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念應用中的詭辯術
我根本不認識孫中山

邏輯學的知識告訴我們,同一個語詞在不同的語境中可以表達不同的概念。在老師提問中的「認識」一詞,表達的https://www.hetubook.com.com概念是「評價」或「理解」。
一位中學老師給學生講hetubook.com.com中國近代史,在課堂提問時向某學生提出一個問題:「你是怎樣認識孫中山的?」
這位學https://www•hetubook•com.com生居然回答說:「我根本不認識孫中山。」
提問的意思是說,學習了孫中山的革命思想和革命事跡之後,應當怎樣m•hetubook•com•com來評價孫中山這個歷史人物;而在學生回答中的「認識」一詞,指的是「親眼見到」或「親自交往過」。回答的意思是說,我從來沒有親眼見到hetubook.com•com孫中山。顯然,學生的回答犯了偷換概念的錯誤。如果是由於功課沒有學好而故意地這樣回答,就是地道的詭辯。
全班同學聽了這個回答哄堂大笑,老師也被弄得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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