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給跪了

這是個狠人啊!只要給他一塊板磚,他能教嫌疑人重新做人。
所以,他故作平靜地回過頭,繼續往前走。
追上去幹嘛?被雷劈嗎?
然後一股巨力傳來,他整個人凌空飛起……
那婦女瞪著一雙淚眼朦朧的眼睛,緊接著又開始嚎啕大哭:「警察同志啊,我的金項鏈!被那殺千刀的搶走了。那可是純金的,兩百多克……」
丁卯還未回應,劉朝華先開口了:「老丁,你去周邊走訪一下,看看能不能問到有價值的線索。我先帶受害人回去,安排毛宇他們展開偵查工作。」
高勁松對這聲音是煩躁的,因為只有營養過剩的人才會出來跑步,而像他這類人,恨不得每天蜷在被窩裡,儲存更多的脂肪。
「我的項鏈啊!我的金項鏈。」這位婦女嚎啕大哭。
慕遠眉毛一揚,道:「劉哥,我先追過去看看。」
轉過一個街角,慕遠看到前方一個悠然前行的身影,他穿著黑色夾克。
因為他尋到的是他最不想看到的人——警察。
所以,高勁松回過頭來,他想看看是哪個傢伙在炫富……不,跑步。
他絕對那根金項鏈是對他的一種嘲諷!或者說是對他同族的一種嘲諷——這完全無視了小偷和搶劫犯的存在嘛。
慕遠怎麼能答應這種合理的要求?和-圖-書他追蹤的過程根本無法解釋。
這種煩躁,與得了脂肪肝的人看瘦子是一樣一樣的。
一路蛇皮走位、繞過敵方的插眼、偶爾還得施展閃現的技術……
僅僅兩百米的距離,他自信甩掉了一切追兵——也可能根本沒有追兵,不過那不重要,謹慎總是沒錯的。
說完,丁卯便去周邊尚未關門的店鋪走訪去了。
什麼情況?
那是一位不到五十歲的中老年婦女,整個人很壯實,但哭得像是不到五歲的孩子。
這又給他增添了追趕的動力。
(σ-`д·')
只要最後能夠證明大媽被搶的項鏈是原子序數為79的金屬單質,這就絕對是大案了。
出手的過程無比順利,一個虎撲過去,然後一扯,項鏈便到手了。
劉朝華最先清醒過來,甩了甩腦袋,將那同情搶劫犯的不法思想甩掉,道:「你看清楚嫌疑人的面孔了嗎?朝那個方向跑的?跑了多遠?」
作為一位老手,在東西到手的那一瞬間,他便認定了那是正品。
說著,那女人指了指左面。
劉朝華:(;'ρ`)
高勁松表情很淡定,內心卻是緊張得一批。
可萬一對方只是一隻純粹的夜跑的警察,並不是衝著自己來的呢?自己這一跑,豈不是自漏馬腳?
可人一和圖書安定,就忍不住胡思亂想。
那婦人一臉的凄凄慘慘戚戚,捋了捋一團糟的思緒,道:「剛跑了七八分鐘,就朝這邊跑的。面孔……沒看清楚,不過他穿著一件黑色的夾克。」
不停地嗅著空氣中的氣息,同時也沒忘了抱怨夜晚空氣中瀰漫的燒烤味和火鍋味。
隨時掛一根半斤重的黃金在脖子上,這是對華夏的治安有多信任呢?
至少警犬無法從現場分辨出那是嫌疑人的氣息,但慕遠可以。
不過通過嗅覺細胞傳遞到大腦的氣息越來越清晰,慕遠幹勁十足。
「希望是真的吧,不然就算抓到了人,俠義值也不會太多。」
慕遠:ヾ(。O﹏O)丿
在看到跑步之人的瞬間,他感覺原本攥著他心髒的小人瞬間充滿了力量,要炸了。
在中山路一小區門口,劉朝華三人見到了受害者。
「丁哥,我去就行了。要不你先回去看看周邊的監控吧。」慕遠很誠實地給丁中隊長安排任務。
想到這裏,慕遠信心更足,內心也更安定。
這種發生在大街上的搶劫,現勘什麼的沒有太大價值,周圍留下嫌疑人生物特徵的可能性極低。倒是走訪,說不定能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兩百多克,價值過五萬,更何況還是搶劫。
早已換上警服的劉朝華www.hetubook.com.com走到近前,問道:「我是派出所民警,請問剛才是您報的警吧?」
跑嗎?當然該跑,剛犯了罪的人見了警察不跑?那是傻子。
現在,在周圍的人眼中,他不過是一個閑逛到這裏來的陌生人罷了。這在大街上再正常不過,誰與誰不是陌生人呢?
隨風奔跑自由是方向,追逐雷和閃電的力量……
他忽然感到一隻胳膊繞到他脖子上,鎖著他的脖子。
同時,高勁松又有一些憤怒。
「這錢,怎麼用呢?」高勁鬆開始盤算起來。
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他出手了。
我在哪兒?
正想著,忽然聽到身後傳來踏踏的跑步聲。
他覺得,這些人對此刻的自己一定是崇拜的。
這算是釣魚執法嗎?
甚至,在手握著那根金項鏈的時候,他連自己的首套房買那兒都考慮好了——儘管一根項鏈還不夠首付,但只要剛才那種善良的大娘多一些,首付,那根本不是事!
腦子雖然在開小差,但他的鼻子卻是在任勞任怨地工作。
……
眾里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至於慕遠一個人追上去會不會有危險?丁卯和劉朝華都不是很擔心。先不說去追一個跑了七八分鐘的嫌疑人有多大的成功率,哪怕慕遠真追上了嫌疑人和*圖*書,他們只覺得嫌疑人有危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慕遠一臉激昂地道:「放心吧!劉哥。」
悠然走過了兩條街,高勁松撤退時的緊張感消散,倒是突發橫財的緊張感彷彿有一隻手在攥著他的心臟。
「小慕,你小心點。」劉朝華還是叮囑了一句。
腳步聲越來越近,他的心也不由得越跳越高。
李嘉豪:給跪了
很快,腳步聲到了自己背後。
這意境,倒是很相符。
跑了十來分鐘,慕遠稍稍有些氣喘了。
中山路距離派出所不遠,以警車油門踏板與郵箱距離無限接近的速度,不到兩分鐘就走完了全程。
劉朝華的語氣很慎重,這也由不得他不慎重。
從大寶劍,到買一輛代步車,他都考慮過。
嫌疑人剛跑了七八分鐘,哪怕牽條警犬出來,也有一定的幾率完成追蹤,更何況慕遠比警犬可要牛逼多了。
看著那歡快的背影,劉朝華突然冒出一個問題:「你說小慕會不會把人抓回來?」
所以,追嫌疑人才是最正確的選擇,既可以鍛煉身體,還能賺俠義值,說不定就抽到一塊無限寶石呢。
說完,慕遠便如脫韁的野馬一般沖了出去。
慕遠一路飛奔,無暇顧及周圍行人看向自己的眼神。
所以,他逃跑——不,撤離的速度更快,拿出了他多年以來的最高和圖書水平。
「現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都有監控,作為剛犯案的嫌疑人,多半不會立即乘車離開現場。對方最大可能就是步行繞道。而且只要確認沒人跟蹤后,對方應該不會繼續保持奔跑狀態,七八分鐘,能走出6、7百米就算不錯了。」
高勁松覺得後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畢竟他才剛作案不過一刻鐘,而自己已經離開作案現場一千多米,警察不可能這麼快找到他。
丁卯翻了個白眼,道:「劉哥,大晚上的,別說這麼恐怖的話題。」
「我也一起去。」丁卯道。
只是心情,卻是截然不同。
……
我是誰?
自己該怎麼辦?跑?還是不跑?
就在剛剛,他閑來無事在大街上閑逛,突然看到了一件巨大的、金燦燦的物事,那物事套在一個肉質的脖子上,至於其他的,在那巨大的黃金面前全都可以忽略。
丁卯聽后,也沒再堅持,畢竟走訪也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很講究經驗。
慕遠覺得,什麼追逐雷和閃電力量的人腦子都有問題。
劉朝華從警近二十年,雖然自認國內的治安環境在全球都是頂尖的,但也不敢帶著半斤重的黃金招搖過市,更何況眼前這還是一位五十來歲的婦女,時間又是夜間十點多。
「兩百多克的金項鏈,這是在故意招賊吧?也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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