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八章 打獵

那一刻,就算是王興漢也不得不承認,這個女人是重慶交際花,那不是浪得虛名的!
程紅霞以前在電視台的時候,就是單位上出了名的百靈鳥。
他都一起寫了上去。
程紅霞眨了眨眼睛,朝王興漢曖昧的笑著說:「你喜歡聽我唱什麼歌,我就唱什麼歌。」
三十年之後再聽依舊很有感覺。
有人可能會很疑惑,為什麼我和她單獨在一起這麼長的時間,兩人的感情好像一點進展都沒有呢?
LD之後,才是VCD。
更嚇人的時,單身狗,可能隨時都會變成狼。
程紅霞聽到王興漢哼的這些歌時,還很驚訝地問:「連Beyond的歌你都會唱嗎?」
你沒成的事,讓人家給干成了。
「按說,你在大學的時候,應該也沒少聽這些歌吧?」
服務員把歌單拿過來,遞上小本子和紙,「姐,哥,點歌寫在這上邊就行了。」
那麼接下來做的什麼事,都是以情侶對象的方式來完成的。
在程紅霞這個地方,她如果是個https://m.hetubook.com.com老師的話,就會告訴你,感情升溫的最佳方式,是需要集體活動的。
理由也比較簡單,她有足夠的自信,讓今晚這家歌里的所有人都成為她的工具人。
聲音好聽不說,但凡是近期流行的歌曲,就沒有她不會唱的。
把自己看中的人帶到身邊的集體活動當中。
「呵呵!」王興漢笑得也更憨了,只是心裏卻在想,到時候看誰傻樣!
人少的時候,四首歌轉一次台。
王興漢說:「學校里還有男生喜歡他們,所以自己組了樂隊。」
當然,卡拉OK廳的形式也是多種多樣的。
他一個在成都上大學的年輕人,這輩子都還沒有去過廣東,又怎麼會說那邊的話?
「嗯呢!」王興漢的回答當真是質樸得一逼。
王興漢拿著筆滿是期待地看著程紅霞問:「你要唱什麼歌?我幫你寫!」
這種情況下的意外就比較多。
這種暗示性極強的活動,可以使兩人的感情迅速升溫和圖書
還有的就在橋頭佔一塊地方,搭起棚布,擺十幾張桌子,到了夜裡,也能上個六七桌的客人。
王興漢看著看著,就不自覺地雙眼發直了。
節假日的時候,可能生意會更好。
在外面擺攤兒的這個時候多數還是用的錄像帶。
可以喝茶,也可以喝酒。
前塵的歌聲一響,客人可能還沒多大反應。
「要不你哼兩句,我給你想想歌名,你就可以唱了。」
最後導致兩人的感情沒有了開花結果的可能。
王興漢一邊把程紅霞剛才說的幾首歌給記下來,一邊又哼了幾句。
人多的時候,三首歌轉一次台。
那有的人喜歡把自己喜歡的對象帶到一群單身狗當中去。
程紅霞就很興奮,「你剛才哼的那首歌叫光輝歲月,去年剛拿了獎的。」
有的就在河邊推個三輪車,搭幾張桌子擺幾張椅子就可以讓人唱幾首歌過過癮。
比如讓你的對象看到了你朋友們的各種優點。
「有什麼需要的,隨時可以叫我。」
王興https://www.hetubook.com.com漢在想,如果是姚蘭溪現在坐在他的對面,會是個什麼反應?
巧合的是,王興漢點的這兩首同樣是這一年的十大勁歌金曲之一。
可是程紅霞卻很喜歡被王興漢這麼看著,她還很享受地活動了一下脖子,臉蛋在手背上輕輕蹭了一下子,悶聲悶氣地問:「好看嗎?」
要是能一個好嗓子,在這樣的場合,往往能收穫無數的掌聲和讚歎的目光。
她只要讓王興漢在最短的時間里因為她的多才多藝而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王興漢說:「其實好多歌我也只是會哼兩句,他們的歌名我都不知道。」
程紅霞還是點了酒,她明明走路的時候都已經走不穩了,卻還要喝。
而剛才程紅霞點的兩首歌都是90年十大勁歌金曲之一。
現在的卡拉OK應該是當下除了舞廳之外最時尚的消費場所了。
有人在90年91年的時候,可能都還沒有聽說過Beyond,但是在93年6月之後,他們的歌紅遍了大江南北。
是以和_圖_書伴奏帶的方式錄下來的,效果很一般,這就非常考驗唱功和音色。
程紅霞說:「那就點一首前塵,失戀……對了,你不唱嗎?」
王興漢當然知道這首歌去年拿了獎不光有這一首,還有一首張學友的只應一生愛一人。
頓時就把程紅霞給逗笑了,「傻樣兒!」
就是讓別人羡慕的同時,也來個半推半就。
不管男人還是女人,在打獵的時候,如果有僚機,那麼行動就會順利許多。
最好是身邊的朋友都帶著他們各自的對象。
算是一個裝逼大舞台了。
「我一個人的時候,偶爾會跟著瞎唱幾句。」
但是在條件不錯的歌廳當中現在都用的是LD,這種激光光碟跟鍋蓋一樣大,雖然不易收藏,但是播放的時候,卻要比錄像帶方便許多。
不過沒關係,程紅霞根本不在意王興漢唱得好不好。
歌廳的環境相對來說要好許多。
那麼程紅霞既然知道這些辦法好用,她為什麼要和王興漢單獨行動呢?
她大概會嬌羞地別過頭,不讓王興漢看到她臉上的羞意和圖書吧?
有多恐怖呢,就是這幾年流行的歌,到30年之後依舊很火。
可是當程紅霞那略帶沙沙感的嗓音以一口標準的粵語開嗓時,目光從四面八方看過來。
這種消費場所,通常就一塊錢一首歌,有個點歌本,在紙片片上寫上你要唱的歌的名稱。
程紅霞是準備炫一炫自己的粵語水平和唱功,她並沒覺得王興漢給她帶來什麼驚喜。
他之所以知道,是因為從九零起,香港的歌壇的時代正式開啟了一個黃金年代。
如果只是他們倆的話,可能沒有這樣的效果。
程紅霞帶王興漢去的地方,就是一個大歌廳,還帶氛圍燈的那種。
程紅霞往獨座沙發上一坐,蹺著腿,手托著香腮,紅紅綠綠的轉燈從她的臉,她的眼掃過,讓那雙眼睛看著是迷離又水汪汪的。
王興漢也不攔她。
唱歌什麼的,估計唱的每一遍的發音都不太一樣吧!
同時也讓他(她)了解到了你身上的各種缺點。
一邊能欣賞別人唱,一邊在想要唱哪一首來鎮場子。
唱幾首歌就會讓男人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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