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岸煙火
天暗下來,你就是光

就像一個盲目遊走在黑暗中的人,穿過長廊,忽然瞥見了明亮的光。
笑完之後你的朋友終於正色對我說:「你先達到他的水平再說吧。」
我搖搖頭,那也不是我擅長的。
據說有一種關係是比朋友親密一些,比愛人又疏遠一點,我想我與你之間大概就是那樣的關係。
你把原本是小五的字體調成初號,慢慢地讀:「程、磬、舟。」
在成都的書店裡,我給自己買了一本《小王子》,你大概不知道,我曾經有個願望是把這本童話的每個版本都收入囊中。
上帝在造一些人的時候無疑是特別偏心的,比如你,最開始我眼中的你不過就是個會彈點吉他的小混混,而你自己似乎也樂意被我這樣誤解。

但……
「非洲。」
那一張張照片上的異國風情、人文情懷讓我目瞪口呆,我隨手指了一張貌似駱駝的影子問「這是哪裡」,你回答我「撒哈拉」。
她一貫是言行誇張的女生,所以我對她說的話並不以為然。
我懶得同她解釋這其中原委,只是告訴她,是一個重要的朋友送的,接下來的路途漫長而艱辛,我怕弄壞了。
因為每年2月21日拉美西斯二世生日以及10月21日拉美西斯二世加冕日時,陽光可穿過六十米深的廟廊,灑在拉美西斯二世的雕像上,而他周圍的雕像則享受不到太陽神這份奇妙的恩賜,因此人們稱拉美西斯二世為「太陽的寵兒」,而這一天就被稱為「太陽日」。
吃到一碗不好吃的面,她會說「我要死了」,在公車上被人踩了一腳,她會說「我要死了」,上淘寶買東西發現自己的支付寶里沒有錢了,她也會說「我要死了」。
這就是奢侈品的魅力,就像愛情。
我推託說不舒服,下去透透氣,坐在木質長椅上,思緒飄到很遠很遠的地方,一截煙灰掉下來,險些燙壞新買的裙子。
要死了,是蔻蔻的口頭禪。
後來想來,潛意識裡,是不想被你當作輕浮輕佻的那種女生吧。
你輕描淡寫地洗牌、發牌,語氣里聽不出任何的傲慢,「我前兩年走了四十幾個國家,之前用的相機是Canon 1D Mark Ⅲ,在印度的時候被搶了,連同筆記本、護照和現金一起。」
如果我仔細觀察了你的房間,並且認真地看了牆壁上那些照片,也許我就不會給出一個這麼自取其辱的答案了。
直到這個時候,我才在一處極不顯眼的細小空白處,寫上了你的名字:知行,你不是我的理想,你是美好甚於我理想千萬倍的存在。
只是或許,我需要一段長長、長長的時光而已。
席間眾人嘻嘻哈哈,我把帽檐拉了又拉,生怕被人看到我通紅的雙眼,不知道是誰給我夾了一筷子菜,又是誰高聲勸我「磬舟,難過什麼,喝酒喝酒」……
我把我的名字打在電腦上給你看:程磬舟。
我從未這樣耐心地聽一個人講述一件與我的生活完全無關的事情,那一刻我想我應該是為你折服了,你把照片擺在桌上,並沒有發現我的眼睛里有異樣的光芒。
是風太涼了,是酒太醇了,是景太美了,是人太倦了,是時間恰好,是日月星辰都默許了,所以我們遇到了。
輸了就輸了,反正我沒帶錢。
蔻蔻的臉在昏暗的燈光里忽然蹙起了眉,「磬舟,我陪你出來旅行的目的就是希望你放下過去,讓你知道雖然唐慶蘇很好,但是這個世界很大,總有比他更好的人……」
或許一切都不過是我心中單向的美好,如你所說:別人都看我喝著最低劣的燒酒,而我卻在風中行走。
還有那些明星,一天一天過去,這個完全是吃青春飯的行業,忍受了天寒地凍,忍受了炎炎酷暑,忍受了無數攻擊和謾罵,甚至還有屈辱的潛規則,最後關頭敗北時,真的能夠那麼豁達嗎?
「對,那是阿布辛拜勒神廟,埃及法老拉美西斯最偉大的作品之一。」
如果騎車、打字、游泳、寫字、攝影這些事情我都和圖書可以……那麼放下你,我肯定也可以。
銳氣就像與生俱來的翅膀,我們這些不夠幸運的人必須折斷翅膀,在陸地上開始學著步行。
我不允許自己抱有這樣不切實際的幻想。
你拉住我,又強調了一遍,那是在L城的石板路上,距離我搭乘的航班起飛時間還有五個小時,我看上了一對來自印度的耳環。
那天傍晚,我從甜茶館里出來,準備溜達著去找個川菜館吃晚飯,一抬頭,便看到了寶石藍色的夜空。
很多年前,我還是一個小朋友,那時候我性格比較孤僻,所以沒什麼人愛跟我玩,我只好一個人躲在家裡看書。
這些都是過去的我想都沒有想過的事情,如果……不是因為遇見你。

對方覺得奇怪,「一對耳環而已,又不是蒂凡尼、卡地亞,至於緊張成這樣嗎?」
比如時隔六年,我依然可以很肯定地說,這篇小說是我在拉薩一家青年旅社裡寫的,那是我第一次去西藏,除了布達拉宮和大昭寺,我對那裡一無所知。
願賭不服輸還不算丟臉的,最丟臉的是我居然對你說:「雖然我沒帶錢,但是我可以給你們拍照啊。」
「這呢?」我又指了一張獅子張開血盆大口的照片。
觥籌交錯,人聲鼎沸,你的眼睛里全是淡漠,你的臉上沒有一點笑容。
有人跑過來拍我肩膀,指著某處一堆人說:「美女,過來喝一杯,交個朋友。」
知行,這世上沒有感同身受這回事,再親密的朋友也不能完全理解你在某一刻突然對這個世界生出的依戀或者決絕。
我看著你,慢慢地,我們都笑了。
如果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能夠像那些沒有得到金牌的運動員、沒有拿到影帝影后的明星們所說的那樣:「我只在乎過程」「結果並不是最重要的」——很多事情就簡單多了對不對?
但別人不會明白,別人只會認為我不過是出於寂寞,然而寂寞,這是多麼可恥的理由,我絕不允許別人這樣想我。
在機場時,我不敢要那個離別的擁抱,因為我害怕我抱了,就捨不得再放開手。
知行,我信有輪迴轉世存在,下次輪迴里,你若還要在風中行走,我就做塵埃吧。
知行,遇到我之前你在哪裡,你在做什麼,你我之間錯過的那些時光要去這個星球上的哪條河流里打撈?
那碗牛肉麵很好吃,我看得出你是真的餓了,可我不是。
我當然只能說沒什麼,我總不能說,你怎麼懂這麼多?
你說,三千多年前的古埃及人沒有精密的儀器,沒有先進的科技,完全是憑著自己的頭腦完成了一件那麼偉大的事情,真了不起。
知行,有時候我自己也迷惑,到底你是我愛的人,還是我想要忘記的人。
她明了我心裏的一切,因此不再絮叨。

「所以說,你是失戀了來散心的對嗎?」這是你後來問我的問題。
「我是不是在哪裡見過你?」這是你對我說的第一句話。
蔻蔻對我使了眼色,沒等我說什麼就找了個借口溜走了,出來的時候居然下起了淅淅瀝瀝的雨,石板路很滑,你順勢牽起我的手,那麼自然而然的樣子。
所以我決定走了,趁還來得及,趁我還沒有失態,趁美好都還在。
在拉薩的日子我們很默契地從不提起唐慶蘇,也不提起你,就好像一切都沒有發生過,就好像某些事情在我的生命里從未存在過。
誠然,我知道她是為我好,是發自肺腑地關心我,希望我早日走出陰霾。
但是那些沒有拿到金牌的運動員們,真的甘心嗎?那些灑在地毯上的汗水,那些辛勤的訓練,真的能夠那麼雲淡風輕地抹去嗎?
可是飛機起飛的時候,蔻蔻把紙巾塞進我的手裡,即使我的帽檐拉得再低,她也知道,我確實流淚了。
許知行,以前我總覺得自己很笨,這也不會,那也不懂,後來我很努力地去學習一些事情,漸漸地我發現其實我都可以的。
這麼多人hetubook.com.com從我身邊穿行而過,但是沒有他,沒有唐慶蘇。
那時候我有一本成語畫冊,都是一些簡單易懂的成語,我很清楚地記得其中有一頁,一隻青蛙蹲在井底看著天空,嘲笑著世界。
有人說,愛情最開始源於征服。
我還沒來得及做出反應,蔻蔻倒是興高采烈地替我應了下來,轉過來對我說:「去啊,這證明你有魅力啊。」
她開心地說:「讓唐慶蘇那個笨蛋後悔去吧。」
知行,我必須要走,再在你身邊多待一天,恐怕我理智就不能再約束感情,遇見你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愛上你。

私語

看著他進了安檢,我頭也不回地跑了出去,坐上的士給蔻蔻打電話,一連串的話語容不得她插嘴:「蔻蔻你起床了吧快點出來陪我去逛街我的乳液用完了我的睫毛膏也要換了對了對了聽說安娜蘇出限量版的手帕了我們一人去搞幾條你看怎麼樣?」
沒什麼,我笑著說。
蔻蔻是我最好的朋友,她知道我突然這樣一定是有原因的,而這原因只可能是唐慶蘇。
我獃獃地看著你,那一刻我震動得說不出一句話來。
我點點頭,好的,不去想了。
在我這一串噼里啪啦的話語中,她一句嘴都沒插,最後乾脆地問:「磬舟,唐慶蘇走了?」
我希望你記得的是我美好的模樣,是我斗地主時傻乎乎的樣子,是我跟著你混飯吃時不好意思夾菜的樣子,是我在你的房間里抱著你的狗狗哈哈大笑的樣子。
或許一切都不過是我心中單向的美好,如你所說:別人都看我喝著最低劣的燒酒,而我卻在風中行走。
其實,你我之間沒有故事,我們只是遇見了,然後分別了。
我要住舒適的酒店,吃美味的食物,出門之前要化一個小時的妝,每天噴的香水都視心情而變。
再上樓時,蔻蔻看出了些許端倪,沖我擠眉弄眼,「不錯哦,很帥哦!」
溫暖,光明,愛情,這都是極大的誘惑。
我不知道你對我是否算得上是有愛情,但我看得出,你是想要征服世界上一切你想要征服的事物的人,你與唐慶蘇還是有那麼一些相像的,在你們的身上都有著一種叫作銳氣的東西,你們是鋒利的劍,出鞘必定傷人。
風來時,我欣喜;風走時,我不哭泣。
真相是某天無意中被揭曉的,你發來簡訊叫我去斗地主,我握著手機感到局促又忐忑,蔻蔻看不慣我這麼個矯情做作的模樣,硬是把我趕到你那兒去了。
這是我寫在拉薩一家青旅牆壁上的句子。在我寫的這句話的旁邊,還有很多很多的留言,大多數都是寫給自己愛的人,和自己想要忘記的人。
我從來都不是一個背包客,我所熱愛的旅行,不過是拖著我那口漂亮的復古旅行箱從這個城市飛到那個城市,然後呼朋引伴地購物血拚,胡吃海喝,遊玩拍照。

但我心裏很明白事實是怎樣,也許因為我不難看,也許因為我不討厭,也許因為你知道我遲早都要離開的,所以暫時與我為伴。

「那麼這個呢……難道是……埃及?」
我跟著那些皮膚黝黑的藏民們一起轉寺,沉默不語,蔻蔻挽著我,也隨我一同沉默。
我從未想象住在青旅跟很多人擠在同一個房間,閉上眼睛能聽到對面床鋪上的人打鼾,洗澡要去公共浴室,忍受那狹窄的空間和忽冷忽燙的出水,我沒想到兩個包子也能打發一頓,沒想到一碗普通的麵條也能讓我吃得心滿意足。
我不記得我讀了多少遍《小王子》,我恨極了那隻小狐狸,我恨它的洒脫,我恨它在小王子要離開的時候還能洒脫地說:「沒有必要把什麼都牢牢地抓在手心裏。」
很乏味,對不對?
你的朋友看著我們,「我靠,你們到底認識多久了啊?你不知道她不會斗地主,她不知道你是哪裡人。」
我的聲音有那麼一點沙啞,不知道是不是抽煙抽多了的緣故,我說,蔻蔻https://m•hetubook.com.com,天亮我們就訂機票,馬上走。
我想以你對中文的了解程度,一定知道那個成語是什麼。

楔子

你的眼睛那麼亮,並且笑意盈盈,你的朋友指著牆壁上那琳琅滿目的照片問:「有這個水平嗎?」
如果可以預知,我就不會理會蔻蔻提出晚上去喝酒的要求,我就不會坐在離你最近的那個位置,我就不會一抬頭恰好撞上你看向我的眼。
我只是知道,我做不到,我是一個哪怕看偵探小說都要提前翻到最後一頁去看看到底誰是兇手的人,我是迫不及待想要知道結果的人。
我當然不相信那是你拍的,並且嗤之以鼻地想,不過就是網上找來的照片,有什麼好顯擺的,我一邊這麼想著一邊在你們的教唆下胡亂出牌,輸得一塌糊塗。
你說完之後我怔怔地看著你,你被我那種眼神注視得有點發毛,你問我,怎麼了?
這並不是最神奇的,你接著說,神奇的地方在於,六十年代搬遷的那一次,聯合國派出了一批全世界最優秀的科學家、數學家、建築學家等去完成搬遷工作,廟址遷移到離尼羅河兩百零一米的地方,可是從此之後,太陽日就推后了一天。
沒錯,坐井觀天。它的同義詞是:畫地為牢,故步自封。都不是什麼褒義詞。
我問你這是什麼歌。
我說:「攝影。」
真老套,我心裏暗暗想,知行,最初的你在我眼裡也不過就是一個搭訕手法並不高明的登徒子,只不過,你的樣子恰好是我所喜歡的那種類型。
那天下午我們把全城的商場都逛遍了,我喪失理智般地買了一大堆華而不實的東西,限量版的手帕多貴啊,我居然每種花色都拿了一條。
我在那年愛上一個人。
但我知道,知行,你這樣的人不會安定。
而我在被命運反覆的蹂躪中,已經學會了妥協。
那天晚上我翻來覆去睡不著,外面的雨越下越大,我翻身的聲音驚醒了蔻蔻,迷迷糊糊之中她問我,磬舟,你怎麼了?
我不想說得太誇張,不過,誠實地說,他幾乎改變了我的一生。
知行,我時常想,如果人有預知未來的能力該有多好,那麼我們就可以將一切傷害和痛苦掐滅于未然,我們可以提早杜絕一些我們不願意看到它發生的事情,我們的生命也就可以免去許多劫難,或者說得更嚴重點——災難。
那對耳環在我離開L城最後五個小時之內,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打電話找來快遞,寄回了C城,在電話中我對幫我查收快遞的朋友反覆強調:「一定要妥善保管!」
黃碧雲說,戀慕與忘卻,這就是人生。
蔻蔻氣急敗壞地想要阻止我,「你瘋了啊?買這麼多幹什麼?你以為是洗碗布啊?」
她一提起這個名字我就覺得頭痛,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還是別的緣故,我撫住額頭來回搓著眉心,一時之間不曉得要如何應對。
我滿腦子都在想接下來要怎麼脫身,吃完面,你隨手拿起吉他彈了一段,我之前從來沒有聽過這段音樂,可是這第一次聽,莫名其妙地就很想哭。
直到水淋到我自己身上,我才明白她說的是真的,我一邊咬著牙勉強進行著沐浴這件事,一邊在腦海里回憶起你交代我的「到了拉薩前兩天盡量不要洗澡,會降低免疫力,更加不要做劇烈運動」,你說這句話的時候表情是難得的嚴肅。
掛了電話,她扯了兩張紙巾給我,認真地說:「沒事了,磬舟,沒事了。」
我是飛鴻踏雪泥,你是雲深不知處。

一生追尋美好事物不過是浪漫夢想,給我一場雲門舞集的流浪。
她做出嘔吐狀,拿起毛巾轉身進了浴室,沒多久,裏面就傳來了嘩啦嘩啦的水聲。
遲疑了片刻,我終於還是問了:「你是哪裡人?」
我知道你是為我好,可還是表現出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
你接著說,這座神廟建在一個山坡上,它本意是供奉三位主神阿蒙、拉、布塔,但實際上它只為拉https://m.hetubook•com.com美西斯本人服務。
知行,我信有輪迴轉世存在,下次輪迴里,你若還要在風中行走,我就做塵埃吧。
坐在著名的瑪吉阿米樓上,打開留言本開始翻閱,有一頁上只有八個字,無端地就叫我濕了眼眶:天暗下來,你就是光。
「無論你走到哪裡,你都在我的心裏,只要我看見金色的麥田,就會想起你。」這是那隻小狐狸說過的話。
你的臉上露出饒有興緻的模樣,一邊洗牌一邊問我:「那你平時做什麼?」
就這麼一句,我身體里那根感應疼痛的神經被喚醒了,眼淚忽然像是斷了線的珠子,大顆大顆地砸了下來。
我回過頭回敬了她一個白眼,「你這蘿蔔乾一樣的人,怎麼會懂得我柔情似水的靈魂?」
就像一個在冰天雪地中裸足行走的人,忽然遇到了一堆熾烈的火焰。
那天的夜幕降臨時,滿城人潮湧動,車輛鳴笛的聲音幾乎刺穿我的耳膜,我站在城市中央,提著那些包裝考究的紙袋,霎時之間,覺得自己被弄丟了。
你告訴我,這是李志的《你離開了南京,從此沒有人和我說話》。
你養了兩條泰迪貴賓,我第一次見到它們的那天穿了一條湖藍色的長裙,露出了兩根枝丫一樣的鎖骨,我蹲下去陪它們玩,你坐在一邊用小刀替我切杧果。
我沒有對你說再見,因為我們恐怕再難相見。
完美到我把自己打包免費送給他,都覺得是他的累贅。
知行,你知道嗎,《小王子》是我這麼多年來最喜歡的一本童話,即使我知道接下來的路途遙遠漫長,即使我可以連平日里最要緊的護膚品都不帶以減少行囊的重量,卻依然還是將它放進了我的背包里。
那些手帕後來通通都被束之高閣,真的,買來有什麼用呢?就像蔻蔻說的那樣,它的實用價值甚至比不上一塊從便利店裡買來的洗碗布。
那種杧果跟我往日吃的有所不同,不知道是尚未熟透還是品種原因,飽滿多汁,又有些酸澀,你喂完我杧果就去給狗狗喂狗糧,蹲在地上時看起來像是個慈愛的父親。
那場景對於現在的我來說,也許很難再引起悸動,但對於二十二歲時的我來說,簡直是靈魂震動。
寫下這句話,只是想記錄此刻我的心情……你知道,人類記憶所能承載的分量是有限的,你必定不是那個陪著我走完漫長一生的人,你是我此刻戀慕卻最終必須要忘卻的那個部分。
我不會斗地主,你和你的朋友瞪大眼睛看著我,一副匪夷所思的模樣,「不會斗地主?那你平時打麻將?」
你不知道又從哪裡冒了出來,拍拍我的肩膀,「喂,你餓不餓?一起去吃面吧。」
你說:「喜歡的話就送給你。」
我疑惑地看著你,你淡淡地笑了,你說:「你沒聽錯,磬舟,送給你。」
聽筒那端傳來戲謔的笑聲,我忽然之間覺得十分疲乏,便匆匆掛斷了。
真沒想到你居然什麼越禮的話都沒說就送我回去,在分別的路口你把你的手機塞給我,Nokia E91,難得一見的型號,雙屏幕,屏幕上滿版的英文。
我一點也不怪蔻蔻多管閑事,在當事人自己下不了決心做個了斷時,就只能藉助外界的力量來將混沌的局面打破。
我是那樣魂不守舍地過著,像一具行屍走肉一般,蔻蔻偶爾來陪我,看到日漸消瘦的我不禁開始擔心我的狀態,在某次我喝完他最喜歡的那個牌子的橙汁忽然開始哭時,蔻蔻終於忍不住拿起我的手機,顧不得我的阻止,摁下快捷鍵,電話一通就開始罵:「唐慶蘇你是不是人?你知不知道磬舟現在是個什麼樣子……忙?有多忙?你是什麼大人物啊?GDP靠你一個撐著啊……你少廢話了,我今天就是要告訴你,你以前沒珍惜磬舟,以後想珍惜也沒機會了……」
我們是這樣不咸不淡地相處,你從未有過任何曖昧的言語,我沒臉沒皮地跟著你四處混吃混喝,人人都賣你的面子,當我是你女朋友,甚至蔻蔻都這麼認為。

和-圖-書
我凝視著那行極不起眼的字,無端地濕了眼眶,眼淚剛剛在眼眶裡凝聚,浴室的門便打開了,蔻蔻瑟瑟發抖地走出來,說話的時候牙齒都在打戰:「磬舟,水好冷,我快要死了,要死了。」
因為我發現,我已經逐漸,不再、不再、不再想起唐慶蘇。
我都不知道這句話的笑點在哪裡,可是你們的神情都告訴我,剛剛我說的是一個笑話。
說起來,在某些事情上,我的記性可能太好了一點。
心是會痛的,是會的,只是那種痛,我連最好的朋友都不會講的。
我往後退了一步,堅決地搖頭,不用了。
愛情一旦扭曲,真的比不愛還要可怖。
知行,你已經來過三次西藏,我想你不會有興趣來第四次,滇藏線、川藏線、青藏線你都走過,即使你心血來潮還想走一次新藏線,也未必會住我住的這間青旅,就算那麼恰巧你住了我住的這間青旅,我不相信緣分會善待我到你看到這行字的程度。
我不懂。
知行,這麼多年來,我一直不認為自己是一個聰明的姑娘,但是在愛情方面我有著驚人的直覺。當你靠近我的時候,我就知道你是危險的,稍不留神就要愛上你的。
傍晚時你跟我講起阿布辛拜勒神廟的故事,正門的兩側分別是兩尊拉美西斯的頭像雕塑,神廟建於公元前1290年,六十年代時,因為建造阿斯旺高壩而形成的納賽爾湖將淹沒神廟。當時搶時間將石體建築的神廟編號切成一千多塊,然後小心翼翼地將它搬運到更高的地方。
我承認我的歷史不夠好,只能硬著頭皮問你,為什麼?
但你盯著我,那眼神犀利得就像獵人,我到底是不畏的,否則我早該轉過臉來不去理你。
可是偏偏,遇到你之前,這些成語都能夠準確地概括我對唐慶蘇的感情,我遇到他的時候什麼都不懂,無知淺薄得近乎一張白紙,在我眼裡,他就是完美的。
沒有用,我發起瘋來,沒有人擋得住我。
城市的夜店裡司空見慣的伎倆,原本只是逢場作戲的小事情,喝杯酒,敷衍地聊上幾句就可以起身離開,但這晚的我卻有說不出的彆扭,怎麼都不肯去。
我白了她一眼,「根本就不是你以為的那麼回事,我現在哪兒有心情想那些亂七八糟的事。」
我沒有跟你一起吃晚飯,我想你或許明白那是因為我怕會在你面前突然就落下淚來。
唯有蔻蔻明白髮生了什麼事,她湊到我耳邊輕輕地問:「要不要把他叫來?」
蔻蔻看著我的那句話翻了個白眼,「磬舟,你就是這麼矯情。」
我來到拉薩,站在大昭寺門口看見那些藏民虔誠而肅穆地磕長頭,大昭寺是藏民們磕長頭的終點,因為這裏供奉了文成公主從中原帶來的釋迦牟尼的佛像。
我把我的手機號碼輸進去的時候就知道,你我之間一定會有故事蔓延。
古人說,不破則不立。蔻蔻就是這樣乾的,她訂了機票,陪我旅行,飛機起飛的時候她拉開遮陽板對我說:「磬舟,去他的唐慶蘇,不要再想他了。」
那個時候是我們認識的第三天,你教會了我斗地主並且請我吃了一頓飯,我終於知道原來你是ABC,能說一口流利的漢語卻不認識太多筆畫複雜的中文漢字。
所以我自欺欺人,所以我明知道他確實喜歡我但並不只是喜歡我,我也沒有勇氣去結束那段苟延殘喘的感情。
請原諒我的不夠勇敢,在我意識到我又要愛上一個不可能牢牢抓在手心裏的人時,我選擇了後退,是為了自己,也為了你。
可是蔻蔻不理我,她用一句著名的歌詞打發我:與有情人做快樂事,別問是緣還是劫。
「我應該要懸崖勒馬。」這是第二天早上陽光灑進房間,我睜開眼睛對蔻蔻說的第一句話。
我連連搖頭,心知自己絕對不肯在這個時候見你,就像曾經跟唐慶蘇分開的時候,在人來人往的機場,廣播里一遍一遍催促著乘客登機,他看著我,一邊笑一邊問:「不抱一下嗎?」
一個人一生能有多少次愛情?這個問題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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