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這種出於自我保護本能或自尊心所設置的禁忌,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簡直舉不勝舉。諸如當著矮人不能説「短」,當著盲人不能說「瞎」,當著有缺點錯誤的人,不能總是哪壺不開提哪壺地講人家的過去,即所謂「打人不打臉,罵人不揭短。」甚至情況會是這樣:如果你長時間地注視一位女性,如果你在老年人面前不注意自己的言行,都會受到禁忌的懲罰。某大學的一位男同學在開會時發現後面坐著一位漂亮的女同學。他不時回頭看那位女同學,直到人家被迫用報紙遮住眼睛,他還是不住地往後看。終於,他收到了一個紙條:「請注意眼睛衛生。」某政協單位新近分配來一個大學生。此公雖喜好音樂卻不諳世情,常常在單位大院裡錄放一些包括哀樂在內的音樂,聊作自娛欣賞。結果,受到了領導的嚴厲批評。這兩個大學生為什麼會這樣的呢?原因就在於,他們有意或無意之間侵犯了別人,傷害了別人,和_圖_書使姑娘難堪,令老同志尷尬,犯了年輕女性和老年人的忌。所以,他們受到禁忌懲罰,便是順理成章,合乎邏輯的事了。
不論是古代人對於周圍事物的禁忌,還是現代人對於數字的禁忌,它們都一脈相承,本源於一種避凶心理,一種逃避冥冥力量以求吉祥的安全需要。但實際上我們現在當然知道,這種冥冥中的神秘力量是根本不存在的,也根本不會給人事造成什麼傷害的。所以,我們大可以把它們稱作無「稽」之談的蒙昧禁忌。
與蒙昧禁忌相比,下面我們將稱作「理性禁忌」的那種禁忌,顯然不是從避凶、求祥等等一些特定的心理活動中油然而產生出來的,不是無意識的產物,而相反地則是人們出於某種清醒的理性目的,所自覺地設置的一種行為「警戒線」。
對於個人來說,清醒的而非蒙昧的理性禁忌,是為了維護自身或該集團利益的尊嚴和威望。在現代的社會中,同樣出於保護個人利
https://m.hetubook.com.com益的目的,作為社會組織者和調解者的國家,有時候會通過法律的形式將這些禁忌制度化、規範化。對此,我們可以通過了解美國法律的一些條文而窺見其一斑:1、在南卡羅里納州,沒有得到女子學校校長的許可,不准向女生打招呼或扮鬼臉;2、如有太太在弗吉尼亞州,必須要先領到許可證,方能送花給她;3、在底特律,嚴禁坐在公共汽車裡探望或欣賞過街的女性,美國加州警察克萊史密特很喜歡看他的女同事,以至於七位婦女向法庭指控說,克萊史密特「長時間注視她們和她們身體的某些部分,令她們感到不安。」法庭也認為他看得太過分了,克萊史密特並因此而被革職。他很不服氣,並為自己辯護説,他從未說過挑逗的話,亦從未碰過這些女同事。但儘管如此,法庭仍反駁説他被革職的理由成立,因為他習慣性的注視「令人厭惡生懼」,也就是說,他侵犯了別人
和圖書的生存權力。類似這樣的條文和事例,在美國和其他一些西方國家司空見慣。它們看起來有些荒唐,有些生硬,有些極端,細究起來卻也不無道理。理性禁忌是遏阻本能、衝動、慾望以及一切原始激|情的社會控制手段。有了它,人類才懂得自尊和自愛;有了它,社會才擺脫混亂,有序化的進行運轉。所以,執行起來就自然要嚴格,寧可極端,不可含糊,否則,克萊史密特先生對他的女同事們,很可能就不僅僅是看看和注視的問題了。
了解了阿Q的故事之後,你是否注意到,阿Q腦子裡的禁忌意識與原始的禁忌觀念是很不相同的。我們已經介紹過,原始人或古人禁忌,是為了躲避某些虛妄的而非真實存在著的神秘力量,帶有鮮明的「自欺」色彩;但阿Q的禁忌就不同了,他禁止和避諱的不是那幻想或想像之物,而是實實在在的生理缺陷——癩瘡疤,是自我保護本能在作祟。所以說,阿Q的禁忌屬於一種不同於宗教蒙昧禁忌的理性www•hetubook.com•com禁忌,即有現實根據的禁忌。
介紹理性禁忌,不能不說說政治禁忌。因為政治人物的地位越高,他們的自尊心也就越強,他們的自我保護意識也就越突出,他們所產生的禁忌也就越多。這種情況,在封建專制、等級森嚴的古代中國,尤其普遍。例如朱元璋當過和尚,後又落草為寇,這對一個「真龍天子」來說,當然是個污點。因此,他忌諱別人提及他的歷史,比起忌諱提及癩瘡疤的阿Q,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了。浙江府教授林元亮作《謝增俸表》,因表文内有「作賊垂憲」句被誅;北平府學訓導趙柏寧作《長壽表》,因其中「垂子孫而作則」的「作則」與「作賊」發音相諧,被誅;常州府學訓導蔣鎮作《正旦賀表》,因其中的「睿性生知」有嫌於「僧智」也被誅。像這種因帝王個人的忌諱所製造出來的文字獄,並非朱元璋個人的獨創,而是遍布於明清兩代的整個文字領域。文人不但因詩作傷時感懷得禍,因出試題、試卷文字、考m.hetubook.com.com試策問語得禍,因表章文字音近涉嫌得禍,還因引用古語犯禁而得禍!甚至清朝光緒十六年,清德宗皇帝舉行大婚盛典的時候,英國女王送來了一座自鳴時辰鐘,因上面鐫刻著的「日月同明,報十二時吉祥如意」之聯,使慈禧太后聯想到了民間反清復明組織的口號「扶明滅滿清」中的「明」,而棄之不用,匿跡避忌。
一說到這裡,各位或許會聯想到魯迅先生筆下的阿Q。的確,阿Q是個滿腦子禁忌意識的可笑且可悲的人物。他「先前闊」,見識高,而且「真能做」,本來幾乎是一個「完人」了。只可惜頭皮上頗有幾處不知起於何時的癩瘡疤,十分不雅,令他非常氣惱。所以他諱說「癩」以及一切近似「賴」的音,後來推而廣之,「光」也諱,「亮」也諱,再後來,連「燈」「燭」都諱了。一犯諱,阿Q全疤通紅的發起怒來,估量一下對手,口訥的就駡,弱小的就打。但由於總還是吃虧的時候多,於是又改為怒目而視,改為「你還不配……」的精神勝利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