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空洞的首府
第四章

「探長早,昨晚跟你出遊的女伴一定是美女吧?」
「立刻公佈。看看我們能不能在星期一之前抓到他。」
「他以前都在格拉斯哥活動。過去七年來沒有被定罪過。」
「長官,謝謝你回電。我想談的話題只有五個字:喬瑟夫.托爾。」
「東尼.艾爾?」安克藍姆確認說,「他幫喬叔做事好多年了。」
「我需要的是細節。」聖經約翰點頭,遞過一張名片,上面有名字跟假地址,但沒有電話號碼。
登記住房沒花多久時間。他坐在飯店房間的小圓桌旁,打開筆記型電腦,插上電源,把一百一十伏特變壓器換成二百二十伏特的。他鍵入密碼,然後雙擊名稱為「自大狂」的檔案。裡面是他觀察聖經強尼的筆記,他為這個連續殺人犯建立了人格側寫。這個檔案建得相當漂亮。
「達德,」他說,「找一下安東尼.艾利斯.肯恩的資料,鑑識組那邊在酒瓶上發現他的指紋。」貝恩點點頭,開始敲打鍵盤。雷博思打電話到亞伯丁,報上姓名之後,要求總機轉接史都華.敏契爾。
他脫了衣服沖個澡,然後換上比較休閒的服裝:深藍獵裝搭卡其褲。他決定不要冒險使用房內電話台會紀錄他打出去的號碼——所以他走到飯店外面的陽光裡。現在的電話亭裡都沒有分類電話簿,所以他走進一家酒吧,點了一杯通寧水,向女酒保借電話簿。女酒保還不滿二十歲,鼻子裝了釘環,頭髮染成粉紅色,她微笑著把電話簿遞給他。聖經約翰回到自己的桌子,拿出筆記本記下一些電話號碼,然後走到酒吧後面找公共電話。雖然電話就在廁所旁邊,但是就現在要打的電話來說已經夠隱密了,更何況現在酒吧裡幾乎沒人。他打電話到幾家古書店跟三所圖書館,雖然並沒有什麼實質成果,但是他的心裡很滿足。當他決定要幹這件事時,就知道這會是漫長的過程。儘管他有第一手經驗,但是警方有眾多人力、電腦與宣傳機器。不過警方只能公開地調查,他知道自己調查「自大狂」的行動比起警方要隱密得多。但另外一方面,進行調查就得冒著讓自己陷入險境與暴露身分的風險。
「安克藍姆督察長打來的,回你電話。」雷博思靠著他的辦公桌休息。
「幫平台上油漆?」
「十點沒問題。」
「過去三到六個月的查閱紀錄。他們查閱的會是一九六八到七〇年的報紙。」
「喬叔,」他沉吟著,「要是東尼.艾爾還在為他工作的話,這件案子的性質就會改變了。」
年輕人還是瞪著他,終於他點了頭。
當年輕館員轉頭看聖經約翰時,他靠近館員輕聲說:「我想告訴你三件事。第一,我是個記者。第二,我想要給你五百鎊。第三,其中絕對沒有不法情事。」他停頓一下,「現在你還想來杯啤酒嗎?」
「他收藏史坦利牌美工刀。」
「大家的興趣可真是不同啊?」他說,對著店員微笑。
吧台很暗,充滿辦公室文員的嘈雜聲,大夥兒把西裝外套掛在肩膀上,女人啜著長杯裡的通寧水。館員獨自坐在吧台,聖經約翰擠到他旁邊,點了一杯柳橙汁。他對館員的啤酒杯點點頭。
然後就是「自大狂」本身。因為缺乏經驗或勇氣,很多殺人狂在犯案初期都會犯錯。但是聖經約翰自己很特別,他是在第三件命案時犯下真正的錯誤,他竟然跟死者的妹妹共乘計程車。有沒有人逃過「自大狂」的魔掌?這意謂著聖經約翰將瀏覽近期的報紙,找出在亞伯丁、格拉斯哥、愛丁堡發生的女性遇襲事件,然後找出聖經強尼偷跑或是失敗的行動。這會花很多時間,但是對聖經約翰來說有心理治療的效果。
「你這個可憐蟲。」貝恩說,語氣似乎很認真。
「這個傢伙是個瘋子。」貝恩說。他的電話響起,他接起來,然後開始講話。雷博思讀著螢幕上的資料,綽號東尼.艾爾,年輕時就有前科。他今年四十四歲,在格拉斯哥的史崔克萊(Strathclyde)警署很出名。東尼.艾爾成年之後,大多受雇於喬瑟夫.托爾,綽號叫「喬叔」,他是格拉斯哥真正的黑道老大,他的兒子跟東尼.艾爾這類人是他的打手。貝恩此時把m•hetubook.com.com話筒放下。
「我們沒有這種服務。」店員說,「但是我們可以登記客人的預約……」她拿出一本厚重的老式登記本,然後翻開到某頁,「如果你寫下你要找的書,你的姓名與地址,如果我們剛好有這本書,我們會跟你聯絡。」
「東尼.艾爾還活得好好的。他幾天前經過我們這裡。」
他在「乾草市場」站下火車——夏天這裡比較容易叫到計程車——但是當他走到陽光下,他決定要走路到飯店,只不過是五到十分鐘的腳程。他的行李箱有輪子,他的側背包也不是很重。他深呼吸,聞到汽車廢氣與一點啤酒花的氣味。瞇眼睛讓他受不了,於是他停步戴上了太陽眼鏡,世界立刻看起來舒服多了。他在商店櫥窗裡看到自己的映像,他只看到一個厭倦旅行的平凡生意人。他的臉或體態都沒有任何特殊之處,而他的服裝總是很保守:奧斯丁.李德(Austin Reed)西裝、道伯圖(Double Two)襯衫,就像一個穿著高尚的成功生意人。他看看領結有沒有打好,舌頭舔過嘴裡的兩顆假牙——二十五年前動整型手術的結果。他就像一般人一樣等到綠燈過了馬路。
雷博思想起上司說過的話:「這件案子感覺起來跟黑道有關。」毒品或是欠債不還,也許麥克阿斯其爾的想法沒錯。
「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貝恩說。
所以他曾自問:他有多想抓到「自大狂」?
「你說他死了?」
從皇后街火車站,他搭火車到愛丁堡,用手機打電話到常住的飯店預約房間,報公司的帳。他打電話給妻子,告訴她會住在哪裡。他隨身帶著筆記型電腦,在火車上做了一些工作。工作讓他放鬆,讓大腦忙碌是最棒的。「現在你們去作工罷、草是不給你們的、磚卻要如數交納。」聖經出埃及記。當年的媒體跟警察都幫了他很大的忙,他們對罪犯的描述都說他名叫約翰,並且「喜歡引用聖經」。可是這兩者都不對,他的別名(middle name)是約翰,而他偶爾才會引用聖經。近年來他又開始上教堂,但是現在他後悔了,他不應該認為自己已經安全了。
麥克阿斯其爾把空罐丟進垃圾桶,他的辦公桌堆滿了從檔案櫃第一層取出的舊文件,地板上有打包用的空箱。
「喂?」
「我知道了。」安克藍姆沉默了一會兒,雷博思可以聽到背景音有嘈雜的講話聲、無線電、警察電台的聲音。「頭套了塑膠袋?」
他的答案:非常想。他的確非常想抓到「自大狂」。他在喬治四世橋附近耗掉整個下午,這裡是蘇格蘭國家圖書館與中央流通圖書館的所在地。他過去曾經在這裡做過研究——為了工作,也為了他近來主要的興趣讀了一些二次世界大戰的資料。他也到本地二手書店轉轉,問他們有沒有賣關於真實犯罪的書籍。他告訴店員說,聖經強尼案引起了他的興趣。
「死者的家屬與朋友呢?」
「就在我面前。你想知道什麼?」
「約翰,這件事是第一要務。」
「探長早。」
「到時候見。」
「你想知道什麼?」
「實體報紙存放在新館,我們這裡只有微縮膠捲。」
「查閱過這些書報的人。我需要名字跟地址,你可以辦得到嗎?」
「你要我們公佈東尼.艾爾的外貌描述嗎?」麥克雷問。
「何止瘋?瘋到犛牛都開始跳舞了。我猜你應該聽到我的留言了?」雷博思已經準備好紙筆,「我在威士忌酒瓶上採到幾枚不錯的指紋,有大拇指跟食指。我試著從塑膠袋跟綁住死者的膠帶上採指紋,卻只弄到一些殘缺的指紋,沒有什麼對偵查有幫助的東西。」
雷博思有幾通電話要打。首先打給鑑識組的彼特.修威特。
「你認識他的手下,一個叫做安東尼.肯恩的人?」
查爾斯.安克藍姆是高凡警局的督察長,綽號齊克。雷博思花了半個小時想要找到他,結果卻徒勞無功,於是他到外面走走。阿帕契要塞和-圖-書前面的商店都安裝了鐵捲門跟鐵窗,大部分的店主是亞裔,就連店員是白人的店也不例外。穿著T恤,身上有刺青的男人在街上晃蕩、抽菸。他們的眼睛就像雞窩裡的黃鼠狼一樣令人不信任。
「敏契爾先生,謝謝你的留言。你有亞倫.米其森的員工資料嗎?」
經過了一個月,此時這兩件命案已經被串連起來,安琪.瑞德爾不只被強|暴勒斃,她身上一條特殊項鍊也不見了,這條項鍊購於考克伯恩街,上面掛著一排兩吋大的金屬十字架。然後發生了第三樁命案,這一次在格拉斯哥:死者是茱蒂絲.凱恩斯,綽號「茱茱」,領有失業救濟金,但是她還是在一家小吃店上夜班,午餐時段到一家酒館打工,週末早上到旅館當清潔工。當她的屍體被發現時,現場並沒有出現她的雙肩背包,她的朋友發誓說她不論到哪兒都會帶著背包,就連去舞廳或是在倉庫舉辦的電音銳舞派對也背著。
「不認識。」
另一條相關的路線:報紙。「自大狂」不太可能有管道任意取閱二十五年前的報紙,所以他一定又是去圖書館。很少圖書館會保存這麼久以前的報紙,所以搜查的範圍又漂亮地縮小了。
在一個美好的星期五晚上,聖經約翰搭飛機返回蘇格蘭。他到了機場,第一件事就是買報紙。在書報攤上,他看到一本新出版的二次世界大戰書籍,也順便買了。他坐在機場大廳裡翻閱著報紙,沒有發現關於「自大狂」的新聞。他把報紙留在座位上,然後到行李運送轉盤去取旅行箱。
聖經約翰拿出筆,慢慢地寫著,同時查看著最近的登記内容。他往前翻了一頁,眼睛瀏覽著預約清單上的書名與主題。
雷博思把號碼給他,結束通話。貝恩揮手要他過來,雷博思跨過辦公室站在他旁邊,這樣才能看清楚電腦螢幕。
雷博思很早就醒來。他的大腿上有一本沒闔上的書,他看了睡著前閱讀的最後一段,完全不記得内容。門縫邊躺著郵件:這麼多公寓樓梯,有誰會想要當愛丁堡郵差?他的信用卡帳單消費紀錄:兩家超市、三家酒品賣場、鮑伯珍品黑膠唱片行。某個週六下午,在牛津酒館酒過三巡之後,衝動地買了這些唱片——全新的法蘭克.札帕(Frank Zappa)的《抓狂》(Freak Out)專輯、地下絲絨樂團(Velvet Underground)那張封面是剝開香蕉的專輯、披頭四的《佩伯士官》(Sergeant Pepper)單聲道唱片,裁剪人像組成的封面還在。他還沒放過這幾張已經有磨損的地下絲絨與披頭四唱片。他到瑪其蒙路買東西,然後在廚房餐桌上吃早餐,餐巾是聖經約翰/聖經強尼的資料。聖經強尼案頭條:「抓住這個禽獸!」、「娃娃臉殺手犯下第三起命案」、「警方籲請社會大眾保持警覺」。這些標題跟二十五年前聖經約翰案的新聞差不多。
「馬克,就先這樣。」聖經約翰拿出兩張五十鎊鈔票,塞進館員胸口的口袋。「這是訂金。」
館員想了一下,然後點頭,「有些已經輸入電腦,有些還登記在卡片上。」
他在另外三家用同樣的手法調查,但是沒有發現「自大狂」的蹤跡。然後他走到國家圖書館在克斯衛賽路的新館,那裡收藏著最近的報紙。他瀏覽了一個月份的《蘇格蘭人報》、《格拉斯哥論壇報》與《新聞報導報》,記下了一些攻擊與強|暴的新聞。當然,即便有逃過一死的受害者,也不見得會被報導出來。美國人對他現在做的事有個說法:狗屎差事。
「過去式?」
他目前有幾條追查的路線。一、聖經強尼的殺人習慣。很明顯地,「自大狂」熟悉聖經約翰案,他是怎麼知道的?年輕的「自大狂」只有二十多歲,根本不可能記得聖經約翰案。因此他一定是從某處聽聞或閱讀到這件舊案,然後自己私下繼續研究細節。關於聖經約翰案,這幾十年來陸續出過一些相關書籍。如果聖經強尼認真的話,他應該會讀過所有他找得到的書;但是有些書已經絕版了,所以他一定去過二手書店找書或是利用圖書館。搜找聖經強尼的範圍可以縮小hetubook•com.com到這個方向上。
這件案子讓他想到「世界盡頭」命案,以及其他年輕女人被殺的案子,有很多件都還是懸案。「世界盡頭」命案發生在一九七七年十月,史佩凡案發生的前一年,兩個少女在大街上的「世界盡頭」酒吧喝酒。第二天早上她們的屍體被發現了,她們被毆打,雙手被綁住,被人勒死,她們的包包與珠寶都不見了。雷博思沒有參與這件命案的調查,但認識承辦的警官——他們帶著無法完成工作的挫折感,這種挫折感將跟著他們進墳墓。很多刑警都是這樣想,當你調查謀殺案,你的客戶就是沉默冰冷的死者,但是死者仍然吶喊著正義。這一定是真的,因為有時候如果你認真聆聽,你就會聽到死者的吶喊。雷博思坐在窗邊的椅子上,他曾經聽過很多失望的哭喊。某天晚上他聽到安琪.瑞德爾在哭喊,讓他心痛不已,因為他認識她也喜歡她。那一刻起,這件案子就變成私事,他沒有辦法不管聖經強尼案。他對原版的聖經約翰案的好奇心,更讓他無法自拔。他常常回到過去,越來越少花時間關注現在的事。有時候他得用盡力氣才能回到當下。
他的語氣有點諷刺,雷博思看著窗外朦朧的陽光。「彼特,昨晚玩得很瘋吧?」
然後她被強|暴、毆打、勒斃。
回到小屋,麥克雷正在講電話,他把話筒遞給雷博思。
雷博思買了香菸跟報紙,走出商店的時候,腳踝被一台嬰兒推車撞到,一個女人叫他走路要他媽的看路。她忙亂地拖著一個蹣跚學步的娃娃走遠了。她二十歲,也許二十一歲,頭髮染成金色,兩顆門牙不見了,她連手肘上都有刺青。馬路對面的廣告看板叫他花兩萬鎊買一輛新車。看板後面的低價超市沒什麼生意,一些小孩用停車場當作滑板練習場。
「你怎麼知道?」
「資料裡沒提到有家屬。」
「再來一杯?」
「他在哪一個鑽油平台工作?」
敏契爾翻了翻文件,「他似乎沒有任何家屬。我確認一下他的履歷表。」漫長的停頓,雷博思慶幸自己不是從家裡打這通電話。「探長,亞倫.米其森似乎是孤兒。我這裡有他的教育背景,裡面提到一所育幼院。」
「這個嘛,屍體還沒出現,就某種病態的角度來說,有屍體才能證明有命案發生。」
「好。」
雷博思點頭,「我得到格拉斯哥一趟。」蘇格蘭的兩個主要城市,愛丁堡與格拉斯哥,雖然距離只有五十分鐘的車程,但是關係不太融洽,過去兩個城市互相指責對方,直到現在還是有心結。雷博思在格拉斯哥刑事調查局有幾個熟人,他回到座位上打電話給他們。
「酒。你最好多告訴我一點關於錢的事情。」
館員點頭說:「你要查哪些書的借閱紀錄?」
「上次我看到他的時候還是死人。」
「雖然你們抱怨我們在電腦上花了很多錢……在十五分鐘內我就發現符合指紋的人,他名叫安東尼.艾利斯.肯恩,有殺人未遂、傷害的前科,後來被放出來。你認識他嗎?」
雷博思已經在一張紙上寫下米其森的名字,現在他在名字下方畫著線,除此之外還是一片空白。「米其森先生在公司擔任什麼職務?」
他回到國家圖書館本館,觀察裡面的館員,想要找一個特殊的對象。當他認為已經找到他要找的人,他查了圖書館的開放時間,然後決定等待。
聖經強尼犯下的第一件命案發生在亞伯丁的杜絲公園。來自法夫郡皮坦威姆的蜜雪兒.史翠琛,很自然地被亞伯丁的朋友取了綽號叫做蜜雪兒.菲佛,跟美國女明星的姓名諧音,但是她長得完全不像:又瘦又小、淡褐色的及肩長髮,暴牙。她是羅伯特.高登大學的學生,被強|暴然後勒斃,有一隻鞋不見了。
「要是電腦的話就快了,但是卡片可能就會花你一些時間。相信我,這筆錢還是很容易賺。要是有人查閱舊報紙的話會如何?」
「馬克.堅金斯。」
六週後,和*圖*書出現了第二名受害者:安琪拉.瑞德爾,她的朋友都叫她安琪。她生前在伴遊公司上班,曾經在里斯碼頭掃黃行動中被捕,她也是一個藍調樂團的主唱,聲音沙啞,唱得太用力了。一家唱片公司現在把她樂團唯一的試聽帶變成單曲CD,賣給那些病態或好奇的人。愛丁堡刑事調查局曾經花了很多時間——數千個工時——挖掘安琪.瑞德爾的過去,找出她的老客戶、朋友、樂迷,看看有沒有嫖客或是瘋狂藍調樂迷可能是兇手。案發現場是沃李斯頓墓地,常有重型機車飛車黨、業餘黑魔術師、變態與怪客出沒。在發現屍體之後,深夜在這裡遇到打瞌睡的警方監視小組的機率,比遇到被釘上十字架的貓來得高。
他用一張二十鎊大鈔付了兩杯酒的錢,他故意打開皮包讓館員看到裡面還有很多錢。
這個世界上沒有安全這回事,就算到了來生也沒有。
「是,長官。」
閉館時,他站在國家圖書館的外面,儘管天色已晚,還是戴著太陽眼鏡。他隔著緩慢的街道車流望著中央圖書館。他看到一些館員零星或成群地離開,然後發現他要找的那個年輕男人。那男人走在維多利亞街上,聖經約翰過了馬路跟著他。街上還有很多行人,有遊客、酒客、也有一些要回家的人。他混在人群裡輕快地走著,眼睛盯著目標。在「青草市場」,年輕人走進遇到的第一家酒館。聖經約翰停步想著:館員是在回家之前喝杯小酒?還是跟朋友有約,也許要喝一整晚?他決定走進酒館。
「如果你可以盡快辦成這件事,我會再多給你一百。」
來顆蛋吧?不用了,朋友,我最討厭吃蛋了。
「你認為史坦利把東尼.艾爾幹掉了?」
雷博思搖頭說:「死者是雷鳥石油的員工,我會打電話給人事部經理確認細節。」
「我們只有半個書櫃的真實犯罪書籍。」第一家書店的店員說,並且指出書櫃的位置。聖經約翰假裝對這些書有興趣,然後回到櫃台。
他走進上司的辦公室,麥克阿斯其爾正在牛飲Irn-Bru飲料。
「你的意思是?」
下一通要打到雷鳥石油的人事部門。這是長途電話,他要等到了阿帕契要塞之後再打。他看了窗外一眼,電視台的人沒有在外面。他穿上外套,往門口走去。
「他的家屬。」
這三個女人的年紀分別是十九歲、二十四歲、二十一歲,在三個月期間內被謀殺。聖經強尼犯下第三起命案至今已經經過兩個星期,第一件命案與第二件間隔六週,然後整整經過一個月後,犯下了第三件命案。大家都在等待更糟的命案新聞何時會出現。雷博思喝著咖啡,吃著牛角麵包,檢視著三個死者的照片,從報紙剪下放大之後,畫面的粒子很粗。這三個年輕女人微笑著,彷彿是對著攝影師展現笑容。照相機總是呈現假象。
「喬叔的兒子。這不是他的本名,但是因為他的嗜好,所以大家都這麼稱呼他。」
「史坦利是誰?」
聖經約翰微笑說:「我們報社不在乎多花一點錢,只要有結果就好了。你的朋友會想要多少……?」
「這是怎麼一回事?」
「可以麻煩你查一查嗎?可以請你把他的個人資料傳真給我嗎?」
「彼特,拜託,直接告訴我指紋是誰的。」
聖經約翰給他一張列印出來的清單,「再加上報紙,《蘇格蘭人報》跟《格拉斯哥論壇報》,從六八年二月到六九年十二月。」
雷博思對三個死者知道得很多,對聖經強尼卻所知甚少。雖然沒有任何警察會在公開場合承認這一點,無能的警察沒有任何具體行動。這是聖經強尼的戲,警方等著他因為過於自信、無聊、想被逮捕的欲望、或是良知而露出馬腳。警方等著他某個朋友、鄰居和圖書、親人出面,也許匿名用電話通報線索;等著一個人出自善意舉發兇手。他們都在等待著。雷博思的手指滑過安琪.瑞德爾最大的一張照片,他認識她,他曾經參與那次掃黃任務,在里斯逮捕了她與許多妓|女。那晚的氣氛不錯,很多笑話,結了婚的警察也被嘲弄。大部分的妓|女都明白例行公事,安慰著沒經驗的同行。安琪.瑞德爾曾經撫著一個女的頭髮安慰她,有毒癮的她非常歇斯底里。雷博思喜歡安琪的風格,也負責偵訊她,她讓他大笑。兩週後,他開車到商業街,看她過得好不好。她告訴他時間就是金錢,想跟她聊天可得花錢,但是如果他想要一些比夏天熱氣更具體的東西,她可以給他打折。他又被逗笑了,然後在一家開到深夜的咖啡館請她喝茶吃布里迪鹹派(bridie)。兩週後,他又到里斯報到,但是其他妓|女說她那晚不在,所以什麼也沒發生。
「那就應該沒問題了。給我你那邊的號碼。」
「我到警局之後會查查他的底細。彼特,謝了。」
聖經約翰知道自己有著警方沒有的東西:對連續殺人狂内心世界的第一手瞭解。他知道連續殺人狂怎麼思考、怎麼生活、必須說什麼謊、做什麼偽裝、在平凡的表面下過著怎樣的祕密生活。這一點讓他在這場賽局中取得優勢,加上一些運氣,他應該可以比警察更先找到聖經強尼。
「雷博思探長?我是安克藍姆,我聽說你想找我講話?」
「這表示你要那杯酒還是現金?」聖經約翰也微笑著。
「這是東尼.艾爾的註冊標記。所以他又重出江湖了?探長,我想我們兩個最好談談。星期一早上,你可以找到高凡警局嗎?不,等一下,我們約在帕提克警局,黨巴頓路六一三號。我九點在那裡開會,所以約十點?」
「沒有什麼書。你們也幫忙找書嗎?」
他搭計程車到格拉斯哥,但決定不要住在城裡。他並不是害怕待在自己過去犯案的獵場,只是住在這裡並沒有什麼好處。格拉斯哥當然讓他回想起苦樂參半的回憶,在六十年代末期,這個城市改變了面貌:郊區的舊貧民窟被剷平,蓋起水泥建造的新貧民窟。新路、新橋、新高速公路,整個城市曾是一個大工地。他覺得整個翻修過程還沒結束,彷彿這個城市還沒得到自己看得順眼的模樣。
但是當他走回「小屋」,坐在位子上,他想要先打電話給婕兒.譚普勒,可是又決定不要,因為貝恩也在座位上,這通電話他不希望有人聽到。
「這也許會花一點時間。」館員說,「我得交叉比對本館跟新館的紀錄。」
「應該會有紀錄。我們談的是在多久以前查閱報紙?」
「嗜好是?」
「不是油井,是一個開採平台。這個我得查一下。」
「如果你想知道喬叔的事,」第二通電話裡,朋友告訴他,「最好去問齊克.安克藍姆。等一下,我給你他的電話。」
「不要試圖聯絡我,我會打電話給你。你的名字是?」
聖經約翰聳聳肩,「聖經強尼的事。我們正在確認他跟一件舊案的關係。」
「我們從指紋找到一個人,安東尼.艾利斯.肯恩,曾經有暴力犯罪前科。」
「這是個無聊的差事,否則我就自己動手了。你們圖書館不是有書籍借閱的紀錄嗎?」
「還有一般的維修工作。探長,鋼鐵可是會鏽蝕的。你絕對想不到北海腐蝕油漆的速度有多快。」
「很久沒聽說他的消息了。傳說他背叛了喬叔,於是喬叔就讓史坦利管事,不再讓東尼.艾爾參與任何事。」
「我也許需要找一個新館的同事幫忙。」
「他是……我看看,他在平台維修部門工作,是個油漆匠。我們在謝德蘭(Shetland)群島有個基地,也許他在那裡工作。」他又翻翻文件,「不對,米其森先生就在平台上工作。」
安克藍姆哼了一聲,他有西岸口音,尾音拖長,有鼻音,講話聽起來總是有些高傲。「黑幫老大喬叔?我們親愛的教父?他做了什麼我不知道的事嗎?」
「沒有家屬?」
聖經約翰也能體會這種問題。
雷博思放下話筒,「星期一早上十點我要到帕提克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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