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違反充足理由律的詭辯術
這孩子的爸爸是游水名手

故意虛構事物間的因果聯繫為某種觀點作論證,是違反充足理由律的一種詭辯手法。
這個故事使我們想到「文革」時期在「四人幫」及其寫作班子炮製的「大批判」文章中,充斥https://www.hetubook.com.com著這種「推不出」的詭辯。例如,他們從一個國家「衛星上天」,推出該國家「紅旗落地」;從一個人「學了專業」,推出m•hetubook•com.com他「忘了專政」;從「知識到手」,推出「人被奪走」;從一個人的「知識越多」,推出他「越反動」;甚至從一個人的年齡「越老」,推出這個人「越修」;從和*圖*書一個作家寫不出與「走資派」作鬥爭的作品、推出作家自己想走資本主義道路,對資產階級的一套感到舒服,等等。所有這些推論,其荒謬程度甚於上述故事中那位成年男子的推論。
《呂氏春秋https://www•hetubook.com•com》中講了一個故事:有一個人從江邊走,看見一個成年男子抱著一個小孩準備往江裡投,小孩嚇得「哇哇」哭叫。這個過路人問:「你為什麼要把這個孩子投到江裡,不怕他淹死嗎?」那個男子口m.hetubook.com•com答道:「不要緊,我知道他的爸爸是個游水名手!」這個成年男子以「孩子的爸爸是個游水名手」為理由,推出這個孩子也一定會游水的結論,違反了充足理由律的要求,犯了「推不出」的邏輯錯誤。即使理由真,推斷也未必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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