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為什麼確定這個五金土雜店就是三益先生曾經工作的那一家呢?」
我指的是法律審判的文書公開。在被算計之後,釘子戶肯定咽不下這口氣,而店老闆又正是只把拆遷當成獲利機會,並不會因此改變生活的人,閑工夫也有不少。因此,他不為此爭一口氣反倒難以想象了。於是,被算計之後的手段自然是去法院。而法院只要立案,定然要進行審理並審結,而形成的判決文書又有「除了涉密必須公開」的規定,這個問題不會涉密,因而我在專門的文書公開網上倒是很方便地能找到它。我既然知道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一邊的訴訟主體,找到對應的文書恐怕並不是什麼難事。
「是哪一份?」
「的確,我們不清楚三益先生工作過的那家店的關鍵信息:店名、具體店址、店主姓名、店鋪規模等等都一概不知,只有他在小店工作這麼個朦朧的印象。由於這一段故事發生已經頗有年頭,已經過了訴訟時效和脫密期限,可以認為『不可能再有關於這一紛爭的新訴訟,已有的也全部審結』。於是,我便根據事發地點、訴訟方式和必然唯一的訴訟對象,找出了這一個近似的時期里所有的審判文書。」
「是這樣的。」
「沒有雇傭店員,沒有契約關係的家庭工廠,按照我們的規矩是不能稱之為『店』的。」
「為什麼?」
「可是這分明是一家五金店啊?」
「也就是說,我方才的后一種猜測並不成立。市政部門要把這一片地方進行拆建,必須徵得每一位店老闆的同意,並且花錢買回他們手裡的土地。」
「我記得河內同學在調查時曾經打聽到,當年那一帶的店鋪都是各個店老闆的私產,就連兩邊店鋪中間的那條街道,也是各家店老闆集資修建的,是嗎?」
「哦,嘉茂同學是想用過去的法律文書證明,當時三益先生的店主確實是釘子戶,並且因為被市政部門算計而不平。從而得和-圖-書出店主在拆遷談判時確實作出了讓市政部門不快,作出了對其動用『陰招』的決定,是這樣嗎?」
所以,答案就只剩下最後的五金土雜店。這種店面的環境印象上來就相對遜於同類的小店鋪,並且僱員也不追求形象氣質,更因為需要一些金工方面的知識與操作水平,招到的僱員往往都是匠作味道濃厚的人。這些人的形象,與「講義氣、好勇力」這樣的描述也是比較接近的。一旦店老闆稍施恩惠,就很容易被煽惑和利用。
「這樣的話,或許就有這樣一個猜測:當這一帶要拆遷的風聲傳出來之後,有的雖然繼續著以往的生活,但有的人卻會因為這個風聲而嗅到金錢或利益的味道。比如說,在唐土,就有一些人鑽政策空子,在聽到拆遷風聲后突擊建房或擴房,增大要求補償的面積或金錢。同樣的,我們進行拆遷,也要支付土地所有者以補償。店家都是精明的生意人,沒準其中便有打算盤,鑽空子來提高補償的人。倘若,三益先生所在的那家店的店老闆也是這樣一個促狹的人——這從他耍小伎倆讓僱工延長工作時間也能旁證。」
「那麼,我們現在的任務就是找出哪一份判決書的當事人是三益先生當時的老闆?」奈惠問。
「文書中分明地寫著:他們因為店主所使用的『撥慢時鐘』伎倆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延長了工作時間,因此,他們的合法雇傭關係因為店主的過錯全被自動解除。這樣一來,這家店就沒有僱員了。」
「那麼,淵子要怎樣證明這條思路呢?」奈惠的分析思維能力遠不及我與河內同學。她既然難以理解後半的循序漸進,便將注意力索性都放在了前段。我的話音剛落,她就將前面所關注到的問題又拎了上來。
「可是,這樣一個證明既沒有證據,又沒有什麼意義,對嘉茂同學之前的判斷也不能推翻或補充。嘉茂同學何必還要操這和_圖_書份心呢?」
「設想這樣一個情況:市政部門逐個地與商戶談判,談到這一家的時候,店老闆坐地起價,甚至指使自己的僱工裝腔作勢。這種事情,身為僱工不得不做,做出來了又會引起市政方的不滿。如果三益先生是那個僱工群體的一員,此時的處境就困難了。」
闡幽、發微、探賾、索隱……人們對深邃幽密的未知充滿了好奇感,以至於創造了如斯的詞彙來文雅地描述向神秘進軍的探索。在向文字所蘊藏的玄奧進軍的學問——訓詁學的書籍中,以這般「鉤深致遠」的詞彙表明是書性質的結尾所在多有。還有向自然的未知進軍的探險家、向技術的未知進軍的科學家等等職業,他們的職業所代表的探索精神一樣受到世人的敬重。不過,也有一些「向未知進軍」的職業,他們的工作並沒有贏得廣泛的社會認同,比如偵探。偵探所探索的未知,往往是「少數人的已知,多數人的未知」,而已知的少數人又往往不願將這份未知公開,所以這個職業便在每一次的探賾索隱中與部分人結怨。怨者既多,久而久之便也敗壞了職業的名聲,以至於就算是福爾摩斯那般的偵探,知心的朋友也就華生一人,甚而在與莫里亞蒂的對抗中還不值得被信任;找上偵探之門的顧客,也都懷著「無事不登三寶殿」的心理,在沒有需求的時候,對這個職業大多是敬而遠之。
「小店鋪的收銀員。因為不明就裡地每次將店裡走慢的鍾調準,讓店老闆覺得不舒服,於是讓他離開了。」河內同學回答道。
「是的,這是我去那一帶,現在的住宅小區打聽到的消息。」
「嗯,嘉茂同學證明三益先生當時的僱主很可能藉著這個風聲鑽研怎樣獲得更多補償,這一點我覺得證明得很充分。接下來呢?」
「但可以通過一些東西來實證。比如這個。」我打開了準備在手頭的一份資料。「現在,這個新的住宅小區是建https://www.hetubook.com.com起來了,說明當年這一帶的店鋪全都被成功拆遷。但拆遷工作是沒有任何可能一帆風順,其中肯定還有些『釘子戶』。怎樣勸走這些釘子戶,是非常考驗市政部門工作人員的手段的。這些人有許多都是慾壑難填的人,單純讓一步增加補償款絕不能息事寧人。就我所知道的『趕走釘子戶』的手段來說,有的利用斷水斷電的措施讓房子不能住,有的雇一些人在釘子戶附近製造干擾,有的則是趁著屋主外出或睡覺直接造成『既成事實』。當然這些都是武斷的手法,還有更多成年人才能成熟運用的『文招』『陰招』不為我所知。總之,釘子戶以個體的力量對抗一個城市的行政層面,扳手腕自然是扳不過的。我想的是,在這個成功的拆遷背後,肯定也會有不少釘子戶被市政部門擺了一道的情形出現。在我確定『三益先生的前僱主很可能是一位坐地起價的釘子戶』之後,我就去這個地方做了些查詢。」
「嘉茂同學,這些都只是設想吧?」
「因為他敗訴的原因。市政部門拆他店門的名頭,是『有店不經營』。也就是說,他的私人地塊登記開店,卻沒有按照規劃開店,於是市政部門就有了以『佔道別營』的理由拆他門面的借口。」
「也有可能三份都不是,這就否定了我整個的猜測。不過我已經在先前的搜索過程中進行了確認,三益先生當時的老闆定然在這三份文書的當事人之中,並且判決書上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就是三益先生當時的老闆。」
「先不忙公布答案。我先將作出判斷的決定性依據的部分截取出來,看看你們的意見是什麼。」我將三篇文書中的一個小段的集中展示拿了出來。「這是關於原告基本情況的描述。性別年齡什麼的我們都無從下手,唯一能夠根據既有事實判斷的就是他們的店鋪情況:三段原告人描述中都有在那一帶開了什麼類型的店鋪的描述。和*圖*書
以甲乙丙來區別的話,甲是書店,乙是副食品零售店,丙是五金土雜店。結合我們之前在三益先生那裡打聽到的消息,我認為,三益先生應當是在五金土雜店當僱員。」
「三益先生不是僱員嗎?還有那麼多人呢?」
我自認為自己所做的並非窺人陰私的不道德之舉,但為了上門的委託,我又不得不被動地去探測一些秘密。就比如,三益先生雖然向我們詢問了一些問題,我給出了部分解釋,但在給出這些解釋之後,我覺得,三益先生彷彿在隱瞞某些重要因素的存在。因為我感覺到,在他身後,似乎有一股力量在指引著他避開一些禍事。現實中沒來由的海神救程客是不太可能的,而找出這個原因,就是我們現在所在做的工作。
「當然是為了這個最後的觀點啊。兩三個月這個時間差,著實是會讓人引起注意的。因為拆一片建築、新建一片,市政部門要為之付出大量的公共成本:比如拆之前的說服、動員及補償,建的人工,拆與建之間的過渡安置等等。其中,對於『自身處於拆遷範圍內』的人來說,最切身的利益莫過於拆遷補償了。有的人甚至因此坐地起價,一夜暴富。但這些,都是建立在『地是自己的』這個基礎上。倘若三益先生的這家店本身就是租賃市有地塊開的,那麼市政的工作人員只需一紙告知書就能了事,也沒有這許多猜測。」
「後來,這家店因為市政規劃而被拆除,那一帶已經是一片住宅小區,這也是現在河內同學無法再深入查證的原因。甚至,三益先生的離開就是在破土動遷的兩三個月之前。按說,市政部門作出拆遷的決定,兩三個月之前定然能讓消息人士打聽到風聲。這樣一想,若是市政部門裡的某個人打聽到消息,提前讓店老闆趕走三益先生,或是暗示三益先生做些舉動惹惱店老闆讓他趕走自己,也是不無可能的嘛。」
「接下來,讓我們再查證三益先生之後的經歷吧。按照
和-圖-書時間順序,三益先生離家后的第一次風波是什麼事件?」
「首先是排除書店。雖然現在規模化經營的書店都有店員負責收銀,但在當年沿街而建,小本經營的老式書店,一來不會延請足以鬧出動靜的僱工,二來不會讓僱工承擔容易做手腳的收銀崗位,三來書店本就是個慢節奏的店鋪,店主沒必要撥慢鍾錶來讓僱工晚下班。再下一步是排除副食品零售店。這裏可以讓僱員收錢,也有必要請輪班倒的僱員,規模也足以在市政部門面前鬧出動靜,但他們的『擇取』標準不一樣:副食品零售店的店老闆在挑選僱員時,選取的標準應當是以『溫柔的服務員』為印象來決定。這樣一來,這個店鋪的僱員隊伍將會是以女性為主。三益先生就算是在這個隊伍中,也會因為『是群體中難得的男性勞力』被安排在裝卸貨這類需要體力的崗位。他事實上的職務是收銀員,恐怕並不是副食品零售店老闆會安排給他的崗位。」
滿足以上所有條件,也就是訴訟山形市政部門在那個特定時間段進行的拆遷行動不合法的案件一共有四起。其中一起算是徹底的「證據弱勢」——因為山形市政已經與其簽訂了拆遷補償的約定,而他只是看到別人拿到了更多補償而反悔起訴,這樣的訴訟當然無法得到支持,並且判決文書中所記錄的訴訟事由也並沒有「店面」的字眼,因而可以排除。至於剩下的三起,都是訴訟人宣稱,自己在那一帶開了店面,面臨拆遷時山形市政並未與其簽下合同,便耍手段強拆了他們的房子。
「是的。倘若這條思路能夠得到證明,他當年指使僱工去裝腔作勢的事實也可以推知。因為他自己一個人的鬧騰定然是不會被市政部門理睬的。進而,聽到政府拆遷的風聲,知曉三益先生的僱主是個小心眼,猜測到他可能會因此被記入黑名單的危機,於是安排他因為一個小失誤而被趕出,這不正是三益先生得到了高人指點的根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