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集團生活的西方人
六、追述基督教團體

中古教會與近世教會(無論新教或舊教),絕不相同,言其著者,可得四端:
前段只說了基督教如何引起鬥爭,予集團生活以血的鍛鍊;而於基督教自身之團體組織,還沒有說。然而這裏卻是西方人學得了團體組織之本。第一,於此確識個人隸屬團體,團https://m.hetubook•com.com體直轄個人。第二,於此公認團體中個個人都是同等的。此其重要,可說非常重要。中國所缺乏的,就是這個。——就是沒有機會有此認識。至於教會內部組織從大單位到小單位自成系統,和_圖_書此可不敘。我們只引錄何炳松教授《中古歐洲史》第十六章之一段話於此:
引錄這一段話的用意,只在讓人想見彼時教會之強大,生息於其中之西方人將受到怎樣的教訓與磨煉。
第二,中古教會除廣擁土地外,並享有徵稅。凡教徒均有納稅之義務,正和圖書與今日吾人捐輸國稅者同。
第三,中古教會實無異國家,既有法律又有法庭,並有監獄,有定人終身監禁之罪之權。
第四,中古教會不但執行國家之職務,且有國家之組織。教皇為最高立法者,亦為最高司法者,統治西部歐洲一帶之教會,政務殷繁。凡教皇內閣閣員www.hetubook.com.com及其他官吏合而為「教皇之朝廷」(Curia),各地教會文書往來,以拉丁文為其統一之文字。
自羅馬帝國西部瓦解以後,西部歐洲制度之最永久而且最有勢力者,莫過於基督教之教會。(中略)中古史而無教會,則將空無一物矣www.hetubook.com.com
第一,中古時代無論何人均屬於教會,正如今日無論何人均屬於國家一樣。無論何人不得叛離;不忠於教會者可以死刑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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