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忌的故事

呈現在各位面前的,是一部專門介紹禁忌、忌諱和幽默笑話,以及二者辯證關係的書籍。它所涉及的領域輕鬆快樂,充滿了知識和情趣,有時還帶有一些神秘和神奇,只是常常鮮為人知,因為人們實在猜不透:在令人恐懼、壓抑的禁忌和令人捧腹開懷的幽默之間,到底能有什麼必然的聯繫?
讀者諸君,請別著急,若要解開這個謎,還得從我們自身——人——談起。
也許您不會忘記,不會忘記莎士比亞在他的悲劇《哈姆雷特》中所唱的那首人類頌歌:

人是多麼了不起的一件作品!理智是多麼高貴!力量是多麼無窮!行動多麼像天使!洞察多麼像天神!宇宙的精華!萬物的靈長!

莎士比亞真是偉大,他不僅是位文學家,寫出了如此美妙的詞句,而且還是哲學家和思想家。在寥寥數語,在僅僅七個極富文彩的感嘆語句中,竟表達了洛克、霍布士、黑格爾、尼采等哲學大師們用磚頭厚的理論專著才闡述清楚的道理:人類所以顯得了不起和神聖偉大,所以能夠與動物不同,並從動物界中超越出來而成為「宇宙的精華,萬物的靈長」,成為整個世界的主宰,卻原來是因為他們擁有高貴的理智,理性之光在他們頭頂閃爍!惟其如此,才使得人類在很早很早以前就自覺地約束住自己的原始本能和自然衝動;在財產面前學會了分配,在戰爭面前學會了法律,在異性面前懂得了羞恥和克制,最終告別了殘忍且混亂的動物性的生存方式,誕生了有組織、有紀律、有秩序的人類社會,並且強大和強盛了起來。
呵,理性,高貴而神聖的理性!你無愧於人類的靈魂!人類的精神!如果沒有你,我們真不敢想像今天的社會會是一種什麼狀況!
說過了人類的偉大,唱過了理性的頌歌,當我們懷著好奇的心情來到理性世界的時候,自然會看到,人類高貴的理性精神,常常是憑藉著風俗、習慣、命令、要求、條約、協定等等一切具有自律和法律性質的形式,是裹挾著這些外衣降臨人間,約束人類的。在這裡,我們將要介紹的禁忌,是其中最原始、最普遍而又最重要的一種。

1、蒙昧禁忌

(1)保護重要人物(如領袖和僧侶)並使事物免受傷害;
在白令海峽愛斯基摩人的村子裡,如果死了人,那一天全村的人都不許工作,而死者的親屬三天内都不許工作。在此期間特別不許使用任何帶刃的器具,如小刀、斧頭;任何帶尖的器具如針和束髻針,也在禁用之列。其所以這樣,據說是為了避免傷害這一期間隨時可能出現的鬼魂;如果上述那些器械不巧傷了鬼魂,它便會勃然大怒,給生者製造疾病或死亡。類似的情況在上古中國,也不罕見。電閃雷鳴可怖非常,在古人的心目中往往與天神發怒聯繫起來,並因此而形成諸多禁忌。《禮記.王藻》說:「若有疾風迅雷甚雨,則必變。雖夜必興,衣服冠而坐。」不許脫衣沉睡,否則會有災變降臨。《風俗通》說:「震鳴不得作醬,震已發聲作醬,令人腹内震鳴。」作醬則以杵搗器,鏗然有聲,與雷爭鳴,自然是www.hetubook.com•com不祥。除此與器物相關的禁忌外,針對動物的一些禁忌在古代更為普遍,這是因為有些動物,不但其相貌、聲音、習性怪異奇譎,容易引起人們不祥的聯想,而且它們與人們朝夕相處,關係更為密切。例如烏鴉在各個民族的原始或上古社會裡,都被視為不吉利的象徵。《史記.周本紀》中說,周武王有一次率領八百諸侯渡過黃河討伐殷紂王。突然從天降下來一團火,俄而變成一隻烏鴉,落在周武王的大帳上,武王便對諸侯說:「你們不了解上天的旨意,現在還不能討伐殷紂王。」於是就鳴金收兵了。
在印度和印度尼西亞,不允許隨便摸孩子們的頭;在信奉伊斯蘭教的地區,不允許用豬作裝飾品;在意大利,不允許把手帕作為禮物送給朋友;在中東一些國家,不允許用左手拿東西遞給客人;www.hetubook.com.com

也許,你們會覺得上面的分析荒誕不經,會説只有未成年的兒童才可能有這種想入非非的念頭。的確,在我們現代社會中,一般人是不會從一棵古怪的樹上看出什麼神靈,是不會從幾聲貓頭鷹的叫聲中聽出什麼精怪的,否則便很有可能招來「大兒童」和「神經病」的訾議。但是在原始思維支配之下的上古社會,情況卻大相逕庭,我們現在認為反常而荒唐的事情,在那裡卻大量而普遍地存在著呢。如果不信,請看我們信手拈來的一些例子:


(2)保護弱小者(如婦女和兒童)不為瑪那所傷害;

禁忌,作為一種文化現象,早在久遠的原始社會,就已深入人心,廣泛地存在於先民們那懵懵懂懂、混沌初開的意識中了。關於原始社會,你從神話傳說、歷史課本、圖片畫册和文學作品和圖書中,一定早有所聞。應當承認,那是一個悲慘的世界。在這個世界裡,我們的那些未掌握技術、不懂得科學、不了解文明知識的祖先們,世世代代經受著生老病死的折磨,歲歲年年飽受著風雨雷電的打擊,時時刻刻面臨著虎豹豺狼的威脅。幾多災難,幾重罹禍,使他們一天天地「聰明」起來,漸漸地相信,冥冥中有一種超自然的力量,存在於炎熱的太陽裡,存在於凌厲的寒風中,存在於貓頭鷹的每一聲泣叫裡,存在於爬行的長蛇和飛翔的蝙蝠中;相信這種被弗洛伊德稱之為「瑪那」的冥冥之力,崇高而神聖,神秘而危險,可以左右人們的吉凶禍福,可以決定人們的命運與生命。於是,從虔信到禁止,沿著這條最為原始的嵯峨道路,便產生了「不能怎樣做(說)」和「不能做(說)什麼」的禁忌。關於禁忌的這種直接目的,大英百科全書上曾作過更為細緻和具體的歸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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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防止」、「避免」,所有這些具有消極防禦色彩的辭彙,都共同地說明著一個問題:由於原始人的生活經驗和智力水平,常常使他們以幻想的方式認為,冥冥中有一種左右著自己命運的神秘力量隱蔽在大自然的背後。所以他們平時對不潔事物的厭惡、對危險事物的懼憚、對神聖事物的敬畏,以及一切與此相關的心理,便轉化成了強烈的禁忌意識,相信違反任何一條禁忌都會遭到不同形式和程度的懲罰,而嚴格地恪守禁忌規則,就能避免不祥的結果,保護自身的安全。
像以上這些建立在「萬物皆有靈魂」觀念之上的禁忌,在人類社會俯拾即是,非常普遍。十九世紀英國人類學家弗雷澤,畢其一生所著的《金枝》就收集了這方面的眾多事例。甚至在我們今天的社會中,在擁有文明意識和科學思想的現代人頭腦中,這種原始宗教性質的禁和*圖*書忌痕跡,仍然依稀可見:
與如此眾多的「不允許」相比,現代人對數字的忌諱和禁忌,恐怕就更為常見。的確,當文明的車輪滾過了兩千多個年頭,當人類社會早已告別混沌蒙昧的原始時代,世界各地的人們卻仍然對某些特定的數字諱莫如深。西方忌諱13號星期五,非洲的貝寧忌諱3和7,朝鮮、日本忌諱4,新加坡忌諱7、8、37、68,加納忌諱17、71。難怪一九八五年9月13日和12月13日均與星期五重合的時候,西方國家的一些人稱病在家,足不出戶;難怪美國前總統羅斯福,煞費苦心地避免火車在一個月的13號啓程,哪怕把時間改在12日夜裡,11點50分或14日零點10分;難怪有人把對此日子的恐懼叫作「數字13恐懼症」!
(3)防止因觸摸死屍所引起的危險;
(4)保護生命,避免危及生命的一切行為發生;
(5)保護一般人不受神鬼的憤怒或其力量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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