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他的工程師鄰居很欽佩西方的科學、科技,抱怨印度太落後。雖然對機器的謳歌,通常都令他厭煩,他卻什麼都沒說,不與那男人反駁。在英國,這可是第一次有人請他到家中。更何況:他們還是有色人種,他們曉得他是南非人,卻依然向他伸出友誼之手。他很感激。
沒這麼簡單。「留下你的名字和號碼,我會把你放在名單上。」米可羅斯說。
南非老家收音機裡播放的歌,也都是美國來的。報上成天追蹤報導美國電影明星那些稀奇古怪的行為,眾人瘋魔似地跟著,至於呼拉圈之類的美國流行熱,大家也像奴才似地一味盲從。幹什麼呀?為什麼凡事都要跟著美國?先是被荷蘭離棄,現在又遭不列顛斷絕關係,南非人是不是已經打定主意,決定要變成冒牌美國人了?雖然他們這輩子,多數都從沒見過半個真正的美國人。
多年前,還是小孩子的時節,在他那個盡力維持正常模樣的家裡,他父母週六晚上經常出去跳舞。他看著他們收拾準備;如果他待得夠晚沒睡,之後也可以追問他母親。可是渥斯特城中那家梅森旅社的跳舞廳裡,到底是怎麼個狀況,他卻從沒機會目睹:他父母都跳些什麼舞,跳時是否假裝深深凝視對方眼眸,他們是不是只跟彼此跳,或還是像美國電影裡面一樣,陌生人可以把手放在女士肩上,便將她從原來的舞伴身邊帶走,剩下那個人,就只好為自己去另尋舞伴,不然就只有獨自站在牆角,悶悶不樂地抽著菸。
隔壁展覽室裡,高掛在一面牆上,端坐著一幅巨畫,畫中什麼也沒有,就只是一團拉長的墨黑,在一片白底之上。〈向西班牙共和國致敬24號〉,羅伯特.馬哲威爾所作,畫旁的說明寫著。他深受震懾。這黑色形狀,威脅而又神祕,完全把他征服了。似有鑼擊之聲,從畫中發出,使他戰慄,膝蓋發軟。
還好不列顛有個第三台,解救的恩典。如果在IBM工作一天下來,有一事是他期待的,那就是回到他一屋的安靜,扭開收音機,請這些他從沒聽過的音樂來訪,或是那些冷靜、智慧的談話。夜復一夜,從不缺席,也不花他半毛錢,只要他去觸碰一下,這些大門就應聲開啟。
一個匈牙利佬,怎麼有辦法搞到間公寓,在時髦的瑞士別業區,還穿一身最時興的服裝,在懶洋洋的早晨遲遲醒來,和一位毫無疑問美貌的,有著沙啞嗓音的女孩,一起躺在床上?而他自己卻得在IBM整日做牛做馬,住在拱門路旁一間沉悶陰暗的房間?那些打開倫敦歡樂之鎖的鑰匙,是怎麼落入米可羅斯手裡的?這些人,是打哪兒找來的錢,供他們過上這種安逸日子的?
就根據他在收音機上聽到的那些詩,沒有其他,他懂得布羅茨基,完完全全地了解他。詩,就有這本事。詩,就是真。可是倫敦的他,布羅茨基卻一無所悉。怎麼去告訴那凍僵了的人兒,他與他在一和*圖*書起,在他旁邊,每日,每天?
跳舞這事,只有在詮釋成另一件事的時候才有意義,卻是大家不願意承認的那件事。而那另一件事,才是真的事:跳舞本身,只不過是掩飾的藉口。邀女孩子去跳舞,意味著邀她去交媾;而接受這個邀請,則也意味著她同意去交媾;跳舞本身,是個啞劇,是交媾的前奏。其中的呼應如此明顯,他真不懂大家為什麼還要費事地去跳什麼舞。那麼不怕麻煩地穿衣打扮,那麼些儀式動作;幹什麼弄出那麼一大套虛禮?
他去唱片行搜尋,在其中一間,竟給他找到一張西塔琴的唱片,樂手叫烏斯達.維拉雅.康,和他兄弟——應該是弟弟,從圖片上判斷——彈奏印度七弦琴維納琴,以及一名未註名的樂手敲塔布拉印度手鼓。他自己沒有唱機,不過在店裡可以試聽最前面的十分鐘。所有的感覺都在那兒了:那徘徊不去的音序探索,那顫抖強烈的情緒波動,那狂喜的奔湧。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運氣竟這麼好。一個新大陸,而這一切卻只要九先令!他把唱片帶回小室,夾在兩層厚紙板之間放起來,準備哪天可以再聽時,好好聽它。
這份魔力,從哪兒來的呢,這沒有定形的形狀,和西班牙或任何東西都沒有半分相似,卻在他裡面湧起一股幽暗深沉的感覺?它不美,可是卻好像美般向你訴說,霸道專制地說著。為什麼馬哲威爾能有這股力量,波洛克卻沒有,梵谷、林布蘭也沒有?就是那同一種力量嗎?那種使得他怦然心動,當見到這個女子,卻非另一個女子之時的那種力量嗎?〈向西班牙共和國致敬〉,正對應著住在他靈魂深處的某個什麼形狀嗎?他命裡注定的那位女子,又如何呢?她的影兒,也早已深藏在他內心裡那股幽暗嗎?還要再等多久,她才會現身?當她現身之際,他會已經準備好了嗎?
問題是,他該怎麼做回表謝意?難以想像他也回請他們,夫妻兩個而且毫無疑問連同那個會哭的小嬰兒,到他在頂樓的房間,吃著紙袋粉泡的湯,而下面一道,如果不是契拉塔辣味香腸,就是乳酪醬通心粉。可是除此,他又能怎樣回報他們的款待呢?
招呼他看房間的那個男人,比他大上幾歲。留著鬍子,穿一件尼赫魯式藍上裝,前面一排金鈕扣。他的名字是米可羅斯,來自匈牙利。公寓很乾淨,又通風;他要住的那間比他現在租的房間大,裝備也比較新式。「我要了,」他毫不猶疑告訴米可羅斯。「我該給你個定洋嗎?」
南印度食物對味蕾相當溫和。真的,果真如此。放在他面前的食物——椰子湯加小豆蔻、丁香調味,還有一個蛋捲——都百分之百地柔淡。
「幽暗如針之內」布羅茨基一首詩裡寫道。他沒法把這行詩從腦中趕出。如果他能專心一點,真正地集中心神,夜復一夜,即使就只靠全神貫注,強迫靈感的祝福臨到他,也許,他也能寫出點什麼像樣東西,可以跟這一句相稱。因為他裡面也有那東西,他知道,他所https://www•hetubook•com.com擁有的想像力,與布羅茨基屬於同一色調。可是寫好之後,又怎樣才能把話傳到阿爾漢格爾斯克呢?
他等了三天。第四天打電話去。米可羅斯不在,接電話的女孩說。房間?噢已經租出去了,好幾天以前就租掉了。
「跳舞是個好運動,」他母親堅持。「可以教你韻律感還有平衡。」他可沒被說服。如果需要運動,大可做柔軟體操,舉舉重,或繞著鄰里街道跑啊什麼的。
人人戲院安排了薩耶吉.雷電影季。連續幾晚,他觀賞了阿普三部曲,出神地專心吸收。在主角阿普那苦澀、困陷的母親身上,在他那迷人、大膽不顧後果的父親身上,他認出了自己的雙親,帶著一種劇痛的罪惡感覺。可是在所有裡面,卻要數音樂最使他透不過氣來,令人昏眩的複雜交錯彈奏,在鼓聲與弦樂之間,笛聲吹奏出的長段詠嘆,那音階還是調式——他對音樂的理論知道得還不夠多,不能確定是哪一個——緊揪住他的心,將他送進一種肉體的鬱結,影片結束之後還久久不去。
韓普斯德報鋪外有個告示牌,他讀到一則廣告:「三缺一找房客,瑞士別業區公寓。自己一間,公用廚房。」
他向來都不喜歡不守規矩的人。如果規矩給忽略了,人生就不再有道理了:那還不如乾脆,就像伊凡.卡拉馬助夫一樣,把入場券交回退出吧。然而眼前的倫敦,似乎卻儘是些不照規矩來、竟可以逍遙無事的人。他和其他那些他在火車上看到的寫字員,深色西服、戴眼鏡、苦惱愁煩的寫字員,似乎只有他一個傻瓜,笨到死守著規矩不放。那,他又該怎麼做呢?他是應該追隨伊凡的榜樣呢?還是應該學米可羅斯?不管他跟隨誰,他覺得,他都會輸。因為他沒有扯謊、欺瞞,或不守規矩的本事,就像他也沒有享樂或作新奇打扮的才能一般。他唯一的本領,就是悲慘、無趣,老老實實的悲慘。而如果這城市,不會給悲慘什麼回報,那他待在這兒又是幹嘛呢?
主人家是工程師。和妻子已經在英格蘭有幾年了。他們在這裡很快樂,他說。他們現在的住處,是目前為止住過最好的地方。房間寬敞,整幢房子又靜又有秩序。當然他們不中意英國的氣候。可是——他聳聳肩——有好總有壞,壞的應該一道收下。
他真應該採取主動。「我不是我表面上那樣,」他當時應該這樣說。「我看起來也許像個寫字員,但實際上我是詩人,或者說將會是個和*圖*書詩人。更何況,我會一絲不苟地付我那份房租,可比大多數詩人好多了。」但是他卻不曾開口,沒有為自己申訴,不管是多麼卑微可憐地,為自己、為他的天職請命;而如今,卻太遲了。
「詩人與詩」系列節目裡面,有一回談到一個俄國人叫約瑟夫.布羅茨基。布羅茨基被控是社會寄生蟲,判往冰天凍地的北方,阿爾漢格爾斯克半島上的勞工營服五年苦役。目前仍在服刑當中。想想看,就在此時,當他坐在他倫敦的溫暖房間,啜著他的咖啡,小口咬著葡萄乾堅果甜點的同時,卻有一個人,年紀同他一般,也像他一樣是個詩人,整天伐鋸著木頭,照護著凍瘡的手指,用破布頭補綴著他的靴子,只有魚頭和捲心菜湯可吃。
他跑去看一個抽象表現派的畫展,在泰特美術館。十五分鐘之久,他站在一幅傑克森.波洛克的畫前,給它機會滲入他,也想讓自己看起來頗有鑑賞力的模樣,萬一有位文雅的倫敦人士,正好瞥見他這個鄉巴佬。沒用。那幅畫對他沒產生半點意義。這畫有個什麼東西,他就是領略不了。
離開渥斯特以後多年之間,他對跳舞的看法依然不改。大學時,他發現去參加派對卻竟然不會跳舞實在太糗了,因此自己掏腰包,報名一家跳舞學校的套裝課程:快步、華爾滋、扭扭、恰恰。但是沒有用:不到幾個月他就已經忘得一乾二淨,一種有意的忘記。為什麼會這樣,他清楚得很。他從沒有過一時半刻,甚至在上跳舞課的時候,曾將自己真正地投入舞中。雖然他的腳跟著舞步,內在卻始終僵硬,始終在抗拒。就這樣,現在依然如此;在最深處,他實在看不出為什麼人們需要跳舞。
答案到底是什麼,他也說不出來。可是他若能以相稱的姿態與她相遇,她,那命定的一位,那麼他倆做起愛來,將是世間無可比擬之愛,這一點他絕對肯定,那會是一種瀕於死亡邊緣的狂喜;而待他甦醒歸來,將會是一種新我存在,脫胎換骨。電光石火瞬間滅絕,如相對兩極之碰觸,如雙生子之交合;然後,便是緩緩地回甦重生。他一定得為那一刻準備妥當。準備就緒,是一切。
他樓下住了對印度夫婦。他們有個小嬰兒,有時會模糊朦朧地哭叫。他和那男的,在樓梯上擦身而過時,會相互點個頭。那女的幾乎很少露面。
他接受了,卻有幾分疑慮。他不習慣那些強烈的佐料。他可以下嚥,而不至於噴出吐沫,把自己和_圖_書弄得像個傻瓜嗎?
第三台廣播只有長波。要是第三台也在短波上發送,當初他在南非也許早就聽到了。那樣的話,還需要千里迢迢跑到倫敦來嗎?
他有這個印象,那天去看房子,米可羅斯帶他看房間時相當敷衍。他只能這樣想,米可羅斯是在找一種人,可以為這一室室友的生活帶來更多的東西,而不僅僅是四分之一的房租而已,卻是個可以提供愉悅,或風格,或甚至浪漫的人。只打量了他一眼,米可羅斯就斷定他沒有愉悅、風格,和浪漫,就把他否決掉了。
她這番堅決心意,結果都是白費。也不知是他父親辦公室裡哪個人,原先週六跳舞時讓他們搭便車的,這人後來搬家了還是怎麼地不再去了。那件亮閃閃的藍色衣裳,上面那只銀別針,那雙白色手套,那頂側戴在她頭上的有趣小帽子,便都從此消失到衣櫥和屜櫃裡去了,就這樣。
她的聲音帶有一絲異國的沙啞;無疑她一定很美,有智慧,優雅練達。他沒問她是不是匈牙利人。可是如果他租到那間房,他現在就會和她共用一間公寓了。她是誰呢?她叫什麼名字?她會是他那位命定的愛人嗎,而現在,他的命定卻離他而去了嗎?誰又是那幸運的一位,有幸得到了那間房,連同原本該屬於他的未來。
一進門,主人家立刻令他安心了。這家人是從南印度來的;他們是素食者。那些辣味並非印度菜的主要成分,主人解釋道:辣味之所以放進菜裡,主要只是為了掩飾壞掉的肉味。
可是,這真是他的天性嗎?他懷疑。感覺起來不像是天性,卻像是一種病,一種品格上的病:精神上的吝嗇、貧薄,跟他對女人的冰冷如出一轍,實質上並無不同。一個人,能從這樣一種病中,創造出藝術來嗎?如果可以,又顯示了藝術到底是什麼樣的玩意兒呢?
他的妻子幾乎沒加入談話。她服侍他們吃飯,自己卻不上桌,然後便退到角落,小寶寶在那裡躺在他的嬰兒床裡。她的英語不好,她先生說。
在南非時,他已經聽過荀白克和貝爾格作的一兩首曲子——比方那首弦樂六重奏〈昇華之夜〉。現在破天荒第一回,他又聽到魏本的曲子。關於魏本,曾有人警告。魏本跑得太遠太過,他曾讀到這種說法:魏本寫的已經不再是音樂,卻只是隨意出現的音。蜷縮著,他聽著收音機。一開始先是一音,然後另一音,然後又一音,凝冷如冰晶,串起來如同天上星子。一兩分鐘癡迷入神之後,曲子便告終了。
至於他自己,他很高興這跳舞一事終告結束,雖然他並沒有說出來。他不喜歡他母親出去,不喜歡第二天她那種心不在焉的神情。而且跳https://www.hetubook.com•com舞本身,他實在看不出有什麼意義。凡是宣傳有跳舞內容的電影,他都敬謝不敏,那些人臉上那種傻兮兮的多情表情,他可不敢領教。
魏本在一九四五年被個美國大兵擊斃。誤會,他們說,戰爭中的意外。描製出那等樂音的腦袋,那等靜默,那等的聲音與靜默,就這樣永遠沉寂了。
他不喜歡跟人家合住。他比較喜歡自己住。可是只要他繼續自己住,就永遠不能打破他的隔絕跨出去。他打電話過去,約好時間看房。
原本他還以為,到了不列顛總算可以甩掉美國了——擺脫掉美國音樂、美國流行熱。沒想到可令他喪氣極了,不列顛人模仿美國的狂熱程度竟然不下於南非。大眾報紙上刊登著女孩子在演唱會上死命尖叫的照片。男生留著及肩長髮,用冒牌的美國口音嘶吼呻|吟,接著把自己的吉他用力砸碎。他簡直沒法忍受。
一定有個什麼姿態可以做,某種簡單的禮尚往來,可是他卻找不著,或者不去找,而且不管怎麼說,很快地已經太遲了。為什麼,他老是把最尋常、最普通的事,弄成這副德性讓自己這麼難堪?如果問題的答案是,這就是他的天性,有這種天性,真不知又有什麼好處?為什麼不改一改自己這種天性呢。
約瑟夫.布羅茨基、英娥柏格.芭赫嫚、齊別根紐.赫柏特:他們孤單的筏子,扔在歐洲黑暗的海面上,從那裡,他們的詩句釋放到空氣中,於是沿著廣播的電波,這些字句飛入他的小屋,這是他同時代詩人的語言,再一度地告訴他,詩可以是什麼模樣,也因此告訴了他,他可以是怎麼個模樣,他心中充滿喜悅,竟能與他們居於同一個星球。「信號在倫敦收聽到——請繼續發送」:要是他可以,這就是他想要傳送給他們的訊息。
一天傍晚有人敲門。是那個印度人。他可願意賞光,明晚和他們共進晚餐?
一個禮拜過去,他什麼動靜都沒有,然後是第二個禮拜。他越來越覺得難為情。他早上開始聽門,等著工程師出門上班,然後自己才步出房門下樓梯。
在這之前,他已從西方音樂裡面,尤其是巴哈,找到他所需要的每樣東西。如今他卻遇到巴哈裡面所沒有的,雖然也滿有它的味道:不是用理性的心靈去理解,卻是快活地讓步,交由手指的舞蹈接收。
老式舞曲的音樂,帶著它那種土氣呆滯的節奏,梅森旅社裡的那式音樂,一向令他覺得沉悶。但是美國來的那種沒教養的音樂,他自己這個年紀的人現在跟著跳的,他也只覺得總看不顧眼,不對味得很。
都已經結婚了,為什麼還要那麼麻煩,穿衣打扮跑到飯店裡去跳舞,明明可以在自家客廳,跟著收音機裡的音樂起舞,同樣可以跳得高高興興,他真不懂為什麼。可是對他母親來說,週六晚上這梅森旅社的時光顯然相當重要,重要到跟可以自由自在,愛騎馬就騎馬,或者若沒有馬,自由騎單車一般重要。跳舞、騎馬,根據她對自己人生的說法,代表她婚前原有的生活,在她變成囚犯以前。(我絕不做這屋子裡的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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