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火集
反省

在象牙塔太久了,不免沾染了太多的書呆子氣質,我自知不配、更沒有資格當一個職業的革命家。職業的革命家,從來是敢人之不敢,能人之所不能,而又忍人之所不忍的。我只希望,以職業革命家身份投入民運的王炳章及其戰友,能在我那篇短文中記住我的逆耳忠言以修改今後的策略,而不必寬恕我在文章中的錯失。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美洲《中國時報》www.hetubook.com.com
十一月廿九日晚與王炳章會面,回家後寫了篇題爲〈發言權〉的短文,卅日晚交給《中國時報》發表。文章交出去後,不知爲了什麽,心中一直覺得有些不妥。後來與摯友海楓兄相談之下,才弄清楚了文章的毛病,無奈文章已m.hetubook.com.com登出。
對朋友提意見,應用和風細雨的方式,與人爲善的態度。而我文章中的語氣,顯然還不够溫柔敦厚。有些地方,看起來不像是老朋友間抵掌傾談,置腹推心,而顯得有點抗言高論的挑戰味道。
即使要寫文章,也應用十分之九的篇幅,爲《中國之春》拍手歡呼,大聲叫好,以推其波,助其瀾,其心志,揚其精神,而指和圖書出其不足與尚待改正的文字,最多不應超出十分之一的篇幅。只有這樣,才不會造成作者站在民運之外指手劃脚,吹毛求疵的錯覺。但我卻認爲民運的朋友們好話已聽得太多,亟需有逆耳的忠言,讓發熱的頭腦冷靜下來,於是我在文章中,替自己挑選了諫諍的角色。我雖讚揚和肯定了《中國之春》,但讚揚和肯定得不够,卻讓提意見的文字佔去了文章的hetubook.com.com大半篇幅,眞是不幸的本末倒置。
說過的話和發表過的文章,就如潑出去的水,是無論如何收不回來。故悔而無益,特再草一短文,向讀者有所交待。
到目前爲止,我還認爲我撰寫〈發言權〉(後來被老編改為〈對臺灣問題的發言權〉)這篇短文時,是本著關心愛護王炳章及其戰友的動機,而短文中每一條意見,我仍認爲是正確的。既然意見不錯,動機又良好www•hetubook•com•com,那麽,毛病出在什麽地方呢?毛病在於它的表達方式!
我與王炳章雖只有一面之緣,但我和引介王炳章與我相識的紅衛兵頭頭,卻是多年的老朋友。由於我的老朋友與王炳章又是同一陣線的人,我大可對王炳章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而我卻捨近路而不由,偏偏要去舞文弄墨,寫成文章還拿去發表。這麼一來,倒顯得彼此交情不够,本來渴望彼此能坐得更近,反而被這一短文隔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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