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當時各個黑社會堂口擁有成員的人數,也是眾寡懸殊。最多的「友聯」竟達近千之數,最少的「家樂」則僅百餘人而已。好在當時堂口之間,極少像今天那樣動輒打打殺殺,故能「和平共處」。就記憶所及,除了一九二九年發生過一場流血大厮殺之外(「利廬」與「友聯」因爭奪當時港、澳客輪「泉州號」的碼頭地盤而起),僅有個人或少數人之間的爭執打鬥,牽涉及整個堂口的則罕有所聞。
進入民國,其後的二十餘年之間,也是澳門嫖、賭兩項事業最蓬勃、幣值最穩定、秩序也稱得上「良好」的「太平年代」。當時澳門的市面,一方面是笙歌處處,夜夜元宵;另方面則黑暗腐朽,落後貧窮。加上葡當局只知苛徵暴斂,對社會建設及市民利益毫不關心,使澳門成了一個毫無生產力的純消費城市,一塊不折不扣和圖書的殖民地。而澳門的黑社會組織,也在這種畸形狀態之下茁壯起來。
香港黑社會組織,並非國内洪門山頭的直系源流,已如上述。然則澳門的黑社會組織,又是否和洪門有關呢?有等文字記述,認為孫中山先生,曾藉洪門組織,在澳門進行「反清」活動,這種說法是似是而非的。不錯中山先生曾經在澳門進行過革命活動,也在草堆街開設醫局,作為掩護,而且曾發行過鼓吹革命言論的刊物「鏡海報」,但卻從來沒有用過洪門名義進行任何活動。有之,亦以「同盟會」名義進行。因此,在澳門的歷史上,確屬未有過正統的洪門組織出現過。
統計那段時期内,澳門黑人物謀生之道,除受僱於賭場作護場,及烟格、娼寮等作跑腿之外,另有行騙、夜盗、扒手、拐帶小童、收晒掠、在輪渡上或街頭賣假藥https://www.hetubook•com•com
等活動,遠不及香港黑人物那樣「多采多姿」。不過,澳門的黑人物比較容易滿足,而澳門的人情味也較香港濃厚,故而生活上也不像香港那樣緊張、徬徨。
黑社會人物會像「地保」一般替街坊們「排難解紛」,在今天看來,簡直是荒唐怪誕,但當時確有此類「怪事」出現。一位屬於「利廬」的老叔父陳伯(八十一歲)對筆者表示:由於當時的澳門政府,除了「錢」之外,什麽事也不起勁。如果街坊鄰里之間,有些什麽像你偷了我的小雞、我弄破了你的窗户……等糾紛爭執,而又各不相讓時,實在沒有投訴或請求主持公道的去處;警察方面,除了葡人就是印(巴)人,對華人習俗一竅不通,自然也很少人向警方投訴。如果該街道某人是「爛鬼」身份,便會被人認為是江湖人https://www•hetubook•com.com馬,見識「高人一等」。在投訴無門的情形下,往往會把這名「爛鬼」請將出來,作為評長論短的中間人。而且,「爛鬼」們的「判決」,往往也使兩方(或多方)的當事人心悦誠服,平息爭論。自然作為「地保」的「爛鬼」會獲得「利是」一封,各得其所而退。據陳伯說,當時他居住在陳樂巷,跟一名「爛鬼」道友明,就曾做過上述那種「地保」不下十次之多,其他街、巷、圍、里,亦時有此種情形出現。說起來,確令人忍俊不禁。
一九四一年香港淪陷,澳門人口驟然增加。而香港的黑人物和珠江三角洲的「大天二」,亦有部分來澳棲留,於是情形便複雜起來。以前和平寧靜的氣氛消失了,變成偷、搶、打、殺無日無之。戰火雖然沒有波及澳門,但卻在日寇勢力包圍控制之下;再加上各國的間諜活動、和圖書冒險人物的走私漏稅、游擊隊買賣物資軍火……等,使當時的澳門幾乎成為東方「卡薩布蘭加」。相形之下,黑社會的活動自是黯然失色,「無善可述」。至於在「普濟禪院」發生的那件轟動中外的賭商傅某綁票案,完全係珠江三角洲的「大天二」勾結當時的華籍葡警所為,與黑社會並無多大關係。而且内情複雜,為了避免麻煩,在此不擬評述。
然則澳門的黑社會組織,是在怎樣的情況下產生的呢?答案也並不複雜,澳門和香港同樣是殖民地,開埠以來一直和黄、賭、毒有密切關連。有了這些罪惡活動,自然而然的會有黑社會那類的組合產生,何況娼、賭、毒「合法化」的時間,澳門比香港長得多。明乎此,澳門有黑社會組合,也就毫不稀奇了!
澳門民風一貫較為保守,知識水準也較低落,再加上警察力量微薄,在某段時期之内,黑社會人和圖書物的身份很「特殊」。所謂「特殊」,係指「神枱貓屎、神憎鬼厭」之謂。假如某一「爛仔」的身份給人發覺了,於是整條街(或巷)的街坊都會對他「敬而遠之」,並不像今天那樣司空見慣,毫不為奇。但也產生了一些很矛盾的現象,便是黑人物有時竟會以「街坊地保」的身份,進行「排難解紛」的工作。
由於澳門的娼、賭、毒,長期以來便公然開放,並不像香港那樣時開時禁,黑社會也就無娼可「包」、無賭可「庇」,亦無毒可販,因為這些「事業」都由政府一手包辦。故而澳門的黑社會「謀生之道」,跟香港的黑人物略有不同。
二十年代初期,澳門人口只不過十八萬四千人,但數得出的黑社會堂口,就已經有:「友聯」、「同義」、「家義」、「聯英社」、「友和」、「利廬」、「尚義堂」、「羣英」、「合義」、及「黄館」等不下十個之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