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白話解釋就是看到好的人能肅然起敬,在家能竭心盡力地愛家庭,愛父母。在社會上做事,對人、對國家,放棄自我的私心,所謂許身為國。還有「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這句話再三提到,在感情上說,每個人都認為做到了對朋友言而有信。據我自己的反省,雖然很想徹底做到,事實上卻很困難。有時候對朋友答應了的事做不到,心裡非常難過,為了自己道德的要求,想盡辦法去做,所以仔細研究起來,「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這句話,實在很不容易。所以子夏說,能夠做到這樣,「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儘管這個人沒有讀過一天書,我一定說這人真有學問,這不是說明「學而時習之」並不是說一定讀死書嗎?
因此,我們不要跟著宋儒一段一段地去解釋,整篇連貫讀下來,自己就搞清楚了。
「事父母能竭其力」是講孝道。這句話有一個問題產生了,子夏為什麼提到「竭其力」呢?重點在這個「竭」字。
和-圖-書這個「色」字,很簡單,就是態度、形色,下面還有證明,所謂「態色」就是態度。「賢賢易色」意思是:我們看到一個人,學問好,修養好,本事很大,的確很行,看到他就肅然起敬,態度也自然隨之而轉。這是很明白,很平實的,是人的普通心理,不管一個如何壞的人,看到一個好人,總會不自覺地對這好人比較友善,這是人之常情。
這幾句話,是接著證明了學問的目的,不是文學、不是知識,是作人做事。子夏比孔子少四十四歲,他的名字叫卜商。孔子死後,在戰國開始的初期,他講學河西,在戰國時期一般對時代有影響的大學者,蒙受他的影響很大。所以這也是我們大家要注意的。領導歷史、領導國家社會的,到底還是學問思想。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事君能致其身」這個「君」字,成為過去打倒孔家店的口實https://www.hetubook.com.com。他們認為這是專制思想,是捧帝王、捧獨裁的古老教條。事實上不是這麼回事,我們先要瞭解中國文化的「君」字是什麼意思。從文字的字形上看,「君」字古寫,頭上「尹」字,「尹」字的古寫是「」。我們的文字,是由圖案演變而來的,手裡拿一根枴杖,下面一個口,代表一個人,這個人年齡大了,學問道德很高,拿根枴杖,也等於指揮杖,所以凡是拿枴杖的,指揮杖的,都是君。後來才轉借變成皇帝的專用,其實中國文化中的「君」也不是皇帝的專用詞,比如我們過去寫封信給平輩,不好稱他先生,也不好意思稱他老弟;乃至一位老師寫給學生,這位老師謙虛一點就稱學生「某某君」,如果說君是代表皇帝,就是「某某皇帝」了,通嗎?沒有這回事。日本人學我們中國文化,寫信通常都是以君為尊稱詞。
過去一般人講到對父母的孝順,是「非孝不可」。其實孝道也要量力而為,孝要竭其力,不要過分了。前一兩年,有個年m.hetubook.com.com輕人基於天生的(不是教育的)孝心,為了孝養父母,去做了小偷,犯了法,對於這樣行孝的人,在心理道德上,我們覺得這個人「非其罪」也,因為他為了孝順,為了醫母親的病,結果偷了錢,犯了法,這是可以原諒的。但是在學問修養上看,對他的批評是「這個人沒有受良好的教養」。在道理上來講,這個青年是好心,但是好心要學識來培植它,使他知道要「竭其力」而不要做過分的事。中國古人有兩句話綜合起來的一副對聯說:「百善孝為先,原心不原跡,原跡貧家無孝子。萬惡淫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少完人。」其「原心不原跡」就只看他的心孝不孝。比如一個人很窮,想買一罐奶粉給父母吃,但實在沒有錢,買不起,因此心裡很痛苦,只有希望慢慢積蓄點錢再去買。只要有這個心,只要他這份情感是真的,我們就不能說他不孝。「原跡貧家無孝子」,如果一定要在事實上有表現,那窮人家裡就沒得孝子了。這個道理非常清楚,我們用這個道理來解釋m•hetubook.com•com,就是說明「事父母能竭其力」是盡自己的心力做到了就是孝。
現在引用子夏的話,證明學問是什麼。我們看原文「賢賢易色」,兩個賢字,第一個賢字作動詞用,因為中國文字有時候是假借的。第二個賢字是名詞,指賢人——學問修養好的人。「易色」,古人如宋儒他們,是怎麼解釋的呢?他們對「色」字解作「女色」、「女人」、「男女之色」了。(孔子被人叫打倒,就是這樣受冤的。)「賢賢易色」就是看到賢人——有學問道德的人,馬上跟他學了。「易色」,女色都不要了,太太都不要了,在戀愛中的,把女朋友都丟掉了。如是女方,男朋友也不要了。如果真如宋儒的說法,我認為孔夫子不是聖人了。因為聖人,是不會違反人情的。孔子在《禮記》裡講「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確是孔子對於人生的看法——形而下的,不講形而上的。凡是人的生命,不離兩件大事:飲食、男女。一個性的問題,一個生活的問題。所謂飲食,等於民生問題。男女屬於康樂問題,人生就離和*圖*書不開這兩件事。有時候看到有關中國文化的文章說「食色性也」是孔子說的,錯了,這句話不是孔子說的,是與孟子同時的告子說的。以後引用文章,不要將錯就錯,一錯再錯。
這句「事君能致其身」的意思是:不論朋友或同事,他跟你感情好,他瞭解你、認識你,認為非你幫忙不可,而你答應了,那他就是君,你既已答應幫忙朋友完成一件事,要抬轎子就規規矩矩一定盡心,答應了就言而有信。「能致其身」,竭盡自己身、心的力量。就好比結婚一樣,要做到從一而終。否則當初不要答應,既然答應了,講作人的道理,就要有信。至於替人家做事的道理就是忠,也就是盡自己的力。不可以表面上願意幫忙,做出部下很恭敬的樣子,背地裡卻一切不同意,反而搗亂扯腿。即使在外面做主管,也常會碰到這些事。這就是作人的「臣道」不夠,簡單說就是不誠懇。
這個性的問題,究竟先天的性或後天的性呢?以後再討論。但宋儒解釋「賢賢易色」,為了作學問,都可以把自己的妻女或丈夫丟開,這是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