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香港黑社會組織發展的三個階段
所謂「大圈仔」 根本不存在

到底這些被稱為「大圈仔」的人物,是否來港之前,便已具有黑社會身份;抑或「橘逾淮則為枳」呢?如果屬於前者,豈非中共建國後大陸仍有黑社會組織存在?假如屬於後者,則是否這些「大圈仔」都屬良善青年,只是來到香港之後,才「逾淮為枳」呢?
筆者曾分別接觸過這類人物超過十名之多。有從監獄服刑後出來的,也有職業罪犯,亦有「業餘」罪犯(有工作,但有機會便為非作歹),對他們獲得較深刻了解,有關種種,當在下文作較詳盡的報道。
據筆者所知,此類人物,經常作奸犯科的,整m•hetubook.com•com個港、九新界,絕不會超過五百人,比起目前人數最少的黑社會組織「和洪勝」(全體人員約一千名)還要少,但名頭卻非常響亮,莫非是「時勢」造「英雄」?
為什麽?因為香港現存的黑社會堂口名稱之中,並沒有「大圈仔」這個組織。
要徹底討論這個問題,殊非三言兩語可以解決。而且,本節標題是「黑社會發展史」,為避免架床叠屋起見,上述問題且留待下文跟讀者研討,這裏,只討論所謂「大圈仔」的存在與否。
由於這類人物,絕大多數參加過紅衛和圖書兵,也奉行過江青的「文政武衛」的指示,在中國大陸紅衛兵派系鬥爭時,早已有過出生入死,彈雨槍林的經驗。因而進行非法活動時,較諸「陀地」人馬有經驗、夠狠辣。偶或與本地各黑幫人物有所衝突時,較量之下,勝多敗少。使「陀地」人物另眼相看,肅然起敬。但對方既無堂口,亦無組合,最多的集體活動也不超過十個人。無以名之,因其來自省城(其實各省各縣都有),故稱之為「大圈仔」!
這樣說,豈不是沒有「大圈仔」這個組織存在?那又不盡然。嚴格的說,只是有「名稱」而無「組織」和*圖*書;而且,這個名稱,也是黑社會圈内人物按上的。
由七十年代起,部分來自中國大陸(絕大部分是非法人境者)的青少年,既未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資格,甚至連臨時身份證也沒有。找工作,難如登天;做生意;缺乏資金;繼續求學,苦無門路。生活的煎熬,物質的誘惑,於是,只有走上為非作歹的途徑。
筆者亦請教過一位服務於「反黑組」,最近才被調職「一般罪案調查課」的老差骨。承蒙相告,說是警方「反黑組」的資料,列有戰前以迄如今的黑社會堂口名稱。甚至一些早已煙消雲散,如和一平、和hetubook•com.com二平、和三平……等已成為歷史陳跡的都羅列在内;惟是「大圈仔」這個名稱則獨付闕如。
所謂「大圈仔」,概括而言,係指由中國大陸來港的犯罪人物。為什麽稱為「大圈仔」呢?原來黑社會的暗語稱「城」為「圈」。許多老香港都稱廣州為「大城」,故而有「大圈仔」這個稱謂。
如所周知,「身為黑社會會員」,是觸犯香港現行法例的。此項條文,即使你並沒有為非作歹,也沒有實際參與黑社會的活動,只要控方能證明你「身為黑社會會員」,法庭便可施罰量刑,按律判決了。不過,控方引用此一條例控告www.hetubook.com.com任何人士,除指出被告身為黑社會會員之外,還要指出被告所屬的單位名稱。例如「被告×××,於×月×日,身為和安樂黑社會(或三合會)會員」等,庭上才會接納指控。假設有一天,控方把一個人拘控於法庭之上,這個人的罪名是:「身為『大圈仔』黑社會(或三合會)會員。」相信法庭會立即下令放人。
留心黑社會活動的人,除耳聞目睹,或者從報章上得來的消息,除上文提及的十多個組織名稱之外,近年來,又經常會看到或聽到有「大圈仔」這個組織。如果真有這個組織存在,則「大圈仔」無可置疑是最新崛起的黑幫堂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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