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暴力孤獨
文明社會裡的暴力

我們看到美國每一次的出兵,都說是聯合國的決議,他在爭取暴力的合法性,他是為聯合國出兵,不是為自己。暴力在邁入文明社會後轉化形態,找到合理的位置,這是奇士勞斯基在電影裡所要抨擊的,不論在法律上如何為自己辯護,暴力還是暴力,你必須承認這是一個暴力。
我在一本小說集《新傳說》裡,寫了一個發生在台灣的真實故事,關於一個阿里山鄒族的小孩子湯英生(這當然也是漢族的名字),他離開他的族群,下山到台北一家洗衣店打工。後來他要趕回家參和圖書加族裡的豐年祭,老闆不答應,扣著他的身份證不給,兩個人發生衝突,最後他殺了老闆和他的孩子。表面上這是末滿十九歲男孩湯英生的暴力事件,可是當時有很多作家連署,希望把這件事作為一個族群的議題進行討論,因為族群有仇恨,因為鄒族人一直在讀吳鳳的故事。
在核廢料的抗爭中,我期待著眾人暴力能被提出檢討,卻沒有發生。有人提出另一個方案,說核廢料若是遷離蘭嶼,那就遷到本島吧,選出的六個本島地方裡,有五個是原住民的和*圖*書村子。如果我是原住民,我會意識到這是暴力,可是我不是原住民,我不容易覺察到自己正在施予一種暴力——當你強勢到某一個程度時,你不會意識到強勢到了某個程度,不管是階級、國家,或是族群,本身就會構成暴力。但要產生這些自覺,並不是那麼容易。
吳鳳接觸的原住民就是鄒族,那個出草後來被感動到痛哭流涕的族群。但歷史證明,吳鳳是漢族編造出來,推行王化政策的人物,歷史上沒有吳鳳這個人,可是這個故事卻還是在流傳。出草是一種暴力,但和_圖_書編造吳鳳的故事何嘗不是?我認識的一些鄒族朋友說,每次他們在嘉義上課,讀到這個故事時,就會故意缺席不要上課,因為他們就是割下吳鳳頭的人,嘉義到處都是吳鳳的塑像。我的意思是,暴力有兩種:一種是一看即知的暴力,另一種是看不出來的暴力。出草、湯英生殺人是屬於前者,而吳鳳的故事、法律的死刑則是後者。
我今天如果買一張飛機票到蘭嶼,我不會察覺到那個地方所受到的暴力壓迫究竟是什麼?但當一個族群發展到最後,連姓氏都不見了,怎麼能說和_圖_書不是暴力的受害者?蘭嶼有一個好作家,叫夏曼.藍波安,他找到自己的名字,可是我去蘭嶼的時候,很多人告訴我,他自己姓謝,我問為什麼都姓謝?他們說因為報戶口的人姓謝,所以他們都姓謝了。
夏曼.藍波安對我說,他現在叫作夏曼.藍波安,可是很難寫在身份證上,因為格子不夠長。強勢是一種暴力,儘管達悟族人數那麼少,少數要服從多數,所以讓他們放棄他們所擁有的特質亦不為過。如果有一天這個族群發展出一個巨大的暴力,是不是也能這樣對我們?
在蘭嶼為核廢和_圖_書料抗爭的那段期間,有朋友傳真連署書給我,要我簽字。我想到不只是核廢料的問題,還有台灣本島兩千多萬人對少數達悟族的一個暴力。這個暴力讓我們理所當然地把核廢料放在蘭嶼,電是我們在用,蘭嶼還沒有電的時候,發電的核廢料就放在他們的土地上。這是暴力,可是我們覺得這是合法暴力,沒有人會去抗爭,直到達悟族人自覺了,要抗爭了,力量還是非常小,甚至可能淪為政治利用,讓人產生同情,到底還是一種暴力——在文明的社會裡,暴力看起來不像暴力,卻又確確實實地使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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