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有一類人,很迷紐約,並也住進了紐約,他們常常等著人家問他:「你最喜歡哪裡?」以便即刻回答:「紐約!」接著說出一堆紐約優趣之理由。這類人,便是最適合被問這問題之人。老實說,我很羨慕他們,也很讚美他們,乃他們才有熱情,我則太是猶豫。
我也會有熱情,像香港這樣拘窄小隅我曾經告訴自己我能常年住下。八十年代中迢迢開車開到紐奧良,竟然停下不動想租房長住南方。只是這樣的熱情都沒持續太久。
人們可以輕易的歸結出:紐約有全世界最優與最劣的東西,及人。又紐約客的步行速度舉世最快。說什麼全世界最高樓宇之城。說什麼它的猶太人比一個國家還多。小說家歐.亨利一九零七年說它是「建在地鐵上的巴格達」(「Baghdad-on-the-Subway」)。新聞記者John Gunther一九四七年說它有一萬一千家餐館,二千八百間教堂,七百多個公園,九千三百七十一輛計程車,三十萬條多的狗,以及一天打一千八百二十萬通的電話,其中包括十二萬五千通打錯的……太多太多這類數據式、絕對論述式等的描寫一步步、一層層、一年年的朦朧構成它這城市的和圖書
奇怪傳奇,以至於,抽象。
或許我太容易去到了這些地方,接著又離開它們,故我很難說查爾斯敦(Charleston, South Carolina)比夏洛茨維爾(Charlottesville, Virginia)好,說紐奧良比曼斐斯好,說柏克萊比聖地牙哥好,說丟潤(Durham, North Carolina)比普羅維登斯(Providence, Rhode Island)好……
會喜歡紐約的人,許多是在未去之前便已憧憬紐約的氣勢建築、充滿活力的工作及遊樂、多元化的民族、文化的薈萃……這個那個,及抵那裡,果然如他所期,於是他便喜歡上了。
我打賭有太多的洛城居民一輩子不曾想過這件事。
我頗有一些朋友,學建築的,學電影的,學畫的,愛買衣飾的,愛接觸人群的,自詡有品味講究美感的等,是屬於這麼的喜歡上紐約之人。
我真希望能夠回答。
現在回想,多半問這話的人心中其實也略有定見,他隱約期待你說出一個地名,如紐約、西雅圖、邁阿密或聖塔非(Santa Fe)之類意象鮮明之地,再將你喜歡的理由略做描述hetubook•com.com,他聽取後自在心中斟酌,或同意或辯論,那麼這個問題便算答過了。
(刊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中時「人間」)
只是這麼多次下來,我沒有一次符合他們的期待。
樹大房幽的美國城鎮太多太多,每一個都令我想住上一段歲月,但住著幹嘛呢?南方太過沈定閉塞,新英格蘭太蕭索清素,中西部太寂寥遠隔,嚴冬太冷;太平洋西北(Pacific Northwest)固然氣候宜人,樹草蓊蔚,西雅圖、波特蘭城市文明可喜,我其實全有興趣。全有興趣,便不自禁意味哪兒我都決定不下。我只好一直開車經過。
多年來,被問過無數次這樣的問題。他們的完整句子是:「美國你去了那麼多地方,哪裡你最喜歡?」接下來的五分鐘或一個鐘頭,往往天南地北聊得很愉快,但最後就是沒把這個問題回答出來。
他們講的紐約之好,我多半也認同;我心中想的紐約之不好,他們必然也知悉;只是他們毅然投身紐約,我則還在穿梭空望。
天下之大,有人一生只專注一事將之做好,有人東摸摸西摸摸一事無成將之晃過。
我不www.hetubook•com•com那麼愛紐約,是因它太多概念;無止境的高樓牆面,牆內是什麼不知道。太多的重複;有一家百貨公司,又有一家;有一齣戲,接著又有一齣,之後再又一齣。重複的人,重複的景,重複的東西,於是它看起來很大,但不知怎麼人消受起來總覺得很小。倘若人在紐約一輩子,會顯得這一輩子很短。
「哪裡你最喜歡?」
聖塔非,遠方之城,是D.H.勞倫斯(David Herbert Lawrence, 1885-1930)、歐棄芙(Georgia O'Keeffe, 1887-1986)人世蒼茫之後最終的落腳地,景奇地高,空氣純淨,然它像是崇高之城,住居未必周全。
而我在去紐約之前,也是興味盎然,只是還不算醞釀了很濃的憧憬;到了以後,我發現做得最多的是走看,,一條街接一條街的走,一幢樓接一幢樓的看;進很多便宜酒館聽小型演唱,在很多空無一人的半夜地鐵站等四、五十分鐘的地鐵,吃過無數片七毛五的披薩,John's Pizza,Ray』s Pizza,但沒有看過一場百老匯秀。便是這樣,斷斷續續進進出出在紐約待了近兩年。我覺得紐約不和-圖-書錯,如今已有十年沒去,奇怪就是不會懷念它。
最簡短的問題,看來最難得到簡短的答案。
也不會選洛杉磯,不只是車太多、「煙霧」(Smog)太髒,主要是幅員太寬,地貌改變得太惡劣。若長住,對人的視界極不滋養。它有點像將台北市擴增到連新竹、苗栗皆包含進來,並且把竹苗的山都剷平以令它們沒有因天然屏障而形成縣市的必然分際。於是在洛杉磯,你一直開車,往前開,然你不能察覺究竟走了多遠(只有從汽車馬錶上來算知),也無法得悉去了哪些地方(乃太平了、太曠了、太無山野田林的自然地標,只能就地名的字標來識知),如此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在平闊的高速公路上尋找地名來下交流道,令人豈不像在電動玩具的屏幕裡選地方降落?說到這裡,洛杉磯豈不也是另一個抽象之城?五十年前的洛城還頗有一些山突路迴的天成幽景,如今無限平移延展,人每天睜開眼睛看的盡是這些朗朗乾坤下的乾焦空蕩,真不知怎麼收攝心神。
開車跨過俄亥俄河要進入辛辛那提(Cincinnati),頓感這是全美少有的天然形勢奇美的一個城鎮,何等優美的河,又何等崗秀坡雅的城,太多的名城古鎮都比不上它,無和_圖_書怪乎人稱「西部的皇后城」(Queen City of the West)。然我還是開車離開了它。
十多年過去了,直到現在我依然希望把這問題給答出來。
在西雅圖住的一年中,日夕徜徉的「碧湖」(Green Lake)覺得何其清美,然開車到了明尼亞波利斯(Minneapolis)的湖邊佇立兩個小時,竟感「碧湖」哪裡比得上這裡的寧平曠遠、瀟灑風華。在紐約格林尼契村的「孔雀咖啡館」(Peacock Cafe)小啜咖啡看書何其醇雅適人,然開車小停柏德(Boulder, Colorado) 的Trident Cafe或安娜堡(Ann Arbor, Michigan)Dominic's(Brattleboro, Vermont)Common Ground等咖啡店,感到更愛這些遠鎭小店的閒散逸放。
若選擇住,我不會選紐約。除了上述的太多重複外,樹太少、樓太高、人太多也算是隨手可以拈來的偷懶式理由,但最主要的是它太抽象。是的,便是這個字,太抽象。我常想,有人喜歡它,便因它抽象;這是紐約了得之處,太多的城市做不到它這點。而我,還沒學會喜歡抽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