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一日,星期三
7

是那個在奧本尼跟監她的人一路跟蹤了來!
還沒走到樓梯底,就已經看見大門下方的門縫有個信封塞在那裡。拜託,老天,別又來了。她的心吶喊著,手則已經探下去檢了起來。
來的警員很年輕,可能還不到二十二歲。她把照片拿給他看,告訴他在奧本尼郡有人跟蹤她的事。
當審判團判決喬爾.拉克無罪當庭釋放,奈特就崩潰了,他當場又吼又叫地撲向她,罵她竟讓一個殺人兇手獲判無罪。幸好有兩個庭警死拉活拉,才拉開了他。
「查號臺,您好!」
她送他到門口。
掛斷電話,愛蜜莉強迫自己看著那張照片。照片中,鏡頭把她框在窗戶的正中央,那種感覺很不愉快,就好像是被人用槍而不是用照相機的鏡頭瞄準一樣。
可是在她整理廚房、熄掉壁爐的爐火、檢查門窗是否都閂好上鎖、檢查保全系統是否有打開的同時,她的感覺卻越來越強烈,強烈到連她想忽略都不行。感覺告訴她,曾曾姨婆的死,跟四年半前那個失蹤年輕女孩的死,是有關連的。
一直到曙光結現,愛蜜莉才終於能夠放鬆下來,也才終於入睡,她睡到九點,竟被狗吠聲吵醒。警方m.hetubook.com.com帶來幾隻警犬,協尋是否還有其他可能的受害者埋在這裡。
「我們會加強這裡的巡邏,也會叫醒小屋的警員,要他眼睛張大一點,保持警覺。放心,妳不會有事的。」
「我不到一個小時前才看著他上床睡覺的。」
有人站在步道上!
「他有外出嗎?有給他外出許可嗎?」
撕開封口,正如她所害怕的,裡面放的是張快照。照片上是一個站在窗邊的女人剪影。她花了好半晌的工夫,才認出那個女人原來是她自己,這也才想起那是什麼時候被拍的。
「妳是說奈特.寇勒嗎?當然沒有了,葛拉漢小姐。」
「那我猜八成是哪個知道妳有這個困擾的小子,自作聰明,以為這樣做很幽默。」他安撫她道,「妳有沒有塑膠袋,可以給我一、兩個嗎?」
片刻後,她跟精神科晚班的值班醫生通上話。她先報上自己的名字。
是站在沙灘!那人站在沙灘上拍她,然後把快照放入信封,塞到門縫下。時間應該是二十多分鐘至三十分鐘前,因為她上樓前門底下並沒有任何東西。
把書本夾在腋下,她走上樓梯,上了二樓。時間才九點,可是m•hetubook•com.com,她已經很想洗個熱水澡,換上暖暖的睡衣,躺到床上看書,或是看電視,或是兩者同時進行。
無論她做什麼,就是無法讓她不去想,有個年輕女人的屍體埋在她的院子裡。她對自己說,曾曾姨婆百年前在這間屋外失蹤,而今天,另一個在春日湖失蹤的年輕女子在這裡被發現,這完全是巧合而已。
不對,不可能,她有看步道,那時步道上並沒有人。
跟蹤盯梢的人確實是奈特.寇勒沒有錯。如果這次放照片的人不是他,那麼,那人的用意是什麼?
愛蜜莉拿給他。
不,不對,不可能。奈特.寇勒在奧本尼的精神療養院裡,不會是他。
只是,即使拉上所有的窗簾,還把廚房壁爐的火燒到最旺,她還是無法讓自己覺得安心,於是她拿出一直想看的書開始閱讀,然而依然無法幫助她轉移心神。她甚至連酒也喝了,還喝了好幾杯,也無法讓自己覺得暖和或是放鬆。她一向愛烹飪,而朋友們也都誇她的手藝很好,他們說即便是簡單的家常菜,她做出來的就是不一樣,既好看又好吃得很。可是今晚的她卻食不知味,而看書,第一章已經看了兩次www.hetubook•com•com,卻依然不知道自己在看什麼。
但目的是什麼?
晚間七點,她做了份沙拉跟烤馬鈴薯,還燉了鍋嫩小羊肉,作為正式擁有這棟新屋的喬遷慶祝。
她一面氣自己的不踏實感,一面快步走出臥室。到了樓梯口,她先打開門廳的壁燈,再繼續下樓。
「仍是在唱老調啊,說他是無辜的啊!」醫生的口吻轉為安撫,「葛拉漢小姐,即使跟蹤盯梢的人已經被關起來,被跟蹤的人還是會覺得害怕,沒有安全感,那都是很正常的事。不過,我可以告訴妳,奈特哪裡都去不了的。」
「葛拉漢小姐,妳確定他們沒放他出來嗎?」
「紐約奧本尼郡,門諾醫院。」聽見自己比蚊子大不了多少的聲音,她更是驚慌。
接電話的值班警員立刻派了巡邏車來。警車出現時,只閃著警燈,並沒有開警鈴。
這間屋子是在一條濱海的街上,位於最邊間,主臥室的東面跟南面都可以看到海。上樓的二十分鐘後,她已經洗好澡,換上睡衣,一面拉開床罩準備上床的時候,她的動作停頓了下來,因為她想到:自己到底有沒有把大門鎖上?
「我知道妳,妳是他盯上的那個人。」夜班主任說。
和_圖_書他拿著照片跟信封的一角,將它們一一放進塑膠袋中。「我們會從上面採集指紋。我走了。」
「我剛剛才打電話確認過。」
時間是昨晚,地點是她昨晚投宿的燭光旅館。她曾走近窗戶要放下窗簾,在放下窗簾前,她曾停頓了一下看窗外的風景,然後才把窗簾放下。
關上門,愛蜜莉心想:也許吧。
她得報警。去找在後院小屋的警察?但她不想開門出去,再說,萬一他不在那裡呢?萬一是別人在那裡呢?
打一一九——
就算保全系統有開,這一點她還是必須去確認一下。
不,還是打給這裡的警局吧,他們的電話就在廚房的日曆上。她得叮嚀警察來時別打開車上的警報器。對,別出去,這樣做比較保險。
上了床,拉上被子,她強迫自己把燈關上。沒錯,奈特.寇勒當初被捕的時候的確上了報,還被新聞媒體炒了一陣子。或許,這次真的只是一個不懂事少年的惡作劇。
她的眼前浮起奈特.寇勒的樣貌:四十多歲、禿頭、講話吞吞吐吐的瘦小男子,整個審判過程,他從頭啜泣到尾。當時她是被告的辯護律師,她的當事人是喬爾.拉克,被控在搶劫的時候殺了奈特的媽媽。
和*圖*書他現在的情況怎麼樣?」
電話中醫生說奈特至今仍宣稱不是他,他沒有跟蹤她、恐嚇她。倘若是真的,那不就表示真正的跟監者仍逍遙法外?所以這次仍是那人的作為?
「他有沒有溜出去的可能,只是你們沒發現?」
搬家工人一下午的紛紛擾擾和搬搬挪挪,夠讓她分心了,免得又去想那個坑洞跟發現骨骸的事。而她也盡量不去想後院正在進行的事,不去理會那些靜靜來去,聚在路邊竊竊私語的警方人員,或是頭頂上盤旋不去、一直發出刺耳噪音的直升機。
就跟昨晚一樣。
抓著信封,她奔上二樓。屋子的電話還沒通,她的手機放在臥室。奔進臥室,她顫抖的手抓起手機,先按查號臺。
邊上樓,她想起基爾南夫婦曾向她推薦繼續僱用那個兩禮拜打掃一次的清潔工朵玲.蘇利文,而在簽過戶合約的時候,他們的律師說基爾南夫婦送了份禮給她,作為祝賀她喬遷的賀禮。他們請朵玲把整個屋子裡裡外外打掃了一遍,床單、床罩、被套、浴巾、毛巾……也全都換過。
就算是國家級的保全系統,就算加派一名警員在住家外面的小屋守護犯罪現場,都無法讓愛蜜莉在搬進新屋的頭一個晚上睡得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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