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於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聯合報》
蓋茨非常重視自己的隱私,幾乎不見記者,他和*圖*書爲什麼要「身後不留錢」?除了不願「禍延子孫」寥寥數字之外,新聞報導中沒有詳述。豪門巨室的子弟,雖未必都不成材,但「來和_圖_書得容易去得方便」,先人留錢太多,後代揮霍成性,敗家子因而傾家蕩產的,倒也並不罕見。
前幾年台灣有一富商辭世,大家都以爲政府會有一和圖書大筆遺產稅可徵,不料這位富商不僅分文未留,而且還欠下債務。不過他的子孫卻「白手成家」,像他一樣仍舊是台灣少見的巨富。
個人辛苦創業,若澤及
和_圖_書後人,並透過政府租稅制度,而分享社會大衆,這是合情也合理的,我們不能希望人人都學蓋茨那種「美式」的身後不留錢;但國家要有制度,社會要有輿論,使我們
和*圖*書這種「台灣式」的身後不留錢不再發生才行。
據外電報導,美國首富蓋茨,目前身價超過九十億,但表明不願「禍延子孫」,身後將把財產全數捐給慈善機構,子女一分錢也繼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