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汪磊

陳舜對汪磊的採訪比我們早完成,我和小希以及羅顯章從書房出來的時候,汪磊已經走了。
「你說有?」
接下來的幾天,刑警把梁皓家翻了個底朝天,柜子、牆體、閣樓、化糞池都沒有放過。之後,派出所和消防隊展開外部搜尋,穿街走巷,上山下河,踏遍了嶺陽鎮的每一寸土地。
我隔著屏幕替陳舜尷尬。不過話分兩說,他想到了我們沒有想到的點,起碼他的準備比我們充分。
汪磊臉型方正,說話也像臉型,一板一眼,喜歡打官腔,確實比羅顯章難溝通。他的優點是表達條理清晰,而且記憶力驚人,不管問什麼,都幾乎察覺不到他的思考時間。
接著汪磊找羅顯章核實信息,羅顯章把尋人的過程說了,也提到院子和倉房氣窗的狀況。
關於案件主體,他的描述和羅顯章沒有出入。他趕到現場是在九點出頭,梁皓家外圍擠滿了人。院門已經被羅顯章關上了,他守在裏面,保證女孩的腳印不被破壞。汪磊一到,他就把梁皓帶出來,金齊山夫婦和其他村民和*圖*書也都被攔在門外,直到痕檢員做完足跡鑒定。
「那串腳印,有沒有可能不是金瑩留下的?」
「所以,金瑩不是通過院子離開梁皓家的,那就只能從房子內部離開。房子有兩間,主屋和倉房。先說主屋,主屋沒有後門,窗戶全部裝了防盜鐵杆,兩層都是。在後續的排查中,技術組研究了好幾次,連木匠都請來了,拆卸過的可能性很低,框是木頭做的,用膨脹螺絲釘在牆裡,年份長了,一旦拆下來,要想完好無損地裝回去是做不到的。那麼還剩哪兒呢?樓頂。樓頂很好判斷,掃一眼就明白了,全是雪。上到樓頂的口子靠近屋頂中間,人要跳出去,得先走到屋頂邊緣。這也不符合。
「梁皓說金瑩前幾天來過,指紋是那時留下的。我們問他具體是哪一天,他說記不清,但又說至少在四五天之前。如果是這樣的話,氣味不足以存留那麼久,警犬是不會有反應的。
接著,陳舜問了個思路清奇的問題:「假如金瑩返回時,倒退著走,看準腳印一https://www.hetubook.com•com步步踩下去……」
「有肢體衝突,不嚴重,沒有人受傷。梁皓被控制住了,戴著手銬。問他話,只說整晚在睡覺,沒見過金瑩。金齊山很焦慮,但沒有馬上沖梁皓髮火,因為當時他們雖然忙著滿屋子找人,可是心裏都有點茫然。」
「走出重合的腳印?」汪磊笑著搖頭,「機器人也做不到。如果這樣踩一遍,就算是外行人也可以憑肉眼看出來。」
「有。」
梁皓被帶回刑警隊,仍然堅稱自己沒有出過屋門一步,在看守所里待了半個月也不改口。與羅顯章不同的是,汪磊沒有強調梁皓在一年後承認送走金瑩這件事。
「事實上,最佳的追蹤延遲是在三小時以內,沒有追蹤成功的原因就在於此。另外,季節和天氣是最主要的障礙,冷空氣對氣味分子的附著力很差,再加上金瑩穿著厚實的冬裝,又是孩子,體味小。如果是在夏天,或許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最後是倉房,倉房只有一個出口,就是北面的氣窗。以https://www.hetubook.com.com金瑩的身形,可以從那扇窗戶里出去。但氣窗從裏面反鎖上了,老羅是第一個發現氣窗的人,那時候就是鎖上的。注意,這是在梁皓打開主屋的門之前,不存在後來某個人跑去鎖上的可能性。
「可以這麼說,即使金瑩在離開梁皓家時是安全的,她一個人也走不了那麼遠。所以我們推測,有另外一個人把她帶走了,這個人極有可能是梁皓的同夥。」
案發當天午後,汪磊請示上級,從隔壁縣的刑偵大隊調來兩條警犬。
「在六點多鍾,同一時間走進院子發現腳印的,總共有六個人:革馬村的婦聯主任蘇眷紅,民兵隊長劉金順,一個村委幹部,一個村民,還有老羅和他同事。他們一致確定,在他們進入院子之前,地面上只有一串向內的腳印。他們敲開主屋的門花了一段時間,這期間,有人查看過院子里的各個角落。後來我們又檢查了圍牆上的積雪,一公分一公分地檢查,也沒有發現搭梯子或者使用其他工具的跡象。
「關於這一點,確實有些遺憾,是我們不m.hetubook.com.com夠謹慎。那會兒路上的雪已經被掃乾淨了,雪印大概是留不下來的。不過,考慮到氣窗的高度有兩米多,金瑩落地的時候很可能站不穩,會留下一些別的痕迹。但當時看熱鬧的人實在太多了,四周一圈水泄不通,什麼痕迹都被踩亂了,沒有勘驗價值。」
「我覺得很離奇。如果不是老羅,我就要懷疑對方的認知能力了。
「那麼……金瑩從倉房出去之後,是從北面的小路離開的吧,那兒有沒有發現呢?」
當天下午兩點左右,我們回到嶺陽賓館,三個人聚在我的房間里,把兩段採訪視頻從頭到尾看了一遍。
嗅源是金瑩的拖鞋,追蹤起點是邱麗娟家。經過三次嘗試,兩條警犬都沒有成功追蹤,沒走多久就表現遲疑,結果一次去了學校,兩次去了金瑩自己家。隨後,訓犬師直接把它們帶到梁皓家附近,它們卻同時吠叫起來。
「我把剛才說的總結一下,對於金瑩來說,出口只有一個,就是倉房的北窗,她是從那兒出去的。而關閉這個出口的人,只能是唯一一個留在房子里的人——梁皓。https://www.hetubook.com.com假設存在第三個人關了氣窗,那麼這個人怎麼出去又成了問題,這是個死循環,所以不存在。」
「當然,光憑這點,無法證明腳印的主人就一定是金瑩。比如說,有另外一個小孩,穿著和金瑩一摸一樣的保暖皮鞋,走進梁皓家的院子,然後被梁皓送出氣窗——理論上是有可能的。所以對於你的問題,我只能回答『有』。但是,金瑩確實失蹤了,我們的目的是要找到金瑩。在這種情況下,非要把關聯性那麼高的事件分成兩個問題去對待,我認為沒有意義。」
「在事發大約三周前,趙楠帶金瑩去縣裡的鞋店買了一雙保暖皮鞋,裏面帶羊毛的那種。後來天氣突然降溫,就讓她穿上了。一直到失蹤那天,穿的都是這雙鞋子,只穿了十多天,底紋非常清楚。為防止誤判,技術組的痕檢員建議趙楠再跑一趟那家鞋店,如果還有同款同碼的,就買回來做對比。鞋子中午就買到了,鑒定結果沒有意外,雪地印痕和鞋子底紋高度匹配,雪塊的擠壓程度符合金瑩的體重。
「這不能怪你們,一下子也想不到那扇氣窗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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