過新會,直驅澳門。
王彥對於土客之爭的處理策略,還快傳便廣南,而廣南鄉民同客民也同時發現,以前和稀泥的官府,這次變得前所未有的強硬,土客私鬥,被徹底禁止。
原本王彥帳上,尚有一百四十萬兩白銀,但隨著回收客家土地,遷客入瓊,招募新卒等事的https://m.hetubook.com.com進行,余銀很快就會消耗帶勁。
這不僅僅是為了通商帶來的巨大稅收,也因為客民要入瓊州,首先就得保證海路的安全。
王彥覺得客民遷入瓊州之後,無論是建屋種地,還是開墾拓荒,都需要大批青壯,隨沒有打算將遷入瓊州的客民編城府兵,新募督標也準備從廣南鄉民之中招募,但不想客家人卻爭先入募,卻讓他始料未及。
大明即便是失去了北地和江南,在佛郎機人的眼中,依然還是龐然大物。
耶穌會的柏應理,于崇禎十六年來到澳門,潛心鑽研中華的儒學,了解中華的歷史和禮儀,他正好待在澳門神學院中,他得知大明軍隊逼近澳門后,便來見依蘇沙。
「大明乃禮儀之邦,不會無故興兵,總督閣下,是否做了什麼令大明不滿的事情,現在立馬前去賠禮,或許能得到公爵的諒解。」
明嘉靖三十二年,佛郎機人以晾曬貨物之名,以每年上繳地租五百兩為代價,獲得了在澳門的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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