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樣的狀況下,如果你還在堅持愛情至上,堅持愛的聖潔主義,你就要無怨無悔,不管遭遇任何困難,甚至是死亡。如果有怨有悔,從一開始你就要回到法律跟道德的規範裡,一開始就不要背叛法律跟道德。
西漢卓文君在第一任丈夫過世新寡期間,在一個非常哀傷的狀態下,遇到了才華洋溢的司馬相如。司馬相如也非常喜歡卓文君,所以作了一首詩〈鳳求凰〉,「以琴心挑之」,就是彈琴唱給她聽,卓文君就被感動了。
常常會有朋友或是學生來找我,訴說他們因為戀愛而哭泣、哀傷,覺得活不下去,我就會問他們:「你覺得你跟這個人在一起,曾經快樂過嗎?」有時候他們生氣到極點時,會說:「我從來沒有快樂過。」我就會提醒他:「你是不是說謊了?你會不會沒有注意到?因為你如果沒有快樂過。現在就不會這麼難過。」
我想,在很多時刻,我們需要被提醒,也要常常提醒自己,就是我所愛的這個和*圖*書人,他真的愛過我,對我善良,疼愛過我,難道要因為一些小失誤,或者他離開我了,我就要開始憎恨他、報復他,讓他從百分之百的好,變成百分之百的壞?
千萬不要覺得有一紙婚約就能保障愛情,只有愛情能保障愛情。
如果你選擇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要震撼整個社會的道德跟法律,你應該要很清楚結局,如果不知道,糊里糊塗的,在遭到責備時才滿懷怨悔,那我會覺得是這個人自己沒有想清楚。
很多人會在愛情結束時產生憎恨,是因為他覺得愛情的誓言是永遠不會改變的,談戀愛時說的海枯石爛,就應該是要到海枯石爛才能變心,真的是這樣嗎?
而這種被遺棄的心情,在班婕妤的〈秋扇賦〉中有更貼切的描寫。她把自己比喻成秋天的扇子;夏天很熱時,扇子不離手,但是到了秋天,不用扇子了,就把它丟在一旁,所以說「秋扇見捐」。我想我們社會裡,不管女性男性都有和圖書過這樣的憂傷。
這就是我要說的,愛的形式與道德,法律沒有辦法脫節。
後來司馬相如也變心了,卓文君寫了很有名的一首詩〈白頭吟〉,說夫妻情分如溝水東西流時,她除了悲傷還是悲傷,但既然司馬相如有二心,她也只好做個了斷。其中一句「願得一心人,白頭不相離」,道盡古今中外男女對愛情的最大渴望。
在這裡就有一個難題:愛可不可以被替代?歷史上並沒有記載卓文君的前夫是什麼樣的人,他是不是也愛著卓文君,或卓文君是不是也愛他?可是在這個時候,在她守喪期間,她卻愛上了司馬相如,甚至跟他私奔。那她不是背叛前夫了嗎?
愛不可能完全聖潔、完全單純到脫離人類的法律、道德,一旦發生衝突時,你就只能選擇。羅密歐與茱麗葉千古以來讓人感動的原因,就是他們衝破了法律與道德,梁山伯與祝英台之所以讓我們落淚,也是因為他們衝破法律與道德。再提一個更有趣m•hetubook.com.com的例子:《白蛇傳》,這是一則非常動人的愛情故事,因為主角是人與蛇,多麼不可能在一起。這些故事就是企圖保有愛情的純粹性,可是這個純粹性要存在現實之中,非常困難。羅密歐與茱麗葉怎麼可以在一起?他們兩家是仇人啊,梁山伯與祝英台怎麼可以在一起?一個這麼有錢、一個這麼窮,有階級問題啊,那白蛇和許仙又怎麼可能在一起?一個是蛇一個是人。種種現實的聲音都是要說服你,純粹愛情的不可能性。
婚姻是法律,它可以保障一夫一妻制,如果有一方沒有履行,另一方可以告他,可以要求他賠償,法律可以判他有罪。可是你沒辦法以法律要脅另一方愛你。
在這個時候,我個人覺得應該要重新考慮自己愛情的聖潔性與崇高性,愛情的本體是在我,或是對象?如果是在我,那麼在我的生命裡面,愛情已經完成了,我所得到的歡悅、圓滿的部分,都將隨著我的一生永遠不會褪色,至於結
和_圖_書局是什麼,我不太在意。
其實,每一段愛情,我們都應該回過頭來問自己:我要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愛情有絕對的內在本質,也有客觀的外在一面。內在的本質可以是一個最聖潔,最崇高的東西,但它的外在則受限於許多形式:法律、道德,包括所愛的對象都是外在的現象。所以當你個人選擇無怨無悔時,可能碰到的最大難題,就是對方退縮、改變了。
這完全是你的選擇。
婚姻與愛情不同,法律對愛情是無效的。可是我們常常把它們混淆了。
沙特和西蒙.波娃這兩個法國哲學家是一生的伴侶,可是他們不要結婚,他們不要法律的那張紙。他們對自己的愛情很有信心,所以不需要婚姻那張紙來保護。
這裡面是有矛盾的,不只是說她震撼了舊的社會倫理價值,跟一個男人私奔,同時也包括卓文君是不是相信有所謂永恆、不朽的愛情?如果她相信的話,那她自己本身就很矛盾,因為在她遇上司馬相如之後,就背叛了與https://www.hetubook.com.com前夫的愛情。
我們回到古代的婚姻倫理,回到法律允許一個男人可以同時娶好幾個妻子的時候,法律可以規定他要把愛平均分給不同的妻子嗎?還是他也會有特別寵愛,特別不寵愛的?這就是說,愛的表達本來就是在一種習慣和形式當中。就像現在一夫一妻的制度被建立起來了,我們也習慣用這個制度去思考愛情,可是我們要知道,人永遠不是制度。
關於愛的本質,可以確定的是:人是為了幸福而活的。人永遠需要愛,需要付出愛,也需要得到愛,這是本質,可是在形式上,不同的社會法律、道德倫理,有不同的愛的形式。譬如前幾年看到報紙登一則消息,一位阿拉伯公主因為自由戀愛就被爸爸活埋。這件事如果發生在台灣,我們會覺得簡直不可思議,太殘暴了;可是對阿拉伯人而言,他們認為這樣處理問題是對的。也就是說,阿拉伯公主自由戀愛從一個角度看,它是一個動人、偉大的愛情故事,可是從那個社會的角度看,它是不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