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開窄邊畫廊時差不多十一點。丹妮絲好心要讓我睡沙發,但我不敢接受。警方在找我,我不想待在任何他們會想到要找的地方。知道我去找丹妮絲的人只有卡洛琳,而且除非他們點火燒她指甲她是不會說的,但萬一他們真的這麼做了呢?而且她可能會不經意告訴了某個朋友——比方說艾麗森——那個朋友也許不會守口如瓶。
「是啊,你連聽都沒聽說過他。」
四十二街上連一部能看的電影都沒有。這條街上在第六和第八大道之間有八九間電影院,不是在放色|情|片,就是在放諸如《德州電鋸大屠殺》或《被旅鼠生吞活剝》之類的史詩鉅作。嗯,這也有道理。要是去掉了性和暴力,又怎麼能知道時報廣場處在世界的中心樞紐之上呢?
「唔,那絕對不是我。你們在那裡找到了我的名片,不是嗎?我搜死人的房間時,是不會特地留下名片的。」
「我想是的,我有。」
「有人已經把他的房間翻遍了,柏尼。如果不是你的話,那就是別人。」
有幾分鐘我的思緒狂奔急馳,彷彿我剛煮好了一整壺濃縮咖啡直接注射進血管似的。過去幾天裡發生的所有事情突然變得很明白了。同時,在我面前的銀幕上,身手矯建的年輕男人靈活跳躍著https://m.hetubook.com.com,施展出令人嘆為觀止的迴旋踢,又劈又砍地互相痛扁一頓。
「無論如何,」他說,「你要他的地址幹嘛?」
我關上門的時候,頭上亮起了一盞小燈——我是說真的,不是像漫畫裡那種。我把上方那裝置的螺絲拆下來兩顆,取下一片半透明的塑膠,把燈泡轉鬆一點,然後再把塑膠片放回去,拴上螺絲。現在我不再被照得亮晃晃的了,我覺得這樣很好。我打到查號台,然後撥了查來的電話號碼。
我在走道上朝出口走去時突然想到,我也許是在夢裡解開這謎團的。但就算這樣我也看不出有什麼大差別。不管是想到還是夢到的,都很符合。而且不管是想到還是夢到的,我都有很多事情得做。
「嗯哼。我們讓你這種人交保,結果你除了犯更多罪還做了什麼?我可以理解翁德東克那個大個子的情況可能是失控,你不得不打他,不料下手太重。但拿冰鑽戳騰奎斯特這樣一個老頭,這麼做滿卑鄙的。」
「反正,」他繼續說道,「我們在他房間裡找到了一張你的名片。除此之外,屍體找到沒多久我們就接到了一通提供線索的電話。其實我們一共接到兩通,如果都是同一個人打的話我也不m.hetubook•com.com會意外。第一通告訴我們屍體在哪裡,第二通說如果我們想知道誰殺了騰奎斯特,就該去問一個叫做羅登拔的人。所以去他的,我要問你。柏尼,是誰殺了他?」
至於現在事情算是中條,我則流落街頭。再過一小時左右,午夜之前印好的早報《每日新聞》也會送到街頭上來,上面很可能會有我的照片。目前我仍然是個籍籍無名的普通人,但我一點也不覺得籍籍無名;走在蘇荷區,我發現自己尋找著陰影,躲避想像之中行人瞪視的眼光。又或許那些眼光不是我想像出來的。只要你一直走在陰影裡躲躲藏藏的,別人自然就會瞪著你看了。
「你忘了懸賞的事了。如果我進了監獄,要怎麼弄到那幅畫?」
「我沒有殺騰奎斯特。」
「你認為你有機會弄到?」
在這件事情上,其實警方或許根本不需要別人提供消息。雷知道丹妮絲以前和我來往,如果他們照例行公事去查所有已知的嫌犯關係人,事情就大條了。
「那我想你也沒有搜他的房間了。」
我沒有搜他的口袋。我太忙著擺脫他了,連花五分鐘時間去翻翻他的衣服都沒有。
我在伍斯特街上找到了一個電話亭。跟一般大不相同,是真的電話亭,有一扇可以關和*圖*書起來的門,不是那種改良的新設計,讓你暴露在風雨中或烈日下。這種電話亭已經太稀有了,以至於有某位公民認不出它是什麼,把它誤當成了公廁來使用,我的選擇是以隱私而非舒適為重,因此進去關上了門。
「很好,因為他口袋裡有一張紙片,上面寫著你的名字和你書店的地址。」
「你也不會特地殺人。也許你太震驚了,於是變得粗心起來。」
「不是我。」
「柏尼?你還在嗎?」
我選了靠邊上的位子,就坐在那裡看著銀幕。片子裡的對話不多,只有人們胸口被踢或飛出玻璃窗時發出的音效,觀眾一般也相當安靜,只有當某個角色死得特別難看的時候——這情況還滿常發生的——他們會發出微弱的讚許之聲。
這可能嗎?我搜那具屍體的衣服口袋時,難道漏掉了這麼能給我套上罪名的東西?我疑惑著,然後我記起了一件事,閉上了眼睛。
我在椅子上坐直身體眨眨眼,這時銀幕上一個東方男子正用手肘狠狠撞擊一個女人的臉。我幾乎沒注意到。反之,我腦海裡出現的是翁德東克在他公寓門口迎接我的景象,他解開門栓的鍊條,把門大打開來讓我進去。其他的影像也一個接一個m.hetubook.com.com在我腦中的視網膜上播放,同時有十幾段不同的對話片段在迴響著。
狗屎,我想。除了我的手之外,所有的東西都進了騰奎斯特的口袋。
「我沒有這麼說。」
「我想或許我可以——」
「他口袋裡有身分證。你本來可以從那裡找到住址的。」
「是啊,我想我是不信。但你已經被全面通緝了,柏尼,你的保釋被撤銷,而且你最好出來投案,否則你就麻煩大了。你現在在哪裡?我來帶你,你可要乖乖投降,不要找麻煩。」
「雷,這話連你自己都不信。」
他頓了很長一段時間,他的驕傲在和貪心交戰,取捨著是該逮捕重大嫌犯,還是該選擇那筆拿不拿得到很成問題的一萬七千五。「我不喜歡電話。」他說。「也許我們該當面談。」
「嗯,是。」我承認。「去找出凶手。」
「我連他的房間在哪裡都不知道,雷。我打電話給你,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要向你要他的地址。」
「去搜他的房間。」
等一下。
我選了一家在第八大道附近連映兩部功夫片的電影院。我以前從來沒看過功夫片,現在印證了我的看法正確。但裡面很暗而且人很少,我又想不到有什麼更安全的地方可以消磨幾個小時的。要是警方真的下了工夫,那麼我的照片現在已經發送到各hetubook•com.com旅館去了。報紙也隨時都要開始賣了。睡在地鐵站是可以,但交通警察通常會注意你,而就算他們不注意我,我也還是會覺得窩在鐵軌上都比那樣安全。
我坐在那裡看了一會兒,時睡時醒。銀幕上放的可能是原來那部片子,也可能是另外一部。我讓畫面上的暴力催眠自己,然後不知不覺中,我已經思考起這整件事,一切都開始於一位優雅紳士出現在我店裡,請我去給他的藏書估價。很文明的一件事,我想,接下來的發展卻很殘酷。
我正開口要說話,一段錄音切了進來,告訴我三分鐘到了。我掛斷電話的時候它還在唠叨個不停。
我查的是雷.柯希曼掛帽子的那個分局,只不過他不會掛,因為他老是在屋裡還戴著帽子。他不在局裡。我又撥了一次查號台,查到他在陽光海岸的家裡電話。他太太接的,沒問我姓名就叫他來接了。他說「喂?」然後我說「雷?」然後他說,「老天,還真是時候。你得停止殺人了,柏尼。這是個壞習慣,誰知道會有什麼下場呢,你知道我意思嗎?」
我又睡著了,不久之後也再度醒來,坐直身子眨了眨眼,然後記起了我剛剛想通的地方。我仔細思考一遍,覺得還是非常有道理,並且對於這一切降臨在我頭上的方式大感驚異。
「不是我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