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寫.悟想
十二、得失計算法

得、失,不能由自己決定,但是,如何計算得失,卻可以由自己的大腦主宰,全看你是要快樂還是要苦惱了。照說,人總是追求快樂的,可是偏偏有的人反其道而行之,真怪。
每一個人,對於得或失的計算方法,都不相同。計算得失,m.hetubook.com.com其實有很簡單的標準明明白白放在那裏,可是還是人人理解不同。這其中似乎已經沒有道理可講,起決定因素的是個人性格。性格人人不同,自然決定如何對待得失的態度也人人不同。
除非下定了決和圖書心做個不快樂的人,不然,對於已失去了的一切,不論是東西還是人,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感情還是能摟著抱著的金銀,既然已經失去,你對他們念念不忘,有甚麼用處?再怎麼刻骨相思,失去的就是失去,不會回來,想來何用?歌仔都hetubook.com.com有得唱:「一切已失去,不可以再追!」
其實,稍微想深一層,就可以知道,任何人,一生之中,都是只有得著,沒有失去的。
在同樣的情形下,有的人看到的是得著的多,有的人看到的是失去的多。看到得著多的人毫無疑問,和圖書一定比較快樂。如果一直記掛著失去了的,耿耿於懷,思念不已,追究原因,後悔痛心……這人,也就必然遠離了快樂。
反而,曾經有過得的過程,那是白賺的,理應高興,怎麼會有痛苦?
此話怎講?就從人出生講起,任何人的生命都從赤條條一無所有和*圖*書開始。出了娘胎之後,開始的生命歷程,就是不斷的得著過程。所謂失,是在有了得之後,才發生的。情況是這樣:本來是零,得了,又失了,還是零。零等於零,有何失去?推而廣之,也就沒有甚麼叫失戀:本來就沒有這人,這人走了,仍然是沒有這人,有何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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