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 尊嚴的追求

個體與國家都知道「失尊嚴,毋寧死」。權力與支配也是尊嚴的敵人,也會利用恐懼與羞辱剝奪他人的尊嚴。當他們喪失對人類尊嚴這個普遍概念的信仰時,也會對道德規範和約束措施變得一點也不在乎,接著他們就會自願加入恐怖主義的隊伍。全世界必須痛下決心,一致行動,堅持正義原則。
今年(二〇〇三年)二月二十一號星期日的倫敦《泰晤士報》(The Times)刊登了一則報導,講的是北愛爾蘭首府貝爾法斯特(Belfast)有一名青少年自殺,這顯然會是一起相偕自殺案,但這名青少年因為被欺凌者再次羞辱,於是就等不及,決定盡快自我了斷。報導接著講到,這名青少年跟其他六個人很要好,他們自成一個圈子,一起上學,放學後也一起混。在這七名青少年裡面,只有兩名目前還活著。先前發生的一起摩托車意外奪走了其中三人的性命,他們可能不是蓄意的,不過有紀錄顯示,這三名死者當中有一名曾經自殺未遂。因為當地有一支武裝保安團體,一般稱為「愛爾蘭民族解放軍」(INLA),會對他們施以讓他們顏面掃地的懲罰,他們就活在這樣的恐懼裡。這裡有個例子:愛爾蘭民族解放軍懷疑一名十四歲的男孩向警察通風報信,於是他們就把這名男孩淋上瀝青,灑上羽毛,讓羽毛因此黏在這名男孩的身上,然後再拖著他走過好幾條街,最後再把他的膝蓋骨打穿,也就是打穿他膝蓋的後面,讓他終生殘廢。貝爾法斯特一名精神科醫生是這麼說的:

在一個接受有人會拖著青少年在巷弄裡走,然後再朝他開槍的文化裡,兒童在成長過程中就相信這個世界並沒有多麼重視人類的尊嚴。他們……常常會對自己的生命感到焦慮不安,會變得很認命。

為什麼這名精神科醫生會把「尊嚴」這個詞看得比其他詞更重要?為什麼這名以及其他青少年寧可擁抱死亡,也不願意被公然潑瀝青、黏羽毛並且(或是)被打穿膝蓋骨,然後在同儕的殘酷嘲笑下苟活?他那些同儕就算明知他已經殘廢了,還是會叫他出來一起玩:「出來嘛!巴尼,出來玩嘛!」
我們先來探討「尊嚴」這個概念,為什麼這個詞對有知有覺的人類這麼重要,幾乎從童年開始就很重要。為何這個詞會在如此眾多的社會性文件裡得到確立?為何這個詞會在不同文化、不同文明和不同政治動盪時期的社會性文件裡得到確認?為何這個詞會在〈人權宣言〉(誕生於人類史上最血腥的革命——法國大革命)裡取得如此重要的地位,更在〈世界人權宣言〉(二次大戰後各國為了慶祝和平而簽署的)被奉為圭桌?不論是以何種形式出現,「追求人類尊嚴」已經證明是最能引發戰爭、內亂、自願捨棄生命的因素之一了。然而,雖然尊嚴是人類應有的權利,也是「人權」之一,但這個權利並非人類生存最不證自明、最不可或缺的基本權利,像是食物或身體健康等等。如果拿尊嚴與其他有關生存的基本衝動,也就是「自我保存」(self-preservation)來比較的話,尊嚴或許會被視為是很過分的權利。
我可以舉一件在我的現實生活裡所發生的事為例,這回牽涉到的並不是個人尊嚴,而是國家尊嚴;這件事主要是經濟方面的。大約六年前,古巴駐奈及利亞的大使主動接近我,我跟他建立了很好的交情。他覺得我或許會認識幾個美國政府或是學術圈子裡對美國的政策制訂有很大影響力的人。他告訴我,他的政府很想解決他們和美國之間那種未曾言明的交戰狀態(這類正式或非正式的刺探已經是公開的事實了,所以我沒有洩漏任何應保密的溝通內容)。他說古巴已經平安度過了美國所實施的經濟制裁,但在惡名昭彰的「托里切利法」(Torricelli Act)通過後,古巴這個島國就開始感受到有如「幽閉恐懼症」的經濟壓力,因為該法把禁令擴充到與古巴進行貿易的國家;美國脅迫這些國家斷絕與古巴的貿易往來,否則也要對他們進行經濟制裁。因此,古巴就想要透過外交手段來打破他們和美國之間的僵局。
古巴駐奈及利亞的大使說,古巴已經準備好在任何場合上(不管是正式或非正式的)跟美國會談了,他們沒有任何先決條件——哦,只有一個:「古巴不會放棄她的尊嚴。」他這句話讓我很吃驚。他說古巴只是個小國,沒有多少人民,比起美國來說,他們是勢單力薄的,但他們絕對不會放棄他們的尊嚴;他們寧可餓死也不會放棄尊嚴。
「我們不應犧牲我們的尊嚴」這句宣言是國際或政府與政府之間所使用的語言。在衝突後的協商及其餘波蕩漾期間,這句話是他們一直堅持的訴求,是他們最卑微的訴求,也是他們最堅定的訴求。就算其他訴求都已經被他們放棄了,但這個訴求是絕對不會被他們放棄的:最起碼也要讓我們帶著自尊離開會議廳。這句話在歷史上赫赫有名,是落敗民族的哭喊,他們不僅在軍事上被打得落花流水,在外交上亦然——他們發現自己竟然沒什麼籌碼可以跟對手討價還價。他們代表的意思很簡單:我們生存的最底線是這樣一份協議——「我們不會被不合理的待遇所奴役,而是能成為平等的一分子。」沒錯,我們不得不媾和,我們不得不屈服於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可是起碼給我們一件能夠遮蔽裸體的衣服吧。這是每一個外交手段背後的動機,有時可稱之為「顧全人家面子」的作法;有智慧的贏家都知道這一點:為了保證對手不會從背後襲擊他,他一定不會讓對手顏面掃地。
我在思考這個看不見、摸不著的尊嚴時,經常想起有名奈及利亞駐聯合國的代表曾在聯合國裡講過的一席話,不過,他那席因狗急跳牆而講出來的話並沒有引發我之前講座所提到的那種歇斯底里,而只在聯合國大會的神聖殿堂裡引發了歇斯底里般的狂笑。聯合國大會即將對奈及利亞阿巴查將軍的獨裁統治提出違反人權與拒絕民主的指控,他那席話就說在這之前。我們這名代表肯定已經就這個主題做過深思熟慮,已經得出決定性的論點,他用下面這席話來挑戰他的聽眾:

我們正在討論的民主、人權究竟是什麼東西?民主能吃嗎?我的政府正忙著對抗飢餓,讓人民填飽肚子,而我們的耳裡聽到的全是民主,民主!人權!民主究竟是什麼東西?民主能夠讓我們不挨餓嗎?這個東西能夠像食物那樣讓我們吃下去,讓我們填飽肚子嗎?

我覺得我應該替聯合國辯護,寫篇文章來回應他那席話。我偶爾會在聯合國的自助餐廳或餐廳裡用餐,但我從來都沒在菜單上看到民主這道菜,當然也沒有在世界各地任何一家餐廳的菜單上看過這道菜。因此,我得問,他那席話到底是什麼意思?
嗯,儘管聯合國餐廳的菜單上沒有民主這道菜,但民主仍然排在他們餐廳的外燴行程上。人類的尊嚴亦然。不用說,這兩者的關係是很密切的。事實上,自從最初步的人類社會出現以後,尊嚴似乎就放在每一個人的菜單上了,那些致力於研究「社會秩序演化」的哲學家全都承認人類尊嚴的存在。黑格爾、尼采、霍布斯,尤其是洛克,他們都認為社會秩序演化的原動力是某種二元論。再也沒有別的說法比這個說法更吸引人了,儘管這個說法一直飽受爭議。根據這些哲人的說法,有歷史的人似乎是某種選擇的產物,就是在「自我保存」和「就算會死也要追求尊嚴」兩個選項間作選擇。馬克思認為他有必要跟這些哲人的理論保持距離,但他並沒有忽視尊嚴的重要性,還是把尊嚴稱為人類演化到其勞動不受必要性統治,也就是能夠從事非必要勞動時自然產生的報酬。到了這個階段,我們才能頌揚「勞動的尊嚴」(the dignity of labour)。今天,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尊嚴這個主題已經有眾多智者探討過了,他們提出的學說十分浩瀚,但幾乎所有的智者都強調這一點:追求尊嚴是人類存在最根本、最明確的屬性之一。
我們可以從動物王國切入。有時我會聽到有人從尊嚴的角度來比較寵物,比方說,大家通常認為貓比狗重視尊嚴多了。大家之所以認為貓更重視尊嚴,是因為貓很疏離、很獨立、動作很謹慎,而狗則表現出愛搖尾巴、很依賴、很容易興奮等等特性。這些判斷當然是人類從自己的社交行為模式萃取出來的。因此,我們通常會把在叢林裡出沒的肉食性動物,也就是威廉.布雷克(William Blake)在其著名的詩句「老虎!老虎!火一樣輝煌!」(Tyger!Tyger!burning bright)裡所提到的動物視為尊嚴的象徵,尤其在「國家地理頻道」或保育人士眼裡;但在我們看著老虎狼吞虎嚥地吃牠的獵物或是對闖入者咆哮時,我相信我們那些尊嚴的念頭早就被拋到九霄雲外。我認為我們一定全都同意,就算是我們當中最高貴、最優雅也最「有尊嚴」的人,在行使自然的功能時,也沒太多尊嚴可言。或者說,當我們沉迷於那項延續物種的活動時,我們也沒太多尊嚴可言。但我們之所以經常從事這項活動,大多是因為我們想要獲得在另一個人身上失去自我的那種狂喜。
顯然我們就是會超出鎮定、平衡、節奏和控制的界線,超出這些界線其實就是動物的本事,而我們這個物種剛好也是動物大家庭裡的一員,只是我們這個物種是獨一無二的,從演化開始以來,我們的社交儀式和行為就把我們這個大家庭的其他成員拉得越來越開、隔得越來越遠了。今天,我們幾乎無法想像有人不屬於某個不斷在創造發展的社會團體,我們不會認為自己是一隻動物,處在永遠受控的環境下、被人觀察;我們不會認為自己是一隻被關在動物園裡、「很有尊嚴」的動物。因此,我們並不是在自己身上,而是在人際關係裡尋找人類屬性(像是尊嚴)的本質,因為人類屬性是社交互動的產物,並不在像某種神秘的天賦(mystic endowment)的自我當中。有些隱士遁居於只有鳥兒、爬蟲類等等生物相伴的野外,在這些隱士身上是找不到尊嚴的證據的。尊嚴只有人類才有,尊嚴是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或是人與家庭、親族或社群之間的關係裡顯現出來的,尊嚴是在群體與群體之間的關係(包括種族之間的關係)裡顯現出來的。
然而,從這個關係脈絡來看,有個常見的化約論是不對的:我們在受苦受難時也能表現出尊嚴來。從表面上來看,逆來順受或許也能表現出尊嚴。然而,我們會說遭受嚴刑拷打或強|暴的被害人也能表現出尊嚴嗎?明確地說,侵害別人的這個舉動就是在剝奪被害人那與生俱來的、具有個人特色但也算社會屬性(social property)的尊嚴。侵害一個人會奪走那個人的某些東西,而就算那個人有辦法實現社會或神學對他的期望,他那固有的尊嚴也不會失而復得了。這世界上並沒有「有尊嚴的奴隸」,不管他有沒有被淋上瀝青、灑上羽毛——這是用來羞辱愛爾蘭青少年的手段,似乎是從美國的南方種族隔離文化裡學來的。如果一個被貼上「奴隸」標籤的人得到了尊嚴,那麼他就不再是奴隸了。
約魯巴人(the Yoruba)有句俗諺:「Iku ya j'esin lo」。意思是「失尊嚴,毋寧死」。我們很容易在其他許多文化裡發現類似意義的俗諺,這句俗諺把握到了「自我價值感」(self-worth)的本質;自我價值感是一種感受到自己全然存在的感受,這樣一種感受能夠激發我們的性靈,也能夠讓我們感受到我們全是人類大家庭的一員,而且人人平等。尊嚴並不輕視其他美德,如正直、愛、親切、慈善、慷慨或是自我犧牲的精神。在很多文化裡,以日本最為有名,如果一個人失去尊嚴,他甚至會自我了斷,要不然也會自我放逐。
我們得提醒自己,尊嚴不僅存在於個人身上,也存在於社群與國家身上。同樣地,為了認同某個超越個人的社群,一個人必須把這個更大實體的勝利與恥辱、榮耀與屈辱當作是個人的勝利與恥辱、榮耀與屈辱。我們自我意識的發展與成熟包含了把社群或社團(母校、球隊、宗教、職業等)吸納到自我裡。對那些不運動或是對運動不感興趣的人來說,最荒謬的事莫過於:看著一群足球迷興奮、喧鬧地步入球場為所支持的球隊加油,而在所支持的球隊不僅僅是輸掉、而是輸得一塌糊塗之後,他們還會像一群落湯雞般垂頭喪氣地步出球場。如果我們在那當下,甚至在幾個月後,提醒他們這不過是一場球賽,他們還會因為我們沒有同情他們被羞辱的感受而覺得遺憾,甚至還會揍我們一頓。除非他們所支持的球隊贏得下一場比賽,要不然他們的尊嚴是沒法子恢復的。透過各式各樣的習慣、興趣、活動、社交互動、無聊的事情,甚至嗜好,我們獲得一個新家庭,或是被拉入一個新家庭,這個新家庭是自我的延伸,而這個新家庭或許會比我們真正的家庭或我們賴以維生的社群更重要。我覺得這就是隸屬於某個「共同體」(Community)的歸屬感——擁有共同的思想、價值觀和情感的群體。這樣一種群體,就和準國家一樣,超越了各種界線和政府。共同體通常是建立在共享負面的歷史經驗上,像是政治或經濟受到奴役,或是被社會排斥。最後,我們不能忘記也不能低估宗教這個共同體。
共同體的尊嚴是我們最關心的事。共同體在和共同體互動時,可能會貶抑或否定對方的尊嚴,全球性的恐懼氣氛有很大一部分是由此引起的。較強的共同體在和較弱的共同體互動時,這種現象最為明顯。較強的共同體和較弱的共同體為了磋商、和解、討論統計數字或解決方案而開會時,較強的共同體都不願承認較弱的共同體的這個要求尊嚴的權利,這個渴望、這個天生的癮頭(隨你愛怎麼稱呼),包括在聯合國開會的時候。築牆把所有人都關起來,這種事情很好策劃,也很容易譴責,不過,這種事否定的其實是那些人的尊嚴。這樣一堵牆已經超越了物質領域,這是個表示輕蔑的動作,是對那些人所組成的共同體表示輕蔑之意。如果說柏林圍牆的存在是為了削減一整群人與生俱來的尊嚴,因為這堵牆限制了他們的自由,那麼我們就不能用今日我們對中國萬里長城的看法來看待巴勒斯坦的牆
侮辱共同體的領袖或象徵也等於是在侮辱共同體,更不用說直接攻擊或是批評他們的領袖,以色列政府(在他們背後撐腰的是美國政府)當然就是抱持這樣的想法;他們用非常鄙夷的態度來對待他們的「附庸」(也就是巴勒斯坦),想方設法就是要把巴勒斯坦的民選領袖阿拉法特(Yasser Arafat)逐出巴勒斯坦,也就是說,在逐步把他的各個總部剷平之後。在那場衝突裡,有一個階段很值得注意,那時我寫了一篇文章,發表在《非洲百科》(Encarta Africana)上。我那篇文章最後是以具象化的描述收尾的,幾乎是引用原話;我引用的是麥可.泰森(Mike Tyson)的話,他當時正要入侵英國,不過我想大家都已經忘記這件事了。
泰森一如預期地徹底擊垮了一名排不上名次的拳擊手,比賽結束之後,他又開始大放厥詞講下流話;他所使用的語言,就算以他的標準來看,還是很不堪入耳。他詳細描繪了他要如何摧毀下一個對手(也就是萊諾克斯.路易斯〔Lennox Lewis〕)的可怕計畫,他對路易斯好像有什麼深仇大恨似的。我寫道:

我們要如何解釋轟炸阿拉法特辦公室的舉動?我們似乎對以色列直接轟炸阿拉法特的官邸已經不再感到恐怖了;不過,這起殘暴的惡行的確發生過,根據早先新聞廣播的說法。幸運的是,新聞廣播後來就不報導了。有顆飛彈落在阿拉法特官邸的院子裡,他貼身保鏢所住的營房被炸毁了。這些進攻甚至是在聯合國秘書長的特使羅德拉森(Roed-Larsen)實際上正在阿拉法特辦公室的時候展開的……
他們使了很多手段,包括斷水、斷電、斷話,當然還把拉馬拉這座城市的無線傳輸給切斷了。他們封鎖這座城市的所有出入道路。他們使的是拳擊手的窒息戰衛:有條不紊地包圍對手,逐漸減少對手的移動空間和氧氣,然後一舉把對手給宰了。聯合國當時的秘書長安南(Kofi Annan)就在附近,他的使者正在交戰雙方之間來回穿梭。我衷心希望有聯合國官員在當地就足以阻止以色列做得更過分。
但我實在太樂觀了,而我很快就受到懲罰了。武裝直升機也加入攻擊,這一回,他們攻擊完位在拉馬拉的阿拉法特總部以後,就接著攻擊加薩(Gaza)。阿拉法特臨時政府的神經中樞被以色列有計畫地摧毀了。巴拉克(Barak)……「把阿拉法特的心臟、肝臟和舌頭挖出來,拿去餵他的子女,和他子女的子女。」因此他們就繼承了永遠無法化解的深仇大恨,打一出生就烙下了深仇大恨,甚至在尚未誕生的世代身上,我們也看不到中東和平的希望。(引號部分是模仿泰森的說話方式。)

在那片彼此互不相容的大地上,每次衝突所造成的死亡人數都超過個位數。當我們回想起給以色列撐腰的美國對以巴戰事逐漸升溫的反應時,我們得把這一點謹記在心。他們實在太瞧不起他們的對手了,即使對手(也就是巴勒斯坦人的領袖)已經被他們團團包圍,還是要將他的權威扒個精光——用衝突協商的語言來說——連塊給他遮蔽裸體的遮羞布都不留。美國當時的國務卿瑪德琳.歐布萊特(Madeleine Albright)代表美國政府宣讀了一份聲明,但這份聲明對巴勒斯坦的死亡人數隻字未提,也沒有向全世界表露造成巴勒斯坦人死亡的悔恨之意,但歐布萊特竟然特別為以色列死了兩名士兵而向以色列政府表示哀痛與弔慰之意。歐布萊特這樣一種不曾過問、這樣一種缺乏敏感度、這樣一種全球關係史裡的粗魯空白,被阿拉伯國家聯盟(the Arab League)的秘書長給逮個正著。美國宣稱他們想要和世界上的其他國家和平共存,想要當一名大公無私的合作夥伴,但他們的主張被阿聯打上了一個很大的問號。
我經常想起全球對這場以巴衝突所採取的蔑視動作。他們竟然選在聯合國秘書長的特使羅德拉森人就在阿拉法特辦公室的時候,對阿拉法特總部發動攻擊!聯合國秘書長還有其他幾名特使也正在巴勒斯坦;總之,這場攻擊是在聯合國的眼皮底下發動的。阿拉伯人與伊斯蘭信徒是一個互相連結的大共同體,這個共同體的信心本來就一直受到腐蝕,如果沒別的事情發生,那麼世界性組織(裡面已經設了仲裁機制)如果用不偏不倚、具權威性的態度介入斡旋的話,一定能夠使他們的信心不再受到腐蝕。如果我們必須找出這個包含巴勒斯坦人在內的共同體中那些喪失信心、萬念俱灰的時間點,那些他們意識到國際上把他們看得一文不值的時間點,那麼這場以巴衝突肯定名列其中,而且足以名列最重要的幾個關鍵時間點之一——當然,列在這份名單上的時間點是數也數不完的。

恐懼對尊嚴的威脅

尊嚴不過是自由的另一張面孔,因此也就是權力與支配的對立面。尊嚴是人類關係的軸心,同樣也會受到恐懼侵襲。尊嚴與自由和權力與支配注定是兩個極端,永遠都在衝突,但卻是彼此互補的。我將詳細描述曾在本系列講座第一講〈恐懼的變容〉裡提到的一樁個人經驗,我提到了南加州的一場大火,我們面對了一場可能會把我們的家園燒個精光、甚至稍微慢個幾步我們可能連小命也不保的大火;我談到鄰居當時的情感狀態。我提這個例子是拿來作對照的,我用一個人面對大自然的支配力量時內心所充滿的無助感,比較一個人面對任何一個長得跟大家差不多、但卻能主宰或支配他人生死並奪走他人意志力等等力量的人時內心所充滿的無助和*圖*書感。我們經常需要這類提醒,以使我們避開那些人(大多是帶給我們恐懼的國家或準國家)所講的輕蔑言辭。他們用某種深奧的邏輯,像是「死於突發的地震或水災的人遠比死於利比亞或車臣等地長達一年之久的內戰的人多。」這樣的評論,把人類的創傷給驅散掉。但我們討論的重點根本不在於死亡,也不在於苦難。
那種使人覺得丟臉或蒙羞的權力,就是逼迫巴勒斯坦的一家之主無助地坐在以色列人的槍桿子下,淚流滿面看著他祖傳下來的橄欖園,他們全家賴以維生的唯一生計,被電鋸一株株鋸斷的那種權力。以色列之所以把他們的橄欖樹鋸光是為了在此地建造隔離牆,而那道隔離牆打從建好開始,就會縮減和*圖*書他們的意志空間。或者半夜突然醒來,看到有很多陌生人在你的臥房裡……一群軍人用大棍在你的牆上敲出一個大洞,然後把你和你的妻兒抓進監獄關起來,這類經驗肯定是最能腐蝕一個人的自尊的。今日,中東的巴勒斯坦人每天吃的東西,一般居民餐桌上的食物,是屈辱,他們每天都被逼著把屈辱吃下肚,就算是孩童,也得把屈辱吞下去,更慘的是,他們還得看著他們的父母忍受這一切。任何能夠去那塊位處今日恐懼氣氛核心的區域朝聖的人,都能近距離考察那片充滿集體屈辱的土地的現狀。當地的聯合國官員以及持續關心那片土地但有時也發現自己面臨險境的慈善團體,都能證明那片區域的現況是令人難以忍受的。www.hetubook.com.com
再回來講我那個加州大火的經驗:我觀察到,就算我們面對這場侵襲的時候都很無能為力,但沒有人的自尊減低了,沒有人做出有損尊嚴的事。那是大自然在發威,那不是人為的力量,那股力量強大到能夠消滅它面前的一切事物。大自然所行使的力量不會讓人感到丟臉。事實上,就算每天住在像埃特納火山(Mount Etna)這樣鎮日隆隆作響的火山下,也不會讓人感到羞辱,而這座火山最近幾十年又再度讓居民急忙逃難;就算是摧毀了土耳其還有後來的伊朗部分地區的地震,也不會讓人感到羞辱。這些天災都不會降低一個人的自我價值感,不像被人專橫地支配那樣。加州那些沿著聖安地列斯斷層居住的居民,明知會有地震突發的情況下仍住在那裡,一旦地球想要挑戰他們的居住權,他們並不憂懼可能得面臨死亡。住在加勒比海的島民對颶風以及伴隨而來的洪水已經習以為常了。山崩偶爾會把人類世代居住的房舍徹底摧毀,一次活埋幾千人,而他們日後被人挖出來時,死狀都很奇怪。菲律賓人最近也列入這份活埋傷亡的名單裡了。然而,這些受害者沒有一個活在被羞辱或是失去尊嚴的恐懼裡。那種會降低我們自我價值感的權力,範圍從最世俗的關係,像是處在既無預防措施也無法律救濟的體制下的佃農,就會很害怕地主不要他們,到屈服於丈夫或父母持續行使身心暴力的妻子或子女、非常害怕當地保安團體的愛爾蘭青少年、加入穆加貝所設立的恐怖訓練營的辛巴威新兵(他們有些人會被強|暴,以作為某種強制性的參軍儀式)。和*圖*書和_圖_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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