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是五四運動一個重要的小說家。他的小說〈離婚〉或〈在酒樓上〉,都是講一個孤獨者面對群體壓力時痛不欲生的包袱。〈狂人日記〉裡快發瘋的主角,他用了「禮教吃人」指控,村落中從三個男人議論一個女人的貞節,變成一群男人議論一個女人的貞節,最後不通過任何法律的審判,就在祠堂裡給她刀子、繩子和毒藥,叫她自己了結。這就是群體的公權力,遠大於任何法律。
沈從文在一九二〇年代也發表了一篇了不起的小說和-圖-書,講一個風和日麗,陽光燦爛的日子,一對男女在路上走,握著手,稍微靠近了一點,就被村人指責是傷風敗俗,抓去見縣太爺。縣太爺當下拍板說:「你們這對狗男女!」結果這是一對侗族的夫妻,不似漢族的壓抑,他們戀愛時就會唱歌、跳舞、牽手。我們現在讀沈從文的故事,會覺得很荒謬,竟然村人會勞師動眾,拿著刀斧出來,準備要砍殺這對狗男女,最後才發現他們是夫妻。
一九四九年,大https://m.hetubook.com.com陸經歷了一個翻天覆地的大革命,七〇年代我到歐洲讀書時,認識了很多從大陸出來的留學生,他們在五〇年代、六〇年代時都在大陸。他們告訴我:在任何反右運動中,都不要做第一個發言和最後一個發言的人,就看發言得差不多了,大概知道群體的意思時才發言,也不能做最後一個,因為容易受批判。
五四運動是近代一個非常重要的分水嶺,代表著人性覺醒的過程。有時候我們稱它是白話文運hetubook.com•com
動,但我不認為是這麼簡單。它所探討的是人性價值的改變,基本上就是對抗儒家文化、對抗群體。五四運動喊的兩個口號:德先生(民主)和賽先生(科學),其中德先生democracy,源自希臘文,意指即使是代表極少數的一個個體,都受到應有的尊重,這便是民主的基礎。但在群體中,無暇顧及少數的個體,不要說一個,就是三分之一的人,還是不如其他的三分之二。
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這個問題,一方面我們不允許別和*圖*書人孤獨,另一方面我們害怕孤獨。我們不允許別人孤獨,所以要把別人從孤獨時刻裡拉出來,接受公共的檢視;同時我們也害怕孤獨,所以不斷地被迫去宣示:我不孤獨。
很多人認為儒家文化已經慢慢消失,我不以為然。時至今日,若是孤獨感仍然不被大眾所瞭解,若是個人隱私可以被公開在媒體上,任人指指點點,就表示儒家文化還是無遠弗屆。我在歐洲社會裡,很少看到個人隱私的公開,表示歐洲人對於孤獨、對於隱私的尊重,以及對於公領域與私領域和*圖*書的劃分,已經非常清楚,同時,他們也要求每一個個體必須承擔自己的孤獨。
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儒家思想,沒有人敢特立獨行,大家都遵守著「中庸之道」,不做第一,也不做最後。儒家思想歌頌的是一種群體文化,我要特別申明的是,並不是認為歌頌群體的文化不好,事實上儒家思想是以農業為基礎,一定和群體有關。所謂的群體是指大家要共同遵守一些規則,社群才能有其生存的條件,特別是在窮困的農業社會中。而特立獨行是在破壞群體,就會受到群體的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