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年少不良的郭熠

「好。」畫眉點了點頭,面上露出一抹欣慰的笑容說道:「一會兒我把犯罪嫌疑人的資料發到你的郵箱里,記得觀看喲。」
王征與高峰兩人從門外走了進來,王征從兜里摸出錄音筆打開放在桌上,而後看著前方詢問:「郭熠,我現在問你的問題你都要如實回答。我已經開始錄音了,如果你所說的話有一絲欺瞞被我們查出來,會以妨礙公務罪進行刑事拘留。」
在電腦屏幕上一共有十多個檔案,都是黑色的。這些都是記載不良案底弄得,王征站起身來向前一步搶先將滑鼠給了握起來。
重案組的效率也著實很高,短短半個三小時的時間,就已經前後抓捕了『郭熠』『張霖』兩人。唯獨秦越一人最近這段時間休假。
「天下之大,警察不知道的事情很少的呢。」王征雙目鼓得滾圓,看著前方略帶逼問之音詢問:「告訴我,你昨天為什麼去李芳的房間https://m.hetubook.com.com之中!」
王征回過頭對著畫眉咧嘴一笑回答:「當然可以,不過這個事情略微有些麻煩,到時候還要麻煩一下楊組長他們。」
「重案組楊組長那邊直接交給我,我想辦法解決。」畫眉點了點頭應答:「吃完飯之後繼續工作,這個案子雖然還沒有被媒體泄露出去。但距離局長給我們的破案時間已經不足三十個小時了,大家努力,爭取在這之前將這個案子給解決掉!」
……
重案組的警員可都是B市的老油條了,可以說B市的那條小街小巷可以去哪兒,他們可都知道的。讓他們去抓人,自然是再好不過的事情了。
「昨晚又一些事情你可以沒有和我說。」王征雙手合十放在桌上,面色冷淡的說道:「你可沒有說你在昨天去過李芳的房間之中,還用水壺給她燒過水。」
另一間房間之中
和-圖-書「還有兩個指紋分別是李芳的男友秦越,還有一個就是李芳的了,最後一個是一個名為張霖的人。」王征有些無奈的搖了搖頭說道:「我給你們整理一下,秦越據說是李芳的現任男友。而郭熠是李芳的老闆,那個張霖我就不知道是什麼人了。不過可以判斷你得出,這幾個人在三天內都在李芳的房間之中出入過。」
「嘿,王警官。你這嘴是開了光的吧?」陳警一臉不可思議的說道:「這傢伙還真的是有前科呢,而且都是在青年時期。也就是在十年前左右的樣子,這傢伙現在還沒有入黨籍呢。警局檔案黑歷史一大片一大片的,真是可怕。一個青年居然能在十幾年前弄出那麼多的東西!」
畫眉將手中的案宗放下,而後抬起頭看著王征說道:「這三個人都和李芳有交集,我覺得都應該抓起來先問問,總比盲目的猜測比較好。」
畫眉面上露出一抹青和圖書澀的笑容,而後回復道:「略微有些開心而已。」
王征先後將這些資料都看了一個遍。
楊組長與畫眉談好之後,就開始撒網,準備抓捕三名犯罪嫌疑人。
郭熠在結婚之前,幾乎就是一個不良青年。曾經因為嫖賭,打架鬥毆,故意傷人罪,幾次被捕。
審訊室之中
王征抬起頭看了一眼電腦屏幕上的資料,如同陳警官說的一樣。
……
半個小時后,B市專案組辦公室之中開始吃起了早早的午飯。
這段時間B市的案子幾乎都是由專案組負責,重案組出去一些普通的刑事案件,其餘的基本都是附和專案組的調查行動。
楊組長摸索了一下下巴,略微思索了一會兒后說道:「我們最近還沒有什麼大案子,這個倒是可以配合你們。」
「我……我……」郭毅的神情變得略顯有些慌張起來,但很快就消退了下去。他雙手不自覺的摸了摸褲子,而後輕聲說道:和圖書「昨天我去是為了討論一下賬本的事情,警官你知道的,做我們這一行,是很在乎盈利的。要是有人做假賬,我們不是就虧本了嗎?」
畫眉右手食指抵住下巴,看著前方的電腦屏幕,她冷聲說道:「郭熠說謊了……」
楊組長坐在凳子上,面上帶著一抹淺淺笑意看著前方說道:「你們專案組昨晚不是又接了一個案子嗎?怎麼有空跑到我這兒來?」
「這個人的案底有些多。」王征揉搓了一下下巴,語重心長的說道:「慣犯,看來一會兒還得去找他問問。」
楊組長一挑眉,有些趣味的笑道:「沒有想到我唐唐B市專案組組長居然還會笑,真的……第一次見呢。」
高峰一邊吃著嘴裏的飯,一邊看著電腦屏幕,兩眼之中閃爍著什麼,但很快又熄滅,回歸正常。
飯後,王征與畫眉一起來到了重案組的辦公室之中。
王征坐過去面露苦澀的說道:「老楊,你知道我們專和-圖-書案組的人力資源有限。沒有辦法同一個時間抓多個犯罪嫌疑人,所以呢……你們能不能幫我們一個忙,幫我們抓捕一下這個案子的犯罪嫌疑人?」
身著睡衣的郭熠坐在對面,雙手帶著手銬,一臉的不爽。
王征端著塑料盒,一邊吃飯一邊說道:「剛剛我在調查科發現那個原衣業的老闆並不簡單,在李芳的出租房之中也有郭熠的指紋。而且根據陳警的判斷來看,這個指紋留下的時間不會超過二十四個小時,說明昨天,郭熠出入過李芳的房間之中。」
「嗯!」郭熠的神情陡然一變,變得害怕、驚悚起來。他看著前方,一臉驚魂未定的詢問:「你……你怎麼會知道……會知道這個!」
郭熠聽著王征的這番話,面色頓時就變得有些難看起來,他有些無奈的說道:「警官,我好像什麼錯也沒有犯吧?昨天你晚上你要問的我也都已經告訴你了,現在還抓我幹什麼?我要申請律師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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