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7月22日 星期三
「好吧,祝你好運。」我握著他的手說著。「我相信你們在那邊一定會發展得很好。」
「真的嗎?妳覺得他很帥嗎?」
「這個月底吧!」
說完這句話,她就離開了書店。當我看著她走出去的時候,我知道,對她來說,我不單單只是她男朋友的朋友而已.我已經超出那個界限了。而且在剛剛的對話中,我也感覺到,我們兩個都很清楚這一點。無論我們做什麼或是說什麼,遲早這件事一定會發生的。
1992年7月28日 星期二
「妳說什麼?」
「謝謝你這麼說。」我淡淡地說,然後伸出手環繞住他的身體,像是準備要給他一個臨別擁抱一樣。但是突然間,我吻上了他的唇,而他也回應著我,我們就這麼一直吻著。當我們分開的時候,我馬上就緊張起來,覺得我不應該這麼做。
「他堅持要我去。」她說,拿了一個信封給我,裡面是戴蒙的票,還有一張從A4紙撕下來的紙片。
11:07 a.m.
「我們之間。」
不用再繼續聽下去了,因為我已經決定要跟他一起去了。
「這不像妳平常的穿著。」我上下打量著她。
戴蒙笑了。「她一定是瘋了。」
1992年2月16日 星期日
「沒錯。」尼克說。
我點了點頭。「那艾麗森呢?她也要跟你一起搬到倫敦嗎?」從他告訴我們要退團的事後,這是我最想問的問題。
反正她吐得很慘就對了。
「有幾個月了吧!」
「那妳為什麼拒絕我?」我問。
「有別的事嗎?」
「那妳原來的計劃是什麼?」珍問。「先喝醉,然後再強吻他嗎?」
「艾麗森!」其中一個人尖叫著。「我們一直在找妳!」然後她們就把她給帶到舞池裡了。
「還好啦。真高興全部都考完了。我爸媽有來參加畢業典禮,然後我們在吃午飯的時候,我爸跟我說:『兒子啊,你可以好好享受這個世界了。』但是我沒有告訴他,我還沒打算要『享受』這個世界。」
「除了琳達那種哥德式的女生外,我還真的不知道你喜歡哪一類的。」
當大多數人才喝到「微醺」的程度時,艾麗森卻好像已經喝掛了。在她試著用牙齒打開一瓶兩公升的Woodpecker蘋酒時,我問她:「妳不覺得妳喝太多了嗎?」
她那副冷淡的樣子,讓我不得不相信,她的確已經認出我是誰。我決定要跟她澄清,並且向她道歉,好維持我們之間的和平。「聽著……」我才開口講了兩個字,就被她那一群從廁所回來的朋友給打斷。
「但是……」
「我在跟她聊天。」吉姆說。
「你知道原因的。」她說。
「還不錯,你呢?」
「一定要帶著我們的試聽帶。」尼克說。「當超脫樂團在表演的時候,我們可以溜到後台,看看有沒有機會把帶子拿給柯特.科本(Kurt Cobain)。他會把它放在口袋裡帶來帶去,萬一有一天他剛好發現了這個帶子,然後把它放到隨身聽裡……」
「你的眼睛都瞇起來了。」
「戴蒙不是不去嗎?」
「對吧,所以我叫你不要往那邊看。」
「什麼樣的工作?」尼克問。
「你們好嗎?」當戴蒙走過來的時候,他對我跟尼克說。
11:23 p.m.
珍倒吸了一口氣。「我就知道這件事遲早會發生。我打賭妳會選擇吉姆,因為我不覺得戴蒙真的適合妳。」
「但是你們兩個之間永遠也不會有結果的,對不對?」
「但是什麼?」
「你覺得她認出你了嗎?」尼克問我。
6:05 p.m.
「為什麼?」
「沒錯。天氣預報說會下到週末的樣子。」
超脫樂團正在演唱「Smells Like Teen Spirit」,快要唱到副歌的時候,我發現艾麗森已經開始吐了。
「難道我們就不能當朋友嗎?」我還是問了這個問題。
「那就決定囉!」我對在座的每個人說。「我們慶祝畢業的活動,就是在八月的銀行休息日那個週末,去參加瑞丁音樂祭。」
「要去阿姆斯特丹的舉手。」
「什麼時候開始上班?」
「嗨。」他說。「妳就是那首『The Girl From Inner Space』中的女主角。」
「但是我想要把艾麗森的時候,是在她變成戴蒙的女朋友之前,所以這個規矩並不成立。」
我一定是在做夢,因為直到那個穿著奇裝異服的男孩坐在戴蒙身邊,我才發現他的存在。從他企圖在迎新舞會上吻我之後,「奇裝異服男」就變成他在我跟珍幫他取的綽號。
1992年2月12日 星期三
「沒有這回事。」他說。「我玩得很開心。」
「但是妳的男朋友是我的朋友,所以我們不可以喜歡對方,對不對?」
但是坐在這裡的幾分鐘內,我們都覺得什麼事都可能會發生。
「你怎麼知道?」
「應該是安那一類的吧。雖然我才發誓說,不要再碰這一類吃不到的女人。」
柯特.科本穿著醫院的病人袍,坐在輪椅上,被人推上舞台……每個人都瘋了。他的演唱,像是在嘲笑著那些關於他住進醫院的傳言一樣,一下子就不攻自破。
只有艾德一個人舉手。
「我一個人沒關係的。」戴蒙堅持要她坐著。「妳跟他們留在這裡,我很快就回來。」
每個星期六的晚上,尼克、我和一些我們的死黨,都會去一家裝潢像個洞穴的夜總會「蜂鳥」,參加他們辦的學生之夜。我們都戲稱為「動物大觀之夜」。
「那看來我有很多時間可以戒煙了。」
「我知道。」
「好吧。」我說。「但是注意一下妳自己,好不好?」
「我知道。你相信嗎?那裡是戴蒙第一次約我出去的地方。」
「他沒有要帶人去。」戴蒙說。「我好久沒有看到他跟女生約會了。艾德說他覺得吉姆愛上了一個不愛他的女生。」
尼克大聲地說著剛剛的那句話。我知道他早就猜到我認出吉姆的事情,但是同時還有另外一件我不知道的事情,正在發生著。
戴蒙跟我m.hetubook•com.com站在酒吧的外面,腳邊放著樂器。艾德跟尼克還在上廁所。我們兩個一直在討論樂團的事,而他也為了要離開的事,不斷地向我道歉。我並不想為難他,因為我知道這對他來說,也是個痛苦的決定。
我看著舞台上的柯特,又轉頭看著跪在地上吐的艾麗森。我看著手裡的試聽帶。
「那妳要聊些什麼?」
2:45 p.m.
我四周找著我的朋友,但是其他人都跑到舞台前方去了,只剩下我一個人。
1992年3月4日 星期三
「或許吧,如果他穿比較正常一點的衣服,可能有很多女生會覺得他很帥。」
「妳對他從來就不會大吵大鬧。」
1992年8月28日 星期五
「晚安。」吉姆說。他翻了個身背對我。
「好吧。有誰要去瑞丁音樂祭(Reading Festival)的?」尼克、戴蒙跟我都舉起手。
「我們的確見過面,對不對?」幾分鐘後,我還是開口對他說話。
「祝好夢。」我輕聲說著,然後伸手過去抱著吉姆,緊緊地靠著他。
在畢業舞會之後,已經過了好幾個星期,尼克,戴蒙、我們的鼓手艾德和我,在練完團後,坐在Varsity裡,討論要去哪裡旅行慶祝我們畢業。
「通寧水加伏特加。」她說。「我跟你一起去。」
「妳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
「是啊!」艾麗森說。「每個人好像都已經找到工作了,我也找了一個在市區Kenway's書店的工作。」
「為什麼?」
1、 把票給賣了。
「呃,事實上,」艾德說。「我也要跟我的女朋友搬回普玆茅斯了。」
這家店最著名的,就是圍繞在舞池周圍,有著黏答答的地毯。在某些比較少人走過的地方,地毯還保持著原來的磚紅色,但是其它地方已經被潑灑出來的酒給浸濕,逐漸變成咖啡色。
今天已經是音樂祭最後一天,Teenage Fan Club正在台上表演著。兩個鐘頭前,我們去瑞丁鎮上的超市買了一大堆的酒,數量之多,讓我們不得不分開坐兩部計程車回來。
「我們吉他手的女人,你不也是吃不到?」
「吉姆。」戴蒙對那個奇裝異服男說。「這是我的女朋友,艾麗森。」
尼克、戴蒙跟我坐在學生大樓的酒吧裡,面前有三個喝光的杯子,還有一本最新的《NME》音樂雜誌。戴蒙已經完全融入我們這個團,自從他加入之後,原本在尼克跟我的客廳裡練團的時間,就變成在Varsity的喝酒之夜,而且幾乎都是喝到掛,話題也不離生活、政治、美女跟音樂。戴蒙現在已經不只是團員,而是我們的朋友了。
「很神奇,對不對?」
我們很少在星期六的晚上看到戴蒙出門,因為那是屬於「陪女友的時間」。所以看到他、艾麗森,跟她的一群朋友(其中有一個手裡拿著一顆心型的氣球,上面寫著「生日快樂」的字樣)走進酒吧,我還蠻驚訝的。
「這些男生好像計劃要把試聽帶拿給柯特.科本。他們希望這麼做,可以一舉成名。」
「還有誰?」
「不怎麼辦,當做不知道就好。他是戴蒙的朋友,不代表我也要跟他變成好朋友吧……但是……」
1:44 p.m.
吉姆跟我睡在同一個帳蓬裡。我們已經待在裡面整整二十分鐘,而稍早的時候,我們則是坐在尼克生起的營火旁邊。
1:33 p.m.
我正打算要接受他的道歉時,又被別人給打斷。這次是尼克。
「好吧,現在情形是我喜歡妳,妳也喜歡我。」他說。
「我知道戴蒙有加入一個樂團,好像叫做磁鐵船長之類的怪名字,我也知道其中一個團員叫做吉姆,但是直到剛剛,我才知道原來吉姆就是『奇裝異服男』!」
3、玩得開心點。謝啦!
這就像是跌進一部由凱薩琳.赫本(Katharine Hepburn)和史賓塞.崔西(Spencer Tracy)演的黑白電影中一樣。電影背景是發生在伯明罕的大學裡,崔西演的是一個性情有點乖戾的經濟系學生,而赫本演的是一個有著美麗笑容的英文系學生。我們就一直不斷地講著天氣,整整五分鐘的時間都沒停過,直到我說了一句很愚蠢的話。
「我口渴了。」我說。「妳要不要去喝點東西?」艾麗森的臉馬上就拉了下來。「不要,謝謝。」她面無表情地說著。
「是啊,我們不可以喜歡對方。」
「這不是理由。」
10:45 a.m.
10:17 p.m.
「既然如此,那妳要怎麼辦?」
「我猜妳現在應該頭很痛。」
艾麗森斷斷續續地點著頭。
「妳說什麼?」他說,把手從耳朵上拿開。
「他很溫柔,也沒有脾氣。你們之間根本就沒有火花,也沒有愛情的化學反應,甚至你們之間連爭吵都沒有,對不對?」
「開心?睡在帳棚裡有什麼好開心的?」
「呃,這應該是不可能的事。」
「我是說真的啊!」
「我必須承認,我對他這個人有一點點好奇。」
7:07 a.m..
沒有人。
11:35 a.m.
9:00 a.m.
「然後有一大堆的唱片公司來找我們。」戴蒙說。「用一大筆錢把我們給簽下來。」
「不行,我們已經在一起這麼久了。」
「所以,我們該怎麼辦?」
然後我把帶子塞回口袋,帶她到急救站去。
「你這麼一說,她好像很面熟。」吉姆說。
現在已經是深夜時分,我還衣著整齊地坐在床上,仔細讀著我最近剛寫好的一首歌詞。就和過去幾個月我所寫的歌一樣,這首的內容也是關於艾麗森。雖然基本上它還是一首情歌,但是年紀增長、對政治的反感、樂團將要解散、找工和*圖*書作的茫然,還有一些雜七雜八的事,也都反映在這首歌詞裡。
妳的笑容
妳為何要走向我
帶著妳臉上的笑容
卻告訴我妳早已聽過這所有的事情?
生命中的喜悦
已主宰了我的思緒
而妳卻讓它變得失控
妳為何要折磨我
帶著會殺人的面孔?
我哀傷的心已無法再承受
以為控制了所有
卻又讓它輕易溜走
副歌:我們即將重生,誰也無法抵擋
為什麼妳覺得未來遙不可及?
妳還年輕,卻還有更多後起之秀
我從不覺得理想是罪過
直到妳粉碎我的夢
別相信愛國者的謊言
我不相信過去的時光
別相信可以從妥協中獲取利益
我只相信青春
但是妳從不相信自己
可笑的是,直到失去,妳才發現自己所得到的
如果妳高興的話,儘管毁掉我的夢想,但是妳
不能出賣我的靈魂(重複)
雖然拿走我的一切會讓我痛苦
但是妳的笑容也會隨風而散
「戴蒙都不擔心了,真不知道你在擔心什麼。」尼克說。「我猜,如果你告訴他,你在一年級時,曾經想要把他的女人,他只會覺得很好笑而已。但是如果他女朋友那天晚上的確認出你,那很明顯地就是她在撇清。所以我的建議是什麼都不要說。」
我們都知道磁鐵船長是永遠不可能發行唱片的。
這大概是從我們接吻之後,吉姆留給我的第一百萬通留言,可是我卻連一通也沒有回。我一直在躲著他,因為我根本就不想要談關於那個吻的事。雖然在音樂祭的時候,我的確想要在喝醉後吻他,但是我現在覺得,那個吻是在情不自禁的情況下發生的,它一點意義也沒有。
「我有件不好的消息要告訴你們。」他說。「我找到了一份在倫敦的工作。」
尼克、艾德、戴蒙跟我剛剛表演完,四個人坐在Jug of Ale裡,準備要喝一杯。今天晚上的表演真的很精采,而尼克跟我也在討論,要把我們的試聽帶寄給幾家大的唱片公司。正當我要起身去吧台點東西來喝的時候,戴蒙咳了幾聲,好像有什麼事要宣佈的樣子。
8:0l a.m.
「很好啊。」她說。「當然也有不好的時候。」
「期末考如何?」
艾麗森害羞地點了點頭,而我也用力地點著頭。戴蒙看著我,好像我比平常更怪了一點。「要不要喝些什麼?」
12:55 p.m.
過了一會兒,司機停在離我家有一段距離的地方。吉姆也跟著我下車,然後又跟著我上樓。我翻著帆布袋,找出鑰匙。「呃,謝謝妳給了我一個有趣的週末。」他說。
珍笑了。「但是妳不會吧。」
「應該不會,我可能會參加別人的團。」
「醒醒吧!」艾德說。「大學都畢業了,我們必須回到現實生活裡。」
「嗯,然後我也聽到下個星期會有好天氣……不過,可能又會下雪跟下雨到星期三、四。」
「其他人也要去。」
我站在舞池上方的小包廂中,手裡夾著一根煙,腦袋裡全都是吉姆的身影。當珍問我要去哪裡慶祝她的生日時,我挑了這家店,因為戴蒙說吉姆每個星期六都會來這裡。
「我也不知道。」
「嗨。」他說。
10:04 p.m.
「因為這些地方我都不想去,我還在想。」他說。
9:46 p.m.
「對啦!」我很不好意思地說。「我是很小心問的。但是我只有發現,他好像很愛一個叫做安的女生。戴蒙說,他猜吉姆的歌都是為她寫的。我真的很驚訝,因為我從來就沒想過,他那種人也會談戀愛。」
「妳向戴蒙打聽吉姆的事?」
「哪一家?」
P.S.不要忘記把試聽帶拿給柯特先生。
我點了點頭,很不安地笑著,因為我想起了那首戴蒙為我寫的歌。氣氛真是超尷尬,我心裡希望他不要認出我來。「你們認識嗎?」戴蒙問。
1992年8月31日 星期一
她搖了搖頭。
「我也不知道。我有先打聽一些關於他的事情。」
「什麼怎麼一回事?」
我們抵達了New Street車站,當大家決定要轉搭公車回Selly Oak時,吉姆看著我,堅持要我搭計程車回去。二十分鐘後,我們坐上了一台Datsun Cherry的後座,直接回到我家。
「你現在是啦!」
「然後我們就紅了。」艾德說。「他會到處稱讚我們是搖滾樂的未來之星!」
我超期待的,因為超脫樂團(Nirvana)是掛頭牌的表演團體。去年九月我們看過他們的表演,真是棒呆了!我深深地相信,他們絕對是貨真價實的搖滾樂團體,可以讓那個星期值回票價。
3:30 p.m.
我在廚房裡洗著盤子,電話又響了,我還是讓答錄機去接。「嗨,吉姆,又是我。我還是不舒服,我想我應該是不能去了。艾麗森說如果我不去的話,她也不去了。我會叫她把票拿給你的。」
吉姆點了點頭。「1989年的迎新舞會。我覺得妳符合我挑選女朋友的條件,所以企圖要把妳。我在這裡向妳道歉。」
「好吧。」尼克說。「回答我的問題。你今天下午遇到她的時候,有捫心自問喜不喜歡她嗎?」
「很快我們就要畢業了,到時候吉姆就會消失,對不對?所以我要做的,就是儘可能地避開吉姆,然後看看我跟戴蒙之間,會有什麼結果。」
「好吧。」我在她的臉頰上親了一下,就離她而去。
1992年2月15日 星期六
他也通常是我那一掛朋友間的話題之一,因為他屬於「校園和*圖*書奇景」之一,當走在校園裡的時候,無論你喜不喜歡他們,都會認出他們,他們實在是太突出了!我們學校的奇景包括一個沒有眉毛的女生、一個化濃妝去上課的男生、一個總是在哭的女生,最後就是我眼前的「奇裝異服男」。
超可怕的,而且還吐到我身上。
什麼事也沒有發生。這種感覺真舒服。當我漸漸睡著的時候,我希望接下來的幾天中,都可以繼續保持這種「舒服」的感覺。
「我剛剛是怎麼說的?沒有但是。」
「你看起來很帥。」
「你怎麼都不投自己提的地點?」我問尼克。
現在吉姆就在我身邊,我卻不得不故意忽視他的存在,否則他就會發現我喜歡他。不管是對他還是對戴蒙,這都太明顯了。
整個的音樂季倒數第二個團體——尼克凱夫與壞種子(Mick Cave and the Bad Seeds),現在正在主舞台上開唱著,而艾麗森的身體已經很明顯地在搖晃著。
「這很難說。她好像在否認這件事,但是我又沒辦法證明這一點。這不像是一個女生直接拒絕我的態度,但是對於一個不認識我的人來說,她的行為又太怪了一點。」
「我害你沒有盡興玩,對不對?」
「哇!」珍說,她從來就沒有說過「哇」這個字。「那妳打算怎麼辦?」
1992年3月3日 星期一
「我猜的。猜錯了嗎?」
「八月的銀行假期的週末嗎?」我很興奮地說。「你該不會訂了巴黎之行吧?」
「妳有作業要趕嗎?」
「因為我覺得他人太好了。」
「光是聽到他唱歌就值回票價了。」我大聲向艾麗森說。她點點頭,沒有說話。從她的表情,我知道她快要吐了。
「在Kings Heath有一間癌症研究中心。」我笑著說。「做一次檢查只要五鎊而已。」我仔細地打量著艾麗森。「妳看起來……完全就是要來參加舞會的樣子。」
「有啊,但是……」
珍大笑著。「看起來他剛好合我的口味。」
「『人太好』是什麼意思?」
「好吧,那要去都柏林的有誰?」
「天氣真好啊,對不對?」當我走到她身邊時,我這麼對她說著。這是我腦袋裡,跳出來的第一個句子。
2、 幫我照顧艾麗森。
「對。」
「在吧台那邊。」她指著另一個方向。
「妳怎麼這麼容易就找到工作?我就找不到在財務方面的工作,所以我會先在市區的一家唱片行裡工作。」
1:00 a.m.
整個晚上我們喝掉了八大瓶二公升裝的啤酒、十罐很烈的蘋果酒,還有五包的煙(當然吉姆沒有抽),但是卻還沒有看到任何一個團的表演。吉姆躺在睡袋裡,一副快要睡著的樣子,我用手肘輕輕地推著他的腰間。「你睡著了嗎?」
「妳說的沒錯,但是……」
1992年9月5日 星期六
「我希望她會。」他說。「我們進展得不錯,我覺得她就是我一生的伴侶。」
珍跟我剛去買東西回來。答錄機正發出嗶嗶叫的聲音。我按下了播放鍵,聽到吉姆的聲音:「嗨,艾麗森,我是吉姆。我知道不該留下這個訊息的,妳的室友跟男朋友可能會聽到。你門可能現在都站在答錄機的旁邊,想著『這個男的到底想要幹嘛』,但是我只是想說出心裡的話。就算妳是真的喜歡我,我很確定這一點,我也不怪妳選擇了他,不單因為妳已經有男朋友,也不單因為我是妳男朋友的朋友,而是因為戴蒙的確是個好人。如果我是妳的話,也會選擇他的。這就是我要說的,真的。再見。」
還有五分鐘才到午休時間,而我正站在科幻小說區的櫃台裡,數著經過的每一秒。一抬頭剛好看到戴蒙走進店裡。
我們都知道我們是不可能變成搖滾巨星的。
1992年7月9日 星期四
我轉過頭去,看到艾麗森身穿米色的長裙,一手拿著煙盒,一手拿著酒杯,看起來比以往都還要漂亮。她把酒杯跟煙盒放在吧台上,伸手過來抱住我,在我的臉頰上親了一下。「你看起來比較正常了。」她笑著說。
我坐在圖書館外面的長椅上,看著天空,滿腦子想的都是艾麗森的事。我不會特別去想關於她的某一件事,只會想她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她會思考些什麼事等等。猜測她的想法,已經變成我的一種習慣。每天早上起床、入睡前、空閒時,我都會想著她。我想,這麼哈一個朋友的女朋友,好像太過份了點,但是又無法控制。
「因為其實我想回答『好』,只是我必須在他跟戴蒙之間做個選擇。」
「妳說的對。」我無力地說。「我也覺得這是不可能的。」
「艾麗森是長得不錯,但不是我愛的那一型。」
於是,艾麗森跟我還有尼克坐在一起。
「妳一定會玩得很開心的。」
「真的很抱歉,但是我不得不離開大家。沒有我,你們還是可以做得很好,對不對?」
「我不抽煙的。」他說。「對嗓子不好。而且這個東西總有一天會要妳的命。」
「然後我們的第一張唱片會得到三白金。」我說。
沒錯,我是的確是知道原因,而且我明白她也清楚那條規矩。
最近我發現奇裝異服男的裝扮已經誇張到了一種極致的程度,他每天都穿得很可怕。像是穿著牛津饑荒救濟委員會的套裝,搭配一雙運動鞋;或是繫著很花的領帶,裡面穿著自己亂畫的T恤,外面再搭著一件閃亮大翻領襯衫,然後大老遠從校園的另一端,就可以聽到人們驚叫的聲音。
「嗨,艾麗森。我是吉姆。妳有空的時候,可不可以打個電話給我?」
「但是昨天下午有下雨。」
「好吧,我要說的是,不要喜歡上她,對你會比較好。」
親愛的吉姆:
9:03 p.m.
「我覺得不行。」
當戴蒙跟艾麗森往我和尼克的方向走過來時,她的那群朋友全部都往廁所的方向走去。我的心跳突然加快了起來。這是從星期三之後,我第一次看到艾麗森,而她讓我愈來愈著迷。我很怕萬一現在又跟她說話和-圖-書,會很清楚地流露出「我喜歡她」的心情。
尼克笑著說:「你說得也沒錯,這的確是個漏洞,所以我也可以開始去追那些拒絕過你的女生囉?好吧,那你的結論是什麼?」
「沒有,我怎麼敢告訴他啊!我根本就不確定吉姆認不認得我,或許他會拿那件事來嘲笑我,所以我乾脆把嘴巴閉上。」
「這個建議是不錯啦,但是……」
1992年9月18日星期五
「因為他的朋友尼克無意間透露出來的。」
「妳說的沒錯。」我說。「他現在跟一般人沒有兩樣。我想我真的愛上他了。」
我轉頭看著尼克,用手比了比再喝一杯的動作。他看了一下錶,說:「我十分鐘後也要去上三節的機械工程課。好吧,再來一杯。」
她又點了點頭,然後用嘴形說著:「我沒事。」
我轉過頭去,看到吉姆站在我身後,儘管我很努力地控制自己,我還是給了他一個微笑。
「喔,我認錯人了。」吉姆說。「我以為妳是我在迎新舞會上遇到的那個女生。她好像很喜歡我,但是我卻對她沒什麼興趣。」
11:45 p.m.
「Castlemaine,謝謝。」我說。我的聲音聽起來很沙啞,每個人都看著我,好像他們聽到哈波.馬可士(Harpo Marx,美國音樂喜劇演員,豎琴演奏、口技雜耍樣樣都行)說話的聲音。「我感冒了。」我向大家解釋著。
「我不知道。你覺得呢?」
「如果妳把耳朵摀上,」我身後有一個聲音說著。「然後看著別人在跳舞的動作,妳會發現他們的動作很奇怪。」
「我知道,但是他們就是愛做白日夢。我實在不知道要對他說什麼,連『抱歉』兩個字也說不出口。他對我愈好,我愈覺得不安。」
「那我們的團怎麼辦?」我問,雖然我早就心裡有譜了。
「本來只有我們的團員,但是尼克說他的女朋友也要去,艾德也要帶他的女友,所以我覺得妳也應該去。」
「我會注意的。」我說,跟他交換了一個尷尬的笑容。
我們都知道這只是幻想罷了。
「呃……妳好嗎?」我問她。
「管理顧問公司。」
「頭痛還不是最糟的,而是我害怕吉姆沒有看到他最愛的那個團的表演,因為他難得有機會可以把試聽帶拿給那個團的主唱。」
我搖搖頭,把手上的煙熄掉,故意不看他。「不認識。」
「到處濕答答又都是泥巴,有什麼好玩?」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煙,停了幾秒鐘,然後朝著吧台的方向把煙吐出來,避免我吸到二手煙。「我覺得穿成這樣子很蠢。」她說。
我在客廳裡找我的鞋子,聽到有人在敲門。我走過去開了門,看到艾麗森站在門檻上。她穿著一件舊舊的軍用長褲,背著一個帆布包。
她笑了。「是啊,就這個季節而言,今天真的很熱。」
現在就只剩下我跟艾麗森了。
而他現在正坐在我的對面。
「我該走了。」我不敢看他的眼神,只好趕快走進屋內,把身後的門關上。
她又搖了搖頭。
「妳確定嗎?」
5:00 p.m.
「艾麗森,妳好嗎?」尼克說。
「妳沒有告訴戴蒙,吉姆在迎新舞會上企圖強吻妳的事嗎?」
「沒錯。」
我的臉上一定寫滿了失望的表情,因為戴蒙馬上開始說服我。「一定會很好玩的。」
「嗯。」吉姆說。「我也這麼覺得。」
「我有一個驚喜要給妳。但為了要實現這個禮物,妳必須把八月的二十八號到三十號這三天空下來。」
「不要了。」戴蒙說。「十分鐘後我還要去上化學課。」
「明白嗎?這太不像一般的情侣了。他對妳很溫柔,妳也對他很溫柔,這就像是妳才看一部電影的開頭,可是卻已經知道結果是什麼。」
「老兄。」尼克說。「我到處在找你。」
你可以幫我做這三件事嗎?
「吉姆約我去喝東西。」第二天早上,當我們在吃早餐時,我告訴珍這件事。「他問我們可不可以當朋友?我拒絕了他,但是我現在覺得不應該這麼回答的。」
「很好。」尼克說,而我在旁邊只是用力地點頭著。
「對。」
「現在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別傻了。」她咕噥地說著。「你開始說話像戴蒙了。」
「妳要喝什麼,艾兒?」戴蒙問。
「怎麼會這麼巧?我在他約妳出去的店工作。而這裡也是我第一次見到妳,又是我們結束大學生活的地方。」
「哪有這回事啊?」
「你怎麼可能知道我要說什麼?」
跟噴泉一樣。不,簡直就是跟火山爆發一樣。
「那我們過去的努力該怎麼辦?」我對著他們兩個說。「我們不能就這麼解散吧?」
她大笑著。「我並不想打扮成這樣,但是其他人都說要穿得隆重一點。」她拿起打火機點燃一支煙,然後直覺地要拿一根給我,但是在我開口拒絕之前,她說:「喔,對了,我想起你上次說這些東西總有一天會要了我的命。」
我在校園裡亂逛著,好打發我最後兩節課中間的空閒時間:戰後英國經濟史和現代經濟學的應用。
「謝謝。」他說。「我也是這麼覺得。」
我正在跟珍講電話,告訴她我是怎麼把事情搞砸的。
尼克看了他一眼,又看了我一眼。「喔。」他說。「抱歉啦!老兄。」
「你說的沒錯。」我靜靜地說。
我還在想地毯怎麼會變成這麼噁心的顏色時,尼克高聲地對我說著:「不要看吧台那一邊。」
「我覺得很漂亮。」我說。我並不是很刻意地要說這句話,所以趕緊換個話題。「好久沒看到妳了。」
「還要再來一杯嗎?」我問其他兩個人。
9:33 a.m.
我站了起來,走向吧台。一個我有印象的女孩子,剛從大門口走了進來,但是我卻記不起她的名字。她大口地吸著手裡的煙,眼睛還不停地張望著酒吧裡面,好像在找人的樣子。當我拿著酒回到位子上時,我又看到那個女孩子了,因為她正跟戴蒙在接吻。
「我知道你要說什麼,但是不要再說了。」
「當然,因為我是要去參加什麼祭之類的活動。」她說。和_圖_書
「我當然知道戴蒙是個不錯的男生,但是他不適合妳。無論妳跟吉姆的關係變得如何,都不會影響到妳跟戴蒙的關係。所以妳必須要跟戴蒙分手。」
3:42 p.m.
「比那個更好。」他說。「我買了瑞丁音樂祭的票。」
「嗨。」我打量著他的表情。「你怎麼這麼高興?」
「沒有。」我開玩笑地說著。「你沒猜錯。」
有一次在考試的那週,珍看到他居然穿著一件奇醜無比的桃色洞洞襯衫,至少有五個朋友跟我說:「妳有看到那個男的穿的衣服嗎?他到底在想什麼啊?」
「我問你要不要來根煙。」我說,一邊把一包煙拿給他。
1992年月3日 星期四
「還好。」她很不認真地回了這兩個字,一直望著吧台的方向,好像巴不得戴蒙趕快回來。
「我要去廁所。」尼克說。「一下子就回來。」
「這首歌很好聽。」我說。
「不是,我只是想找個人聊天,而你是唯一一個還醒著的。」
「呵,他的確長得不錯。妳知道有些男人是『曖曖內含光』的那種型,妳一定要把他們給剖開,才會發現他們連骨頭都長得很好看。」珍點了點頭。「但是吉姆只有外表好看而已,裡面我就不知道了。」我想了一下,試著找出比較好聽的形容詞。「他長得就像女生會輕易就愛上的那種男生。」
我們兩個撇過頭,各自看著舞池中的人們。現在正在播一首叫做「我們之間沒有愛」(There's No Love Between Us)的歌,我不禁在想,現在應該要放這首歌嗎?上帝是在諷刺我們,還是覺得我們之間是不可能的?
我們正在回到伯明罕的火車上,我把頭靠在窗戶上、眼睛閉著,連動都不想動。我也沒有像以往一般,到最後一節的吸煙車廂去抽煙,因為現在我連聞到煙味都想吐。吉姆在這段路上,試著跟我講過好幾次話,好確認我沒事,不過這只是讓我覺得更煩而已。
即便是到現在,我還是分不清自己對戴蒙到底是什麼樣的感情,可是我不會跟他分手的。我們已經在一起這麼多年,這是我生命裡最長的一段感情。無論我對這段感情感到多麼地無力,我還是沒有辦法決定要結束它。
「我需要一些酒膽才敢這麼做。」我解釋著。「但是我估算錯誤,我喝下去的酒,多到大概可以讓全荷蘭的人都有酒膽了吧。」
我跟他都沒有人接話。
1992年8月29日 星期六
戴蒙看起來不太相信的樣子,但是他好像也不是很在意。「你們兩個看起來好像認識對方的樣子。」
我跟尼克正在酒吧裡,舉行一個名為「解救吉姆」的緊急會議。項目一(我已經先告訴尼克相關細節了):我曾經企圖去搭訕我們吉他手的女朋友。
我看到他,向他揮了揮手。「我知道我不該問這個問題的,但是……你們兩個現在怎麼樣?」
「所以妳就把我吵起來,說妳睡不著嗎?」
「看來也是這樣。」我說,看著面前那個喝光的酒杯。「我想我會這麼做的。」
戴蒙
10:45 p.m.
我正在吃早餐,眼睛一邊看著電視,這個時候電話響了,但是我讓答錄機去接。「嗨,吉姆,我是戴蒙。我昨天晚上吃壞東西,吐了一整晚。我還是會去,但是我跟艾兒會晚一點才到。」
今天晚上是畢業舞會的日子。我手上拿著一張我得到商業和經濟學學位的畢業證書。我穿著整套粗呢的西裝,站在吧台旁邊,等尼克從廁所回來。突然我聽到一個熟悉的聲咅說:
3:30 a.m.
「真不敢相信,妳跟那個怪人居然會坐在同一桌!」當我回到家,一五一十地對珍說今天發生的事情時,她很興奮地對我說著。
1992年8月30日 星期日
「革命唱片行。妳知道那家嗎?」
「那吉姆呢?」我小心翼翼地問著。「他要帶誰去?」
最後,我想到停止想艾麗森的最好方法,就是仔細檢查剛剛在戰後英國經濟史課堂上發的閱讀清單。其中的某一本好像很重要,但是圖書館裡的書應該早就被那些用功的學生借走了,所以我只好去學校的書店買一本。當我走進書店的時候,就看到艾麗森站在裡面,而她也正看著我。
艾麗森點了點頭,勉強笑了一下,但是沒有開口說話。
「我並沒有還醒著。」
「不會吧,我從來就沒有見過你。」我馬上接著他的話。
「妳絕對不會相信,但是我感覺吉姆也喜歡我。」現在已經快中午了,珍跟我坐在客廳裡,看著星期天早上的節目。戴蒙去吉姆家練團了,我才有機會跟珍說昨天晚上的情況。
「那妳打算怎麼辦?」
「你會在倫敦再組一個新團嗎?」
1:33 p.m.
「妳還好嗎?」我問。
我停了一下,又問:「戴蒙呢?」
「我該走了。」我很快地對吉姆說。「下次見囉。」
「沒有但是。你知道我們之間的規矩,對吧?」我嘆了一口氣,無力地說著:「不可以對朋友的馬子有非份之想。」
8:21 p.m.
「嗯。妳睡不著嗎?」
「為什麼?」我轉過頭,往吧台的方向看過去。「哇,是艾麗森跟戴蒙。」他們已經看到我了,還往這邊走了過來。真希望我剛剛沒有看那個方向。
「少掉了音樂,」他又繼續說著。「妳看到的就是一大堆人,在一間黑漆漆的房間裡,揮舞著雙手跟四肢。」他把手摀住耳朵。「來吧。」他大聲鼓勵我這麼做。「把耳朵摀起來。」我笑了,當他還繼續摀著耳朵的時候,我輕聲說著:「我喜歡你,非常喜歡,但是我有男朋友了,所以我不可以喜歡你。」
5:00 p.m.
10:37 p.m.
「Carling,謝謝。」尼克說。
「我也是。妳現在講的人,跟那個『奇裝異服男』完全連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