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的天堂——紐約

早晨他自旅館出門,往公幹的地方而去,往往可以走路。他特別在行李中帶著卡其色風衣,以便穿得像曼哈頓人。走路也以快步,與本地人的飛奔步速完全搭配。他這麼做,是因為紐約市這一趟旅途令他興奮,但他的臉一時還學不來紐約人的自然冷漠。他有時也樂意一乘地下鐵(雖然並不需要),看見車廂上及車站都充滿「塗鴉」(graffiti)。紐約人或許引為髒亂,而他則置身事外,搞不好還覺得花麗有趣。深夜在旅館電視新聞上看見某一區有人犯罪,他看過則算了,像是電影中發生的,因他不住在這裡。
我喜歡做紐約的外地客。每隔十個月或一年半見它一次面。
他也不必知道紐約報上說的「四房公寓出租」這四房之意。當然不是他心目中的「四個臥房」,而是廚房、浴室、客廳、臥房這四個房,在別的城市,這是所謂的「一臥房公寓」; 而在紐約,月租可能高達一千五百元。外地客不需知道這類頭痛的事情,因他住的是旅館。若是公司付錢,他可能住喜來登中心(Sheraton Centre);若是他自掏腰包,他可能住一夜五、六十元的Diplomat Hotel(108 W 43rd St.)、Hotel Remington(129 W. 46th St.)這類劇院區的旅店或格林尼契村的Washington Square Hotel(103 Waverley Place),而價錢與紐約人的房租居然很接近了。
外地人不時會注意到紐約人喜歡「閒扯」(schmooz),各處街角或店裡皆有人評東論西,不少人聲色俱厲,手勢誇張。這可能和一個老大的城市一逕有的無盡難解之事態有自然的因果關係。紐約人一天要撥四千九百萬通電話。這些話,當然,不只是英語;全世界有多少種語言,紐約的電話線就能負載多少種。這些話,不論是談情說愛或洽談業務,和地鐵的穿梭與廢水的排除一樣,同時在地底進行,轟隆隆又嘩啦啦,兼帶著See you及Hello,沒有一刻停歇。從一千三百五十呎高的世界貿易中心頂www.hetubook.com.com樓,直到地下一百八十呎深的IRT地下鐵在一百九十一街車站的地底最深處,始終有人的聲息。這就是紐約,上天下地。
例如他打算看一場百老匯的戲,這場戲他在德州平時看時報時就夢想要看。他還打算趁一個午餐時段跑一趟男裝老字號的Barney's(第七大道與十七街)去選購一條領帶,要下星期送給一個多年同事。再趕到上城的Bergdorf Goodman(第五大道與五十七街)去選購一雙玻璃絲|襪送給太太,不只送她可以穿的,也同時送她這個牌子的華貴感受。這麼緊湊的中午,他不介意吃一個街上攤子的熱狗(還說服自己:既在紐約,便吃紐約客所吃的),也不介意坐計程車往上城而去。當然中途遇到紅燈,他雖知在紐約市紅燈不准右轉,但心裡仍有點不爽,等待的時間照樣要跳錶。而馬錶旁的司機姓名永遠是他從來沒見過也絕對不會發音的。
紐約的電影院,沒有減價的下午場(matinee),並且票價飛漲很快,從五元到五元五,再到六元,再到七元,皆是很快的功夫。再加上戲院不斷改裝成更多的小廳,使得觀影愈來愈不像在這樣一個寬街、高樓、光采耀目的大城市的一樁事情似的。同時,這票價有點像是開給外地客的,就好像本地人都窩在家裡看錄影帶一樣。
但是說紐約犯罪多,卻又總是說得比現實誇張一點。這就像「洛克斐勒中心」這幾個字對觀光客而言是如雷貫耳,但人抵該處,實不知有何光可觀。誇張、或以訛傳訛,是紐約的重要「風情」之一。就像「紐約式牛排」被你在西部沙漠上的賭城拉斯維加斯的餐牌上瞧見,一吃之下,且不說有否倒胃口,但真不知它紐約在哪裡?至於「紐約披薩」(New York Pizza),每個街角皆可買到,有的味道固也不錯,但大半是粗食濫品,過濕過酸的蕃茄醬、過多過硬像口香糖的cheese,竟然成為它的典型商標。
紐約的偏郊小館倒是有廉宜飯菜,像曼哈頓西一百六、七、八十街的百老匯大街上(也就是所謂的Washington 和_圖_書Heights)的西裔人家常小館,兩、三塊錢可以吃到很濃香的大鍋湯(有時豬腳,有時牛肉,混以地薯、玉米、各類蔬菜)再帶些麵包。另外像皇后區(Queens)的皇后大道上到處皆是的希臘食堂(Greek Diners)的「雙蛋早餐」,除了二個蛋、二片烤麵包、煎馬鈴薯末及無限制的咖啡外,還帶一杯柳橙汁,總共一元七角五。
外地人去的博物館是像「大都會美術館」;「廣播博物館」(Museum of Broadcasting, 1 E. 53rd St.)是「從堂名人堂」(Boxing Hall of Fame, 120 W. 31st St., 6th floor)等特殊興趣之收藏館,只有本地的內行人才會去。
多半的罪案發生在車站而非車上,像月台上,特別是月台與月台間的甬道上。正因如此,許多乘客,尤其是婦女,在十四街要從IRT(一、二、三號車)轉乘IND(B、F車)時,寧願走上地面,多花一個代幣(token),經過街面再下到另一個入口去乘車,用這樣的方法避開那幽暗而長達一整條街的深邃甬道。這個代幣花得絕對值得。
這類便宜飯自然是本地人吃的,有時還真難吃(像雙蛋早餐),外地人本不應觀光觀及於此;然而紐約的族裔食物過於有名,所以外地人打定主意要到「下東城」(Lower East Side)的猶太老店Katz's(205 E. Houston)去嚐一下猶太「齋菜」(kosher)。外地人也知道走到櫃檯,等切肉師傅切下一片「五香牛肉」(pastrami),先嚐一口,再決定要的這種老派規矩。但他不見得知道,在嚐肉時,附上一個二毛五的小費,等會的pastrami三明治會大一點這一節。
他不甘於蹲在旅館房間裡看電視,心想紐約人真幸福,有那麼多豐富的表演節目讓夜晚永遠不夠用,卻不知當年《朱門恩怨》(Dallas)電視影集在全美當紅時,全國收視率最高的城市,竟然是紐約市。而那些排長龍等著買百老匯戲票的人群和_圖_書,跟他一樣,大多是從外地來的。據統計,每天自外地湧進紐約市的人數比田納西州的省會納許維爾(Nashville)的所有居民還要多。從每一個禮拜平均有約四千噸的新聞用紙被拿來印刷《紐約時報 周日版》(Sunday New York Times),就可知道紐約人的假日也可以是極單調的。
每隔一兩年會去一趟紐約出差開會或過節探親,人在這樣的時機,必然是最能喜歡這個大城的。
說到犯罪,仍然又是不免誇張。可以說地鐵的犯案之實,原沒有其氣氛上的險惡更令人感到恐怖。
外地人會喜歡SOHO,也知道SOHO是SOuth of HOuston(「豪斯頓街以南」)的縮寫,但未必知道DUMBO(District Under Manhattan Bridge Overpass之縮,意為曼哈頓橋下廠房區)前者現在已沒有新起藝術家住得起的廠房(loft),只好往後者進發。外地人不必急著知道,因為他不住這類廠房。當DUMBO變成美侖美奐時,他自然會,也樂意,知道。
紐約地鐵,始終給人電影劇情般的傳奇色彩,而全世界有太多的人經由好萊塢的驚悚片認識了地底下的轟轟隆隆紐約。並且觀影者與編導者多年來共同將紐約地下鐵塑造成「想當然耳的犯罪現場」。
外地人也不至於用乘坐地鐵來當作玩樂,例如乘A、B、D這種快車(express),走到最前面一節車廂的窗口,開始自五十九街(哥倫布圓環)坐到一百二十五街,這段長達三哩有餘完全不停的旅程,被稱為「二零零一年太空漫遊的地底版本」,只見車燈照著兩條發光鐵軌,彎來折去,伸向前方無盡處的黑洞。偶有小物晃動,你會懷疑是佔守這片偌大地下宮殿的主人——老鼠。間而車輪與鐵軌之不暢接觸,致電光閃爆,亦令耳目直瞪著線形的通景之餘,得一切分之節拍。這是一趟紐約的獨絕節目。許多人灌飽黃湯而來,也有人薰完大麻上場,這些是更内行了。
他們下了飛機,一住進一家旅館,便已迫不及待要開始對這城市有所行動,希望在公事以和*圖*書外其他時間裡把節目安排得格外緊湊。
外地人通常不需要在紐約買舊書。所以他運氣好。紐約是有全美國最好的新書店的城市,也同時擁有全美最壞的舊書店。像Books & Company(939 Madison Ave.)的文學書籍之豐富與深入,像Rizzoli(第五大道與五十六街)的美術類書籍及優雅的室内空間,甚至像Barnes & Noble這樣有大量減價書的書店,這些皆是紐約新書店的難得優點。但那家自稱最大的舊書店Strand,卻像堆廢紙的倉庫,好書不能算多,並且設計極差,顧客的進出動線完全無法引導,委實不像紐約書店應有的文化氣氛,倒像是少數民族從原先的石油業或罐頭業突然插手進來的新投資事業似的。
紐約市地下鐵共長兩百三十七哩,某個「姬尼斯」(Guinness)紀錄保持者從頭到尾坐完一次地鐵全程,費時二十二小時又十一分半鐘。
不知為什麼,紐約給人一種「不是屬於小孩」的感覺,兒童不容易大量的在路上見到。大概他們都在他們該在的地方。在周末晚上的格林尼契村,見得到不少青少年,但不見得是城裡人,可能來自康州的Bridgeport,也可以是來自紐澤西的Paterson。他們來此找尋大量的人群、連綿的燈火、及一份只有大城市才有的熱鬧。他們來此不為高級餐館、不一定為音樂與酒、不為「遊車河」(cruise),因為紐約車是開不動的。紐約的文明和他們的文明,中間不只是隔著一條哈德遜河。
外地人一向認為紐約是才氣薈萃之地,這點大致不錯,但少年霹靂舞者的產生,原初不是為了符合舞台上需要,是太多窮區家裡住得擠,孩子們必須在街上玩,而街上丟棄的廢紙板及舊床墊又多,翻翻滾滾,跳跳蹦蹦,就這樣蹦出來了。就好像消防栓噴出水花,不是電影中匠心獨運的多采街景,是熱暑下窮街孩子取得涼快的調皮之舉。同樣道理,全身緊紮、背著尼龍信袋的飛速穿梭的特快送信自行車騎士,他們能從僅隔一呎多的兩人之間咻的穿過,那份狠準,雖也是曼哈頓的街頭表演藝術,但本www.hetubook.com•com質討的是送信(messenger)那碗高度競爭的飯。上西城(Upper West Side)在百老匯這條大街上如雨後春筍開出來的眾多名喚「四川」云云的中國餐館,也是有極重的「送外賣」比例,於是自行車騎得快否,與小費極有關係。而這小費有時還要被分掉,往往一個假裝叫外賣的電話騙那送飯者上了某一公寓的三樓,就在樓梯轉角把他搶了,搶他身上的錢及熱騰騰的飯菜。
當然,菜價也不便宜,大城市嘛。住在中國城左近之人,中午買菜自己做飯,可能還沒有吃一客廣式碟飯來得划算。
(刊一九九零年六月十一日 中晚「時代」)
外地人不買菜,所以不知道紐約人這方面的苦惱。紐約市的菜場大多擠擠的,菜色舊舊癟癟的,蘿蔔總是黑泥罩身,你以為它剛從土裡出來,手一捏,卻是軟的。即使是雅皮式的小型菜場,鮮蔬與生肉亦未必有好貨品。
外地人大約也不介意搭乘一下地鐵,因為那是紐約的脈搏。但是他只能在幾個明朗的車站進出,乃他早被告以有些危險區域不可去,於是A車、B車、一號車行經的一百六十八街車站裡的電梯當非他應去的。只要想像深夜就你一人走進,突然另一人也快步竄入,接著電梯鐵門闔上,那是何等恐怖的景象。往往兩人皆屏息低目,卻心中暗自祈禱。門再開啓,兩人方呼出一口大氣,謝天謝地快步走出。
他不知道Hell's Kitchen在哪裡(雖然離他住的旅館只隔幾條街),也有些公司朋友住在Tudor City這個四十二街東邊盡頭的公寓群裡,但他去過連許多紐約客都沒有去過的自由女神像腳底。他不但去過有名的中央公園、華盛頓廣場公園,還去過格拉姆西公園(Gramacy Park)這個只許左近居民用鑰匙才得進入的「私園」;但即使如此,他仍然不知道這個尊貴雍容之區旁邊存在著不少供窮苦老人棲身的SRO長期旅舍(Single Room Occupancy,單身旅舍,有的人一住數十年,每月付八、九十元,房間只容一床,往往臭不可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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