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香港黑社會組織發展的三個階段
回首話當年 純以和為貴

同時,黑骨仁也指出各人離鄉別井,無非為了求財,不應動輒毆鬥,萬事應以「和」為貴,他又提議所有堂口名稱之上,一律加上一個「和」字。例如「洪勝會」稱為「和洪勝」;「勇義堂」稱為「和勇義」……等。於是,這些堂口都變成日後「和」字頭的黑社會組織。雖然,香港的「洪門」並沒有像中國大陸一樣加上「××山××堂」的銜頭,但總算掛上了鈎。從此之後,大陸的洪門人馬途經香港,也和這些人稱哥道弟。因此,將「黑骨仁」列為香港洪門的「開山祖師」,亦無不可。
直至宣統元年(一九〇九),十多個堂口中的「勇義堂」(其後蛻變成「和勇義」),有一名混號「黑骨仁」的「執事者」,發起聯合所有堂口,和平相處,有福同享,有難同當;萬一發生糾紛磨擦,也用「講數」方式解決,非萬不得已時,不得訴諸武力。即使到了「非打不可」的地步,也需指定時地,一決雌雄。不論勝負的任何一方,絕不能驚動官府。這個提議,頗獲各堂口贊同。於是在同年的端午節,召開第一次「大會」,也是香港有史以來第一次的「洪門大會」。
本來這些堂口,和當時中國大陸的洪門任何一個山頭,都談不上直接關係;中國大陸的洪門秘密組https://m.hetubook.com.com織,亦從未承認過香港的堂口是它們屬下的一個環節,何以這次的「大會」又稱為「洪門大會」呢?
由若干位早已「金盤洗手」的「老前輩」結論,指出中國大陸的洪門組織和香港的洪門組織,職級上有所差別的原因,係兩者之間的性質不同,因此在劃分職級時亦有「繁」「簡」之別。前者由於創設時帶有濃厚的政治色彩(反清復明),組織必須較為嚴密,而職司方面為了配合實際需要,故而分為:「香主」、「大爺」、「二哥」、「三哥」、「四姐」、「五哥」、「六哥」、「七妹」、「八哥」、「九哥」、「老么」等十一種職位;但香港的黑社會組織,雖然也自稱為洪門組織,其實一點點政治意識和民族觀念都不存在,為的僅是地盤、勢力、金錢而已。故此在職級劃分上也實行「去蕪存菁」、「棄繁就簡」,把十一級縮為「香主」、「二路元帥」、「紅棍」、「紙扇」、「草鞋」、「四九仔」等六級(潮幫則在「紙扇」之下,「草鞋」之上加插「五虎將」職位,又稱「獲壇五虎」)。如果兩相比較,則「香主」等於「香主」,「紅棍」等於「大爺」,「紙扇」等於「三哥」,「草鞋」等於「六哥和圖書」,而「四九仔」則等於「老么」。
八十年前,香港的商業中心,除皇后大道中之外,就數上環和灣仔兩地了。外資洋行及華商的進出口商行,均集中在大道中及文咸街一帶,而上環三角碼頭及灣仔兩處,則多屬小型商户、攤檔、市場、作坊……等等。當時的工業幾乎等於沒有,甚至連手工業也少得可憐,靠出賣勞力為生的,則多數以「咕哩」(即搬運工人)為業。此類人物,亦大多數集中於上環及灣仔兩地。試想一大羣流動攤檔的江湖客,和一些所謂販夫走卒相聚一起,為了找生活,還能避免磨擦及發生糾紛?加上當時香港政府的警察力量十分薄弱,對這些地區所發生的爭執或毆鬥(包括單獨或羣毆),除非弄出人命,否則多數不予理會。如此,當時的下層社會簡直就談不上秩序。混亂情形,不難想見。
和牌掛起路皆通 四海九州盡姓洪
他日我皇登大寶 洪家哥弟受皇封
大會上,黑骨仁對在場十多個堂口的代表灌輸了一套「洪門」的「理論」之外,還當場出示他的憑證(當時中國大陸參加洪門組織的人,都領有「憑證」:「紅旗」以上的www.hetubook.com.com高層人物還有山主的「委任狀」),證明他本人是「天寶山」「碧血堂」的「紅旗五爺」。獲得在場代表信任之後,他便指出應該設立一套規矩及儀式,使每個堂口每個會員都有所遵循,不至像「散仔館」般毫無組織。
開會地點據說是筲箕灣的一處曬魚場,正確與否自然無從考證。反正香港在宣統元年(一九〇九),曾經召開「洪門大會」則為千真萬確之事。據「何六叔」指出,在戰前,他還聽到「和安樂」的創辦人親口論及這樁事。存在館口的一份「開山文件」,亦有詳盡的記載。
據一位屬於「和安樂」的老前輩何六叔(已八十三歲)對筆者提供的資料,當時一個名叫賣魚祥的東莞籍小販,原係由廣州來港謀生。在廣州時便參加當時的黑社會組織「洪勝會」。來港後目睹這一羣(包括他自己在内)戴月披星、肩挑背負的升斗小民,日夕為了爭地盤、搶主顧、霸檔口、奪利益等利害關係而經常發生磨擦。小則口角吵鬧,翻臉成仇;大則聚鬥羣毆,血流五步,這簡直不是謀生,而是拼命了!於是發起組織「洪勝會」,圑結市場攤販力量,以備發生糾紛時作為後盾。
當時「和」字頭的黑社會,也有一首所謂「招牌詩」。詩曰:
其實這一更改也www.hetubook.com.com不是沒有道理的。如果只是為了爭權奪利,為非作歹,則總其成者有「香主」,施謀設計者有「紙扇」,統率打手者有「紅棍」,奔跑聯絡者有「草鞋」以及打架拼命者有「四九仔」,豈不是麻雀雖小,五臟倶全了嗎?又何必叠床架屋,濫竽充數呢?
別的各行業人物,眼見賣魚祥這一招立竿見影,果然生效,也覺悟到圑結就是力量,於是紛起效尤,以行業或地區為單位,先後成立堂口,一時竟達十餘個之多。
緝兇方面,由於當時出入境並無限制,兇手自然不難逃脫,至於密切監視堂口|活動,倒也頗算成功。原因是警察力量雖然微薄,相對的市民人數不多,地形街道也沒有今天那樣複雜。因而若干堂口黑人物,醞釀毆鬥尚未成功,便給抓去當眾笞籐(當時有這樣的一條律例),若干堂口也被搜查以至封閉。故而這些組織,不能不轉為秘密活動(初成立時是公開的)。
原來大會發起人黑骨仁,卻是當時中國大陸的洪門人馬,隸屬於「天寶山」「碧血堂」,且還是職位不低的「紅旗五哥」。他覺得洪門組織並非官府委派,亦不必任何人加以承認,只要有一股基本人馬便行。中國大陸可以有洪門組織,香港為什麽不能設立。還有一點更重要的,便是初期的「堂口」,只和_圖_書是一羣烏合之眾。既無幫規堂戒,亦無等級之分,指揮起來並不能盡如人意。如果加上洪門的宗教儀式和神秘氣氛,不但可以服眾,說不定還可以從中歛財,故而將這次大會稱之為「香港洪門大會」。
香港的洪門組織,其「傳教祖師」既是黑骨仁,而黑骨仁又是當時中國大陸洪門組織「天寶山」「碧血堂」的「紅旗老五」,何以兩者之間的組織、等級、暗語、手勢、詩詞……等,又不盡相同呢?筆者為了印證此事,曾經接觸港、澳兩地的老叔父十七位之多。其中幾位的國學根基還很不錯。承蒙他們掬誠相告,有幾位還出示一些不可多見的「珍貴文獻」(自然是關於香港黑社會的),才得以完成本節。
在各個堂口成立之後,灣仔、上環及西環地區,就曾發生過近十次的大械鬥。雖不至屍横遍野,血流成河,但也弄出好幾樁命案。這一來,自然引起當時的香港政府注意,除所謂緝兇歸案之外,還飭令警察部門(當時剛剛取消更練制度,成立警察部門,全體警務人員不足二百名),密切監視這些堂口|活動。
問題又來了!未有堂口成立之前,偶或發生糾紛,僅是個人與個人,或者少數人與少數人之事而已。但堂口成立之後,一旦有所爭執,也便成為堂口與堂口之間的爭執了。於是問題更趨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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