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演繹推理中的詭辯術
引言

詭辯論者在演繹推理中玩弄的詭辯手法,從大的方面看,一是故意應用虛假的或片面的前提,二是應用錯誤的推理形式。其具體表現多種多樣,我們將在下面結合「實例分析」給以揭露。
推理是從已有的知識推出新知識的思維和-圖-書過程,它是對現實的間接認識。推理是由判斷組成的。在推理中作為已有知識的判斷稱為推理的前提,作為推出知識的判斷稱為推理的結論。另外,還有前提和結論的聯結方式,稱為推理的形式https://m•hetubook.com.com
推理的前提是否真實,要靠各門具體科學、並且最終要靠實踐來解決,形式邏輯只是要求前提必須真實。推理的形式是否正確,這是形式邏輯專門研究的問題,它能幫助我們判明一個推理的形www.hetubook.com.com式是否正確。正確的推理形式既能保證從真前提必然推出真結論,又能幫助揭露前提中的謬誤,即當結論假推理形式正確時,我們就可以斷定,必有虛假的前提。
形式邏輯根據推理的結論是否有必然性,把推理分為演繹推理和-圖-書和非演繹推理,在非演繹推理中又分為不完全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後面還要介紹這兩種推理)。一個正確的演繹推理的特點是前提蘊涵結論,即如果前提真,則結論必真;非演繹推理的特點是前提不蘊涵結論,即前提真結論不一定真,結論可能假。
https://www•hetubook.com•com一個正確的演繹推理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第一,前提是真實的;即前提斷定的思想內容同客觀實際相符合;第二,推理形式是正確的,即推理遵守推理的規則和邏輯的規律。前提虛假或推理形式錯誤的推理都是不正確的推理,不正確推理的結論的真假是不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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