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 是可忍孰不可忍!

咋的網上都不能亂說話,那我們上網圖個啥。
這話一看就知道說的其實很保守,有可能犯罪,對方報警,然後就什麼都沒說。
放下電話,看看面前的方大狀和周欣然,周毅有點無奈道:「又是來問我到底進去沒。」
老周依舊一臉嚴肅,但是上了車后就問道:「周毅,你這情況有什麼知道的嗎?」
但是呢,卻有一種誤導的感覺,讓很多人看了都會產生錯覺,阿毅那個狗東西終於犯罪被抓了!
一杯加醋咖啡下肚,方大狀現在很健談。
這什麼意思?
當然不是了,他當年在魔都乾的最多的是幫人脫罪……
這條消息發出去,手機總算平靜了下來。
老周沒有在車上說什麼事,他也沒問,雖然大家都很熟,但該有的程序還是要有的。
兩人開車直奔老地方咖啡館,很近,也就十幾分鐘的路。
另一邊,網紅阿美的團隊自然也看到了這句話。
是的,他們認為……某個靚仔的這句話是在針對他們。
我們生活中會遇到一些情況,比如派出所打電話來通知說讓你去配合調查一下,這個其實不是傳喚。
「怎麼了周毅?」旁邊的周欣然問道。
甚至以後你都沒這個臉繼續出現了,你會變得人人喊打。
那現在要調查就調查唄,他最近一段時間哪裡都沒去過,所以不存在什麼線下教唆罵人的情況。
這現在沒有抑鬱症都不敢上街了。
把人送進去才是方大狀最擅長的嗎?
這都根本沒必要調查……
這什麼情況,阿毅要和誰動手啊?
另一邊,正準備出發的民警看看老周問道:「打電話問他在哪裡也行嗎?」
關鍵是,自己教唆自己的觀眾老爺了?這怎麼可能!
咖啡館內,周毅笑道:「放心吧媛姐,我就是去接受了一下調查,現在已經沒事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在古代這個罪名就有,而且在以前,誣告是要反坐的,包括我們國家,79年和-圖-書刑法,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舊刑法,這個罪的處罰,是要參照你誣告的罪行來進行處罰。
當然最主要的是,周毅很相信方大狀,這個方面他是專業的。
「不知道,咱們聊咱們的吧。」
而在這樣的氛圍中,周毅的觀眾趕緊開始聯繫他。
卻不想方大狀已經坐了下來,一邊喝著咖啡一邊道:「這我肯定不知道啊,我又不是神仙,能掐會算的。」
如果說「勿謂言之不預也」就是在說,我已經告訴過你了,那「是可忍孰不可忍」就是在說,不忍了,動手吧!
「你是說和大家解釋一下嗎?那沒必要,倒是可以報個平安。」
因為這個而進去的網友已經不少了。
周毅也是感慨,自己來鐘樓派出所不知道多少次了,搬了家之後就很少來,結果好不容易又回來,還是這樣的方式。
家裡,董淑琴正在刷著手機,然後她就看到了這句話,當然,也看到了那一堆堆的評論。
這一點周欣然也能想到,因為某個靚仔的生活太規律了,網上從來不亂說,現實中更是從來不惹事。
這種情況會存在其他網紅那裡,但是在他這邊絕對不可能存在。
小徐姑娘在那之後開了一本書,專門寫一些較真的事,而到了現在,他的觀眾和小徐姑娘的書友一樣,都是那種極其「講道理」的!
還有一個叫走私廢物罪,這個罪和上一個剛好相反,帶出去不犯罪,帶進來,就犯罪了……
要是自己這邊程序有問題,那對方會怎麼辦還真的不好說。
傳喚就那兩種,一個書面一個口頭,口頭是要有現場情況的。
因為凡事你都需要擺事實講道理,你都需要將這些道理講清楚。
倒不是因為別的,就算是其他人,平白無故進了一趟局子,那心情都不會好到哪裡去。
隨即周毅便放下心來,直接上前道:「那行吧,我們現在走嗎?」
「周毅,身份證號……你也認識我,www.hetubook.com.com所以現在傳喚你到鐘樓派出所接受調查,清楚了嗎?」老周上前說道。
剛剛她已經接到了派出所的電話,說證據不足不予立案,太可惜了,缺少對方教唆的證據。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法律當然是嚴肅的,其實這麼問是因為不太清楚法律是個什麼東西,法律里有很多值得去琢磨的東西,我現在給你舉個例子,涉及走私的三個罪名,你聽了就能明白。」
大家聊得很開心,結果正在此時周毅的手機響了。
到了97年,刑法大改,就改成了現在的三年以下,三年到十年的標準。
事實上這個時候你要做的就是配合,有問題解決問題就行。
周毅緩緩地站了起來,一臉懵逼,我……被傳喚了?
你品,你細品。
而且最關鍵的是,在那樣的情況下,派出所還必須得調查一下,所以就把他周某人請來了。
關鍵這事有點離譜,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擱誰也受不了。
所以,對方這樣算不算誣告陷害罪呢?
因為那個叫阿美的網紅爆出了一條消息,較真大網紅阿毅有可能犯罪,現在對方已經報警了!
但顯而易見,他不可能這麼說,警察同志也不可能相信。
但是這句話,這句話好像有點不一樣啊!
現在,就因為自己教唆,這些比猴還精的傢伙就會去網暴?
周毅放下電話一臉懵逼,這周警官搞什麼,好端端的打電話過來問了一下他,結果就又掛了。
「什麼?這麼快?我這咖啡還熱著呢!」
現在,阿毅終於要坐牢了嗎?
「所以,我教唆我的粉絲去網暴他人,而且導致對方抑鬱?」
而現在周毅已經知道了情況,有人來報警了,不用問,就是之前發生過衝突的那個董淑琴。
開玩笑呢,他們現在就數誹謗罪和侮辱罪這倆罪名了解的細緻。
「但是他得罪的人太多了,這誰知道是誰啊……」
三個罪很簡單,走私普通貨物罪和圖書,進出口都可能觸犯自不必說,走私貴重金屬罪,不能帶出去,但是帶進來只要登記繳稅就沒事。
「現在知道著急了啊,急也沒用,我估計應該沒什麼事,不過保險起見還是弄一個委託書,看看用不用得上。」
以前把好多人都送進去過,在老楊提供的視頻里看到了很多人坐在後悔椅上痛哭流涕的樣子,所以這就是傳說中的天道好輪迴?
算了,不立案就不立案吧,倒是和那個叫阿美的網紅助理聊得很不錯,對方還說可以送她一點減肥產品體驗一下。
但阿毅不同,後面他只會把事情搞得更大。
「方老師,這……這什麼情況啊?」
「周叔,我什麼都不知道,最近一段時間我就是三點一線,家裡公司和咖啡館,哪都沒去過。」
另一邊,咖啡館內,眼看著周毅被帶走,周欣然有點著急了。
「周毅這應該有人報警了!」方大狀接著說道。
推門進來,很快便看到了正在角落的周毅。
這真的是有點離譜了,抑鬱,又見抑鬱!
方大狀什麼話也沒說,只是點點頭讓他放心。
「所以不好說,慢慢來,不著急。」
而且還都是那麼離譜,在你剛開始說了之後都不理你,完了一到標準,馬上就開始提起刑事自訴……
雖然他是方許鏡,但如果最壞的情況發生,裏面的周某人真的被羈押了,那要會見也得有相應的手續。
而東叔也參与了進來。
就是要裝逼,就是要編一些消息來凸顯我們的身份,可阿毅倒好,搞得現在都學會固定證據,都學會刑事自訴了。
說的難聽點,你誣告別人故意殺人,那你就有可能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
今天的主題原本是在聊刑法,可是東叔的一個問題讓方大狀興奮了起來。
想了想之後周毅一個電話打給了方大狀。
……
正常來說,傳喚過去接受調查,基本上是不會使用警械的。
這就有點意思了,周毅開始沉思,法律從始至終都不hetubook.com.com是很多人想象的那樣。
很快,周某人便看見了傳說中的後悔椅,當然他倒是不怎麼害怕。
什麼情況下才會亮出銀手鐲,你不配合還各種反抗的情況下。
所以這就是打電話讓你配合調查,當然,也不要想著拒絕……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自己被告了,對方居然來報警,聲稱她被自己教唆粉絲網暴,這就有點離譜了。
「喂周叔,我在老地方咖啡館呢……喂?」
也不是沒有收貨吧,就是那兩個起訴有點噁心人。
對於老地方咖啡館的老闆東叔,周毅其實並不是很了解,只是知道這位過得很瀟洒,以前不知道是幹嘛的,挺有錢。
不由自主地周毅便看向了旁邊的方大狀。
他說那法律是很嚴肅的,被這麼玩是不是不太好。
那叫一個配合,不多說半句話。
周毅的那些觀眾老爺們見了之後也終於冷靜了下來,可惜啊……阿毅沒進去。
三點一線的生活,這要是還能犯罪,那真的就見鬼了。
如果自己p一張……之前忙著去報警就給忘了。
好在他周某人還是有點威名的,再怎麼亂傳,很多網友也都很謹慎!
不是說他正準備起訴那個人肉占車位的女人嗎?
當然,周某人並不知道,此時此刻的網上,他周某人的名字已經又一次開始熱度爆炸了。
到了地方下車,書面的傳喚證帶好,畢竟是和周毅打交道,老周可是很明白,這個傢伙,還有他背後那位方許鏡,最擅長的就是抓住問題不放了。
不過也沒什麼,就是喊來問了幾句話而已,也沒有立案,問完了直接讓人走就行。
所以現在的問題來了,阿毅究竟有沒有被抓,以及這到底是什麼情況?
真的,自從阿毅崛起之後,網上的一些人都感覺,現在的網路已經不像是以前那樣自由了。
這樣挨個解釋肯定不是辦法,於是周毅想了想之後便在動態里發出了一句話:我沒事,就是去派出所配合調查了一下,具體情況會在和圖書後續視頻和大家說。
以前他每次這麼說,都會送人進去的!
聊天工具也看了,老周都有點懵逼,這傢伙的聊天記錄少得可憐,電話也是……
同時,有句話送給一些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老周聳聳肩道:「這樣不是最好嗎,他又不可能跑。」
按照一些小作文的經驗來看,先破髒水,哪怕時候你自證清白了也沒辦法再重新建立自己的名譽。
「方大狀,我出來了!」
正如周毅之前預料的那樣,當一個人被捧得越高,那他摔下來的時候就會跌的越慘。
周毅被帶到了鐘樓派出所,很多人都看到了他,這傢伙每次來都讓大家的頭髮都掉不少。
今天老地方咖啡館沒多少人,所以三人的聊天比較大胆。
雖然說娛樂圈經常會出現這種明星闢謠官方打臉的情況,但周某人相信,他自己應該不會這樣。
他忍不了了要怎麼弄,反正應該和我沒關係吧?
也是,按照這個阿毅的行為來看,他是不可能跑的,必須得把事情弄清楚。
涉及什麼樣的法律,法律里涉及什麼內容,必須得挨個說清楚,你要是連這都說不清楚,那趁早別做視頻了。
一時間,群情激奮,好多人都像是過年一樣,到時候你阿毅只要進去了,那就算時間再短,你也沒辦法繼續較真了。
只要不是有確切通報說阿毅犯罪被抓,那他們都不會亂說。
「這是在挑釁你啊,不就是說了一句話嘛,咋了,還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咋的他以為他是誰啊!」
「有點事,我們見面聊。」
從來不會說,因為他這個up主說什麼,那就是對的。
他都沒有什麼別的生活嗎?每天就知道較真?
和老周打了招呼,周毅出了派出所,他想起了之前和方大狀聊的一個罪名,在刑法中算是一個比較古老的罪名,誣告陷害罪!
放下手機,周毅問道:「方大狀,剛剛我們說到哪來著?對,誣告陷害罪,我這已經派出所走了一趟,你說這個算不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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