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記得午餐時她非常緊張,餐都還沒點,就一股腦兒說出自己是個失婚女人,還帶著三個女兒,又說自己太老與他不搭,扛著很多包袱……說完後她才驚覺自己想太多,臉頰泛起一陣羞紅。他真想吻遍那每吋粉紅的肌膚。
儘管得知她的背景,第一次約會卻沒嚇到他。他不笨,看得出她年紀比他大,隨便一猜也知道應該拖著包袱。不過他是有點天真,也沒想到三個女兒(其中兩個還已成人)很可能會讓他尖叫逃之夭夭。當然發生過不少狀況讓他覺得「落跑」是最好的選擇。他不是聖人,但從一開始他就知道她值得費心追求。他還記得她唇上的卡布奇諾奶泡,她笑時銀耳環晃動的樣子,還有她身上的香味。
所以,到目前為止,沒什麼特別的感覺。我問他是否需要效勞,他說他正在幫母親挑選禮物。我給他看了些印度的漂亮披肩,上面有精緻珠寶色的繡花,非常美麗。我很訝異他竟然知道他母親的眼珠是淡褐色,更驚訝他挑選的那三種顏色都非常適合淡褐色的眼珠。後來我覺得他好像盯著我瞧,就在這時,原本平凡的一天起了漣漪。聽起來很荒謬吧,不過的確如此。他直直盯著我,還說他母親的眼珠顏色與髮色和我非常像,不過他自己的顏色卻深得多。他問我是否能充當模特兒披上披肩,讓他看一看。我答應了,這時才發現自己呼吸急促,因為他一直凝視著我。
陰雨綿綿的週四傍晚,就在我打烊前五分鐘他出現了。這次沒有孕婦潛伏在旁等著冒出來當電燈泡。那晚我連處理退貨都會害羞臉紅。他這次比上次更聰明了,但也沒說出什麼不尋常的話語,只是有禮貌地謝謝我,然後走到門口。
她起身,關掉收音機,將媽媽以直紋紙寫下的那幾頁帶到樓下,她希望爸爸看一看,想讓他記住媽媽有多愛他。
「嗨,寶貝,那是什麼?」
漢娜趴在床上,媽媽的日記就攤在羽絨被上,她已經讀過,再讀過。去年珍妮佛剛把這複本給她時hetubook.com•com,她很難讀得下去,只看一遍就放進以織布包覆的盒子裡,連同芭蕾舞的票根及運動會得到的獎牌一起塞進衣櫥裡。今年再拿起來看就感覺容易多了,而且她也想再多看幾遍。一些內容已經看過好幾次,現在不覺得痛苦,反倒很安慰,腦海裡彷彿聽得見媽媽的聲音。有些內容讓她想笑,有些讓她了解媽媽比想像中還要酷,雖然她本來就覺得她是個很酷的媽。日記所談全是媽媽和姊姊的爸爸離婚後自立更生的事情,怎麼開店、怎麼把她們養大。讀過這些內容後,她發現媽媽實在很了不起。她希望自己能有媽媽一半的堅強。這種感覺好奇怪,想著那個還不是自己媽媽時的媽媽。
我開始臉紅,真的很蠢,好像回到少女時期。他發現我臉紅了,但我無法轉身逃開,因為我正展示披肩給他看。接著,換他臉紅,因為他察覺到是他讓我害羞。感謝上帝,或者真該死(我不確定是哪種心情),這時門開了,兩個孕婦進來問我有沒有彌月卡。就這樣,魔咒瞬間消失,那速度就和出現時一樣快。
「是一些日記,和你有關的,我猜你可能會想看。」
「謝謝妳,漢娜。」
「我需要嗎?」
然後,有一天他晃進店裡,什麼都拿起來翻翻看看。當然我注意到他是個帥哥。我說自己放棄追尋愛情,可沒說心已死喔!這傢伙根本就是沒戴耳環的明星哈里遜.福特嘛,我說的是當年演《法櫃奇兵》的那個帥哥。滿臉鬍渣,雖不是我平常喜歡的型,不過卻挺適合他。他那身配色打扮像在黑暗中沒看鏡子搭出來的,但看得出他衣櫃裡全是好料子,不知道妳們有沒有辦法想像那種畫面。當然,我也注意到了,他很年輕,太過年輕。
手摸到門把的剎那,他似乎改變心意,轉身走向我,但也沒靠得太近,彷彿這種距離方便他隨時逃離。他開口說:「妳們這家店有規定不能和顧客外出約會嗎?」www•hetubook.com•com
「類似。」
他放下紅酒,接過那些紙張。
他是那麼可愛、那麼年輕,真的好可愛。
而現在莉莎和珍妮佛離家了,艾曼達也長大上學去,或許我的時間變多了,但也興趣缺缺了。我猜想,應該是過了談戀愛的時間了吧,都已經四十四歲了,雖然不算真的很老,但提會渺茫。我知道自己還有點姿色,如果不介意地心引力造成的一些鬆弛和幾條詖紋……不過,要去哪裡找那些能和妳外出約會、墜入愛河、上床做|愛的人啊?妳們買給我看的雜誌裡,談的盡是男人太少的問題。那些作者認為,第一次世界大戰雖然結束,但也把所有單身漢都殺光光了。
我真的想了。斷斷續續想了一整夜。一會兒這麼決定,一會兒又改變心意,然後又變回原來的決定,像個少女似地雀躍不已,接著又斥責自己太荒謬。都過了這麼久,好幾年了…………已經生疏了。黎明前我做出決定。如果他隔天又回來,我就答應。艾曼達刷牙時我從她頭上看著鏡中的自己,心想他今天一看到我肯定逃之夭夭。像我這種年紀,一夜沒好好睡覺絕對會留下痕跡。我整張臉看起來就像劫後慘劇。
他果真回來了,說想和我共進午餐。結果我發現他比我小十歲,不過那天以及之後很多次,我想兩人看起來不只差十歲。他是個建築師,叫馬克:富比士。妳們猜對了。我整整八年孤孤單單,沒有愛情,而現在只花了二十分鐘,喝了杯卡布奇諾,吃了蛋沙拉三明治,就愛上他了。
如果我沉溺於那種自怨自艾,早就完蛋了。所以我乾脆不去想這些事……
她告訴他很多次,說她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會愛上他。她躺在他懷裡這樣告訴他,也在十一個月後的婚禮上這樣告訴他和圖書
和所有的賓客。他也聽過她這樣告訴漢娜。那天他半夜醒來發現母女不見了,躡手躡腳下樓發現她餵奶時這樣對著強褓中的漢娜喃喃訴說。只是她從沒把這種心情寫下來。這片刻,坐在夕陽餘暉下,倚著自己釘製的書桌,他不覺得悲傷了。覺得自己好幸運。
「那,我想,我得想想看。」
我很喜歡當母親的感覺,一直都很喜歡。我想,自己的確也當得很不錯。若有人告訴我,女兒沒有爸爸會缺少很多東西,我一定反駁回去。我讓女兒有機會接觸很多足以當榜樣的男性成人。況且我自己也很努力替她們打造一個很棒的家。
我擁有這間禮品店,我很愛它。這家店沒能讓我發財,但每天早上一睜開眼我就想走進去。我知道很多人沒辦法這樣描述自己從事的工作。這間店全屬於我,好吧,我知道自己喜歡掌權。
我噗嗤笑了出來,這種問法實在很特別。「什麼?你是說譬如醫生不能和病人約會之類的規定?」
說說我怎麼遇見馬克的吧!
爸爸沒問她日記的事。他知道珍妮佛聖誕節之前就把日記給了她。漢娜以為爸爸會趁她上學時溜進她房間偷看,不過他不是這樣的人。她猜想可能是因為他覺得這些日記牽涉隱私,是媽媽和女兒之間的祕密。下次大姊莉莎回來她就會把這日記傳給莉莎,她已經私吞夠久了。她喜歡那外夾,這款外夾很便宜,是「W.H.Smith」牌的,不過媽媽當然挑選了最亮麗的顏色,藍綠及艷麗粉紅相間,封面是松樹及紅鶴圖案。但裡面完全不講究,有以旅館便條紙寫成的,有寫在條紋紙上的,這些紙好像是從漢娜的A4筆記本中撕下來的。另外有些則是寫在英國知名文具商生產的白紙上。媽媽的筆跡很一致,不過偶爾會用給筆寫。電話旁邊有個hetubook.com.com筆筒,照理說裡面應該有很多筆,但就算她在裡面裝滿了便宜的鋼珠筆,也經常搞到一枝不剩。大家總是順手一拿,可能夾在耳朵上,或插|進自己口袋裡,總之就是沒把筆放回去。漢娜常會聽到媽媽氣呼呼地抱怨又找不到筆。
打從離婚後,我不曾有過男人。就這部分來說,我倒沒那麼不快樂,只不過覺得自己像被低溫冷凍住。一開始離婚那段期間,連睡覺的時間都沒有。家裡有兩個女孩、一個小娃娃,而且禮品店也還在草創階段。我整天在店裡忙,晚上回家還要洗衣、燙衣、打掃整理。女兒都睡了之後不到一小時,我也累得精疲力竭倒頭就睡。那是一種驕慠、決心,或許還有一種對自立更生的著迷。
我的心跳得好快,「之前從沒發生過需要用到這種規定的狀況。」
「那現在是否需要了?」
剛和唐諾離婚時,我放任自己這麼想(只是想想罷了):或許我會找到和我同樣命運的人,離了婚、帶著孩子,或許我們會惺惺相惜,一拍即合,有點小幸福。就像七〇年初電視喜劇《脫線家族》演的那樣,只不過色調比較灰暗,時代也沒那麼古老。但我的真實生活裡連這類劇情都沒發生過。其實還好啦,我也沒因此暗夜躺在床上沮喪地渴望愛情,或者難過地咀嚼寂寞空虛。
馬克記得,兩人的確是這樣墜入愛河的。就在她披上披肩,他第一次認真凝視她時,他也感覺到那股無法克制的觸電感覺。或許對他來說,情慾的成分比她多,因為她身材曼妙。他還記得披肩尾端落在她乳|溝那豐|滿肌膚上的景象,還有她包裝時自己想透視她毛衣的那股衝動。的確是有某種東西出現了,那東西讓他隔天又從辦公室走到她店裡,第三天又如此,一種神奇的趨力。
馬克坐在書桌前,裹著大衣還戴上帽子,手中握著一杯紅酒,凝視窗外夕陽美景。漢娜碰碰他的肩,他轉過頭,她發現他眼裡閃著淚光,和-圖-書不過她什麼都沒說。他有權利坐在桌前,想著妻子暗自垂淚,不是嗎?這種事情說出來也沒幫助。她已經慢慢習慣躡手躡腳繞過他悲傷的情緒,不過這種時刻逐漸變少了。去年夏天和秋天經常得這樣。她放學回家,洗完澡出來,發現爸爸又哭了。有時他會假裝自己沒哭,不過她看得出來。有時候他乾脆不加掩飾。而這會兒他以拇指和食指捏捏鼻樑,用力吸吸氣。
想想看那畫面。我一個離婚的女人帶著孩子自立更生。我和唐諾的婚離得不愉快,所以他幾乎不管我們。是有付扶養費,每個月都付,但他完全不出現。當然沒有隔週或暑假兩週見孩子的約定(這是另外一回事,不是今天的主題),所以我全得靠自己。房子、妳們這些女兒、工作賺錢……老大莉莎已經二十二歲,我這才驚覺自己真的老了。在她這個年紀我正好懷了她。她不住家裡,和其他女孩合租一間公寓。不過每個週末都會帶著一堆要換洗的衣服,和對媽媽家常菜的思念回家。上大學的珍妮佛也才剛離開。我努力不介意她跑去蘇格蘭的聖安德魯斯學院,當然那裡的課程很好,但實在太遠了,感覺像故意把我拒於千里之外。艾曼達是唯一永遠都會在家的孩子,幾個月前才剛過八歲生日。我很擔心沒有姊姊陪伴她會很孤單,不過她真的是我很好的伴。她有某種大人才有的成熟,那是一般孩子偶爾才有的表現。我想是因為她在家裡的地位讓她發展出這種個性。
漢娜心想,或許是因為自己想到媽媽大聲嚷嚷筆跑哪裡去的模樣,此刻才顯得這些字跡萬分珍貴。
他買了兩條披肩,說要讓母親挑選其中一條。我知道他一定會帶著她不要的那條披肩回到店裡。那晚我邊替自己和艾曼達煎義式蛋餅(天啊,我竟然還記得那晚煮了什麼!),一邊想著,他會不會是故意這麼做。(很久之後他告訴我,他的確是故意的。其實他媽竭想兩條都留著,他只好難為情地告訴她,不行,因為他得有條披肩當藉口才能回店裡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