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鬼子搶銀行

諸位讀者!您記得不記得幾年前美國有位報業鉅子的女兒派翠西亞被共生軍綁架了去以後她加入了這組織,參加搶銀行。也是被錄影機錄了下來,破案後做為判罪的證據。
閉路電視在臺灣普遍得很,冰果店、電動玩具店裏都常有。可以看看拳擊,或類似拳擊而雙方性別不同的影片。也因此應運而生了無數的出租錄影帶的營業。前幾個月報上分類廣告中有幾大排這種小廣告。後來不知怎的,一齊消失不見,許是轉入地下了。為什麼一般金店、珠寶店不都裝置一架能錄影的閉路電視呢?區區數萬元之數在寫稿人雖是連夢都做不到——我做夢數鈔票頂多到一千五。但在賣大鑽石的店中少讓一點價不就可以買一台了嗎?銀行要是裝一台更是輕而易舉,並且在下班或打烊之後也可放點美國原產的錄影帶,大家娛會兒樂,欣會兒賞。豈不公私兩全。寫到這兒想起幾年前臺北有所學校,各教室內全有閉路電視。那位管理人員弄了卷類似拳擊的錄影帶來放。但是忘了閉上通各教室的電路,一剎時各教室內和*圖*書男女相搏的景象齊現。鬧了個不堪收拾。這位職員大概砸了飯碗。這叫「公私兩不全」。
這次的事情也是給一般商家一個教訓,外國人並不全是老財。他們如要買金飾或珠寶為什麼不在香港和泰國買,比臺灣便宜二成以上。何必到臺灣來買貴貨。這行動就有可疑。臺灣的金珠店規模又以窄小的居多。店員也很少,突然進來一群人,當然難以各個全注意到,賊人的下手機會太多。千萬不要存著外國人全是大財主之心。「財主」二字倒也許是真的,不過可能是由偷竊而成的。
人常想著:「我不會碰到這樣的事情」。要去賭錢的人在出門之時,一定心想著「今天我不會再輸」。騎機車的人出門時也一定想著「我不會摔倒,何必戴安全帽」。銀行和金店也是相同之理,全以為「我們不會被匪徒來搶、來偷。」萬一真遇上了,可也就「悔之晚矣」了!
報上的投稿人去過銀行的大概不多,老夫就是其中之一。攢下七八百元都不敢存入銀行,怕他萬一倒了可怎麼辦。不如帶hetubook.com.com在身上,隨時可以摸著,心裏安全。不過也曾跟著朋友進去開過幾次眼界。在那大廳裏全有武裝佩手槍的警衛人員,怎麼在國際商業銀行裏會沒有呢?還得行員們追出來。如果該行有警衛怎麼沒見報上提起?
這次破案只用了兩三小時,固然由於中山分局的廖分局長判斷正確,算準了匪徒早已買好機票,一得手就會溜出國境,賊人們露這一手不過臨別紀念而已。何況國際商業銀行正裝有閉路電視,進進出出的人全有記錄。等於古時的「畫影圖形」一般。放映一次,警務人員全認識了這幾位的廬山真面目。警察認識賊,賊可不認識警察。成了明眼貓捉瞎眼老鼠,當然是手到擒來。
報上說這幫黑漢共有十人,分為三組,輪流來臺做案。經常在銀樓偷大鑽石,全是幾克拉以上的精品。只有一次看走了眼在大圓珠寶藝品公司偷了一顆假鑽石。現在真鑽石的時價,以一克拉的來說,十分完美的值十八萬,色澤差而發黃的也要十二萬。這東西有一定的行情。價值以幾何級數和圖書增加。所以八克拉的值到四百多萬,而不是八乘十八萬。現在有些假的做得真好,其中有種名叫美國鑽的,光澤非常強,一克拉只售八百元。除了鑲工較為簡單不太華貴之外,真夠漂亮的。怪不得連慣竊都看走了眼,這是怨他不認識中國字之故。像大圓那樣有規模的大店絕對不會標明不是真鑽。不論多沒信用的珠寶店頂多用次級品冒充高級品,絕不至於以贗品當真品出售。這黑賊對於珠寶必然也是行家,竟能認假為真,一則由於不認識中國字,二則由於假的做得真高明。
最後我得說句良心話,咱們的警察真不含糊,破案如此神速,如果因循不決,慢半小時,飛機一起飛,就休想破得此案。從此鴻飛冥冥,萬難人贓俱獲,這批賊人也必然會下次重遊故地。
更令人大惑不解的是:據我所見過的那些櫃臺裏坐著的先生和小姐全莊嚴神聖,跟廟裏的菩薩差不多,令人見了肅然起敬。可是二十日中午那天有個黑鬼子怎麼容容易易就能把櫃臺裏管旅行支票的先生請了出來,到窗戶邊去談話。這位先和*圖*書生離開桌子居然也沒鎖上抽屜。否則另一個黑鬼子也不能那麼容易就混進去偷了錢走。這些情節全透著奇怪。依老夫拙見來推測,第一是那黑鬼子會妖法邪術,能迷人心智。第二是中國人對外國人服務周到,所以外國人常說咱們同胞有人情味兒,可是我白髮蕭蕭天天擠公車連博愛座都沒被青年人讓過。
前若干年有位洋賊偷了一顆大寶石,藏在牙膏的軟管裏,被刑警查出了。所以不但對黑的要注意,對白的也不可鬆懈,世界上不論那兒全有好人,也全有壞人。這四個印尼人的做案全沒用武器,只能算是竊盜。至於在銀行中的一幕尚可稱之為搶奪,罪名不大。可是累次所得的款數卻超逾兩千萬,著實可觀。一年以前臺北有家小鐵工廠的老闆輸急了,在街上搶奪了二十萬,大家一追,嚇得他一面逃、一面掉。結果束手被擒,槍了個斃。錢沒落著,命也沒落著,賭債也沒還,抱恨而終。這不也是搶奪嗎?我不懂得法律條文,不能明白其中奧妙。不過我瞧著懂法律的人的意見也各自不同,律師和法官全從一個系裏畢業m.hetubook.com.com的,怎麼對一個嫌犯會有不同的看法呢?這幾個黑漢的罪行如比起那搶奪二十萬而槍斃的來固然強過百倍,但是比起一兩個人就幹出冒貸或詐騙大案的來又不如遠甚了。請問讀者,按您個人的意見,該如何判斷呢?
咱們北平人有句俗語,叫做「兔子不吃窩邊草」,假設有隻傻兔子把牠所住的洞穴附近的草全啃光了,大門畢露,狗瞧見了就會拜訪,先刨(音袍)後挖,以後把人也引了來,就有了殺身之禍。故而有見識的兔子絕不吃家門口的草,以免影響了安全。肚子餓了要上遠處去吃,才是明智之舉。推而廣之,為人處世何嘗不該如此。不論誰如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誰也不敢在自己家附近幹,總得上離家較遠之處去做,回到家來還是體體面面的。最近(三月二十日)捕獲的四名印尼賊人深明此理,專在東亞一帶做案,只差沒上中國大陸去。第一、進去不容易。第二、沒得可偷的——想必沒有賣珠寶的銀樓。第三、假如犯了案,被判的罪過一定輕不了,少說也得勞改十年八年。天下那有「偷雞不著,蝕把米」的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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