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錦繡中原
第52章 童七郎

李參有些遲疑,想了一會試著說道:「是否可算知情而取?」
這個年代的假酒也只是以次充好而已,終歸還是糧食釀出來的,喝不死人。徐家白酒的銷售市場基本固定,假貨搶的並不是自己生意,而是其他酒的生意,還能擴大白酒市場,徐平也就懶得去管他們了。沒想到給假酒供貨的盛酒器竟然是這個童七郎制出來的,莫名其妙撞到自己手裡。天與不取,反受其咎,既然他自己撞了上來,徐平可就沒有理由輕輕鬆鬆放過他了。
像張詠為崇陽知縣,管庫小吏帶一文錢出來,被發現之後向張詠叫板:「一錢何足道,乃杖我耶?爾能杖我,不能斬我也!」便就是當時規定,盜罪一貫以上才能處斬,一文錢按律最多就是杖刑而已,而且張詠作為知縣只能判杖刑以下的案子。
李參恩蔭入仕,法外判刑他還沒有這個資格,他下面的孟州僚佐就更加沒有。
「待制是說,童七郎制仿冒瓷器的事情?和圖書
結果張詠留下了那流傳千年的判詞:「一日一錢,千日一千,繩鋸木斷,水滴石穿。」然後親自持劍斬了小吏。
法律定出來並不是死的,終究只是個參照而已,官員並不一定要完全按照法律判案,只要你的理由能夠得到上司和百姓的認可就行。像春秋決獄之類,法外施刑,一事一議,以後其他案件不能援引成例而已。
徐平聽了笑道:「那不是正好!兩家大戶一起抓了,河陰縣也清靜不少!」
徐平心裏感興趣的,是突然發現這個年代造假貸冒充不好判罰。雖然可以算是詐欺官私財物罪,依盜賊論,但仔細想想,這樣也不合理。
商業行為中各種說不清楚的違法違規數不勝數,如果都按刑事犯罪那樣,不僅僅是處罰過重的問題,而且審理起來曠日持久,勢必會影響商業的繁榮。但是法律規條不改,也不敢快審快判。刑律動不動就流幾千里,甚至殺頭破家,一旦有錯就無法和-圖-書挽回,審理的官員在會被追責的情況下必然束手束腳。
「這件事情,有些意思了。」徐平把書放下,站起身來踱了幾步。「李通判,你覺得這樣的事情該如何處置?」
徐平是一等進士出身,龍圖閣待制,永寧郡侯,而且聖眷正隆,鐵了心要處置童七郎,完全可以像當年的張詠那樣,對童七郎法外施刑。
李參就是覺得童七郎的案子難以下手,才來問徐平。若想重判,沒有適用的法律規條,李參又沒有法外施刑的魄力,當然他也沒有那個資歷與聲望。
《唐律》中大量的其他罪行,都會註明到了什麼程度與盜賊同,還是按照治理盜賊的原則來懲罰。把經濟案件一股腦全部算成刑事案件,在商業不發達的時候還可以說得過去,簡化法律規條,但商業繁榮起來這樣做就不合理了。
徐平笑道:「他不是取,他是賣啊!這個童七郎,可不簡單啊,做什麼事情都算在官府的前面,連律條和*圖*書都如此清楚!李通判,你可是要上心了,不要被一個燒瓷器的小民耍弄。這件事再加上他參賭每次都只帶一貫錢,這是故意鑽律條的空子,做了事還不想受嚴懲。如何處置,你可要仔細想好,不然會被百姓恥笑!」
「什麼?」聽了這話,徐平一下子認真起來。京城裡面一直有人賣徐家白酒的假貨,這一點徐平是知道的,只是一直沒有去用心嚴查。
想了一會,徐平問道:「你可是查清楚了,童七郎窖里燒造的真是仿我家裡的白酒的盛酒器?這種東西我知道有人做,卻一直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
「是啊!他制瓷器可並不犯法條,但買了瓷器的人假冒我家的酒出賣,大略可以算詐欺官私取財,依律與盜賊同罪。那你說,這童七郎按法該如何判?」
「昨晚抓參加賭局的賭客,本地的另一個大戶童七郎也在那裡,而且聽說是那裡的常客,隔三岔五就過去聚賭。」
見了徐平的神情,李參和圖書心裏鬆了口氣。他最擔心的就是徐平人在河陰縣,但對發生的這件大案袖手不管,不聞不問,到了最後哪裡有紕漏再出來挑錯。這樣一件案子牽扯到這麼多人,怎麼可能做得完美無缺,挑毛病總是能挑出來的。那樣不但是對李參,對整個孟州參与的官員都是件麻煩事。有了童七郎的事情攙和進來,徐平總不好像現在這樣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興趣來了就說兩句,沒心思就撒手不管。
看來,商業要想正常發展,還要有相適應的法律法規,不然終究會出亂子。現在還只是三司自己發力,一旦把民間的商業行為也帶動起來,這問題可就突出了。
「童七郎的事情有兩點讓下官想不清楚。一個是他家裡制的瓷器,下官剛剛才知道,竟然是供給京城裡的一些酒樓,仿的正是待制家裡的盛酒器,不用說,是用來做假酒的。另一件就更加棘手,他雖然經常參与賭局,但最多只帶一貫賭資,輸光便就住手。參与賭局https://m.hetubook.com.com的賭客,一向都是以一貫為界,不超過的只是杖刑,余不再問。童七郎這樣做,下官認為他是有意如此,免得自己吃上官司。」
徐平是有的,李參正是想讓徐平把事情擔起來,對童七郎法外施刑,一了百了地解決河陰縣這裏的亂局。
但要這樣做,官員自身資格要過硬,讓別人說不出話來。
「千真萬確,實際上這本地很多人都知道,昨晚抓的賭徒,還有來拉瓷器去開封府的船主呢。童七郎的窖口在山裡隱蔽,又靠著黃河岸邊,可以上船從黃河到了汴口轉汴河,一路水路到開封府,極是方便。」
這是典型的法外施刑,哪怕就是在當年的太宗時候,也沒有人認為張詠說的判詞把盜錢數額弄到一貫以上就合法了,那只是一個借口而已。事後張詠沒有因為此事受到處罰,只是上下都認可了他的做法。當時正是進士大規模地擴招,而且被重用的時候,宋太宗正要借這件事確立進士們的地位和權威,同時打壓胥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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