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雙方到場之後,山本家這邊請的是當時業界很出名的律師進行辯護。那位律師也認為,對一個傷員進行一千二百萬的賠償無異於漫天要價,地方法院定然是收了好處才會作出如此荒誕的判罰。所以他自己對這場上訴的官司躊躇滿志,認為勝訴是手到擒來。我們在庭審時見到山本家請了這個人出來,均想,山本家不惜請出這麼一尊不太出山的大佛,自是志在必得。然而在實際庭審時,我們又發現,原告方根本沒有延請律師,等於說是自訴。我心裏想,沒聽說這個原告在法律界混出什麼名頭,那麼就是外行或者新手了。讓一個業界知名的老油條律師跟一個外行自訴來搞庭審辯論,恐怕是縣法院當即就能作出撤銷判決的決定。然而事實又讓我想得岔了,我已不記得他們當庭辯論的話,但我清楚得記得,這一次就是這個名律師的聲名掃地的一案——他完全落在下風,根本不是對方對手,法院也按照對方的堅持,作出的決定是維持原判。」
而對「為什麼法院會作出這樣的決定」這個核心問題,他的回答是:「過去四十多年,我記得的也不太清了。我只有大概的一些印象:
律師為當事人爭取利益,是在自身所擅長的法律一道上做文章。比如對事實上發生的行為,律師可以從不同的行為心理去解釋,從而改變一個具體行為的定性。比如說甲乙雙方就「甲打乙一掌」的事實展開爭論,甲方律師提出「甲是看到乙臉上有蚊子才動的手」,乙方律師則提出「甲是蓄意打乙這一掌」。最終法院採取哪邊的判斷,最終的判決結果自然就對哪一方有利,這就是律師的功力較勁。然而,律師終究是從法律的角度來錙銖必較的,換句話說,這個職業也和山本洋三郎的性格一樣,容易鑽進牛角尖。還是拿甲乙這樁事來說,假設甲提出的觀點和-圖-書
是「我本在給乙做肌肉按摩,結果乙認為收費不合理,就誣告我在打他」,這就不是律師的法律知識所能解決的事情了。
以今日信息傳播的速度來看,這樣的故事無疑是匪夷所思——今日的律師見多識廣,這樣的招數怎麼就拆解不了?但在當年的環境條件下,信息相對閉塞,就算是精研業務的律師,也未必就能料到對手能從一個更高的站位上來發動攻勢。並且,這個判例在當時也是鳳毛麟角,換句話說,當時一貫的判決都是援引成例,單純從傷勢來計算賠償,而這一招「附帶後續影響」的手段的確是出其不意。
「所以,小間倫次索賠的突破口就在這裏。他並沒有和對方律師正面交鋒『就此事的一千二百萬賠償有什麼法律依據』,而是用自己的實際情況來爭『怎樣讓法院認為一千二百萬是合理賠償數額』。」
這個時間段的記錄只說明了這麼一些問題。這也證實了我此前的推斷,這個人的確就是傷了左腳的。但我們看到的醫院記錄說明,這個人頂多就是骨折,醫院連「重度」「粉碎性」一類定語詞都沒加,並且治完后落下個跛腳的後遺症,也大抵是因為此前常年在田裡勞作,腿骨過度使用所致。雖然是傷筋動骨的大事,但這樣的傷情放在所有的傷痛中,到底也算不了什麼。我又請法學研究者們對比「身體傷害賠償」的相關案例,得到的結論是,這一類賠償的數額在全部案例中只處於中低的一檔。
「倒也不至於。有一個故事就能解釋這個問題。」
他因為踩踏事故而在1980年的11月送醫,辦理了事故入院的手續並被安排住院。經診斷,他的傷情主要是在事故當時因受力不穩倒地,全身被多處踩傷。但這些傷勢大抵是皮肉輕傷,稍加調理就能養好;唯獨左腿小腿骨在事故中被踩出了斷裂,需hetubook.com.com要長時間的愈合,這才讓他在醫院里待上了好一陣。在醫院調養了一個多月之後,他傷勢基本痊癒,便於1981年1月辦理出院手續離開。
「現在,山本先生打算怎麼做呢?一千二百萬是法院作出,已經生效的賠償決定,是有法律效力的。而今四十年過去,早已過了不服終審判決的申訴期限。再加上今日物價已經遠出於四十年前,今人的觀點來看,一千二百萬元已經算不得什麼性命攸關,非有追訴必要的大事。再加上小間倫次和山本弘齋都已謝世,找人申訴也無從找起。山本先生,您還準備怎麼做呢?」
換句話說,在當年傷者的賠償普遍在六萬元以下的上世紀80年代,一條腿的一般骨折,賠償頂多也就在兩三萬元上下。這樣一來,一千二百萬元就實打實成了個不合理的高額。不合理的東西成了事實必然有其緣由,可能是主審的那一庭上下集體被小間倫次所打點,也可能是小間倫次在庭審時做了精彩的辯護。
好在,山本洋三郎雖然認死理,眼界不開闊,但總還是能聽得進別人話的人。依照我的建議,他又一次動身,前往茨城縣的法院找尋答案。縣一級的法院設在茨城縣的治所水戶,山本洋三郎又要重新尋覓那一頭的人際關係,這下就又耽誤了一陣。不過反饋的結果終歸是可喜的——茨城這邊雖然文書也過了保存年限被清走,但好在當年這樁事還是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山本洋三郎現在這麼一提,還是有一些老人記得這件近四十年前的舊事。更加幸運的是,現在茨城縣法院有一名職工,正是當年二審時的書記員。儘管他現在已經是坐辦公室等到齡退休的無所事事的狀態,但他到底還是記得當年這個情形的。他還特別說「當時在速錄機上打下『一千二百萬』這個數字的時候,自己都懷疑是當https://m.hetubook.com.com時的主審法官念錯了數字」。在二審結束后,他還專門去向法官確認過,才敢把這個數字留在正式的文書記錄上。
「律師收錢辦事,加上他自己也要為自己的名聲負責,我願意相信他不會因為對方的打點而放水。所以必然是小間倫次真刀真槍地勝過了律師。然而,小間倫次我們已經打聽到他世代務農,農家雖然能夠培養出口才伶俐的人,但『精通法律+口才伶俐』的人就很難滿足農家且未受過法律教育的條件了。我只能這樣來設想:他們在庭審過程中的交鋒並不是辯論——反正書記員已記不得二人交鋒的具體內容。」
山本洋三郎的妻子道出了其中原委——山本洋三郎其人思維僵化而憨直,很容易就鑽進牛角尖難以抽身。比如說,他從手上的執行公證了解到,賠償決定是袋田當地法院負責執行,他就盯准了這家法院找尋,完全不知道從更高處進行變通。
然而我卻不這麼想。畢竟我們憑藉現在能夠找尋到的信息,已經思考出了不少的結論,走得比山本洋三郎自己亂打亂撞已經遠得不少。雖然我們找不到法院留下的記錄,也很難找到當年的當事人,但「找到法院當年的審判記錄」這件事,卻也並不是無路可尋。
「我還是咽不下這口氣!」儘管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山本洋三郎的感情依然不能平復。然而他不得不面對的事實是——四十年前的這一切,都是嚴格按照當時的程序合理進行的,沒有任何作弊或串聯,他要顛覆,也是無從下手。
這倒奇了。我不由得在腦海中對以往的「律師」形象產生了一些懷疑。在我有限的認知里,律師給我的印象便是精通法律,知曉怎樣最大化地運用各種規定為當事人爭取利益。「最大化」的能耐就依賴對法律的精通,而這就產生了極高的專業要求。絕大多數情況下,如果讓和-圖-書
一個外行當事人和對方律師辯論,都會被專業技巧所壓制。這個結果,自然大出我意料之外。
果然,在鎖定了目標和採取特徵檢索的手段之後,山本洋三郎翻資料的速度大大提升。這一回他同樣是在我們上學的時候來到袋田醫院,但第一節課下課後我便收到了他的郵件,說「找到了」。發件時間是課中,看來完工時間還要早上一截。山本洋三郎痛快地搜羅了一整套袋田醫院留存的記錄,很快確認了小間倫次在醫院里的行動軌跡:
「在一審宣判后,當事的任何一方都有上訴的權利。面對一千二百萬元的判罰決定,山本家不可能不上訴。既然要上訴,那就有二審環節。涉事的賠償數額上升到這個量級,二審必須到茨城縣級的法院才能進行。既然在袋田這邊找不到當事人,為什麼山本洋三郎沒有去縣一級法院找尋記錄呢?」
警視生怕掛一漏萬,將大量的資料簿冊都帶回去翻閱。然而他們在費盡勞力,搜尋到了所需的信息后,就沒有再花精力去將這些簿冊恢複原狀。而這一道使用痕迹,卻給旋踵而至,追尋同一事物的我們留下了便利。推想警視的行動,我們便可以大概率地將目標鎖定在一小塊區域,不再需要拉網式的檢索。山本洋三郎雖然也動了心思,但他的方向終歸是錯了一截。好在我及時進行了糾正,他也樂意再花一天去重新找找。
剛才也說過,出身農家並不代表這個人就不可能言辭伶俐。在非專業領域,他倒是可能和律師一較短長。而這,也是我所認為的突破口所在。
「或許,小間倫次就是採用和這個案例類似的手法來計算賠償額的。比如說,他被踩踏得骨折,落下了跛腳的後遺症,等於說是基本喪失勞動能力了。這樣一來,他再提出自己家裡的實際情況,有妻子兒女需要養活,之前家裡也才堪堪夠開支,自家又沒有除了務和_圖_書農之外的其他收入。賠償額像這樣算上了往後幾十年的生活的話,這個數額自然就相當的高了。」
「洗刷冤屈」是山本家幾代人的宿志,當年的當事人山本弘齋甚至自己留下一幅袋田瀑布的畫作,遺命將其作價一千二百萬元出售,以銘記這一段苦楚(當然,這幅畫的畫工畫技的實價也就是泛泛)。可現在,法院的庭審記錄已作罷論,小間倫次也已作古,哪怕是當時參与庭審的人,到了山本洋三郎的年代也是大多物故。山本洋三郎在袋田的法院前後打聽了數遍,得到的也只有這樣的結果,他失望已極。
「小間倫次當年用的這一招,在今日看來雖然沒什麼大不了,但在當時誠然是石破天驚,攻其不備。因為當時信息的匱乏和跨洲、跨洋交流手段的欠缺,小間的詭計能夠在當時得逞。」這樣一來,山本洋三郎算是知曉了我們當前需要弄明白的核心問題——法院為何作出一千二百萬的賠償決定,但他的最終目的顯然不止於此。
「這個數額還能被認定為合理數額?法院所有人的腦子是被燒壞了才會這麼認為的吧?」
在美國有這麼一起判例:一位因車禍而致殘,胸部以下感知完全喪失的女性起訴了肇事者要求高額賠償。但她的律師這樣對她說:肇事者自己的財產肯定是賠不出這種賠償額的,並且肇事者的律師肯定也會去爭,最終你拿到的賠償額肯定遠小於要求額。然而你可以把肇事汽車生產商也一併起訴,他們則有能力賠付這個額度。最後,憑藉律師這一招妙計,她到底拿到了高額的賠償。而高額賠償的計算理由,律師則提出了這麼一個主張:賠償不應只從傷勢評估、治療及營養費用、精神損失這幾點來計算,而應考慮到她下半身失去知覺而癱瘓,後半生的生活及追求幸福的權利喪失。法院有藉於此,便確然判決汽車公司連帶賠償一筆天文數字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