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日子終於來臨了。他跟著表姪、戴斯班少校、康普遜將軍坐在四輪馬車裡,從十一月緩緩的霏霏細雨當中,看到了偌大的荒野。後來,他似乎看到或至少記起這座荒野——濃密的十一月叢林所構成的無邊高牆,襯托在日漸消逝的死寂之下,鬱暗而刺透不進(縱使他曉得山姆.費哲茲駕著馬車在那兒等候,他甚至仍無法認清,如何以及從哪一個地點可以進入叢林。)那輛馬車在最後一塊空地上,穿過一株株棉花及玉米的殘幹,那是人類對著不朽的蠻荒邊緣一點一點啃蝕下來所遺留的最後痕跡。遠遠透視之下,那輛馬車幾乎小得可笑,它停止不進,似乎像是一葉扁舟,定著在蒼茫不動的大海中,只是上下搖晃(這種感覺,也要等到他長大成人並且看過海洋之後,才體會出來)。海水不知不覺地襲近看起來無路可通的陸地,慢慢開出一條漸次寬闊的通道,做為停泊之用。他終於進入了叢林。山姆正在那兒等候,他用一條被子裹住身子,躲在有耐心的騾子後面的篷車裡。他先跟著山姆打野兔等小動物,做為長大成為獵人,進入真實蠻荒世界的小形實習。
他照樣做了。
他後來才曉得,那早在他十六歲那一年的十二月獵熊這件事之前,第一次用兩位數字寫自己的年齡那時就已經開始了,麥卡斯林頭一遭帶他到帳篷、到大叢林裡,如果他也一樣謙卑而又堅忍的話,便可在大荒野裡贏得獵人之名與實。他那時連那頭大熊都沒看見,但已繼承了一隻腳被陷阱摧殘的那頭大熊的原始精神:幾乎在一百哩方圓内,那頭大熊以勇猛頑強而聞名,長久以來就傳說那頭大熊搗毀了玉米穀倉並搶了玉米,把小豬、大豬,甚至小牛都銜入叢林吞噬殆盡,牠踩翻了陷阱、撕裂了狗隻,甚至連霰彈槍、來福槍直對牠來說,也不過只像個小孩用管子吹豆豆一般,無關痛癢。那頭大熊所造成的一連串破壞與毀滅,遠在這位男孩出生之前便已開始。這頭毛茸茸的龐然怪物,不是以火車頭的飛速,而是以其殘酷而難以抗拒的從容不迫,在破壞之後從容而去。
他當時十六歲,過了六年屬於大人的打獵生涯,也聽了六年獵人最精采有關荒野、叢林的談話;以及有關白人與印第安的談話:白人愚蠢得認為自己已買下了其中的任一小塊地,印第安人則狠心地聲稱任一小塊地,一直都是他們用來轉售的產業;比大酋長戴斯班向他所宣稱的一小塊地還要廣大——戴斯班心裡明白,他「擁有」森林的心態,著實冒犯了人類,也侵犯一切生靈共同使用大地的自然權利。
他們兩人裹在濕濕暖暖、又有黑人臭味的被褥裡;那片蠻荒在他進入後隨即關起,就像它只是暫時開啟迎接他一樣,蠻荒在他前進之前,依次開啟,進入之後又合攏。篷車沒有固定的小徑可循,只有在前方十碼處便不存在、過後十碼也消失不見的一條孔道可以行車。篷車並非依自己的意思,而是靠著周圍氣流的推移向前挺進;那片蠻荒瞌睡著,闃寂無聞而又幾近昏暗。
那頭大熊走了,和牠停下的時候一般突然,啄木鳥再度叮咚地啄著枯木,一會兒之後,他甚至覺得自己聽到了狗吠——一種隱約聲,在他察覺之前大概已響了一兩分鐘;可是那甚至幾乎又不是聲音——先飄進了聽力範圍,又飄浮而出,終於漸漸消失。那群狗不在他附近,如果他聽到的是狗聲,他也不敢斷定。如果狗群追逐的是頭熊,那聲音可能就是另一頭熊。山姆本人從籐叢裡鑽出來,渡過小河,後面緊跟著那頭受傷的母狗,就像訓練銜回打落下來的鳥的那種獵狗一樣。那條母狗走過來,身體靠在腳上蹲著,渾身顫抖,「我沒看到那頭熊,」他說,「山姆,我沒看到。」
「是你那枝槍的關係,」山姆說。他站在藩籬邊,動也不動,這位老頭身上穿著褪舊破損的工作服,頭戴著一頂只值五分錢且已磨損的草帽。過去是黑奴而今已經自由的標誌帳篷——那塊空地、房子、牲欄以及戴斯班少校向洪荒做渺小而短暫的搏鬥的那小小一塊土地——在薄暮中漸漸黯淡下來,回到這座叢林亙古長存的黑暗中。「這枝槍,」孩童心裡想著「這枝槍。」「你得做個選擇。」山姆說。(不帶槍需冒生命危險,帶槍則見不著那頭老熊。)
他連看都還沒看到,腦海裡就和_圖_書早已曉得是這頭大熊了。甚至在他還沒看到斧鉞未鑿的叢林之前,那頭大熊便在他夢境裡聳然而立了。大熊在叢林裡留下彎鈎狀的爪印,毛茸茸、極為龐大的身軀,泛著紅光的眼睛,絲毫不顯得惡毒,牠只是龐大,大得狗群無法包圍、馬群無法踩倒、獵人無法用子彈射入;大得無法在日漸縮小的地盤上縱橫馳騁。情形猶如這個男孩早已直覺到自己還沒感覺或意識到的東西:那個註定了的蠻荒,不斷被人們用彈頭及斧頭一小塊一小塊地啃蝕,可是這些人心懷恐懼,因為這是蠻荒,彼此誰也不認識誰的人們,生活在這頭大熊不可一世的土地上:除了那頭大熊,甚至連一頭野獸都沒法馳騁在這塊土地上。這頭來自洪荒時代的大熊,桀驁不馴而又刀槍不入,是蠻荒生活的幽靈、縮影。這頭熊已神化了。
第二天早晨,他們提早三個小時動身。連艾西叔也去了,還有自稱為職業帳篷炊手的廚子,他除了替戴斯班少校煮飯以外,幾乎沒做過別的事。要等到他能夠跟所有獵人,包括兩個禮拜前連蠻荒都未見過的男孩、對獵狗被撕裂的耳朵、肩膀跟一塊濕地上鈎狀的爪印有同樣反應時,他才配得上跟他們並列在蠻荒中。他們騎馬前去,走路太遠了:男孩、山姆、艾西叔跟狗坐在篷車裡,而他表姪、戴斯班少校、康普遜將軍、布恩、華特及鄧妮德吉姆則兩人共騎一馬;他們像兩個禮拜前第一天的早晨一樣,在頭一道灰沉曙光一現時,便在山姆安置他、然後離開的地方守候。他的後膛槍太大了,那不是他自己的,而是戴斯班少校的。他只開過一次槍,那是第一天在樹砍下後的殘幹上學習後座力及如何裝填紙殼子彈。他靠著一條小溪邊岸的大橡樹站著,小河黑沉而靜靜的水,毫無波動地流出了濃密的籐叢,穿過一小塊空地,再流入籐叢。籐叢裡,一隻看不見、但卻很大的啄木鳥正在啄一根枯樹幹。對他來說,這是一塊新領土,但比起兩個禮拜後,他認為自己稍稍懂得的其他領土,一點也不陌生——同樣的沉寂、同樣的孤獨、脆弱而膽怯的人類,只是穿過其間,而沒有予以改變,絲毫未曾留下痕跡或傷痕。它和山姆.費哲茲的契克索的第一位祖先爬進去,環視周遭,棍子、石斧或骨箭佈滿那時的蠻荒之地,絲毫沒有兩樣。他蹲在廚房的邊邊,聞到了聚集在廚房底下瑟縮畏懼的狗群,也看到了那條母狗被撕裂的耳朵跟側體。就像山姆所說,那條狗得再勇敢一次,以便繼續配稱為狗。牠昨天在中空木頭邊的泥土上,看到了活生生的腳印。他根本沒聽到狗吠,他從沒有確切的聽到狗吠,他只聽到啄木鳥啄木的叮咚聲突然停止,他曉得那頭熊正在注視著他;他不但沒看見過那頭熊,也不曉得牠是否正從籐叢裡或在他後面與他相對。他手裡拿著不管用的槍,一動也不動,他現在曉得自己絕不會開槍射牠,他的嘴裡吞嚥著唾液黃銅般的味道,那種味道跟他偷瞥廚房底下擠成一堆的狗群所發出的味道一樣。
在他自己也成為其中一員之前,他還是個孩子。每年十一月,他總會看著載著狗群、被褥、食物、槍枝、表姪麥卡斯林、鄧妮德吉姆及山姆.費哲茲的那輛馬車,直到山姆去大谷底、大叢林,住在帳棚裡為止。
第二天早晨天還未亮,沒等艾西叔從廚房地板上的被窩裡醒來,升火做早餐之前,他就走了。他只帶著一座羅盤和一根防蛇的棍子。現在,他幾乎已經可以走一英哩路而用不著羅盤。再將明未明的清晨薄暮中,他坐在一根木頭上,手裡拿著還看不清的羅盤,這時,在他移動時,便告停止的祕密夜籟,再度急促地響了起來,接下來又是靜寂無聞,貓頭鷹也停止了鳴叫,接下鳴聲的醒了的鳥兒;灰濕的叢林裡現出了光線,他現在看得見羅盤了,他加速腳步,沒有時間讓他認清,他越來越成為好樵夫;他驚動了一頭母鹿和幼鹿,受驚的小鹿母子跳出了巢穴,很靠近,看得很清楚——矮樹叢壓垮下來,幼鹿緊跟在母鹿後面飛奔,比他所認為的還要快速。他知道山姆教他的,在右手邊迎風打獵,但這回他卻把槍留下,這是他自願放棄的,這不是一種犧牲戰術、不是一種不得已的選擇,而是由於一種情況,在這種情況裡,不單是這頭老熊牢不可破的朦朧形象,同時獵人與獵物之間一切古老的法則與平衡,都已廢除盡淨。他甚至也不會害怕,即使在恐懼整個襲上他身上那一刻也不會害怕:血、皮、腸、骨頭,早在成為他記憶以前的記憶——只有那種稀薄、明晰而永不熄滅的靈明内心,單單和他以後七十年會跟蹤的這頭大熊,牠和其他所有的熊及公鹿都不同。山姆提到這頭大熊時說:「要存戒心。你不得不這樣。
https://m.hetubook.com.com但別害怕,只要你不把野獸圍攏起來或不要讓牠聞出你的害怕,叢林裡便沒有任何東西會傷害你。一頭熊或一頭鹿見了不動聲色的懦夫也會害怕,正如同一位勇士會害怕這些東西一樣。」
渺小而軟弱的人類,在憎恨與恐懼的情緒中,包圍大熊,拿著刀斧亂砍一通,像是一大群三寸丁圍攏在一頭瞌睡的大象足踝周圍。那頭老熊,遺世獨立,不馴而又孤單,無偶無後,但卻不朽,像極了喪失老伴但卻活過膝下眾子的古特洛王浦萊阿姆。
「沒聽到,」男孩回答,「我……」
在他看來,十歲的時候,恍如目睹了自己的誕生,可是這對他甚至一點也不陌生,在以前,他早已體驗到這一切,而非僅僅在夢中。他看到了帳篷在春天最高水位線上搭在一堆堆木頭之上,共有六間沒油漆的平房,他也早已曉得這個帳篷看起來的模樣。他在裡面幫獵人們整理各樣東西,雖然整理過後看來仍是亂糟糟的,其實倒也亂中有序。他甚至也熟知並預曉自己下一步會做什麼動作。連著兩個禮拜吃粗淡的食物——不成樣子的酸麵包、野生的怪肉、鹿肉、熊肉、火雞肉和以前從未吃過的浣熊肉;他像獵人一樣睡在粗毯子裡。他和山姆.費哲茲每早都在灰冷的曙色中守在渡口,這是派給他最差、最沒收穫的差事,不過他也早已料到,他不敢奢望自己在第一回的狩獵中就能聽到獵狗追跑的叫聲;但他的確聽到了,那是在第三天早晨,聲音若斷若續,不知來自何處而又幾乎難辨。他以前雖然從來沒有聽到許多條狗一起立刻追跑,可是他曉得那是什麼,那隱約斷續的聲音,膨脹、單獨而清晰的聲音,最後,他終於能在眾狗當中分清他表姪的五條狗。
可是他火候未到,不過,他會培養耐心。他才僅僅十歲,才剛打獵一個禮拜。時機一縱即逝,他似乎才真正看見那頭鹿,那頭公鹿,煙霧般的顔色,因為奔馳而身形拉長,卻立刻消失不見了,剩下的仍是那座叢林以及狗群叫聲消退之後,仍然圍繞不去的灰沉孤寂的曙色。兩顆子彈響自遠遠的暗鬱叢林以及灰沉而半流動的清晨,「現在把擊鐵放下!」山姆叫道。
「那頭熊為什麼會曉得?你是說牠已認識我,曉得我以前從未到過大谷底,沒時間發現我是否……」他停下來,眼光注視著山姆;他很謙虛,甚至並不驚異地說:「牠注視的是我。我看牠只要來一次就曉得我是生手。」
他停下來,一時之間,不知該說些什麼,接著,他就用奔放但卻平靜的語氣,就像孩童讓在小溪邊自建的小水壩決堤時的態勢說:「很好。是的。可是到底該怎麼樣呢?我走到小河邊,甚至又找到那根木頭,我……」
「我……」孩童說,「我沒……我從沒想到……」
「我們已經帶來了十一隻獵狗,」他說,「那些獵狗禮拜一時就追過那頭大熊了。」
「你也聽到那些獵狗的吠叫,」山姆說,「也看到了那些獵狗。我們還沒帶那條獵狗來,除了這一條以外,其他的都不行。可是那頭熊並不在那兒,也許在什麼地方都找不到。唯一的辦法是那頭熊意外地遇上了一個身上帶著槍,並懂得槍法的人。」
「好,」山姆叫道,「把槍向上傾斜一點,扳回擊鐵,站著不動。」
那也就是說,表姪麥卡斯林及其他獵人認為他在打松鼠。直到第三天晚上他才曉得山姆.費哲茲也是如此認為,每天早上他一吃完早餐,便立刻離開帳篷。他現在擁有自己的槍了,一枝新的後膛槍,那是聖誕禮物。他要好好擁有它,並要用它到七十年之久——透過兩對新的槍管、槍機及一個新槍托,直到原槍只剩下嵌有銀子的扳機護鐵,護鐵上刻著他跟麥卡斯林的名字以及一八七八這個日期。他找到了那天早晨他所站著的小河旁的那棵樹,他用羅盤從那個點上擴大範圍去探巡。他一直告訴自己要勝過好樵夫,其實,他不曉得自己正是在如此行。第三天他找到了他第一次發現熊的腳印的中空木頭,那根木頭現在幾已完全腐朽,其腐敗之速,難以置信,一種急速而幾乎可見的離形去骸,返歸塵壤裡頭。他現在巡獵整個暗蒼蒼的夏季叢林,那座叢林實際上比十一月灰沉沉的氣氛還要昏暗,在那裡,即使是晌午時分,陽光也只是紋風不動地照在從未完全乾燥和蛇類盤繞的塵壤——魔鹿蛇、水蛇及響尾蛇。蛇本身的顏色與斑駁的陰暗日照相同,因此,他總要等到蛇游動之後才發覺得出來;他越來越晚回到帳篷,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在黯淡的黃昏裡,經過用木頭圍起的小牲欄,山hetubook.com.com
姆把牲口圍在這裡過夜。「你看起來有點不對勁。」山姆說。
騎在騾背上回來的不是艾西叔叔,而是山姆。他吃完飯時,山姆在旁等著,他自己躺在那隻獨眼騾背上,山姆騎在一組拖馬車的另一隻騾背上,走了三個多小時,穿過迅速飛逝而無陽光的下午,沒有小徑可循,甚至得以分辨的蹤跡也沒有,他們穿進他以前從未見過的一片叢林。這時他才了解山姆為什麼要他騎著那頭不會一聞到血腥味或野獸味便驚嚇戰慄的獨眼騾。另外一頭,那健康的一頭,突然停住,即使當山姆下來時,還在扭轉,想掙脫韁繩奔逃。山姆抓住韁繩,騾子則跳動身子,猛扭韁繩;他出聲安撫牠前進,他不敢冒險猛拉,他平穩地牽著那頭騾子前進,而男孩則從站著的獨眼騾背上下來,在濃密黯鬱的古森林及冬天垂暮的下午,他站在山姆旁邊,他靜靜地看著被爪子鑿空的朽木,以及旁邊濕地上巨大而彎翹的兩個腳趾的腳印。現在他才明白那天早上,獵狗在叢林裡為什麼會那樣吠叫,以及他在廚房瞥視擠在一起的那群獵狗時,他所聞到的味道。這在他身上也看得出來,但畢竟有點差別,因為牠們是野獸,而他則不是,但只有一點點差別——一個熱誠、一個被動;一個懦弱瑟縮,而一個在亙古長存的叢林襯托下,自覺自己的脆弱、無能,但卻不遲疑、恐懼;他嘴裡突然流動的唾液裡有種黃銅般的味道,而不知是腦還是胃也因為震驚而抽得緊緊的,他無法分辨,但這並不要緊;他只曉得他頭一回認清,打自他能記憶之前,便在他聽聞當中奔馳,並在他夢中矇矓出現的大熊,因而也一定在他表姪跟戴斯班少校,甚至康普遜老將軍開始記憶之前,就聽說過同時存在於他們夢境之中的大熊,是一頭會死而要命的野獸。他們每年十一月出發到帳篷去,並非有意要殺害牠,這不是因為牠刀槍不入,而是因為他們一直都不很希望這樣做。
這兒有兩個大男人、一隻狗、兩頭野獸——包括老班這頭熊在内。兩個男人中有一位是布恩.霍根貝克;儘管布恩是平民血統,但是他血管裡還流著和山姆.費哲茲相同的血液。只有山姆、老班、混血狗「獅頭」才是真正純正而不墮落腐化的。
「牠每年都這樣,」山姆說,「每年一次。艾西跟布恩說牠來這裡,為的是趕走其他小熊。告訴那些小熊在獵人離開之前,滾開這裡,離得遠遠的。可能是這樣。」這位男孩再沒聽到什麼,可是山姆的頭仍繼續慢慢而穩穩地轉動著,直到腦背對著他為止。他的頭接著又轉回來,俯視著他——同一張臉龐,沉重、熟悉,在微笑之前一無表情;同一雙老頭的眼睛,他注視他的眼睛時,看到一種暗鬱而又威猛的閃爍、熱情而又得意的特質,從他那雙眼睛裡漸漸消失。「他不在乎熊,也不在乎狗跟獵人。他來看看誰在這裡,看看今年新來的帳篷,看看他能否射擊、能否停留。看看我們是否能把熊包圍起來,困住牠,直到獵人帶著槍和狗來。因為牠是頭號熊。他就是這個人。」那頭熊漸漸消失了,走了;那仍是他一生中所熟識的一雙眼睛。「牠會讓一群狗跟蹤牠到河邊,然後把牠們送回老家。我們也大可前去,看看牠們回到帳篷時是什麼樣子。」
「你是說我們明天去試?」山姆問道,「可是我們還沒帶獵狗來哩。」
到現在為止,他不但能不用嚮導,找到自己的守候地點,再返回帳篷,同時也能使用表姪給他的羅盤,到達華特那裡。除了騎在馬上的戴斯班少校及鄧妮德吉姆之外,華特在其他任何人,甚至艾西叔叔騎著不在乎血腥味,甚至據他們說,也不在乎熊的味道的用來拖篷車的單眼騾子之前,便已等候在公鹿跟對著投在地下內臟、不停吠叫的獵狗旁邊了。
狗群已經先在那裡,其中一隻向後擠在廚房底下,他自己跟山姆蹲伏在廚房幽暗處,靜悄悄的,眼睛閃閃轉動著,一會兒又消失了光芒,寂寂無聲,除了那片孤寂、那片蠻荒之外,在那懦弱而又痛苦的吠叫聲之前,便空無一物了。因此,當第一條獵狗在午後三、四點左右回來時,他跟鄧妮德吉姆便抓住那隻仍在顫動的母狗,山姆則拿出松脂與滑潤車軸的膏油,塗擦在牠被撕裂的耳朵及被抓傷的肩膀上。母狗斜躺,輕輕拍著這條母狗身體的,不是任何生靈,而是那片蠻荒。「就像個男人,」山姆說,「為了表現勇敢而盡可能堅持下去,牠一直曉得,遲早總得勇敢這麼一次,才能繼續稱得上是一條好狗;牠也事先曉得自己一直窮追下去,會有什麼結果。」
「不論如何,」這位男孩說,「這不是一頭熊,只是一頭鹿。」
「牠很聰明,」山姆告訴他,「太聰明了。」當山姆俯視靠在男孩腿邊一直微微顫抖的母和圖書狗時,男童在牠的眼睛裡又看到了那種烏黑而帶著沉思的閃爍。牠裂開的肩膀上,幾滴鮮血像光豔的草莓般附著在上面。「太大了。我們還沒找到合適的狗。也許哪天能找到。」
「可能是,」山姆回答,「你明天仔細看,因為牠很聰明,這就是牠為什麼會活得這麼久的原因。如果牠被圍困而必須選個人闖過去的話,牠一定會選上你。」
他不確定山姆在什麼時候走了,他只曉得他走了。往後的三個早晨,他自己起來吃早點、單獨去守候;現在,他不靠任何人幫助,便可以找到守候的位置,並照著山姆教他的方法守候在那裡。
獵人談的是人,不單是白人、黑人,也不是紅人,而是具有意志、能夠忍受艱困、謙卑而又具有求生技能的人;還有和莽原並列而生存於其間的狗、熊及鹿群。他們在莽原裡都依循古老而嚴厲的法則,身處於嚴厲、無時或緩的生存競爭;這些競爭,亙古如斯,在競爭中,一切難過、悲憫,均屬徒然,獵人安靜而有份量的談話聲,在一件件具體的戰利紀念品中,悠悠回首,細訴往事。那些紀念品諸如毀損的槍枝、獸頭、獸皮,展示在鎮上的博物館裡或農場的辦公室裡,或擺在自己的帳篷裡。帳篷裡還掛著完整而仍有餘溫的獸肉,獵人們若有房子,會坐在壁爐熊熊燃燒的木頭前面;若沒房子,則圍坐在攤開的防水帆布前一堆熊熊燃燒、煙氣四起的木材周圍。他們總帶著一瓶酒,這是他們在打獵當時全心全意、絞盡腦汁、勇敢、詭譎而又敏捷所交織成的那些緊張而又刺|激的時刻集中而蒸餾成的那種棕褐酒液,不是女人及孩子喝的,他們喝的是荒野不朽精神的濃縮品,而且以謙卑的態度喝飲。
「那不會是我,」這個孩童說,「那是華特或少校或……」
「我知道,」山姆回答,「牠已經走過一圈了,你也沒聽到熊在叫吧?」
在第二個禮拜的一個早晨,他再度聽到狗群的叫聲。這回在山姆開口之前,他便照著山姆以前教他的,在曉得狗及鹿不像以前那樣接近,甚至在幾乎聽不到的範圍內,便把對他來說太長的槍枝準備好。那些聲音聽起來並不像他先前所聽過的任何追跑的狗叫聲。隨後他發覺教他必須先扳回擊鐵、站在最能看清四面八方的位置後,再也不要移動的山姆,來到他旁邊,「那邊,」他說,「聽!」這位男孩用心聽著,他不是聽獵狗嗅來嗅去所發出的強大快速、如鈴吠叫聲,而是高過八音階的混雜的狗吠聲,吠聲裡帶著他未能認清的猶豫,甚至更在猶豫之上的懦弱瑟縮、勉勉強強,甚至行動也不很快速,經過好一陣子才聽不見,隨後在空氣裡留下薄弱而近乎人類歇斯底里的回聲,懦弱而近乎人類的憂嘆。這回前面沒有什麼東西,也沒感到一頭飛逝得看不見的朦朧軀體,他聽得見山姆在他肩膀旁的呼吸聲,他看到這位老頭吸氣時鼻孔向上拱起的曲線。
「你明天注意看吧!」山姆說,「我看我們還是動身回去好了。在我們抵達營地之前天早就黑了。」
「是老班!」他低聲喊著。
山姆除了當吠聲漸退漸遠,以及鼻孔微微但卻快速拱起然後陷下時慢慢地轉動頭以外,身體一動也不動。「哈哈,」他說,「甚至連跑都不跑。用走的。」
「要到明天。」他說。
在他看來,他們不是去獵熊獵兔,而是每年一次去跟他們尚且無意殺害的那頭大熊會合。他們會在兩個禮拜後回來,沒有戰利品、沒有獸皮。他也沒有期待他們會把這頭大熊帶回來,他甚至也沒有私下對自己說,再過三年、兩年或一年之後,他會在場用自己的槍親自射殺那頭熊。他心裡想,只有他在叢林習獵,證明自己配為獵人之後,才能獲准去分辨那頭大熊鈎狀的腳印。而在那個時候——十一月的兩個禮拜中,他跟著表姪、戴斯班少校、康普遜將軍、華特.艾威爾以及布恩,還有害怕圍攏大熊的狗群,甚至連射也射不出血來的短槍和來福槍,共同參與為這頭桀驁不馴的老熊而舉行的盛會時,自己也只不過是無名小卒而已。
「可是就上來了!」那位男孩喊道,「就走上來了!」
一年又過一年,他才十歲,他似乎看得到他們,看得到其中兩個,籠罩在時間裡,從而又出現,同時處在時間的混沌世界裡:老熊擺脫了死亡,他自己也分享這一點,因為他現在認清了在擠成一堆的狗群中所聞到的味道,以及在自己唾液裡所嚐到的味道;他也認識到身為孩童、身為青年的驚懼;認識到愛、慾與經驗的存在;這些本是他所應繼承,但實際上卻未繼承的東西。他意外地遇到了一個愛上許多男人,也被許多男人所愛的女人,甚至還上了她的牀。因此,「我得見見那頭大熊。」他心裡想,一www.hetubook.com.com無恐怖甚或希望。「我得看看牠。」因此就在翌夏六月,他們又到了帳篷,慶祝戴斯班跟康普遜的生日。雖然其中一位是在九月出生,而另一位在隆冬出生,但幾乎早在三十年前,每年六月,他們兩人、麥卡斯林、布恩及華特.艾威爾(從現在起還有這位孩童),都在帳篷裡度過兩個禮拜,釣魚、打松鼠、火雞,夜裡帶著狗去追浣熊和野貓。也就是說,布恩跟著幾個黑人(現在加上這位孩童)去抓魚、打松鼠、追浣熊、野貓,因為那些歷經考驗的獵人,不單是戴斯班少校跟康普遜老將軍(那兩個禮拜,他坐在從布隆斯威克郡送來的洋蔥燉煮兔肉的大鐵鍋前面的搖椅上,一面攪著鍋中物、一面品嚐,還一面和艾西叔爭論他該如何烹調這道菜。鄧妮德吉姆這時則會把威士忌倒進錫杓裡,讓老將軍舉杓而飲。),甚至仍然年輕得很的麥卡斯林跟華特.艾威爾,都不屑此道,他們只是有時候打賭用手槍打打火雞或試試槍法而已。
到了中午,他已遠在小河的渡口那邊,比以前更深入一塊陌生而隔離的地帶。現在他不單憑著羅盤,也憑著以前屬於父親的那只又舊又重、跟餅一般厚的銀錶前進。他在九小時之前離開了帳篷,再過九個小時,黑暗就將籠罩一個小時了。他停下來,這是自他從那根木頭上站起來,在他最後看得見羅盤面之後的頭一回停下來。他環顧四周,一面用袖子擦著冒汗的臉龐。他自願放棄了槍,這是由於需要,他心懷謙卑、平靜而不後悔,但這顯然是不夠的,單只放棄槍是不夠的。他站了一會兒——一個孩童,獨處於一個了無痕跡的蠻荒所形成的蒼翠而昇騰的陰鬱當中。他接著完全捨棄給蠻荒——那是手錶跟羅盤。帶著這兩樣東西,就表示他仍然受到汙染。他除去了錶鍊、從工作服裡拿下繫在鈕孔上的羅盤皮帶,再把這兩樣東西掛在矮樹叢上,同時把棍子斜放在旁邊,然後進入叢林。
「我曉得那很好。牠可能一直在看著你。你從沒看到牠的腳印?」
迷路時,他便照著山姆教他的,四處走動,以便跟來路交叉。最後兩三個小時他沒有走得很快,自從他把手錶和羅盤留在矮樹叢之後,就不走得太快。現在他走得更慢了,因為那叢樹木不會很遠;可是沒有矮樹叢,同時也沒有羅盤、沒有手錶,他只好照著山姆教過他的方法去做;第二回朝相反的方向繞更大的圈子,以便兩個圈子會和來路交會,可是卻沒碰上原來的蹤跡,到處都沒發現他的腳印或任何腳印。現在他雖然還沒有恐慌,但心臟已跳得稍稍快速了些,不過還算強壯而穩定。這回甚至不是那棵樹木,因為旁邊還有一根他以前從沒見過的木頭,木頭那邊還有個小泥沼,大概介乎土跟水之間的濕泥巴。他像第二回跟最後一回照著山姆教過他的去做,當他坐在木頭上時,看到了鈎鈎的腳印,在濕地上彎翹的凹痕,注滿了水,直到水溢出來,把腳印的兩邊也溶掉了。當他循線繼續看時,他也看到了下一個足印,向前走動,再看到更前頭的一個足跡,向前移動。不匆迫、不跑動,只是跟上在他前面出現的那些腳印而已。那些腳印像是來自稀薄的空氣,彷彿只差一步就要失去那些足跡,自己因而永遠失落在叢林當中。毫不疲倦、心中熱切、沒有懷疑或恐怖,一顆心堅強而快速地輕輕跳動著,同時喘著氣,跑進林中一小塊空地上,蠻荒隨後又會合而上,它無聲無息地向前奔馳,然後他便看到那棵樹、那片矮樹叢、羅盤和錶被一道光線照得閃閃發光。隨後他看到了那頭大熊。牠並未出來亮相,牠只在那兒,紋風不動,固定在蒼翠而無風的中午那種暑熱的斑駁中,不像他所夢想的那般大,但跟他所預期的差不多,甚至更大一些,在斑駁的晦暗當中,分不出其體積大小,老熊注視著他,然後移動走了,牠毫不匆忙地横過林中小空地,剎那間,走進強烈的陽光中,一會兒又消失了,再停下來,回頭再看看他,接著又走了。牠沒走進叢林,牠漸漸消退了,動也不動地沉回洪荒當中,就像他看一條魚、一條大魚鰭擺也不擺地沉回深暗的水池而消失不見一樣。
山姆告訴他:「我要你曉得沒有適時開槍時該怎麼辦。獵狗就是在射殺熊或鹿的機會來了又丟了之後,才會遇害。」
「不錯,」山姆回答,「只是一頭鹿。」
第三天早晨,他又聽到狗吠、聽到狗興奮地奔馳、再次嗅來嗅去,想嗅出獵物的蹤跡。他照所學的把槍準備好,但仍然無法及時開槍,只有聽任獵物奔逃而去。距離上回未能及時射殺公鹿,僅相隔兩個禮拜,這與他耐心而謙卑地把一整生都獻身於蠻荒相比較,現在他還不夠資格射殺獵物。他再聽到子彈的射擊聲,是華特.艾威爾的來福槍射出來的,是噼啪作聲的單發信號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