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元朝官員的腐敗可不是一般的
元朝開了社會道德大滑坡的頭

元朝曾一度禁止民間買賣金銀,禁令期間規定銀鋪只能來料加工,不能自己生產銀器出售。
讀歷史就有這個好處——從蛛絲馬跡中可以讀出歷史的走向來。
華夏民族中市井階層的「小奸小壞」,就是在元代蔚為風氣的。
窩闊台攻破金國後,一批西域商人(主要是回鶻人)到中原來做生意。他們的拿手好戲之一,就是放高利貸。
忽必烈見這樣的好官還有很多,就下詔說,凡是官員為民負債的,債主不得追債。
不僅他這樣做,他治下的一些官員,也有自己出錢、或用自家田地房屋抵押,替老百姓還債的。
他指揮的蒙古大軍,不單是滅了金國,還降服了高麗、波斯,佔領領了俄羅斯大部,拿下了波蘭和匈牙利全境,差一點就打到了維也納。
這些官員為民負債,有些是為了替百姓納稅,有些則是為了籌措賑濟款。
這就叫辯證法。
忽必烈即位後,繼承了這一政策,只是將替民還債的範圍,限定在貧苦百姓為繳納賦稅而借的債。
不僅有,而且開了m.hetubook.com.com前代未有之先例。
在元朝,沒有勢力背景的人,開不了當鋪。
這種「羊羔利」,可想而知有多厲害,幾年間就可以完全摧垮一個家庭,民間深受其苦。
華夏民族從根本上的禮崩樂壞、道德淪喪,應該說就是從元朝開始的。
此例一開,漢唐之風的那種大氣磅礡就一掃而空。
元代統治者雖然表面上很尊重儒家,把孔子封為「大成至聖文宣王」,儒家教育也很普及,但實際上知識分子地位並不高,當時就有「九儒十丐」的說法。
其實就在元初的時候,民風已經開始不大淳樸了,有一批潑皮無賴專門借錢給年幼的富家子弟,供他們揮霍。
商家道德的墮落,說明社會總體道德已在崩潰,輿論、良心、法律,都制止不住這種滑坡了。
說了元朝這麼多不好的地方,它在金融信用方面是否也有好的方面呢?有。
過去宋代的金銀鋪很發達,到了元代,統統改叫「銀鋪」了,說明銀子在元代的使用量已大大增加。
這種情和-圖-書況很普遍,以至於中書省特別下了文件,鼓勵民間開當鋪,禁止地方部門以收繳贓物為名騷擾當鋪。
到了忽必烈時期,也仍然有這樣的愛民楷模。
或由官府代償,或由官府免去原徵賦稅。
講信義和講謀利,兩者之間是有平衡點的,都不至於太過。可是到了元朝,人們視統治者為外來者,高層也不大注意道德建設,結果民間的消極反抗就表現為道德墮落。
當然,這樣的好官,只在元朝之初曇花一現。整個元朝,社會道德是在往下走的。
這情況在元朝大概很普遍,元成宗就曾下令,凡官吏向部下借錢用,都要有保人、立字據,到期不還要治罪。
那時的高利貸叫做「羊羔利」。意思是:借出的本金好比母羊,下了羊羔,羊羔又長成新的母羊,如此子孫不斷。我們現在都能明白,這不就是「複利」嗎?也就是「驢打滾」的計息方式。
在素以暴虐著稱的元代,這樣的好官竟然接二連三地出現,真是匪夷所思。
好了,關於這個短壽王朝的金融情況,和_圖_書我們就說到這兒了。
銀鋪的業務,和今天的首飾店差不多,是專營熔鑄金銀器和買賣金銀的。因為元朝的銀錠也是貨幣,所以銀鋪同時也是貨幣兌換點,老百姓可以用銀子向銀鋪兌換出鈔票來用。
這樣一位梟雄,在我們印象中必是嗜血的君主無疑。可是,他也有仁心宅厚的一面。
可能我們過去對元朝還是有太多偏見吧。
元朝的寺院也開當鋪,和宋朝一樣也叫「長生庫」,而且往往都能設法討來一道聖旨加以保護。
這一類無廉恥的事,在宋朝以前的各代幾乎沒有。
元代也有官營當鋪,官家辦的,就要好多了。官鋪的名字都取得相當不錯,叫「周急庫」、「廣惠庫」什麼的,經營宗旨也比較純正,收取利息很低,是專門照顧貧民的。
在借據上,潑皮債主利用借債人急於用錢的心理,往往把一錠寫成十錠,一百錠寫成一千錠。等到借債青少年的父親死後,潑皮債主就開始逼債,圖謀奪取人家的家產。
此外元朝也有典當行,叫做「解質庫」。這個情況,https://m.hetubook.com•com就連元雜劇裡也有反映,劇裡的富人往往都開著一家解質庫,就像現在電視劇裡的富人都是房地產開發商一樣。
從元雜劇看,商人的商業道德也開始一落千丈,坑崩拐騙思想滲透了商人的骨髓。
這裡要說一下元太宗窩闊台(一一八六~一二四一),他是成吉思汗的第三子,也是成吉思汗的霸業繼承人。
自從春秋時期起,我們民族就有「義利之辨」。
知識分子在元代是「臭老九」,不吃香,禮儀道德那一套也就成了無用之物,再加上統治階級不自律,社會風氣的敗壞也就無可避免了。
元朝皇帝曾經幾次下詔,禁止這種敲詐勒索——仇富,也不能這個仇法!
因為有時候不法分子會把偷來的東西拿去當,當鋪只要收了,就有可能惹上官司。只有背景強大的人敢開當鋪,收了贓物,也有官府給罩著。
元代在信用上的一大創舉是,從皇上到官員,都有「替民還債」的記錄。
賑貸災民就不用說了,那是除了秦朝之外,哪個王朝都做過的,不算什麼天大地大和*圖*書的恩德。
人家當的是珍珠,當票上卻寫的是「蚌珠」。人家拿來的是全新的衣服,卻寫成「污了的舊衣服」。到了贖當期,還要故意拖延日子,以便多收人家一個月的利錢……等等,不一而足。
萬戶(官職名,地方長官)嚴忠濟就曾自己借債替百姓繳納欠稅,結果他本人積欠富人鈔幣四十三萬多錠,欠官庫銀子一萬六千多兩。忽必烈聽說後大為感動,下令免了他欠官庫的債,又動用皇家庫藏替他還了私人借債。
有的當鋪在收抵押物時,給人家爛鈔,人家來贖當,卻要人家拿新鈔來。人家當的是赤金,當票上卻寫成「淡金」。
窩闊台時期,不少大臣上書要求為民解困。窩闊台採納了這些意見,下令凡是借了高利貸的,都由官府代償,利息只付到與本金相等為止。
「小人」一詞,就不再涵蓋整個平民,而是專指這類壞了良心的自私自利之徒了。
曾經撥付官銀七萬六千錠,替民間貧苦百姓償還高利貸。
那時的官吏還經常向下屬借錢花,然後依仗權勢不還,下屬啞巴吃黃連有口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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