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 道道挺多啊!

「嗯,我在讀研究生時看過霍姆斯的《法律之路》,對我很有啟發。霍姆斯說,律師應該從『壞人』的視角出發,鑽研法律,揣摩法官,然後指導客戶如何避免法律的懲罰。
……
注①:張扣扣(1983年1月6日—2019年7月17日),又名張小波,男,漢族,陝西省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王坪村14組人,初中文化。2003年度武警退役士兵,2·15漢中新集殺人案罪犯。
錢文一臉的迷茫,搖搖頭道:「不知道。」
對於這麼一個既需要洞察人性,又需要有豐富經驗,更要防止自我迷失的職業來說,錢文還是太年輕了,社會太複雜了!
「我挺同情肖旺的。」上車后,錢文突然道。
當然這裏的『壞人』是合法的壞人,是在法律紅線邊緣遊走的壞人,他們的『壞』是在道德上。其實如果你仔細觀察,可以看到很多這樣的壞人。
走出看守所,錢文沉默了,只是默默地跟在方軼身後。
「我只是說下我的意見,不過該辯護的咱們還是要辯護的,萬一法官有其和-圖-書他想法呢,說不定能保住肖旺的命。」方軼鼓勵道。
肖旺的案子交給錢文盯著,方軼省去了不少精力,騰出時間來他開始約山東看守所的會見,然後約檢察員溝通案情,約法院閱卷的時間。
2018年2月15日,張扣扣持刀致2人當場死亡、1人重傷搶救無效死亡;2月17日,張扣扣投案自首。
你有沒有發現《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是按照從重刑到輕刑的順序列舉的,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方軼問道。
「哦,原來是這麼回事!」錢文如醍醐灌頂一般,隨後又不解道:「這會不會導致對法律的生搬硬套,這可是一條人命!而且被害人有過錯在先。」
「嗯,謝謝!」錢文點了點頭:「方律師,您說肖旺會被判死刑嗎?我的意思是歸案后他配合警方調查,咱們能不能把這個作為突破口,請求法院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這是錢文|做的第一個刑事案子,她覺得自己應該做點什麼,不想只是走程序,看著當事人被判死刑,說的直白點就是想支和_圖_書棱下,不想當個看客。
彭華雁的哥哥平時很少跟媳婦劉芳芝聊工作上的事,所以劉芳芝了解的案情有限,之前她曾找當地律師去看守所會見過,彭華雁知道的信息就是她聽律師說的,案子很快被移送到了法院,劉芳芝是個沒主見的人,此時早已慌了神,不知道該怎麼辦,只好向小姑子彭華雁求助。
不過對於咱們律師來說,我覺得霍姆斯關於律師的說法還是很實用的。咱們律師要想站穩腳跟,絕對不是拿個證,或者背誦法條那麼簡單。我可以忘記學校書本上的一切,但我不敢停止思考如何解決問題,因為解決問題的能力才是律師的核心競爭力。」方軼道。
「那法律和道德之間發生矛盾時,怎麼處理?」錢文疑惑地看向方軼,想聽聽他的高見。
咱們舉個比較極端的例子,你可以看到很多中外小說中都有男主為母或者為父報仇的情節,但是沒有讀者會說男主做得不對,會稱他有血性,甚至被人敬仰,比如張扣扣案①。
「咱可以這麼辯護,但是根據案件https://www.hetubook.com.com情況看,法院大概率不會採納,還是會判他死刑。」方軼道。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說的有一定的道理,確實有些法官就是這麼生搬硬套的機械的判案,但並不是所有的法官都這樣。
錢文搖搖頭:「我上大學時看的全是法條和教科書,除此之外基本上不讀有關專業方面的東西。當然寫畢業論文時例外。」
錢文沒想到方軼的頭腦里會有這麼多道道,看來自己不太適合做刑事案子,有機會還是跟著馬義或者老黃做民事案子吧,至少風險少些。
2019年1月8日,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對張扣扣判處死刑;4月11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張扣扣的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17日,張扣扣被執行死刑。
在周穎的協助下劉芳芝辦完委託手續后,方軼將二人送出和*圖*書了律所。
「嗯,有同情心說明你還沒有麻木,會是個好律師。」方軼發動車子后,看了一眼錢文。
霍姆斯,你知道這個人嗎?」方軼問道。
所以律師沒必要去管什麼法律和道德的關係,我覺得作為律師應該考慮的是如何讓當事人免於法律的懲罰或者減輕懲罰。
「霍姆斯所說的法律上的形式主義可不僅僅是只做表面文章的形式主義,還包括把法律當成歐洲幾何那樣的封閉的演繹系統。
至於道德,你可用它為當事人辯護,但是不要寄希望於它,有可能法官也認同辯護人所說的道德標準,但是法官不會拿道德作為判案的依據。」方軼道。
如果旁邊坐著的是王德友或者梅小婷,方軼一定會把話說全,至於錢文,他只能點到為止。
其實我認為法律是建立在共同認知之上的規則,隨著時間的變遷,人們的共同認知發生了變化,那麼法律就應該隨著時代的不同進行修改,這種事絕對不是幾個法學專家就能搞定的,還要考慮公信力和社會的發展。
次日上午,方軼帶著錢文從法院閱卷回來后沒多久,m.hetubook.com•com彭華雁便帶著她嫂子劉芳芝來到了律所。
不僅如此,《法律之道》還將迷信邏輯的形式主義法律思維貶低的一無是處。」方軼閑聊道。
「為什麼?」錢文轉頭看向方軼。
「合法的不一定符合道德標準,合乎道德標準的也一定合法。
「這意味著故意殺人罪是一種非常嚴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必須予以嚴厲打擊,所以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犯故意殺人罪的罪犯,在量刑時法院會首先考慮重刑,在不適用重刑時,才會退而求其次選用輕刑。所以我推測,法院大概率會判肖旺死刑。」方軼解釋道。
其實他的話只說了半句,心裏的後半句是:不過同情心泛濫對於一名律師來說可不見得是好事,尤其是刑事律師,因為同情心會讓你失去判斷力,擾亂你的邏輯思維能力。
「您說的形式主義是咱們常在網上見到的那種形式主義嗎?其實上面也反對形式主義。」錢文沒有明說,但是方軼明白她口中的形式主義指的是什麼。
這就是大眾心中的道德標準。但是這種行為合法嗎?從法律的角度看,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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