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言

此書分信解行證四大科,即據以分卷。以五重玄義為首卷,餘分四卷,共計五卷,卷和*圖*書末附居士之校勘記及跋。
書中補缺之處,首行加一補字,以清眉目www.hetubook.com.com
科判附於全書之首,俾讀者便於檢閱。
此書編和圖書彙初版時由周居士清圓任之。校訂由范古農居士任之。並由蔣居士顯覺,孟居士定常,協同校和_圖_書對。
此書為江居士遺著,付印公世,初版時因稿未完成,取蔣居士顯覺之筆記,當時曾經江居士修www•hetubook•com.com正者補之。中華民國三十一年再版時,所缺講義,已由蔣居士顯覺,將舊時筆記,悉心校訂,據以補入,遂成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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