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二信人之友
第五章 露結為霜

在一片黑白當中,那兩個成色很新,宛如剛從藥店開出來的西格列定片盒子就成了意外惹眼的物事。它躺在過火后地面的門口,被當事眾人一齊發現,之後也被交給了警視作為重要的線索——這兩個盒子和現在的硬紙包裝藥盒子幾乎也沒什麼兩樣,頂多是包裝圖案更新換代。它以完好的姿態出現在火場里,顯然是過火後有人再進入這個場所所致。
「這兩個西格列定片的盒子里是空的,本該有的說明書和裝葯的塑料鋁箔包裝都被取走了。就是這麼個情況。」我合上筆記本,向累次造訪霞浦的山本洋三郎說明了情況。「這個異常出現在火場里,我覺得是個挺有意思的情況的。」
想到這個裝置並在腦海中驗證了它的可行性之後(因為在小間倫次的計劃里,這兩個藥盒子本該和說明書一道被餘燼燒掉,但計劃趕不上變化,它恰好落在了被餘燼保護好的位置未被燒掉),剩下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紙里包不住火。判決既已成事實,那麼作出判決的各方就都經歷了這樁奇事。一千二百萬的給付足以保證幾乎每一個當事人都記憶深刻,而不同的當事人對秘密的態度也不盡相同。要說所有人都和三不猴那樣守口如瓶我覺得根本不可能,總有人會把這件事朝自認為私密的小圈子裡捅出去,再一層層地往外傳,這樁事情遲早會被敏感的法學界人士所捕捉到。」
「是啊。」山本點頭道。「當然他也有像這樣證明了,去了袋田一趟又趕上事故住院的事情,警視那頭雖然跟我說可以調查這些更進一步的軌跡,但我覺得這樣一來給他們添太多麻煩,二來弄來的信息太多,我們篩查也費時費力。所以就沒等進一步的結果就又來了您這裏。」
「其實也不用再等下去了,我覺得現在已經可以進一步描繪小間倫次的形象了。他是個重度糖尿病患者,和-圖-書有一個小孩,慣用左手,在袋田瀑布被踩折了左腿骨,性格隱忍多智。」
「藥盒子要怎麼用呢?我注意到的是『兩個藥盒子都是空盒,裏面的說明書連同藥片一起被取走』。對一個買慣了某種葯的人來說,葯要怎樣服用已經不用說明書來教,將兩盒裡的說明書都取走必然也是有用的。從這裏,我根本否定了『失火後來到火場,遺失這兩個盒子』的眾論,而是打定了『這兩個盒子是延時發火的機關』的想法,說明書被用來作為延時的裝置,已經燒沒了。」
「發生火情是在夏天周末。法院的檔案館又是個建在圍牆裡的內部建築物,等到周一上班人們發現的時候,那一間檔案室的門都被燒穿,倒在了裏面,屋內已經給燒了個十足十。但在一片過火后的場景當中,有一樣東西格外扎眼,那就是這兩個西格列定片的盒子。」
「哦?是什麼事情?」
「當時已經是固定的定日回收垃圾模式,如果走在街上臨時起意要找兩個硬紙盒有用,除了自己去買些什麼東西之外,別無他法。」我則會這樣回答他們。「而西格列定片又是偏貴的葯,說明他買這兩盒葯也不是無差別隨機選擇,而是恰好要用這些葯,而順帶利用了藥盒子。
硬紙本也是易燃物,為什麼這兩個藥盒子宛然如新,沒有被火患波及呢?答案同樣很簡單:這個裝置其實設置在檔案室之外。法院周一上班看到的是燒穿倒地的門,說明他事前卸下了門樞,在檔案室內因燒完冷卻而減少氣壓后,門向里倒,將藥盒子帶著甩到了室內。
「這個問題倒也簡單。不過判斷依據的確不在這兩個藥盒子上了。」我笑了笑,道。「其實,看到那個按在交割公證上的『宇治氏』的指紋,我就已經知道他是個左撇子了。」
抱定這樣的想法,我開始利用自家的人脈試圖打聽這和-圖-書個消息(山本洋三郎的人脈似乎不在這一頭,而學界又正好有我嘉茂家深深紮根的人際)。最後我打聽得到的情況是這樣的:
「為什麼不是在垃圾堆臨時撿到的呢?」如果是奈惠或明石同學在場,他們會這樣問吧。
在法學研究領域,非常有意義的案件會被當做例證或是研究對象。比如莎士比亞在喜劇《威尼斯商人》里設計的夏洛克與安東尼奧關於「一磅肉」的案子——按照條約割取一磅肉,卻不允許流下一滴血的反擊讓庭審形勢瞬間逆轉。同樣的,只要是有意義的案子,在法學界都會有人去收集整理。這個一千二百萬元的判罰的案子,儘管年深日久,原始的判決文書無法找到,但必然會被法學界所研究——按照那個時代的人的記憶,一般事故重傷,賠償頂多也不過四五萬元了事。一千二百萬的支持,要麼是複雜離奇的傷情,要麼是匪夷所思的辯護,要麼是徇私失正,總歸是事出有因。一樁奇案,總歸是能在法學界研究民事糾紛的領域打聽到風聲的。
「這條路又斷絕了嗎……」山本洋三郎感到非常失望。
「嘉茂小姐你已經能推斷得這麼詳細嗎?」山本洋三郎有些將信將疑。「西格列定片是醫治糖尿病的藥片,這個我清楚;一次帶兩盒葯在身上,說明病情比較嚴重,這個我也能想到。可其他的一些信息我就實在是想不出道理所在了。」
一些特定的職業會對指紋造成磨損。舉個很簡單的例子,我們這一代人基本都具備流利的鍵盤輸入技能,也常用指尖在智能手機滑動。在通訊軟體上輸入文字交流已經在即時交流中分流了相當的比例。這些使得我們這一代的指尖指紋普遍比上一代人要磨損得快許多。我在為親子同來的顧客看手相的時候,就經常有這樣的感觸。
「可能我還不是這麼想的。」我再一次搖了搖手hetubook.com.com表示否定。「這兩個西格列定片的藥盒子成色很新,若是從他和山本先生所在的城市一路帶過來,決不能還保持這個形狀。所以,這兩個藥盒子是在袋田臨時買的。」
「要說對異常的好奇,這倒的確是個不錯的素材……」對座的山本洋三郎沉吟著。「可它對我們當前的問題還是沒什麼幫助的吧。」
「假設當事人嚴格要求保密會怎麼樣呢?」恐怕有人會提出這樣的疑問。
「他們說,當時的卷宗之所以找不到,並非因為年限到期而銷毀,而是因為他們內部的一次事故而燒失。在當年,法學界人士找上門時,卷宗就已不存。」我向山本洋三郎道出了令人失望的結果。
事情過去的幾年後,「一個案子判罰了一千二百萬」的爆炸新聞的確是傳到了法學界。不少學者和律師都迫切想看到原案案卷,又或是拜訪當時的辯護律師。然而,他們即便是當即找上了門,在袋田的法院打聽到的情況也只有「卷宗在一場失火中遺失」「原告方當時是自己辯護,沒有外請律師」這兩條情報。向我提供這條情報的人是如今法學界一位耆宿,當年,他正是歆羡這一判例而前往詢問的年輕學者。然而無論是他,還是其他向袋田法院詢問的法學界同儕,得到的都是這個令人越發渴望一睹真容的回答。
他一次買兩盒葯要怎樣攜帶呢?自然是藥店提供包裝袋或者他自己裝在口袋裡。然而袋田為了保護景區,早就有減少塑料包裝的政令,藥店是不會提供塑料袋的。所以他只能將兩個藥盒裝在衣袋裡。當時是夏天,那就沒有上衣袋,只有褲口袋。褲口袋裡裝兩盒葯,一邊一盒還好說,同時裝在一頭必然會造成紙盒在走路過程中被擠壓得變形。然而褲子口袋裡早已有一個錢包(否則他當年離了錢包怎麼買葯呢),還是會讓藥盒子被擠壓。而將藥盒子拿在www.hetubook.com.com手上,在夏天走路總會讓手上的汗沾濕盒子,而重度糖尿病患者的汗水又會讓藥盒子沾上糖分從而被檢測出來。所以他完整攜帶盒子的解釋只能是——他是跛著腳走路的。
「恐怕問題並不能這麼簡單地來看呢,山本先生。」我向山本洋三郎搖手表示否定。「我記得上次您來拜訪的時候,我們一起從兩份可疑的人物資料中參詳出其中一人才是可能的答案。那時您帶了您從警視力量那頭調達的,這兩人的身份信息。我記得這個正確答案是姓小間,名倫次,一個普通的農民,一輩子在鄉下種田。信息大概就是這樣了,對吧?」
「其他問題,嘉茂小姐你都解釋清楚了,我想一想也確實是這個道理。」山本洋三郎點了點頭。「但這最後一個問題,我還是沒有明白。他為什麼是個慣用左手的人呢?」
我自己親自經歷過火場的偵查——在之前,我曾經為一個名叫佐佐木正樹的人的委託私自查探了他家過火后的住宅,過火后的住宅給人以「黑白色」的感覺,很多東西都被燒黑或燒得白了,畢竟很多顯色成分都是會在高溫下分解或被氧化的。
畢竟,按手印都是用自己的常用手的食指來的嘛。
「我去巡訪的幾位法學界的學者同道們都說,他們在聽到『檔案室失火』的時候,都覺得有些奇怪。按道理講,當年都是紙質檔案,所以對火是異常敏感的。當時檔案室也沒有引入電腦管理,所以連通電都沒設置。這樣一來,火是怎樣引起的呢?他們當時就為這件事進一步向和袋田法院有關的人們打探,用了很多手段去撬開各種人的口風。最終有幾個人經不住套問,泄露了這麼一句情報——
他是個世代務農、家計堪堪夠用的人家,要是青壯年勞力早就落下了跛腳的毛病,家計自然是沒法撐持下去了,並且也討不到老婆孩子。山本洋三郎時至今日依然能和圖書打聽到這個家庭,說明這一家的香火好歹延續到了現在,老婆孩子的炕頭還是熱乎的。所以他這個跛腳走路,只能是前不久在袋田經歷的踩踏事故落下的。若是在自家干農活的時候崴了或者因為事故跛了腳,他也不會動起到袋田玩賞的念頭了。
之所以確定他是左撇子,跛左腳,倒也很簡單:我們可以自行裝成跛腳人走路,分別讓左腳和右腳成為累贅,各放兩個藥盒子,試一試哪邊褲子口袋裡的藥盒子磨得嚴重。因為這是個靠左行的國度,我們的步履隱然間都會形成左側自由而右側提防的習慣。試驗的結果便是左腳跛后,褲口袋的自由幅度會大一些。若是兩腳齊斷,那就連個人獨立出行都成問題,焉能一個人自己在法院里慷慨陳詞?
「不,我在打聽卷宗下落的時候,還順路打聽到了一個挺有意思的事情,沒準能成為我們的幫助呢。」
具體的做法很簡單,將一整頁的說明書撕成危危欲裂的紙帶,粘住藥盒的開舌,以堪堪綳直的狀態固定在隱蔽處。藥盒的開舌慣常狀態是半翹起的,這個向上的回力最終會拉斷紙帶。紙帶的另一端設在手提電燈的電路板上(當時的檔案室出於防火考慮不通電燈,需要夜班工作時都使用沉重的舊式手提電燈),電路板經過某些改造,使紙帶所附著的裝置一旦被牽扯著帶離,就會因短路而引發火災。因為是近四十年前的室內環境,很多因素不能以現在的觀點來考量,必須依靠當時的科技和設備環境,所以我才想到了這麼個答案。
現在,我們通過指紋磨損的情況,確定了來自世代務農家庭的一個可疑對象就是詐了山本家一千二百萬元的當事人「宇治氏」。然而時隔多年,兩家直接的當事人均已去世,我們無從在當事人口中得知問題的真相。所以我們必須從另一個角度來思考問題,也就是「法院為什麼支持了如此天價的賠償請求?」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