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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心情,」我冷冷地說,轉身背對著他,猛地把椅子一挪,更靠近德琳及賴尼一點。
德琳笑道:「聰明。」
「大概吧。」我還是沒去開門。
「唉,好吧,」德琳對我說。我打開車門,這時車子正徐徐開動,我倆下了車,朝酒吧走去。
就這樣,我們十二個人住在同一家旅館的單人房裡,同層同翼,一間接一間,我不禁想起在大學裡住的宿舍。這間旅館不夠氣派——在我心目中,容許男男女女在同一樓層中隨意交往的旅館才夠氣派。
「我叫艾利.何根巴頓,」我說。「從芝加哥來的。」這一說,就安心得多了。我不願今夜的一言一行與我本人、我的真名及我是波士頓人扯上關係。
寶弟.魏樂上的就是耶魯大學,現在想來,他的毛病就是笨。噢,他成績是還不錯,還在鱈角勾搭過一名差勁的餐館女侍,名叫貴娣什麼來著的,可是他完全沒有直覺。德琳就有。她說的每句話都像是從我骨子裡發出的私語。
我無時無刻都聽到羅森伯格夫婦的事,從收音機裡聽,在辦公室裡也聽,到後來滿腦子都是這檔子事,揮之不去。我第一次見到屍體也是這樣。過了好幾個禮拜,那具屍體的頭——或許該說是頭顱的殘餘物——還老是在我眼前浮現;吃早餐的時候從蛋和培根後面浮起,有時也從寶弟.魏樂的腦後浮起。本來就是因為他,我才見到了死人頭。沒過多久,我就覺得好像走到哪兒,都隨身攜帶著那個死人頭,像用線拴著個缺了鼻子的黑色氣球,發出一股酸醋似的怪味。
「德琳,如何?」這男人說,咧開大嘴笑了。到如今我都記不起他不笑時是什麼樣。我想他一定無時無刻都在笑。笑成那副德性,他自己大概早就習以為常了。
那一刻我以為賴尼說的話也適用於我,不過隨即聽到德琳說:「要是艾利不去,我就不去。」她講起我的假名順極了,真令我不能不服氣。
「你幹嘛忙得滿身大汗呀?」德琳懶洋洋地賴在我床上,身穿桃紅色絲質晨袍,用金剛砂板銼著尼古丁薰黃的長指甲;我忙著在打字機上打訪問某暢銷小說家的草稿。
她們學校裡的人非常講究時髦,她告訴我,女生一律用和衣服同樣的布給手袋作套子,所以不管換上哪件衣服,都有相配的手袋可用。這類細節給我的印象非常深刻,其中包含一整套奇巧、雕琢的糜爛生活情調,像磁鐵似的吸引了我。
若不是用這種方式,很多東西我本來是不可能學到的。就算我受了驚、覺得噁心,也從不形於色,假裝自己明白事情一向就是這樣。
德琳搖頭。
有個男人身穿藍色伐木人襯衫、黑斜紋布褲,牛仔靴上有壓印的圖案,站在酒吧的條紋布篷下,直打量我們這輛計程車。這時他漫步向我們走來,但我可不敢想入非非。我心知肚明,他是為了德琳來的。他穿過靜止的車陣,我們的車窗開著,他倚窗而立,魅力十足。
誰都會說,看m•hetubook•com.com看,在這個國家裡會碰上什麼事,還真難料呢。一個女孩在窮鄉僻壤待了十九年,窮得連本雜誌都買不起,後來得到獎學金,進了大學,又在這裡那裡得了幾個獎,最後紐約儼然變成了她的私家汽車,由她駕馭了。
紐約這地方真夠爛。夜間滲入幾許可以亂真的鄉間潮潤清氣,不到早上九點就已蒸發殆盡,正如美夢一去不回。花崗岩峽谷底部的街道灰得像是海市蜃樓,炎熱的路面在陽光中晃耀,汽車頂蓋熇熇爍爍,乾燥的灰燼塵土吹進我眼睛,灌入我喉頭。
我覺得很怪,我們素昧平生,弗蘭基為何要當著眾人的面提醒賴尼欠債的事?但弗蘭基一直杵在那兒,同樣的話一說再說,賴尼只得伸手掏口袋,拉出一大捲綠票子,扯出一張來遞給弗蘭基。我想是十塊錢。
「閉嘴,閃。」
弗蘭基這一型的男人,我受不了。我不|穿鞋就有五英尺十英寸高,和矮男人在一起,我得微微彎腰垂臀,屁股一邊高一邊低,讓自己顯得矮些,同時覺得好糗、好悲哀,像個跑龍套的。
才剛認識,德琳就對我另眼相看。她讓我覺得自己聰明過人,而她也實在風趣得緊。她常在會議桌旁挨著我坐,來訪的名流說話時,她就在我耳邊低聲出言諷刺,妙語如珠。
我受不了這種女孩。我嫉妒死了,簡直說不出話來。十九年來,若非這次來紐約,我還不曾走出新英格蘭地區。這是我第一次碰到大好良機,但是在這裡,我啥事也不做,任憑大好良機像流水般從我指縫中流失。
「來吧,咱們點些什麼?」那男人咧開大嘴笑道。
這間旅館叫「亞馬遜女傑」,只招待女客,大多是我這個年紀的女孩,家境富裕,父母希望女兒住在安全的地方,免得被男人勾引、欺騙;她們全都上凱蒂.吉布斯之類的貴族祕書學校,上課時得穿戴帽子、長襪及手套,另外一些人則剛自凱蒂.吉布斯之類的地方畢業,做了各級主管的祕書,其實不過在紐約晃來晃去,一心想嫁個前程遠大的老公。
「我們正要去參加舞會呢,」我冒冒失失地開了口,因為德琳突然呆若木雞,心不在焉地撥弄著她的白蕾絲手袋套。
只有我擔心不能如期完成工作時,德琳才會數落我。
我喜歡觀察別人在緊要關頭的反應。要是有車禍、路人打架、嬰兒被醃在實驗室的瓶罐裡可看,我會站住,卯足了力去看,就此永誌不忘。
我從來沒認識過像德琳這樣的女孩。她在南方一所貴族女子學院讀書,一頭銀亮的美髮十分惹眼,像棉花糖似的圍住臉龐;一雙碧眼猶如澄澈的瑪瑙彈珠,又硬又亮,簡直是刀槍不入;至於她的嘴,則固定帶著一抹永恆的冷笑。我指的不是惡意的嘲笑,而是樂在其中的神祕諷笑,好像身邊的人都滿驢的,只要她興致一來,就能拿別人尋開心,說出精彩的笑話。
「你要不要跟我們一起坐計程車?」貝琪在門外說。
「好吧。」我聽到貝琪慢慢走向走道另端。
忽聞一陣尖厲恐怖的剎車聲,接著是悶悶的砰——m.hetubook.com.com砰。
「我聽過,」德琳突然開了口。
這兩個人好像已經結識多年。德琳拿細長銀匙舀玻璃杯底的大塊水果吃,一把銀匙舉到嘴邊,賴尼就發出咕嚕嚕的喉聲,假裝自己是條狗還是什麼的,作勢欲咬,想把水果從匙上弄下來。德琳吃吃發笑,繼續舀水果吃。
「聽起來滿無聊的,」道男人說。「兩位何不來這家酒吧喝幾杯?還有幾位朋友也等著呢。」
「去吧,受不了的時候就走,」德琳說,把烟蒂按熄在我床邊閱讀燈的底座裡,「然後我們去城裡逛逛。參加這些人辦的舞會,老讓我想起中學時代在學校體育館裡跳舞。幹嘛老是找一堆耶魯人來?耶魯人最蠢了!」
我還保存著他們送的一套化妝品,是為棕眼棕髮的人設計的:一長方盒附有小刷的棕色睫毛膏;一圓盤藍色眼影,小得只容伸入指尖:三支從紅到粉紅色不等的唇資:這些東西都裝在一個鍍金小盒裡面,有一邊是鏡子。我也保存了一個白色塑膠的太陽眼鏡盒,上面綴著彩色貝殼、圓形金屬片及一枚綠色的塑膠海星。
我知道,那年夏天我有點不對勁,沒法子想別的,老惦記著羅森伯格夫婦,再就是想我怎麼那麼笨,買了一大堆穿起來難受,又很昂貴的衣服,掛在衣櫥裡像魚一樣軟趴趴的:我還想,我在大學裡累積了一些小小的成就,自己十分開心,怎麼一來到麥迪森大道,眼見滿街建築物門面上光滑的大理石和平板玻璃,就一敗塗地了呢。
我穿的是黑色山東綢緊身洋裝,花了我四十大洋。我得知自己有幸來到紐約時購物狂發作,用獎學金買了些東西,這是其中之一。這件衣服剪裁得很怪,根本沒法穿胸罩,不過無所謂,反正我瘦得像小男生,幾乎沒有曲線,而且在炎熱的夏夜,我喜歡幾近全|裸的感覺。
「我要伏特加,」我說。
我們一行十二人都住這間旅館。
我們陷入劇院上戲時分的車潮,前面是貝琪她們乘坐的計程車,後面是另外四個女孩的那輛,我們這輛車卡在中央,大家都動彈不得。
這又是德琳與眾不同之處——我們都穿上漿的棉布夏季睡袍及夾棉家居服,要不然就是可兼當海灘衣的毛絨睡袍,唯獨德琳穿的是帶花邊的尼龍曳地半透明長衣,以及因靜電而黏在身上的肉色晨袍。她身上有股迷人的體香,微帶汗味,讓我想到香蕨木,我們常摘下它的扇形葉,在指間揉搓,聞那麝香味。
「請問,如此良宵,為何兩位美女單獨搭計程車?」
這小鬼足登一雙橙色麂皮矮子樂,身穿廉價T恤和垮垮的藍色運動外套,想到要跟他跳舞,我就忍俊不住。我看不起的事裡面,男人穿全套藍衣服可算是一樁。穿黑穿灰,連穿褐色也行。藍色只會逗我發笑。
「是我,貝琪。你要去參加舞會嗎?」
德琳看上去美極了。她身穿無肩帶白色蕾絲衣裳,拉鍊下面貼身胸衣勒得她腰腹凹入,胸臀突出,十分惹眼;她撲了淡色的粉,皮膚透出古銅色的光澤。身上香馥馥的,像開了間香水鋪。
「好,艾利,跳跳舞如何?」https://m.hetubook.com.com
這會兒他端詳著我,比剛才多用了點心。「調點什麼嗎?」
「我當然要去,」我說。弗蘭基已經洩了氣,消失在夜色中了,所以我認為應該追隨德琳。我想要盡量開開眼界。
我想,我的煩惱有一部分是德琳引起的。
「無所謂,貝琪,」我說。「我跟德琳一起去。」
「喔,艾利當然會來,對不對,艾利?」賴尼說,對我使了個眼色。
「我想要杯『懷舊』,」德琳對我說。
我原本應該享受大好時光的。
貝琪老是邀我和她們那夥一起,好像在想法子拯救我。她從來不邀德琳。德琳私下說她「女牛仔,窮開心」。
「喂,你們是打哪兒來的?」弗蘭基問道,猛然坐直了身體。「兩位貴姓大名?」
德琳一語不發,只顧玩弄面前的軟木杯墊,最後點了根烟,她的男伴似乎並無異議。他一直盯著她看,就像在動物園裡緊盯著白色大金剛鸚鵡,等牠開金口說人話。
那年夏天真不對勁,悶熱異常,羅森伯格夫婦就在這時被處以電刑,而我不知道自己在紐約幹啥。直到如今,我對死刑還很無知。一想到有人被通電處死,我就覺得噁心,可是那時報紙上全是這檔子事——不論走到哪個街角,哪個霉臭、花生味瀰漫的地鐵出入口,報紙標題全都鼓出眼睛瞪著我。羅森伯格夫婦這事本來跟我無關,但我忍不住胡思亂想:電流沿著神經把人活活燒死,到底是什麼滋味。
「德琳,如何?」我說。
「嗨,賴尼,你欠我。記住,賴尼,你欠我,記得嗎,賴尼?」
「不用,」我說。「我一向喝純的。」
我覺得這些女孩好像都快悶死了。只見她們在屋頂陽台上邊打呵欠邊塗指甲油,用心維護在百慕達曬出的棕褐膚色,顯得窮極無聊。其中一人和我談過話,她已厭倦了帆船,厭倦了乘飛機到處飛,厭倦了耶誕節到瑞士滑雪,厭倦了巴西的男人。
貝琪是從堪薩斯州直接被運到紐約來的,她頭上的金色馬尾活蹦亂跳,面露£X榮譽學會甜姐兒的微笑。我記得有一次,一位電視製作人召貝琪和我上他辦公室去,這位製作人下巴發青,身穿細條紋布西裝,他想看看我們有什麼可以用來做節目的好點子,於是貝琪談起了堪薩斯的公玉米和母玉米。她對那鬼玉米可真熱情洋溢,連製作人聽了都熱淚滿眶,但他說,太可惜了,這題材他完全用不上。
我想像哲.西脫下拘謹的上班套裝及午宴專用帽,和胖老公上床的樣子,但怎麼也想像不出。床上風光對我來說真是太難想像了。
哲.西是我老闆,不管德琳怎麼說,我還滿喜歡哲.西的。她不是時裝雜誌界裡那種戴假睫毛、珠光寶氣讓人眼花的騷包人士。哲.西很有頭腦,雖然醜得像惡棍,好像也不打緊。她懂好幾種語言,並且認識所有優秀作家。
有人輕輕敲門。「哪位和-圖-書?」我懶得起身。
但我其實什麼也沒能駕馭,連我自己都指揮不動。我只不過跌跌撞撞地從旅館趕去上班、去赴宴,再從宴會場所回旅館,回辦公室,像一輛沒感覺的無軌電車。或許我該像其他女孩那樣興致勃勃,但就是無能為力。我覺得很靜、很空,暴風眼想必就是這種感覺,在周遭一片嘩啦啦聲中呆呆地前進。
那男人笑了,德琳和我留在人行道上,他回到車旁,塞給司機一張鈔票,四周一片震耳欲聾的喇叭聲、叫罵聲,只見我們雜誌社裡的女孩相繼上路,她們所乘的計程車一輛連著一輛,宛如結婚喜車的隊伍,車上卻只有伴娘。
我了解,我們收到這麼多禮物,是因為相關廠商認為這猶如免費廣告,可是我也沒能力笑話他們。禮物雪片般飛來,我樂得心花怒放。後來有好一陣子,我把這些東西全藏了起來,但等我恢復正常,又都拿出來了,到現在還散放在屋裡。我不時使用那幾支唇膏,上禮拜還把太陽眼鏡盒上的塑膠海星剪下來給寶寶玩。
然而進城以後,我的日曬痕跡消退了,膚色趨黃,像個中國佬。我對自己的衣著及古怪膚色常感不安,但和德琳在一起卻憂慮盡消,只覺自己聰明絕頂、睥睨一切。
酒吧裡面黑得什麼似的,除了德琳,我什麼也看不清。她頭髮銀白,衣服也白,整個人白得銀光閃閃。我想她一定反射了酒吧裡的霓虹燈光。我覺得自己化入陰影,好像變成了一張照相底片,但影中人是我素昧平生的。
酒來了,我的酒看來清澈純淨,和廣告一模一樣。「你是做什麼的?」我問高個男人,想打破四周突然萌芽的寂靜,太茂密了,簡直像叢林中的野草。「我的意思是說,你在紐約幹些什麼?」
沒想到德琳不動聲色,好像沒注意到賴尼在幹嘛。她兀自坐著,像個漂白了金髮的白衣女黑人,優雅地啜著她那杯酒。
後來,美容組的編輯說動貝琪剪短頭髮,用她做了封|面|女|郎。我現在還不時看到她,含笑出現在「P.Q.太太愛用B.H.Wragge」的廣告裡。
「你也知道,稿子明天交,或是禮拜一交,老哲根本不在乎。」德琳點了根烟,烟霧從鼻孔裡冉冉噴出,遮住了眼睛。「哲.西醜得要死,」德琳冷冷地說。「我打賭,她老公一定先把燈全關了,才敢到她身邊去,要不然他非吐不可。」
我們都靠寫散文、小說、詩和吹捧時尚的文案得了某時尚雜誌的獎,雜誌社給的獎品是讓我們在紐約工作一個月,支付我們的開銷,並給我們各式各樣的優惠,例如芭蕾舞演出及時裝秀的入場券、免費在一間昂貴的名美髮院做頭髮、會見我們有意效法的當行成功人士、指導我們針對自己的肌膚特性化妝。
我沒法把他看清楚,這地方太暗,但我終於聽出他的聲音又尖又蠢。大家都沒理會他。
賴尼.薛佛深深地看了弗蘭基一眼。
有那麼一刻,我夢想或許可以依身高配對,那我就可和最先來搭訕的那名男子並肩了,他身高準有有六英尺以上,但他逕自伴著德琳向前去了,再也沒看我一眼。剩下弗蘭基黏在我肘邊,m.hetubook•com•com我努力裝作沒看到,自顧自在桌邊緊挨著德琳坐下。
碰上點酒,我就沒轍了。我分不清威士忌與琴酒,從來就要不到我真正喜歡的口味。寶弟.魏樂和我認識的大學男生通常都太窮,買不起烈酒,要不然就是根本不屑喝酒。真想不到有那麼多大學男生不烟不酒,這種人大概全讓我碰上了。寶弟.魏樂充其量只買瓶玫瑰紅,那還得等到他想表示自己雖然學醫,卻不乏美感的時候。
我想,說要加冰、加蘇打水、琴酒,或加別的,可能都會出醜。我看過一個伏特加酒的廣告,就只有一滿杯伏特加佇立在藍光下的雪堆裡,那伏特加看來清洌如水,所以我想點純伏特加一定沒錯。我夢想有朝一日會點到一杯美味絕倫的酒。
我終於覺得伏特加是對味兒的酒了。它的滋味跟別的東西都不一樣,但一入口就直接下到胃裡,像賣藝的吞劍似的,我覺得渾身力道十足,成了神仙。
「喂!」我們那輛車的司機從窗裡探出頭來,氣得臉膛發紫。「搞什麼鬼啊?」
「太好了,寶貝,」他說,突然大笑起來。「天助我也。我還真是大名鼎鼎呢。」
他的笑容大又寬,牙齒潔白,活脫脫就是個牙膏廣告。
聽到那種自作聰明的低聲竊笑,我本該起戒心的。但這時車陣像是要動起來了,我知道如果穩穩坐著不動,不出兩秒鐘,我就會後悔沒有把握良機,擺脫雜誌社細心安排的行程,去看看紐約的另一面。
「弗蘭基,來吧,」那男人招呼他那票朋友中的一位,於是一個矮小、發育不良的傢伙出列,和我們一起進了酒吧。
「我還是走了的好,」弗蘭基說著站起身來。
侍者上前來,高個男人為我們四人點了飲料。他一身牛仔打扮,在這麼都市風的酒吧裡怡然自得,我猜他可能是個名人。
他停得太突然了,後面那輛計程車啪一聲撞了上去,只見車內四個女孩倏起倏落,掙扎著從車內爬起。
我想一定是世界上最慘的事。
他緩緩將眼光從德琳肩上移開,好像頗費了點力。「我是個D J,」他說。「你可能聽過我的名字,我叫賴尼.薛佛。」
「這位是德琳,」賴尼的手滑向德琳的裸臂,攬著她。
美國各地,成千上萬像我一樣的大學女生都會羨慕我。她們嚮往的無非穿上我那款七號漆皮皮鞋,四處遛達。那雙鞋是我利用午飯時間,上柏盧明黛公司買的,同時還買了黑漆皮皮帶與黑漆皮皮包來搭配。等到雜誌上刊出我的照片——我和另外十一個人正在這家雜誌社裡工作——圖中我在星光下的屋頂上啜飲著馬丁尼,身上一襲仿銀絲織成的貼身上衣,連著狀似大團濃雲的白色薄紗,幾位典型美式健美身材的不知名年輕男子伴著我,他們都是為了這一幕而特地雇來或借調來的;任誰看到此情此景,都會以為我一定樂昏了頭。
哲.西想教我點什麼,我認識的老女人都想教我點什麼,但我突然覺得她們沒什麼可教我的。我給打字機安上蓋子,喀一聲關上。
他朝幾個便裝男子點頭示意,那夥人懶懶地在布篷下閒晃,留心觀察我們這邊的動靜。他回頭一望,那群人就笑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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