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0章 無冕之王(上)

當年做警察不認識字的多之又多,連雷洛讀個報紙都磕磕巴巴,只有顏同連英文都能說得很溜。
顏同:「……」
不明白宋志超這麼講是什麼意思。
男人的心都有脆弱的地方。
老邁的顏同再也忍不住,才會當場崩潰。
試問,誰天生下來就是大壞蛋?
沒錯,也許和其他四大探長比起來,他顏同做事情的時候是狡詐了一點,但那都是情勢逼迫,是世道如此。
人越老就越信鬼神,尤其在泰國這麼最崇拜鬼神的國度,顏同不由自主地也被當地人給潛移默化了。
誰能想到,曾經在香港叱吒風雲的「四大探長」顏同,此刻會蹲在地上哭得稀里嘩啦。
顏同:「……」
當時顏同第一反應就是這組織者臉皮真厚,明明被捉住,還跟沒事兒人似得。
那個胖子劉福說顏同說的很好,做的很對,然後就讓顏同回去等消息,說要嚴肅處理這件事情。
原本這些都被顏同隱藏在心裏,並且隱藏的很好,可是現在卻被宋志超幾句話拆穿。
宋志超嘆口氣,上前,想要攙扶起他。
對此,顏同嗤之以鼻。
不可否認,當年有學歷在警界真的很好混,顏同甚至沒做過軍裝,一入警隊就做了和*圖*書便衣,原因就是他識字,甚至懂英文。
而他們上司禿鷹則拿了錢開始在車內給他們「發福利」。
過了很久顏同才知道,那位華探長劉福在警隊一手遮天,才是華人警察中最大的貪污犯,也是最大的大佬,自己舉報的那個禿鷹根本就是他小弟。
相反,現實生活中的顏同一開始也有高尚的情操,不同於雷洛,當警察一開始是為了吃飯。顏同可是有學歷的人,他是香港聖保羅男女中學畢業,甚至畢業之後還差點當了大學生。
字花亦稱花會,是香港民間流行一種賭的方法。
宋志超淡淡地說:「很簡單,和我一起囤集黃金。」
什麼意思?
顏同很高興,覺得警隊里還是有正義存在的。
他認為自己收取紅包就是受賄,他認為這樣做是錯的,所以在第二天的時候,顏同就把收到的500塊錢呈報上去,找到了負責他們的華探長劉福,向劉福彙報了昨天發生的事情。
頓了頓,宋志超眼神銳利地看向顏同說道:「泰國經濟也一樣,你表面上看它一片繁榮,實際上這一切都是假象——只要抽掉一條金條,就可以讓它瞬間崩潰,而泰國的這條金條就是—和圖書—外匯!」
不過讓顏同更加想不到的是他們上司「禿鷹」竟然說:「人多,茶錢也多!」
顏同不知道這個世界為什麼會是這樣?
顏同不明白,明明自己舉報貪污,怎麼最後卻被長官給發配邊疆?
賭的方法大致如下:莊家會預先開出一個列表,內有三十六個人名或三十六種物品。每次賭時,抽出其中一個,把寫上名字的紙或竹牌,覆蓋起來,放在當眼的地方,讓賭徒下注。過一段時間以後,打開謎底然後派彩。派彩一般為一賠三十左右。
金庫內——
宋志超手握那根被抽出來的金條朝顏同丟去。
宋志超靜靜地看著哭泣的顏同,直到他情緒穩定下來,這才開口說道:「你自己做過什麼心裏最清楚,現在是你最後贖罪的機會。」
頓時,那家字花檔雞飛狗跳,很多賭徒狼狽逃竄,顏同原以為那組織賭博的人也會逃走,可是讓顏同想不到的是,那組織者竟然絲毫不懼怕他們這些警察,相反,還嘴巴里叼著香煙,笑嘻嘻地問他們上司「禿鷹」:「阿SIR,要不要飲茶?」
顏同回去了,三天後,他被上面從油水很足的油麻地,調到了鳥不拉屎的元朗。
他記得清楚m•hetubook•com.com,自己那時候隸屬於西九龍重案組,第一次出警是去油麻地掃蕩那裡的「字花檔」。
那時候的顏同很青蔥很理想主義——當警察也是為了懲惡出尖匡扶正義。
就這樣,顏同眼睜睜看著他們這些便衣從賭檔撤離,那些原本逃竄的賭客竟然又聚攏過去,繼續開賭。
宋志超蹲下身子,眼睛盯著顏同,說道:「如果我告訴你知,泰國很快就要發生金融危機,你怎麼想?」
自己造過多少孽,未來就要受到多少罪。
忽然大笑,模樣有些癲狂:「有沒有搞錯?泰國會金融危機?現在泰國經濟不知有多好,地產繁榮,旅遊繁榮,泰國人賺錢賺的手軟——又怎麼會有危機?」
即使他六七十歲,即使他從香港來到泰國,那脆弱的地方從未被人戳中過。
見顏同不信,宋志超也沒直接去解釋,而是轉身走到其中一座用金條搭建的金字塔前,然後回頭看一眼顏同說道:「你說這金字塔漂亮不漂亮?」
顏同抬起頭,看了一眼宋志超,眼睛發紅道:「你要我怎麼做?」
……
而當時,顏同做便衣一個月的薪水才170港幣。
顏同曾經看過那部香港電影《五億探長雷洛傳》。https://www.hetubook.com.com
往往一個警察被調到元朗,就被稱之為「發配邊疆」,其懲罰力度僅次於「守水塘」。
突然,就見宋志超從金字塔底部抽出一隻金條,但見轟地一聲巨響,整座金字塔瞬間坍塌。
顏同看著那坍塌的黃金寶座,忽然蹲下身體,抱著頭哭了起來。
《五億探長》中的顏同從一開始就是警隊大佬,可又有誰知道,現實中的顏同卻經歷過好人與壞人的抉擇,好警察與壞警察的對壘。
當時顏同很興奮,跟一幫夥計坐在警車內等待,等到線人發來信號之後,就在上司「禿鷹」的帶領下直接沖向那家「字花檔」。
那時候的元朗位於香港最西北的地方,因此被香港人稱之為「鄉下」,被香港警察稱之為「邊疆」。
如今,從香港跑路來泰國,這麼多年過去,顏同表面上很享受現在的生活,有錢,有公司,兒女雙全——可是深夜的時候一想到那些曾經被自己害過的人,還有那些因為自己而家破人亡的人,他的內心就是一陣顫慄。
……
宋志超冷冷地看著暴怒的顏同。
啪嗒一聲,金條落在了顏同前面。
顏同卻哭得更加厲害。
在元朗的那些苦逼日子里,顏同算是徹底想明白了,這個世和圖書界就是這樣,不是黑就是白,自己想要出污泥而不染根本不可能,除非你想一輩子待在元朗給當地人找豬仔或者幫人分豬肉,要麼你就也去貪,並且成為其中的大佬。
顏同第一次出警,收到的紅包福利是500港幣。
顏同看看宋志超身後那坍塌的金字塔,再看看眼前被宋志超丟來的金條,眼神迷惑。
宋志超這時淡淡地說道:「任何高樓大廈都有支撐點——只要抽掉支撐點,它就會瞬間坍塌。」
再然後,顏同就見那個組織者竟然叼著煙捲,從很多吊籃中抓住一大把一大把的鈔票,疊整齊了,數夠三萬塊塞給上司「禿鷹」:「這點小意思,不夠儘管開口!」
可是今天,宋志超卻戳中了顏同內心深處最脆弱的地方。
電影裏面,把他描繪成陰險狡詐的小人。
「你別再說了……求求你,別再說了!」顏同哭著說。
可是這並不代表你在警界就能一飛衝天,一帆風順。那時候的顏同還不叫「顏爺」,更不叫「顏總探長」,他被人稱作為「阿同」或者「小顏」,甚至是「顏SIR」。
顏同笑了,不過他的笑比哭還難看,「又是黃金?」指了指周圍那些金磚金條,「你搞這麼多黃金做咩呀?蓋房子?蓋皇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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