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以道德代宗教
三、周孔教化非宗教

中國數千年風教文化之所由形成,周孔之力最大。舉周公來代表他以前那些人物;舉孔子來代表他以後那些人物;故說「周孔教化」。周公及其所代表者,多半貢獻在具體創造上,如禮樂制度之制作等。孔子則似是於昔賢制作,大有所悟,從而推闡其理以教人。道理之創發,自是更根本之貢獻,啟迪後人於無窮。所以在後兩千多年的影響上說,孔子又遠大過周公。為判定周孔教化是否宗教,首先要認清孔子為人及孔門學風。
孔子嘗答其弟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其自表甚明。
孔子不似佛之忽然大覺,但「學而不厭」,「過則勿憚改」。
宗教所必具之要素,在孔子不具備,和*圖*書在孔子有他一種精神,又為宗教所不能有。這就是他相信人都有理性,而完全信賴人類自己,所謂「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什麼事該作,什麼事不該作,從理性上原自明白。一時若不明白,試想一想看,終可明白。因此孔子沒有獨斷的標準給人,而要人自己反省。例如宰我嫌三年喪太久,似乎一週年亦可以了。孔子絕不直斥其非,和婉地問他「食夫稻,衣夫錦,於汝安乎?」他回答曰「安」,便說:「汝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汝安,則為之!」說明理由,仍讓他自己判斷。又如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孔子亦只婉歎地說:「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指出彼此之觀點,而不作斷案和_圖_書。誰不知儒家極重禮,但你看他卻可如此隨意拿來討論改作;這就是宗教裏所萬不能有的事。各大宗教亦莫不各有其禮,而往往因末節一點出入,引起凶爭慘禍。試舉一例,以資對照:
孔子歿後,弟子亦未奉之為神。
在費爾巴哈《宗教本質講演錄》中,曾說「唯有人的墳墓才是神的發祥地」,又說「若世上沒有死這回事,那亦就沒宗教了」。這是絕妙而又精確的話。世間最使人情志動搖不安之事,莫過於所親愛者之死和自己的死。而同時生死之故,最渺茫難知。所以它恰合於產生宗教的兩條件:情志方面正需要宗教,知識方面則方便於宗教之建立。然在宗教總脫不開生死鬼神這一套的,孔子偏不談它。這就充分證明孔子不是宗教。
孔子和_圖_書絕不自稱為神所使,或得神啟示,而且「子不語怪、力、亂、神。」
英王亨利第八曾親身審判信奉Zwingli主張之新教徒,並引據聖經以證明基督之血與肉,果然存在於儀節之中,乃定以死刑,用火焚而殺之。一五三九年國會又通過法案曰「六條」(Six Articles),宣言基督之血與肉公然存在於行聖餐禮時所用之麵包與酒中,凡膽敢公然懷疑者,則以火焚之(下略)(見何炳松《中古歐洲史》第二百七十八頁)
隨著生死鬼神這一套而來的,是宗教上之罪福觀念,和祈禱禳祓之一切宗教行為。但孔子對人之請禱,先後問他「有諸?」繼之則曰「丘之禱也久矣!」對人媚奧媚灶之問,則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和*圖*書是何等迷信固執不通!在我們覺得可駭亦復可笑,其實在他們是不足怪的。宗教上原是奉行神的教誡,不出於人的製作。其標準為外在的,呆定的,絕對的。若孔子教人所行之禮,則是人行其自己應行之事,斟酌於人情之所宜,有如《禮記》之所說「非從天降,非從地出,人情而已矣」。其標準不在外而在內,不是呆定的而是活動的。
照王治心先生《中國宗教思想史大綱》所述,中國古來崇信「天」之宗教觀念,沿至東周而有變化,至春秋戰國百家爭鳴之時而分兩路。儒家和道家,皆懷疑一路之代表;唯墨家則代表信仰一路。道家老子莊子,顯然具有無神論及唯物論機械論之論調,儒家孔子雖沒有否定神之存在,而言語間模稜含糊,其神好像存於主觀而止。hetubook.com.com所以墨子《非儒篇》譏評他們「無鬼而學祭禮」,是很切當的。下傳至孟子、荀子,孟子還從民意驗取天意,荀子就根本否認天的意志,而說君子「敬其在己而不慕其在天」;其反對「錯人而思天」,與《左傳》上「國將興,聽於民;國將亡,聽於神」意思相同。後來漢朝王充作《論衡》,極力破除迷信,以淵源於荀派。墨子學派後來不傳,其所根源古代的天神崇拜,則影響於中國下層社會甚大云。——這所說,大體都很對,只末一句,待商。
孔子及其門徒之非宗教論者已多。例如美國桑戴克(Lynn Thorndike)(世界文化史)一書所說就很好,他說:
孔子絕無避世之意,而周遊列國,求有所遇,以行其改革思想(這對於宗教出世而說,孔子是世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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