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害怕只是將情感噴洩在紙上。一旦它開始噴洩出來,他就不知如何止住它了。那會像是切斷動脈,看著自己生命的血噴灑而出。而散文體,卻幸好不需要情感:說起來就是這樣。散文體作品就像一片平坦、靜謐的薄薄水面,可讓你在有空的時間慢慢隨意揮灑,在水面上做出各種花樣來。
福伊爾(Foyles),這家名聲遠播到開普敦的書店,令人大失所望。說什麼但凡沒有絕版的書,福伊爾都有得賣,根本是謊言,更何況那些店員,多數比他自己還年輕,根本就不知上哪兒找東西。他比較喜歡迪龍斯(Dillons),雖然那裡的排架有點亂。他儘量每週去一次,看看有什麼新書。
那暗礁龍蝦捕魚人的妻
都已經習慣了獨自醒來,
千百年來她們的夫破曉捕魚;
她們睡中也不似我這般鬱鬱。
倘若你已前去,就往葡萄牙龍蝦捕魚人那兒去。
寫完這個故事,他不知道該拿它怎麼辦。他心裡沒有那種催促要去給任何人看,或許,只除了那個無名女子的本尊。可是她已經與她失去聯絡了,而且如果不給她提示,反正她也不會認出她自己。
事實上他無時無刻不感到筋疲力竭。在他那灰面的桌上,在IBM那間大辦公室裡,他呵欠打個不停,得拚命去遮掩;在大英博物館裡,書上的字也在他眼前游泳。他只想低下腦袋趴在手膀上好好睡它一覺。
室外天光已漸黯了。沿著大羅素街他沉重地走向托特姆廳街,然後往南向查令十字街。兩旁人行道上人群蜂擁,多數是年輕人。嚴格來說,他其實和他們屬於同時代人,可是他卻不這麼感覺。他覺得自己已是中年,早熟的中年:那些血氣不足、額頂稀疏、精力衰竭的學者,皮膚稍微一碰就片片剝落。但是在更深處,他卻仍是一個孩子,對自己在世上的定位茫然沒有頭緒,慌亂、無所適從。他在這個巨大、寒冷的城市裡做什麼,在這裡單單想保住這條命,就意味著隨時隨地得繃緊著,免得跌倒?
查令十字街上的書鋪一直開到六點。六點以前他有地方去。之後,他就得在週六晚找樂子的人潮中,漫無目的地漂流了。他可以跟著這些人潮走上一陣子,假裝他也在尋樂,假裝他也有地https://www•hetubook.com.com方可去,有個人去見;可是至終他還是得放棄,得趕火車回拱門路車站,回到他那一屋的寂寞。
「詩不是情感決堤放蕩,而是從情感逃離,」艾略特說過,他也抄進日記裡。「詩不是一種個性的表達,卻是自個性逃離。」艾略特說完,又苦澀地回味加上一句:「可是只有那些有個性、有情感的人,才知道從這些事情逃離代表什麼意思。」
週六下午三點。閱覽室一開門他就在這裡,讀著福特的《圓胖先生》,一本無聊到家的小說,他必須努力掙扎才能保持清醒。
他對英國的認識還不夠,不能用散文寫英國。他甚至不確定,是否寫得出自己熟悉的那部分倫敦,那每日群眾蹣跚上工的倫敦,那又冷又雨的倫敦,那一間間沒有窗簾、點著四十瓦燈光的單房的倫敦。如果他真的試著去寫,寫出來的東西,他自忖,恐怕也會和其他任何單身漢寫字員的倫敦沒有兩樣。他也許對倫敦有他自己的看法,可是卻談不上任何獨特之處。如果其中有什麼強度密度可言,那也只是因為它很狹隘,而狹隘,則是因為它對自身以外的所有事物都茫然無知。他還沒能掌握住倫敦。如果真有什麼掌握可言,那也是倫敦正在掌握了他。
不一會兒閱覽室就要關門,整個大英博物館也要打烊。週日閱覽室都不開;從現在到下週六之間,只能在晚上擠出個一兩小時零碎時間看書。他該不該繼續苦讀,堅持到關門時間呢,雖然他已經呵欠連天熬不住了?這浩大工程到底有什麼意義?一個電腦程式員,如果他注定要寫一輩子電腦程式,再拿個英語文學碩士學位又有什麼用處呢?而且他要去發掘出來的傑作,那些世人不識的傑作,到底又在哪兒呢?《圓胖先生》顯然決不是其中一本。他啪地合上書,收拾離開。
過去這一年來他寫過的詩,他唯一喜歡的那首一共只有五行。
這些話,是他在心情比較好的日子裡,告訴自己的故事。其他時候,日子比較難過的時候,他真不知道像他這種單調無波的情緒什麼時候才真能燃燒出偉大的詩來。他裡面那股如音樂的衝勁,曾經如此強烈,卻早已衰微。如今的他,莫非正一步步失去詩感的脈衝?他會從詩的境界,被驅逐到散文嗎?難道散文私底下原是這麼回事:次要的選擇,創造力消褪後的安身立命之處m.hetubook.com.com嗎?
他在迪龍斯看到一些雜誌,其中有一本是《非洲共產黨》。他聽過這本雜誌,卻從沒真正見過,因為在南非被禁。有幾位投稿作者,令他大吃一驚,和他一樣竟也是南非來的同時代人——同樣也是學生,那種白天睡大覺,晚上去作樂,喝得酩酊大醉,寄生在他們父母身上,考試老不過,三年課業卻五年才畢得了業的人。然而擺在眼前,卻見他們寫著聽起來滿像那麼回事的文章,談什麼移民勞工經濟現象,或是農業地帶川斯凱的民變。整天忙著跳舞喝酒放蕩,他們到底上哪兒,找來那些時間去瞭解這類事情啊?
至於他自家的寫作,他希望能留在身後,要是他明天就死的話,少數幾首詩,由某位不自私的學者編輯,私家印刷成一本精緻細巧的十二開本小冊,人們見了會搖著他們的頭,屏氣喃喃說道:「這樣有前途!這樣可惜!」那就是他企盼的。事實上卻是,他寫的詩不但越來越短,而且————他沒法不這樣感覺——也越來越沒內容了。他裡面似乎已經空了再也寫不出十七、八歲時寫的那種詩了,那種有時候好幾頁長、漫無止盡、有的地方是有點拙,可是卻都不失為大膽,充滿了新奇感的詩。那些詩,或者說其中多數,都是來自於一種陷入愛情的苦悶狀態,也出自他當時大量閱讀所得。如今,四年之後,他依然苦悶,可是他的苦悶卻已成習慣性,甚至慢性病,像那種永遠不去的頭疼。他現在寫的詩都是帶有挖苦意味的小品,從哪方面看都不足觀。不管表面上是什麼題材,說來說去,都是在談自己,他是這些詩的中心——困頓、寂寞、悲慘;然而——他豈能看不見呢——這些新寫的詩缺少活力,甚至無意去認真探索自己這種精神上的死胡同。
寫寫雋語式的小詩,就足夠建立起詩名詩業嗎?雋語短詩這種種形式沒什麼不對。一整個世界的感覺都可被壓縮進一行詩裡,如同希臘人就一再又一再證明過。可是他的短詩,卻不能總達到希臘詩那種濃縮效果。反而經常缺乏感覺;常常只在掉書袋。
不過,也許他對英國詩人的判語下得太倉促了。或許他看錯了雜誌;或許有其他更富冒險精神的刊物,只是沒找到門路進迪龍斯。又或許是有一票富創造精神的詩人,對當前盛行的氣氛太感悲觀,所以根本懶得把他們出版的雜誌送到迪龍斯這類書店去?《暗店》,比方說,上哪兒去買到《暗店》呢?如果這類文明圈子確實存在,他怎麼樣才能找著他們呢,又怎麼樣才能打進他們的圈子呢?https://m.hetubook.com.com
葡萄牙暗礁龍蝦漁人:他暗自得意,很高興能把這樣凡俗的字眼偷渡到一首詩裡,雖然這詩本身,仔細看去,也已經愈來愈沒道理了。他有一張單子,列著他搜來的字眼,平凡世俗的、深奧難解的,都等著為它們找到家。比方說:perfervid(白熱化的),有一天,他會把這個字安到一首雋語小詩裡,這詩背後的奧祕會是:它被創造出來,全然是為了當作背景,拱出單單一個字眼來,如同一枚胸針的存在,可能只是為一顆珠寶提供座子。那詩表面上看來,會像是在談愛啊、絕望啊,實際上這朵花的開放,卻全只是為了一個聽來可愛的字眼,至於它的意思,他還不能完全肯定呢。
散文體與詩體,看起來,似乎還有其他方面的不同。在詩裡面,情節動作可以發生在任何地方,或者無處可以發生:那些寂寞的漁人|妻,到底是住在柯克灣,還是葡萄牙,或緬因都無關緊要。散文,反之,卻似乎斤斤計較,務必要有個特定的背景。
故事設在南非。自己竟然仍在寫著南非的事,讓他頗不平靜。他情願把他的南非女孩拋在身後,一如他已經將南非本身拋在身後一般。南非是個不好的開始,一個障礙。一個普通、鄉下家庭出身、不良的學校教育,還有那阿斐利堅語:從這每一個障礙的成分裡面,他已經多多少少逃脫開了。他現在是在大世界了,掙自己一份生活,而且幹得還不壞,至少沒有不及格,不是很明顯地不及格。他不需要提醒他南非。如果一個海嘯從大西洋中撲起,把非洲大陸的那個南端一把沖掉,他也不會掉一滴眼淚。他會屬於得救者之一了。
艾略特在一家銀行當差。華勒斯.史蒂文斯、卡夫卡也在保險公司上班。以他們獨特的方式,艾略特、史蒂文斯、卡夫卡受苦的程度,可不下於愛倫坡或藍波呢。選擇追隨艾略特、史蒂文斯、卡夫卡那條路,沒什麼丟人的。他的選擇就是要像他們那樣,穿一襲黑西裝,穿著它彷彿它是件會灼身子的衣服,既不剝削利用誰,也不欺騙隱瞞誰,一路盡自己該盡的一份。當年浪漫派的年代,藝術家大規模地發瘋。從他們大量的狂亂詩句或大滴顏料裡面,湧出瘋狂來。那個年代已經結束了;他自己的瘋狂,如果這是他的命要忍受瘋狂折磨,將會是另一種方式——安靜地、審慎地。他將坐在一角,緊弓著背,像杜勒蝕刻畫裡那個穿袍子的人,耐心等待他在地獄裡的刑期過去。當它終於過去,他將會為了曾經忍受而更形強壯。https://m.hetubook•com•com
然而他實在不能接受,自己在倫敦過的這個日子,竟沒有規劃又不具意義。一個世紀以前,詩人們藉著服食鴉片或酒精來錯亂自己,好從瀕於瘋狂的邊緣,發表自己的幻覺經驗報告。就是靠這種方式,他們將自己轉變為先見、先知,看見未來。鴉片、酒精,可不是他用的方式,他太怕對他的健康造成影響。可是疲憊不堪、悲慘可憐,難道不也能做出同樣效果的作品嗎?活在心靈崩潰邊緣,不是和活在瘋狂邊緣的效果一樣好嗎?為什麼躲在左岸一間閣樓,付不出房租,或從一家咖啡館漫遊到另一家咖啡館,滿臉鬍鬚、不洗澡、身懷異味、向朋友討杯酒喝,才是更大的犧牲,才是個性的更大泯滅?而不是穿一身黑西裝,做著毀滅靈魂的辦公室工作,向寂寞致死或無欲之性屈服呢?何況苦艾酒和一身襤褸,如今絕對是不時興了。而且說起來,欠著人家房東的房租不付,又是什麼英雄好漢呢?
他特別排出一個週末,進行他首次散文體實驗。故事,便從實驗中冒了出來,如果確可以稱之為故事的話,https://www.hetubook•com.com一個沒有真正布局的故事。每件重要的事,都在敘述者的心裡,一個沒有名字的年輕男人,跟他自己實在再像不過,帶了一個沒有名字的女孩,到海灘去,看著她游水。從她一些小動作,某些無意識的姿態,他忽然認定她曾對他不忠;更進一步,他也了解到她已經看出他知道了,卻並不在乎。就是這樣。整篇文章就這樣結束。大意就是如此。
他到迪龍斯來的真正目的,卻是為了那些詩刊。有一落這些詩刊隨意堆放在正門後的地板上:《域》、《議程》、《馬前卒》(Pawn);複印的單頁刊物,從一些像是基爾的奇怪地方來的;期數不齊的、早就過期的,從美國來的詩評。他每種都買一本,整堆抱回他那屋裡,仔細閱讀,想研究出有哪些人在寫些什麼,如果他想要發表東西,看看自己和哪裡對盤。
不列顛的雜誌裡儘是些令人沮喪的小詩,寫著日常想法、經驗,那種回到半世紀前都不會惹人揚起半根眉毛的詩。不列顛這兒的詩人,野心都到哪兒去啦?難道他們沒消化掉那消息——愛德華.托瑪斯和他的那個世界,都已經永遠逝去了嗎?難道他們沒聽說龐德、艾略特的教誨,更別提波特萊爾、藍波,希臘雋語詩人、中國詩人嗎?
雖然他寫下的那個故事不怎麼樣(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倒也不壞。然而,他看不出有任何意義拿去發表。英國人不會了解它的。故事中的海灘,他們會想成英國人以為的海灘,一些小石子輕輕被小浪花拍打著。他們不會看見那使人目眩的大片沙灘,在巨石險峭的崖腳下被浪濤泡沫重重擊打著,海鷗、鸕鶿在上方尖鳴,迎風奮戰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