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二十四章

「我舅舅總是夢想擁有一艘自己的船。」她終於開口。「當他還是我父親的時候,他總會說他要用我的名字來為那艘船命名,『愛狄.B號』。雖然他根本買不起。」
「我小時候最喜歡的書叫做《瑪姬.B號》。」芮瑪說。「故事描述一個女孩帶著她弟弟詹姆斯坐船,他們喝她用魚和螃蟹煮成的湯,然後一起睡在滿天星斗下。我不覺得引起我興趣的是那艘船,我喜歡的是她處理船、晚餐、洗澡和睡覺的手法。我小時候喜歡大姊姊一手包辦大小事的故事。就像《回家》裡面的姊姊一樣。」對芮瑪來說,「一手包辦大小事」也包括一個家人都不能少。
「威靈頓。」芮瑪說。
這樣很好,芮瑪告訴自己,在公開場合說清楚,避免誤會也好。但還是尷尬。
芮瑪想起她那幾個阿姨,以及躲在桌子下的奧利佛。那時母親才剛過世,正準備下葬。「她不會來。」蘇阿姨說,「特別是今天,她才沒那個臉來。」
一天,愛狄森寄去的信原封不動地被退了回來,還附上一張信條,要她別再寫來。她立刻又寄了一封信,卻也是沒拆開就被退了回來。這次沒有信條,只有在收件人地址上寫了「退件」二字。後來她聽說芮瑪的母親過世了,她又三度寫信叩問,信依舊被退了回來,但信封上的字跡不同,她猜想,這應該是芮瑪的阿姨退的。
芮瑪看到不法行為實在不能坐視不管,但她只是搖搖頭,客氣到讓人不敢置信。
「這幾年來,妳一定曾聽聞什麼吧!」愛狄森說。「妳大概會胡思亂想,我能理解。」
目前她已經品嘗過白葡萄釀的白氣泡酒,於是開心地和一對從肯塔基來的中年夫婦攀談。他們說他們每年都會來這裡,把酒偽裝成醋運回老家。顯然在美國有些州可以運酒過去,但有些州不行,不過醋可是通行無阻。這對夫妻說,這樣根本說不通,明明愛酒人士就比愛醋人士多啊!
費歐娜帶來一支甜酒。芮瑪沒有聽清楚這支酒的介紹,只知道很適合假日喝,因為費歐娜根本沒有費心招呼她,她只注意馬汀。在吧檯的那對肯塔基夫婦離開了,取而代之的是兩名男子。「我的貓喜歡喝酒。」其中一人對另一人說。「但只喝好酒。」
「你是安迪.雪瑞登嗎?」芮瑪問。
愛狄森又喝了一口酒。「《冰霜城》的娃娃屋並不是在地震時壞掉的。」她說。「那是唯一一個我親手拆掉的娃娃屋。在我出版了《冰霜城》後,我們就決裂了。」
「你要做的只是,」芮瑪好聲好氣地說,「對我不認識的人說謊。」她說這句話的時候發現錯誤已經鑄下,這真是個餿主意,說服馬汀加入和-圖-書是個壞主意。
「很好。」費歐娜對他說。
「我不覺得他認為自己會殺了老婆。」芮瑪聽起來挺沒自信,但她其實比自己了解的程度還篤定得多。母親會抱怨書裡關於殺老婆、床戲和直線上升的激|情,但父親總會說別傻了。只是事情總有一個限度。每次只要談起這個,話都不會說得太重。
「我小時候喜歡大家族的故事。」愛狄森說。「《小婦人》、《十二生笑》還有《不討喜的家庭成員》。我以前會想像自己也有兄弟姊妹。」
「上次我檢查的時候還是。」
在芮瑪發現自己坐在馬汀的藍色老喜美車的副駕駛座上、駛上溼滑又危險的十七號公路前,她和愛狄森又聊了一下。
「沒有。他人不在,那時還沒有電子郵件。賓恩知道我用了他的名字。他說他無所謂,還覺得這樣很好笑。我當然私心地繼續寫下去。」
服務生是位興高采烈的嬉皮女子,名叫費歐娜,她有著大大的褐色雙眼,一條髮辮繫在腦後,還戴著月亮耳環,一耳是滿月,一耳是新月。芮瑪問,我們今天可能親眼看到鬼魂嗎?
不可能,這裡沒有鬧鬼,費歐娜說。不過釀酒廠曾經出品名為「皮耶的鬼魂」的混調紅酒,這是以釀酒廠創始者之名而命名,也許就是因為這樣才引起誤會。她向另一名身穿藍色夏威夷衫、年輕到由他來倒酒都資格不符的服務生請益,但假設他夠資格好了。他聽說在加州利物摩有一座鬧鬼的酒廠,人不在裡面,卻有腳步聲,窗戶還會莫名其妙地打開,室內的空氣會忽然變冷。沒有人親眼目擊,就是這樣,所以這事就降溫了。但如果有人在那邊看到鬼,他可要去那家酒廠工作。
鋼琴師正在彈奏「藍天」這首曲子,在舉杯敲瓶的喧囂中,裝出一副有人在聽的模樣。鋼琴師穿著黑色的無袖緊身衣,一株白色的花就插在她的狂野鬈髮上。「藍天」後接著是「藍月」然後是「愛情走進來」。芮瑪很擅長記歌曲,即使年代比她還要久遠的流行金曲,她都記得。但接下來她聽到一首她聽不出來的歌曲,如果是在其他情境下,她會猜這歌是酷莉絲的「奶昔」,她會知道這首歌完全是因為她以前常在學校聽到,還得假裝這首歌沒有什麼性暗示的意味。https://m.hetubook.com•com
馬汀聳聳肩,轉換話題。他哄芮瑪來的誘因就是答應芮瑪可以看見鬼魂,而現在卻沒有實現這個承諾,不過看來他並未受此事影響。他把太陽眼鏡推到頭髮上,鼻子放在酒杯裡。「是葡萄乾?」他對費歐娜說。
「我還希望妳能告訴我呢!」愛狄森說。
因為馬汀猜出酒是以葡萄製成的,所以他剛剛被人稱讚了嗎?對芮瑪來說,的確是這樣。鋼琴開始演奏「拉雷多的街道」(The Streets of Laredo)。馬汀伸手握著芮瑪的手。
芮瑪從不知道奧利佛以前多辛苦。「會很好玩喔!」她說。這是奧利佛常說的一句話,但他說的時候,自己也相信會是如此。奧利佛有好多好多好玩的點子。
「夫復何求?」愛狄森說。
「我是芮瑪。」芮瑪說。她指著馬汀,「這位是麥斯威爾.連。」

1

愛狄森在想舅舅的船,那艘他從來都買不起的船。在她舅媽和母親談過經濟狀況後,愛狄森得到了《前哨報》的工作,她在舅舅和舅媽不在家的時候去他們家,尋找舅舅已付的支票。因為他最近才搬家,東西都還沒好好整理。她在讀書的小房間裡找到一個盒子,上面寫著「已付支票」。她想知道自己到底花了舅舅多少錢。
「但那女人一點也不像妳母親。那個賓恩也完全不像妳父親!」愛狄森說。
「真是隻適合你的貓。」第二人說。鋼琴師正演奏「漫遊者」(The Wanderer)一曲,重重彈擊音符製造出搖滾樂的效果。「你說你的貓叫什麼名字?」

3

工作桌左邊的門可以通到另一個房間。芮瑪看過去,架上有聖誕裝飾、花瓶和很多排玻璃南瓜,有橘色的、紫色的、有斑點的,有卵石花紋的。有一件比較大的藝術品是灰姑娘的金輪南瓜馬車,但沒有馬匹,也沒有隨從。
也就是這個時候,她邂逅了芮瑪的父親,而此時,她內心的祕密也無人能傾訴。這個時候也是愛狄森理解了這名並非她生父的男人月復一月,年復一年地為她犧牲了什麼,他不只犧牲了金錢,不只犧牲了他的船,連個人的原則也賠上。
「我第一次遇見賓恩時好喜歡他。」愛狄森終於說出口了,「當然我才十七歲,正值情竇初開、暗戀別人的年紀。我也喜歡學校裡一個叫做查理.百利的男生和圖書,他是辯論社社長,總穿菱格花紋的毛衣。還有雜貨店裡幫忙打包的傢伙。但我最喜歡的是賓恩。雖然他離開了,但我們還有通信,他的信寫得很好,更棒的是,他是我的讀者。」愛狄森說。「有很長一段時間,他都是第一個讀我書的人。」
「感謝妳的抬愛,但謝謝,免了。」他轉著杯子裡金色的葡萄酒,然後聞一聞。「現在才要分享母愛太遲了。」
馬汀伸出手,男人看了看,終於抬起頭看他們。他穿著一件綠色上衣,上面是這家店的廣告,眼睛下有道淺得快要看不見的舊傷痕。
「那你們何時決裂的?」
當然,那時還沒有A.B.艾莉。「妳根本不知道父母親為了妳犧牲了什麼。」愛狄森說,芮瑪並不是很理解這句話從哪裡冒出來,但她覺得這話是對的。

4

愛狄森真的想聊這個話題嗎?「我父母結婚時,妳人在哪?」
「好,隨便。一個理由就夠了。別對我大小聲。」他把剩下的黑皮諾倒掉,將杯子還給吧檯。「來點夏多內白葡萄酒如何?」他問費歐娜,但雖然他是倒著順序喝酒,先喝紅酒再喝白酒,但費歐娜說當然好。他們有一支夏多內,費歐娜邊倒酒邊介紹這支酒的口感、氣味、漿果、巧克力、布丁和番茄醬之類的東西。芮瑪並沒有專心聆聽,因為她太尷尬了。
但芮瑪什麼也沒說。她喉嚨裡威士忌流經之處都在發燙。愛狄森也保持沉默,芮瑪看到她已經盯著窗外看了好一陣。
威廉.里克的名字不在聖克魯茲的電話簿裡。愛狄森在工作的時候問同事,有沒有人聽說過這個人。「聖城。」一位記者告訴她。「我想他的訃告已經在這裡了。找找看吧!」
陽光普照的山頂上是一座美麗的老別墅。酒吧位於一樓,有點小,卻很具鄉村感。還有其他七台車停在車格裡,其中三輛是環保車。
芮瑪心有疑惑。她在閣樓裡看到的盒子並不像是作者替讀者整理出來的東西。「然後呢?」她問。她沒看愛狄森的臉,反而因為桌上檯燈反照亮點,正好看到愛狄森映在窗戶上的臉,像是鬼影般。
愛狄森喝完了她的威士忌。「我真正愛的男人是我虛構出來的。」她說,而且也沒理由不讓她記得她替他塑造出來的形象。但就本質上來看,賓恩不也是她虛構出來的人物嗎?真正的賓恩和虛構的賓恩?
馬汀直直地盯著她看,然後從頭髮上把太陽眼鏡拿下來,戴好,這樣她就看不到他的雙眼。鏡片下的他面無表情,頭髮散落,於是他伸手把頭髮撥到後面。「那我們要去哪裡?這個妳不認識的人在哪裡?」他的問題帶有覆盆子的氣息。
萊思阿姨用問句回答了一切。「就像她沒出席婚禮一樣嗎?」
「上車後我再告訴你。」芮瑪說。
「麥斯威爾把妳照顧得很好。」芮瑪m•hetubook•com.com說。
芮瑪把手抽走。「馬汀,」她說,但馬汀已經臉紅了,臉上紅一片白一片的,好像芮瑪剛甩他巴掌似的。「我不是為了此而來。我甚至一點也不想念這檔事。」她告訴他。「對你來說,我年紀太大了。」
和芮瑪猜想的一樣。「我想是因為賓恩殺了他老婆。我媽媽常常提到這件事。」雖然芮瑪這麼說,卻不是這個意思。母親會常常提到這件事是因為父親會提起。「拜託,不過是本書而已。只是虛構的書裡虛構的謀殺而已。」她父親才不會因為這樣就跟老朋友決裂,他可是見過世面的人,對虛構的事物別有一番高見。
從他結婚前一年開始,他就替她們支付房租和水電費。沒有電話帳單,也沒有直接署名給母親的錢。愛狄森並沒有太留意第一張署名給威廉.里克的支票,也不知道這個人是誰。但隔了一個月,又出現一張給他的支票,後續的每一個月都有一張給他的支票,舅舅斷斷續續地給了里克兩百美金,最後一張簽寫好也兌現的支票是在他結婚後幾個月。
「我在婚禮前就搭機離開了。這舉動很惡劣,但我這麼做是可以被諒解的。撤銷所有告訴吧!」愛狄森說。「開個玩笑。」
最尷尬的部分是芮瑪希望馬汀替她辦事,而且還不是開車載她去機場,或是在她旅行時幫她收信這一類普通的事。這件事不只是要開口請人幫忙,還得好好解釋一番,此外辦好事情後,還得載她回去,然後和大家一起吃晚餐,當個老媽的乖兒子。事情還真多。她是用這句話開始的:「我需要的是一個弟弟。」
那些支票是愛狄森能夠勉強進入填空俱樂部晚會的理由,這個活動原本計畫是讓老酒鬼記者參加的,而不是乳臭未乾的暑期工讀生。

2

他們第一次經過的時候錯過了聖城藝術玻璃公司。它是一間矮矮的建築物,正好就在馬路的轉彎處,沒有顯眼的招牌,也沒有明顯的路標,除了樹木以外,根本什麼也沒有。從東邊繞回來,馬汀看到窗戶上的字樣,把車停在車格裡。穿過舊公路,就在一片白樺樹蔭後,芮瑪看到一間殘破的房子。房屋曾漆成白色,窗戶以綠色點綴,旁邊的空地上是某座已消失建築的地基。
「我收到你的信。」馬汀說,「關於康絲坦斯.華勒士。」
馬汀車裡的地板上有個空汽水罐在芮瑪腳邊。只要轉彎,它就會滾來滾去,直到芮瑪用力踩住它。他們才剛把車停在山腳下的停車格,太陽緩緩地露臉了。下了一禮拜的雨,地還是溼的,風也涼涼的,有時會冷。芮瑪的一撮頭髮吹進嘴裡,她把頭髮挑出來。
從聖城藝術玻璃的大門進去會通往一個工作室,裡面是透著自然光的工作坊,幾件正在製作的藝品放在長桌上。窗戶玻璃沾了厚厚的一層灰,整個地方聞起來有木屑和噴燈https://www.hetubook.com.com的氣味。在低掛的燈下,一名伏在桌上的男子正比對著玻璃和紙上的美人魚圖樣。「有什麼事嗎?」他沒抬頭。他腦袋中央光禿,但人很高,平常不會有人看見。芮瑪猜這人大約四、五十歲。
就在芮瑪剛要睡覺時,一陣敲門聲傳來,她立刻感到害怕,以為馬汀把言不由衷的甜言蜜語當成挑逗的前戲。他可不是第一個誤會的人。但當芮瑪開門,站在門口的卻是愛狄森。她雙手各拿了一個玻璃杯,臂彎裡夾著一瓶酒。「妳問了我和妳父親的事。」她說。芮瑪請她進來,讓她坐在窗邊的椅子上。愛狄森斟了一杯酒,遞給芮瑪,然後一語不發地看著黑色的海水、港口的點點燈火和遠方的雲霄飛車。
「我父親是第一個讀《冰霜城》的人嗎?他在出版前曾看過嗎?」
她舅舅的政治立場完全站在左派勞工聯盟,他恨死了種族主義者;里克訃告上的每一個論點,舅舅都不會贊同。愛狄森覺得她舅舅才不會寄錢給這種人。她花了兩天的時間,才搞清楚A.B.艾莉的讀者會第一個想到誰。
也許不然。馬汀已經開始和費歐娜調情,他說應該要有一支叫做費歐娜的酒,嘗起來淡雅且清新。馬汀是因為生氣才和別人調情,但芮瑪喜歡他這樣努力。這似乎就是她和馬汀相處的模式:她喜歡他,然後不喜歡他,接著又喜歡他。接下來就要變成芮瑪不喜歡他了。芮瑪只好等下去。
酒吧的門很重,門把是一捆葡萄莖的形狀。馬汀替芮瑪開了門。她走進透著自然光的室內,靠近微微閃著光芒的銅製吧檯。她的第一印象是,這個地方一定人很多;再仔細看看,其實這個空間裡並沒有超過二十人。大門左邊的桌子上擺著一副好大好大的西洋棋。看到放大的東西而不是縮小的東西,讓芮瑪覺得好新鮮。
奧利佛說服芮瑪才是好主意。芮瑪會強烈地表達她客觀意見,心不甘情不願地合作,預估最壞的場面,還得在發生最糟的情況下承認自己完全失敗,但她比較喜歡這樣。她依舊確信一定會發生什麼壞事,只是沒說出來,但事實的確如此。馬汀必須接手,他這輩子都在為這個角色做準備。
芮瑪沒說話,吞了一口威士忌。她努力克制自己,因為平常芮瑪最喜歡聊的就是她小時候看過的書。若在想像中的對話裡,芮瑪會告訴愛狄森,她也很愛《十二生笑》,但電影是怎麼一回事?她沒聽說過《不討喜的家庭成員》。她問愛狄森她小時候有沒有讀過愛德華.愛格的書。如果芮瑪是個作家,她就會在書裡寫些魔法的故事。但芮瑪永遠都不可能成為作家,這點愛狄森根本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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