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我從沒親眼看過這種情況。」他說,「我偶爾會在雜誌裡看到這種案例,顯然兇手大概有精神病,很難解釋。對於死者來講沒有差別,不會造成進一步傷害,因為他已經死了,所以我想那個亂踹的傢伙可能只是想出口氣吧!那股怒氣真是不可思議,好像氣瘋了似的,傷勢非常嚴重。」
「我必須查出他知道多少內情。」他說,「這是個大案子,而且他知道內情,我他媽的可以確定這一點。他跟你說了些什麼嗎?」
這位身穿白袍、看來疲憊不堪的傢伙聳聳肩,拿起了一張紙。
「不知道名字嗎?」我說。
「老兄,我今年七十四歲。」他說,「我們說的是當我還是小男孩時的往事,而且是瞎子布萊克的事。像他這種傢伙只會在酒吧裡演出,我小時候可沒去過酒吧,我想你應該了解。如果我混進酒吧偷聽,一定會被揍死。你該跟我的夥伴談一談,他的年紀比我老得多。他或許可能聽過他演出,不過也有可能忘了,因為他很健忘。連早餐吃啥都忘了,對吧?喂,老朋友,你早餐吃啥?」
「那個傢伙是我的兄弟。」我說。
我聽了一會兒他們的老收音機,從一捲鈔票裡拿了二十塊給他們,然後就匆匆回到鬧區,繼續往北走。現在已經接近中午了,太陽熱得像在烤肉,對於九月而言,這種天氣算是很熱了。外頭沒有人在走路,柏油路的熱氣更是一陣陣襲來。瞎子布萊克或許也曾頂著中午的熱氣走這條路,當那兩個老理髮師都還是孩子時。這條路是往北延伸到亞特蘭大與芝加哥的主要幹道,同時也是通往工作、希望與金錢的路,所以中午的熱氣未曾阻絕人們前往目的地的決心。但現在這條路只是一條平順的柏油小路,沒辦法替任何人帶來任何好處。
「關機了。」他說,「我是聽電腦語音信箱才知道的。」
我聽到有車子駛入外面停車場的聲音,大玻璃門打開後,是芬雷探頭往裡面看。
「也有可能不是他的錶。」我說,「如果是偷來的?繼承來的?從當舖買來的?或者在街上找到的呢?」
那傢伙聳聳肩。
在社區綠地上被塑成銅像的,是一個叫做凱斯伯.帝爾的傢伙,他在大概一百年前幹下了我不太清楚的大事。差不多位於貝克曼車道正對面的,是另一條住宅林立的街道,一路通往東邊,轉角處一間便利商店孤零零地矗立著。這就是整個馬格瑞夫鎮,城鎮規模不大,沒多少地方好逛的,只花了我三十分鐘就把整個鎮給看遍了。
「每個人都會在這裡停留。」他說,「當時我們鎮上北邊的酒吧多得是,還有人為過客提供一些包吃包住的房間。以前從這些漂亮的草坪到消防隊那一帶,到處都是酒吧與投宿的地方,到現在不是已經拆掉,就是已經倒塌。真的已經好長一段時間沒有人來光顧。當年鎮上的光景跟現在完全不一樣,一群一群人進進出出,總是絡繹不絕,裡面有工人、幫忙收割的臨時工、鼓手、拳擊手、流浪漢、卡車司機、樂手。各種會在這裡停留演出的人,我姊姊就跟他們搭配演出。」

「我當然懂,」我說,「所以,很久以前你是不是有聽過他的演出呢?」
「是哦?」我說。
櫃台後方有一面鏡子正對著我。我看起來好像搭乘了夜車之後,又在監獄裡待了兩天。如果我要帶蘿絲可去吃午餐,真的應該好好修整一下門面。櫃台那傢伙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
「各位,你們要問些什麼呢?」他說。
他是個健談的傢伙,但是聽到這問題卻閉上嘴,停下手邊的工作,陷入了沉思。
我在大太陽底下走了幾分鐘才抵達警局,經過潮濕的草坪時又看到一座銅像,然後我拉開入口那扇沉重的玻璃門,走進警局便感到一陣涼爽。蘿絲可已經在等我,她靠在報案櫃台上。在她身後的警員辦公區裡,我可以看到史帝文生正焦急地講電話。蘿絲可的臉色蒼白,看來憂心忡忡。
但這裡是我看過最安靜的城鎮,令人感到訝異,幾乎每一棟建築都是全新的或者重新整理過,道路像草地一樣平順,人行道也很平坦乾淨,沒有坑洞裂縫,也沒有突起的地方。辦公室與商店雖小,但看來好像每週重新粉刷似的,草坪、植物與樹木也修剪得一絲不苟,老凱斯伯.帝爾的銅像看起來就像每天清晨都被人擦得亮晶晶,教堂的白漆亮得刺眼。到處都有國旗在飄揚,在太陽底下閃耀著紅白藍的光芒。這整個地方整潔到讓人緊張兮兮,生怕走過會留下鞋印。
所以我花了一點時間在鎮上閒逛,東看看西看看,做一些本來該在禮拜五下午做的事。這地方實在不大,老郡道從北到南穿越鎮上,稱為鬧區的地方也只有三、四條街,街上的小店與辦公室隔著郡道一一立兩旁,每棟建築都隔著用來送貨的巷子,直接通往建築後方。我看到一間小雜貨店、髮廊、運動用品店、診所、律師事務所以及牙醫診所,一棟商和_圖_書業大樓後面是公有土地,四周有白色的尖木樁圍欄跟裝飾用的樹木。街上的商店與辦公室上方都裝了雨篷,延伸到寬闊的人行道上,人行道上放著板凳,沒人坐在上面。事實上,因為是星期天早晨,所以整個地方都是空的,鎮民居住的地方離這裡都有好幾英里路。
「很好,」我說,「那麼,你可以跟我說些什麼?」
醫生慢慢地點點頭。
「拿什麼?」他說。
「那麼她記得瞎子布萊克嗎?」我問他。
「他發生了什麼事?」我說,「你知道嗎?」
兩個老傢伙在一個碗裡調製刮鬍泡,在皮帶上來回磨刀,清洗刮鬍用的刷子。他們在我身上披了毛巾,然後開始幹活,其中一個用老舊的直線型刮鬍刀幫我刮鬍子,另一個則站在一旁無所事事,我猜或許待會兒他才會上陣。那忙碌的傢伙開始跟我談天說地,就跟一般的理髮師一樣,開始大談他的創業經歷。他們倆從童年就是哥兒們,一直住在馬格瑞夫鎮,而且在二次大戰前就已經開始當理髮師,開業地點顯然是亞特蘭大。他們從年輕就開始合夥了,因為以前那家店舖的鄰近區域被夷平了才搬來這裡。他跟我述說一個理髮師眼中的州郡歷史,有哪些人曾經出現在他的老椅子上,他如數家珍,裡面有各種不同的人物。
「我們又發現另一具屍體。」她說。
芬雷咕噥了兩句之後搖搖頭。
「瞎子布萊克。」我說,「你有聽過他的演出嗎?」
我在陽光下往北走,那輛卡車也在一旁緩緩移動,跟我亦步亦趨,那傢伙還是前傾趴在方向盤上,雙眼朝人行道的方向瞪過來。我開始跨大步走路,他也加速跟著我,接著我突然停下,害他開過了頭。我站著不動,那傢伙顯然覺得實在沒必要往後倒車,於是便踩下油門加速離開。我聳聳肩,繼續往前走,到了髮廊的直條花紋雨篷才停下,試著開門卻發現沒有上鎖,於是我走進去。
「一定是這樣,」他說,「五個傢伙一起碰面,其中三個人攻擊另外兩人。這是個大案子,對吧?」
「又是在倉庫裡,」她說,「這次是在郡道的另一頭,地點就在交流道下方,高速公路要往上爬升的路段。」
「小口徑?」我說,「多小?」
「對。」他說,「只不過是九牛一毛而已。克林納先生在這裡是大人物。」

「他是在外國長大的。」我說,「他曾在每個居住地補牙,八歲時右臂曾經骨折,在德國打上石膏,並且在首爾的醫院開刀切除扁桃腺。」
「我們甚至連死者是誰都還不知道。」蘿絲可說。
「意思是死後的血液沉澱。」他說,「是一種黑色的瘀血現象。人死的時候血液會停止循環,對不對?那是因為心跳已經停止了。血液會受到地心引力的牽絆,全部往身體的底部流動,流進位置最低的血管。所以不管屍體是在哪裡倒下,血液都會流到接觸地面的皮膚,跑進微血管裡。紅血球先停下來,皮膚因此變成紅色,等到它們凝固後,色塊就固定下來了,就像照片一樣。幾個小時後,這些色塊就永遠不會改變了。第一具屍體的色塊跟他在倉庫前庭的陳屍處完全吻合。他被槍擊後跌在地上死掉,讓人像發瘋似的踹了幾分鐘,然後在地板上躺了將近八小時,毫無疑問。」
「打電話過來的是史帝文生,他在局裡。」他說,「第一個死者的指紋終於比對出一筆相符的資料,看來重新比對一次指紋是正確的決定。史帝文生很快就會把資料傳真過來。那麼醫生,請你告訴我們你的發現,好讓我們把線索匯整起來。」
「她生病了,」他說,「病得很重。她的臉色慘白,對吧?有點缺乏血色,看起來就大病在身,或許是結核病。我知道結核病對於病人的影響。她以前是個美人,現在卻像住在衣櫥裡面似的,對不對?她病得很重,我敢跟你打包票。」
「無法辨識,」她說,「跟第一具一樣。」
我聽到一陣開門的聲音,所以放下了報紙抬頭看。一個女人走了進來,在長桌另一邊拉了凳子坐下。她比我老,大約有四十歲了,一頭黑髮,苗條的身上穿著昂貴的黑衣服,膚色蒼白,白到幾乎發亮。她移動時因為緊張而全身繃緊,我看到她的肌腱像細繩一般纏在手腕上,因為害怕而顯得神色慌張。櫃台那傢伙悄悄走向她,她點咖啡的聲音細如游絲,儘管她就在我旁邊,而且房間又那麼靜,我還是幾乎聽不見。
「蘿絲可,咱們去停屍間。」他說,「李奇,你也來。」
「或許兩、三天了。」她說,「芬雷說,禮拜四晚上發生的或許是一樁雙屍命案。」
那傢伙看著我的樣子好像把我當成外星人。
我輪流看著他們兩個。難道他們每天都重複著這種一問一答的把戲嗎?
「我也說不上來。」他說,「他不時在這條郡道上來來去去,這我記得一清二楚。但是三、四年後他就不見蹤影了,而且和_圖_書當時我在亞特蘭大待了一段時間,不知道他在這裡的狀況。據說他被人殺掉,有可能是在馬格瑞夫鎮,也有可能不是。他惹上大麻煩,結果害死了自己。」
「很久以前他偶爾會來這兒,」他說,「聽說他在佛羅里達州的傑克森維爾市出生,離州界不遠處。他好像是一路往北流浪,先經過這裡,到亞特蘭大,一路到了芝加哥,然後再沿這路線往回走,經過亞特蘭大跟這裡,最後回到家鄉。當時跟現在相差十萬八千里,既不能搭汽車,也不能走高速公路——至少對一個窮黑人跟他的朋友而言是如此,只能走路或者搭貨車。」
「你假設有三個兇手?」醫生說。
「查出死者的身分了嗎?」我問她。
「他是逃走的。」醫生說,「被人在近距離朝背後開了第一槍,但是沒有被打死,所以他繼續逃命。在逃命的路上又被開了兩槍,一槍打中頸部,致命一擊則是在大腿,把他的股動脈給打爆了。他逃到高速公路要往上爬升的路段,然後躺下來因為流死過多而死亡。毫無疑問。如果星期四沒有整晚下雨的話,我確定路上都可以看到他流血的痕跡,因為我確定有一點五加侖的血液已經不在那傢伙體內,不知道流到哪裡去了。」
芬雷只是又咕噥了兩句。現在我們大概在馬格瑞夫鎮南方十英里遠的地方。蘿絲可在郡道上一直都以高速行駛,此時她在一個岔路減速,朝左邊的路口走,可以看到地平線就在前方的遠處。「我們要去什麼鬼地方啊?」我說。
我想了一下。禮拜五早上八點的時候,我剛好經過兩人陳屍地點的中間點。
「第一個死者?」他說,「我沒啥了不起的發現,他的屍體已經不成人形。他是個高大強壯的傢伙,頂著一個光頭。最主要是他補牙的痕跡。看來這傢伙曾在世界各地補牙,有些材質是美國製的,有些則是看起來像美國製的,還有一些是外國製的。」
醫生搖搖頭並且聳聳肩。
「知道兇手是誰了嗎?」醫生說。
然後他把話筒交還給醫生,坐回凳子上,臉上露出了微笑。
他再度停下手邊的工作看著我。

芬雷點點頭。
「所以你對第一個有看法?」芬雷說。
「跟上一具差不多。」芬雷說,「看來像是同時遇害,槍擊致死,而且可能是同一把槍。這具屍體在死後沒被人亂踢亂踹,但有可能是同一起命案。」
我點點頭。
「克林納先生前妻的兒子,」他說,「現在這位克林納太太是他的第二任妻子。聽說她跟這個小孩處得不好。」
我披著毛巾聳聳肩。
「關於第二個死者,我只知道他的錶上刻了名字。」醫生說,「他在一個小時前才剛被送上我的驗屍台。」
「好吧!」我說,「你聽過瞎子布萊克嗎?」
我搖搖頭,一口喝完咖啡,然後把大杯子推回去要求續杯。
「克林納太太還好吧?」我問他。
她搖搖頭。
「沒有。」芬雷說,「沒人跟我說這件事。」
他向我點點頭,表示要結束我們之間的閒聊,走向櫃台另一邊擦拭一台鉻黃色的金屬機器。那輛卡車仍在外面。我同意那傢伙說的——那女人就像住在衣櫥裡面似的,她的外型像一株珍貴的蘭花,極度缺乏陽光照射與養分滋潤,但我不覺得她是個病人,我想折磨她的另有原因,而且我以前曾經看過這種情形一、兩次:她純粹是因為恐懼而備受折磨。至於是對於什麼的恐懼,我就不知道了,而且也不想知道,這不是我的問題。我站起身來,在櫃台上丟了一張五元鈔票,那傢伙找錢時都給我零錢,因為他沒有紙鈔。那輛卡車還是停在原位不動,駕駛把身體往前傾,胸口抵住方向盤,隔著他的繼母往人行道這邊看,直接瞪著我。
「好的。」我說,「那他們遇害的地點也就是屍體被發現的地點嗎?」
「跟上一具屍體是同一樁案子嗎?」芬雷問。他那充滿哈佛風味的嗓音跟這間破破爛爛的辦公室實在不太搭軋。醫生對他聳聳肩。
醫生開始翻閱他桌上的筆記,但此刻他的電話鈴響了。他接起來答話後,按下保留鍵,把電話轉給芬雷。
「多說一點給我聽。」我說。我或許是有職業病才會問他吧。芬雷想了一會兒,決定回答問題,看來好像把我當成搭檔似的。
我沒有回答。我還不敢確定自己要站在誰那邊。或許我該幫助芬雷,但如果芬雷開始查東查西,不管哈伯被扯進什麼陰謀裡面,他跟家人肯定會沒命的。所以我想我只要透露一部分他說的話,然後盡快離開這鬼地方.因為我不想被牽扯進去。
「找你的。」他說。芬雷從凳子起身往前站,接過話筒,聽了一會兒電話。
芬雷點點頭。
我只是對他聳聳肩。他根本沒有機會逮捕我。不管停屍間在哪裡,我都可以就近搭上巴士,只可惜我會因此錯過跟蘿絲可吃午餐的機會。
我們跟著他走到外面的大太陽底下,三個人都上了蘿絲可那輛沒有和*圖*書警局號誌的車,芬雷的車子就留在原地不動。開車的是蘿絲可,我坐在後面,芬雷坐在前面的乘客座位,為了同時跟我們倆講話,他還特地把身體轉過來。蘿絲可把車開出警局停車場,往南行駛。
「他的手錶啊!」我說,「禮拜五他把一隻價值上萬元的勞力士錶留給貝克。當時貝克正要幫我們上手銬,把我們送去瓦伯頓監獄。他有來拿嗎?」
「在哪裡?」我問她。

我搖搖頭。
「我可以接受這種說法。」他說,「第一個傢伙是被近距離擊中,或許我們可以假設他認識兇手,所以兇手才有機會靠近他?」
我跟她一起在警局外停好車,從局裡拿出我的財物袋。然後我們又上路,她在鎮上的鬧區放我下車,約好幾個小時後在警局碰面。我站在星期天早晨熱騰騰的人行道上與她揮手道別,感覺已經好多了,好像又活了過來。接下來我要繼續訪查瞎子布萊克的故事,然後請蘿絲可吃午餐,接著逃離喬治亞州這個鬼地方,一去不回。
「屍體放在那裡多久了?」我說。
他看著我,希望我開口問他什麼是「血液沉澱」。我知道那是什麼現象,但我想基於禮貌,我還是裝出一臉疑惑的表情看著他。
「沒有。」我說,「一個字也沒透露,我們整個週末幾乎沒交談。」
「他沒跟我說什麼要緊事。」我說,「就像我剛剛說的,我們幾乎沒有交談。」
「毫無疑問。」那傢伙說,「兩具屍體都有明顯的血液沉澱現象。」
「真的?」我說,「跟他一起演出?」
「好,」芬雷說,「那我們就有根據可以假設兩個死者是在一起的。開槍的人是三個兇手之一,他出現時讓兩位死者嚇了一跳,第一個死者被他朝頭部開了兩槍,第二個死者則企圖離開現場,結果在逃命的路上被打中三槍,是不是?」
「跑去找哈伯。」她說,「他覺得哈伯應該知道內情。」
「槍傷痕跡呢?」我問他。
我身旁的傳真機開始發出嗶嗶聲以及紙軸隆隆捲動的聲音,一張薄紙跑了出來。
他一邊幫我續杯,一邊搖搖頭。
芬雷看著我點點頭,因為這是我提出的理論,要由我來進行解釋。
「那就對了。」我說,「所以他因為有急事而出門了。就算哈伯這種渾球也不會忘記上萬元的名錶,對吧?」
「雖然第二具屍體到我手上才一個小時而已,」他說,「但我會說是的,是同一件案子。幾乎可以確定是用同一把兇器犯案,看來都像是小口徑的軟頭型子彈。子彈的飛行速度較慢,看來槍口加裝了滅音器。」
「那是誰啊?」我問他。
這間髮廊看起來很棒,跟整個馬格瑞夫鎮的風格很相稱。店裡的復古式椅子油亮動人,每件設備都經過精心的擦拭與維護,裡面的行頭充滿了三十年前髮廊的風味。三十年前,大家都急著拆掉這種髮廊,但現在卻都想要重現這種復古風味,因為它可以帶大家重溫幻想中的美國往日風貌,大家都以為美國以前就是這樣。當然啦,至少我以前就覺得美國是這樣的——無論是在菲律賓或者慕尼黑,我總是在學校運動場上幻想著綠色草坪與樹木、飛揚的旗幟,以及閃閃發亮的髮廊,就像眼這家店是兩個老黑人經營的,他們剛剛出去溜達了一下,所以現在不算營業中,但也不能說已經打烊。不過他們說可以幫我服務,那意思好像是說——既然我們都在,你又來了,為什麼不做你的生意呢?而且我看起來就像需要「急診」似的。我吩咐他們做哪些服務,包括刮鬍子、剪頭髮,還要給我一條熱毛巾,順便擦皮鞋。牆上到處都是裱起來的頭條新聞剪報,都是轟動全國的大事,例如羅斯福總統去世、日本宣布戰敗、甘迺迪總統遭暗殺身亡,以及馬丁.路德.金恩博士遭到謀殺。一台老式的桌上型核桃木收音機發出溫暖的聲音,週日當天的報紙胡亂摺放在窗邊的板凳上。
「她當然記得。」那老人說,「她說過他是這世界上最偉大的樂手,還說他的演出真的很精采,確實很精采。」
「禮拜天有開嗎?」我說。
此刻大家都默不作聲。我想像著第二個死者在路上逃命時的絕望心情。他努力想找到一條生路,但是卻中了彈,只能逃到了高速公路上坡路段的下方,一個人慢慢死去,身旁只有一群夜行小動物安靜窸窣的腳步聲。
我點點頭,推門走出去。我看到一小群人從教堂裡走出來,一邊在草坪上聊天,一邊正要去取車。除了這裡之外,整個小鎮看來還是杳無人煙。黑色載貨卡車還停在便利商店外的路邊,駕駛仍然瞪著我。
東南角便利商店裡賣的東西實在太棒,讓我覺得即使禮拜天早上它也應該做生意。店是開著的,但生意不怎麼樣,整間店裡只有收銀機後面站著一個人。但是他們有賣咖啡,所以我在小長桌前面點了一大杯咖啡坐著,然後買了一份星期天的報紙。
從鬧區往北一直走下去,經過幾百碼公https://m.hetubook.com.com有土地後就來到了警察局跟消防隊,繼續往上走半英里左右,則是安諾餐廳。安諾餐廳再過去半英里,只要往西轉就是通往瓦伯頓監獄的路。從那個轉角處往北走,一直到倉庫與交流道為止,離我站的地方有十四英里路,沿路的郡道上全都杳無人跡。
另一個老傢伙慢慢走過來,靠在我身旁的洗手台邊,他的皮膚像橘皮似的,膚色跟那台核桃木收音機差不多。
「有聽過這號人物。」我說,「我才剛到這鎮上。高速公路附近那座倉庫就是克林納一家的,對吧?」
醫生用疲倦的眼神往我這邊看。
芬雷對我哼了一聲。
「誰?」他說。
「你撥了他的手機嗎?」我問他。
我可以看見小鎮的南邊有一片社區的綠地,上面有一座銅像,還有一條住宅林立的街道一路通往西邊。我漫步到草坪上,看到上面矗立了一個不怎麼醒目的招牌,上面寫著「貝克曼車道」。這是哈伯住的地方。沿路每一處看來都沒什麼差別,因為這是一片長方形的寬敞綠地,有時往左或往右彎,綠地上還有一棟白色的大型木造教堂建築。教堂四周被櫻桃樹包圍,草坪上工整停放的是一輛輛車身明亮素淨的車子。我幾乎可以清楚聽見管風琴的鳴奏聲以及人們的吟唱聲。
「誰找到的?」我說。
頭版新聞還是有關總統的報導。他現在人在加州,試著向軍火商解釋為什麼他們在過了五十年的黃金歲月之後,好運會戛然而止。他在潘薩可拉市宣布裁減海岸巡防隊的預算以後,後續的衝擊還在醞釀。海巡隊的船隻已經在週六晚上進港,除非政府撥發新的預算,否則不會再出海。報紙上寫社論的那些傢伙對這件事都議論紛紛。
「郡立醫院。」芬雷說,「位於南邊的黃泉鎮,與馬格瑞夫中間隔了一個鎮。已經不遠了。」車子繼續開著,在地平線那端,可以看見黃泉鎮成了蒸騰熱氣裡的一個小黑點。通過鎮的邊界不久後,就來到郡立醫院。醫院旁沒有多少建築物,這間醫院成立時一定還有很多傳染病,因此病人必須住在這種隔離的環境中。整間醫院很大,幾畝的土地上散佈著一棟棟低矮寬閱的建築物。蘿絲可放慢速度,我們來到了入口的車道,顛簸地通過地面突起的路障之後,駛到幾棟後端相連的建築物前面。停屍間是一棟長長的小屋子,前面有一扇開著的鐵捲門,我們把車停在院子裡,沒有擋住門口。我們彼此對看了一眼,然後走進門。
我點點頭。
「這個人我倒是聽過,」老人說,「我們可以討論這傢伙,沒有問題。」
「芬雷現在人在哪裡?」我問她。
「三個人有不同的人格特質。」我說,「一個是神槍手,一個是狂熱的瘋子,還有一個沒用的傢伙負責掩藏屍體。」
「店裡總是有人。」他說,「從來不像正式打烊了,也從來不像有正式開門營業。」
「千真萬確。」那一身橘皮的老傢伙說,「幾乎每個經過這裡的人都跟她合作過,你要知道,這座老鎮位在通往亞特蘭大的寬敞大道上。那條年代久遠的郡道經過這裡後,就直接往南通向佛羅里達州。它曾是往來喬治亞州南北兩端的唯一道路。當然,現在你可以走高速公路直接掠過這裡,不會下車來買點東西,也可以搭飛機什麼的。馬格瑞夫現在已經沒落了,沒有人會再來這兒了。」
「芬雷。」她說,「今天早上他去了那裡,到處勘查,想要發現跟第一具屍體有關的蛛絲馬跡。有助釐清案情,對不對?結果發現的卻是另一具屍體。」
「那麼,瞎子布萊克會在這裡停留囉?」我鼓勵他繼續說下去,「你姊姊曾跟他一起唱歌?」
醫生抬頭看我。
紙張傳送出來後,上面寫滿了資料,傳真機也停止轉動,不再出聲。我拿起紙張瞥了一眼,接著我仔細看了兩遍,渾身感覺到一陣寒意,像是全身結冰而癱瘓似的,完全無法動彈。我不敢相信我在傳真紙上看到的東西,真是一陣青天霹靂。我瞪著醫生,開口對他說話。
「你對死者有何看法?」芬雷問醫生。
我又點點頭。哈伯確實知道內情,安排死者與光頭高個兒調查員見面的人就是他,但他本來以為死者僥倖逃過一劫,還為此感到很納悶,實際上那傢伙根本沒能躲掉。
「你猜他叫謝曼?」我說。
「他的名字就刻在錶上。」芬雷說。
「第二個傢伙呢?」芬雷問他。
「跟我說說克林納一家好嗎?」我說。
「你可以去髮廊試試看。」他說。
「你聽過他的演出嗎?」我問他。
他輪流看著我們,等我們發問,我們則回看著他。
「你明白他為什麼會被亂踹嗎?」芬雷問他。
「當然。」那傢伙說,「你有聽過那家基金會嗎?」
「有什麼急事?」芬雷說,「他跟你說了些什麼嗎?」
芬雷從前座怒氣沖沖地瞪我。
「克林納成立了基金會,」那傢伙說,「對鎮上有很多好處。他們是五年前來的,來了以後我們每天都像過聖誕似和_圖_書的。」
「他叫謝曼,」他說,「除此之外,一概不知。」
「我不是武器專家,」他說,「但我猜是點二二口徑的。彈孔看起來好小,所以我想是軟頭型點二二口徑。以第一具屍體為例,子彈穿進去的裂痕很小,但穿出時卻留下兩個血肉模糊的大傷口,這是小口徑軟頭型子彈的特色。」
「那麼,這具屍體有留下哪些線索嗎?」我問他。
她並未停留太久,喝了半杯咖啡,雙眼一直望著窗外,看到外面來了一輛大型載貨卡車後,她渾身發抖。那是一輛全新的卡車,顯然還沒有拿來載過貨。開車的人為了開另一邊車門而在車內動了一下,因此我瞥見他一眼——看起來是個頑強的角色,長得很高,寬闊的肩膀上生就一副粗脖子,一頭黑髮披在長長的衣袖上,年約三十歲。膚色蒼白的女人像個遊魂似的離開凳子,站起身來,又喝了一口咖啡。當她打開商店大門時,我聽到車子引擎轟隆隆空轉的聲音,她上車後車子還是沒有離開,仍然停在街道旁。我把凳子轉向櫃台那傢伙。
老傢伙努力回想,試圖在他漸漸逝去的記憶中捕捉些什麼,結果他那斑白的頭搖了幾下。接著他從保溫箱裡拿出一條濕熱的毛巾鋪在我臉上,開始幫我理髮,最後他堅決地搖搖頭。
「像是同一把槍幹的,也是小口徑的軟頭型子彈彈殼。看起來第一槍可能只打傷他,他還有辦法逃命。後來他又中了幾槍,但還是撐到高速公路下方的藏身處,最後倒在地上,因為失血過多而死掉。他沒有被亂踢亂踹,因為兇手找不到他。這就是我的看法。」
「他們有辦法從指紋判讀出這些資料?」他說。
「沒有,我沒聽過。」那老傢伙說,「但是我姊姊聽過。我有個姊姊已經九十幾歲了,真是上帝保佑,她還活著。她以前偶爾會唱歌,而且跟瞎子布萊克一起唱過好幾次。」
「那是克林納太太。」他說,「你不認識克氏夫婦嗎?」
「卡車裡那傢伙是誰呢?」我說。
「我確實無法回答你的問題。」他說,「那是我們當地人比較不願討論的話題,你最好打聽別人的事情。」
我點點頭。這就是軟頭型子彈的功能。它進去身體後會產生很強大的破壞力,變成一個大小跟二十五分硬幣一樣的鉛彈頭,不論遇到什麼細胞組織,都會被它摧毀穿越,穿出身體的時候打出一個大洞。而且慢速的點二二口徑軟頭型子彈搭配滅音器是很有道理的:如果子彈離開槍口時的初速度低於音速,就可以使用滅音器。要是不用,子彈擊中目標前會砰的一聲發出巨響,好像一架小型的戰鬥機一樣。
「我找不到哈伯。」芬雷說這句話的同時看著我,「他家裡沒有人,他跟你說過他要去哪裡嗎?」
一位醫生跟我們碰面,把我們領進一間辦公室。他坐在一張鐵桌子後面,揮手示意芬雷與蘿絲可在凳子上坐下,我則靠在電腦終端機與傳真機之間的一個櫃台上。這個機構不怎麼有錢,機器設備都是多年前買的,有的老舊不堪,有的殘缺不全,看起來凌亂無比,跟馬格瑞夫警局簡直有天壤之別。坐在桌子後方那傢伙看來很累,他的年紀不大不小,大概跟芬雷差不多,身穿一件白外套。他看起來像是那種專業能力可以信賴的傢伙,也不自我介紹,好像認為我們理所當然知道他是誰,做的是什麼工作。
「一具無法辨識身分的白人男性屍首。」他說,「情況跟第一具一樣,沒身分證件,沒皮夾,沒有顯著特徵。但是這具屍體戴了一隻金錶,錶的背面刻著『送給謝曼,愛你的茱蒂』。他的年紀大概是三十或三十五歲,很難講,因為他已經在那裡躺了三個晚上了,身上到處都是小動物的囓痕。他的嘴唇跟眼睛都被啃掉了,但右手臂壓在身體下面,所以保持得比較完整,我也採到一些清晰的指紋。我們一個小時前就開始比對指紋的工作,運氣好的話,應該會有一些結果。」
「我不知道我早餐吃些什麼。」他說,「連吃了沒有都不記得。可是你給我聽仔細,或許我是個老傢伙,但事實上老傢伙的記性才好呢!你也知道,老傢伙總是記不起最近發生的事情,但以前的事情記得可清楚了。你必須把記憶當成一個老水桶,知道嗎?如果裡面裝滿了老東西的話,新東西就裝不進去了。絕對裝不進去,你懂嗎?所以新東西我記不起來,因為我的老水桶裡裝的都是以前的老東西。你知道我在說啥嗎?」
「那麼,我們該下什麼結論?」芬雷說,「那傢伙是個外國人嗎?或者是個美國人,但是住過外國之類的?」
「好的,」他對著話筒說,「只管把它印出來,然後傳真到這裡。好嗎?」
「李奇,不要糊弄我。等我逮到哈伯,我就要把你關起來,好好逼問他到底跟你說了些什麼。不要跟我說他整個週末都沒講話,像他那種傢伙才不會這樣。既然你我都心知肚明,那就別糊弄我了,好嗎?」
「他有來局裡拿手錶嗎?」我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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