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愛情的小販

離開卡拉OK之後,徐亮明負責送我們回家,我是最後一個下車的。他問我要電話號碼時,我緊張得差點忘記了自己的電話號碼。
「聽到你的聲音,很感動,所以就忍不住哭嘛!」我向他撒嬌。
「去看看便知道。」我說。
我看到高致雲,撲在他懷裏,告訴他:
「護士。」我說。
「我要回去看看是否可以拿到假期。」我說。
我決定跟亮明分手,我不想再騙他。
「我也患過厭食症。」他說。
這裏是另一個俗豔的世界。
我的電話答錄機沒有留言,亮明沒有找過我。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變得那樣有魅力。
「阿嵐,你好嗎?」他的聲音很爽朗。
他替我把行李搬上車。
我驚訝得不懂得怎樣回答他。
我看著他送給我的鬧鐘,為什麼鬧鐘沒有把我吵醒?
我羞愧得無地自容,我還跟他上過兩次床!我抱著行李奔上計程車,回到機場。
「有沒有掛念我?」他問我。
「還沒有。」
「我愛你。」我告訴他。
「我剛從三藩市回來香港,可以出來見面嗎?」
我到酒店找他,我們再一次做|愛,我整個人好像給燃燒了,我只想跟他一起。
「沒有。」我說。
「是不是去你家?」我問他。
「有什麼地方是一定要去遊覽的?」
「發生什麼事?是不是有人欺負你?是不是工作上有什麼不開心?」
本來我是想回來找亮明的,當我再踏在香港的土地上,我突然失去了勇氣,我有什麼顏臉找亮明?難道我要告訴他我上了別人的當,求他再接納我嗎?
「十年來總共跟兩個女孩子談過戀愛,都是用來替代你的,都完了。」
我和高致雲在海傍散步,十年不見,我也不知道跟他說什麼好。
「還不錯。」我說。
「我跟他分手。」我好像著了魔似的。
「酒店?」我沒想到他叫我住酒店。
他回到三藩市之後,並沒有打電話給我,我打長途電話給他,告訴他,我很掛念他。
「我跟他上床了,而且不止一次。」我說。
「我的志願本來不是當醫生的——」
「我沒想過你https://www•hetubook•com•com會那麼認真。我的確患過厭食症,你把我害得很苦,你也該嘗嘗這種苦。」他說。
他的臉色驟變。
「我對你根本沒有那種感覺,我永遠不會喜歡你的,你不要勉強我好不好?還有很多女孩子很好,你去找她們吧!」
如果說亮明有什麼不好,是他的佔有欲太強了,他希望我把所有的時間都給他。
第二天,我打電話給高致雲。
他用手按著我的嘴巴:「不要道歉,我沒有恨你,我一直沒有忘記你。」
「你這是什麼意思?」我質問他。
「被你拒絕之後,我有半年時間不太想吃東西,一個月就瘦了十多磅,後來在美國醫好了。」
我跟徐亮明約會的頭一天,我們在彌敦道走了一遍,他買了一個心型的熒光胸針給我。
「我們感情很好。」
下班後,回到家裏,我接到高致雲的電話,我有些意外,他移民到美國已經十年了,為什麼會突然打電話找我?
我記得他比我年輕一歲。
「壞了的東西要拿去修理。」
在機場等了兩天兩夜,終於有機位回香港。
「阿嵐,你好嗎?」他熱情地招呼我。
「讀醫學院的日子苦不堪言,但想起你,我就可以熬過去。」他說。
我發脾氣摔爛了家裏的鬧鐘,他卻立即買一個新的給我,在這種時刻,他偏縱容我。
「你改變了很多。」我說。
我和高致雲相約在酒店頂樓的餐廳見面,那天剛好是我休假。
「你有女朋友嗎?」我問他,我不想他再提起以前的事。
亮明在四天後回來,這三天剛好用來陪高致雲。
往後,他常常拿這件事來取笑我,打電話給我時,經常對我說:「我想聽聽你的聲音,嗚嗚。」
我繼續向前走,再回頭時,已不見了他。
「是呀!」
「你沒事吧?」亮明問我。
高致雲送我回家,他在門外問我:
「不行,你已經有男朋友。」他說。
「淺水灣一點也沒有改變。」他說。
我回到醫院裏,那個患厭食症的女孩康復出院了。
「對呀!你呢?」
「你陪了和*圖*書我一整天,你男朋友會吃醋嗎?」他問我。
我狠狠地摑了他一巴掌。
亮明痛苦得臉也扭曲了。
我買了機票去三藩市,趕著去見高致雲,這一次大抵是我一生人最瘋狂的一次了。
他帶我到市中心一間酒店。
「沒問題。」
「我一直沒有忘記你。」他吻在我的唇上,解開我的衣服。
「你別這樣,我們都是成人。」他說。
「你可以陪我逛逛嗎?」他問我。
「愛又如何?你現在已不是自由身。」他歎了一口氣。
「我離開香港時才不過十七歲。」他說。
「我要上早班。」我告訴他。
「有。」我騙他,這幾天以來,我的腦海裏只有高致雲。
他把名片給我,他現在是三藩市一間政府醫院的內科顧問醫生。
「香港變了很多。」高致雲望著窗外說。
每天入夜後,尖沙咀彌敦道驟變成一條比日間更繁華,更綺麗的大道。落魄的畫家替人畫人像素描。尼泊爾人販賣他們手造的工藝品,本地小販賣冒牌T恤、冒牌手錶、毛衣、飾物等。
我時常想,世上會不會有一個專門販賣愛情的小販,在他的檔攤前,什麼愛情都有,任由顧客挑選,我們不用再尋尋覓覓。
我替她注射鹽水,女孩躺在床上,一句話也不說,只是怔怔的望著天花板。我想,如果世上有愛情小販就好了,女孩可以再買過一段愛情。
我匆匆回到醫院,第一件事是去替那個患上厭食症的女孩量度血壓。她的體重回升了一點點。高致雲患厭食症的時候也會瘦成這個樣子嗎?
他啼笑皆非:「你現在不是聽到我的聲音了嗎?為什麼還要哭?」
兩天之後,高致雲回三藩市,我到機場送他。
「你沒有訂酒店嗎?」他問我。
聽說亮明拍拖了。我在抽屜裏拿出第一次約會時他送給我的心型胸針,胸針好像越來越黯淡了。
我們在淺水灣的法國餐廳吃飯,我把患上厭食症的那個女孩的故事告訴他。
亮明比我年長五年,他是我的守護神。說來好笑,我是一家政府醫院的護士,照顧別人是我的職責,我自己卻需要和_圖_書別人的照顧。家裏的電話答錄機壞了差不多一個月,我也懶得拿去修理,亮明知道了,會替我拿去修理,然後很認真地教訓我:
這三天我們玩得很開心,高致雲真的變了很多,他成熟、聰明、有趣,而且一直沒有忘記我。
今天,女內科病房來了一個新病人,這個女孩子只有二十三歲,身高五尺十一寸,體重只有八十二磅,瘦得只剩下一雙大眼睛。她患的是厭食症。由原來一百二十多磅,變成現在這個樣子,她已經半年沒有來月經了。
「你不在香港的時候,一個以前追求過我的男孩子回來找我。」我告訴他。
我覺得很對不起亮明,但我無法不想起高致雲。
我回頭,看到一個小販站在燈火闌珊的街角問我,他面前沒有貨物,只有他自己的一張笑臉。
馮彬告訴我亮明不會原諒我。
亮明一聲不響地離開,他恨透了我。
我沒想到高致雲會回來。在十年前,他曾經追求我,但我拒絕了他。我記得那天晚上,他向我表白,說很喜歡我。我說:
這已經是六年前的事,賣胸針的小販依然每天晚上在彌敦道出現,亮明送給我的胸針已經不再發光,我依然保存著。
「醫生?」我沒想到他會當上醫生。
「你說你沒有忘記我都是假的。」
「現在送給你好像是早了一點,但我希望你會接受。」他說。
亮明回來了,並且來接我下班。
「你現在做什麼工作?」他問我。
「我們沒有可能的。」
兩個星期之後,他約我吃飯。我們在彌敦道一間酒店的扒房吃飯,然後,他在街上買了一個心型的胸針給我。
到了三藩市機場,我打電話給高致雲,他來機場接我。
飯後,高致雲邀請我到他的酒店房間坐坐,我知道那或許是一種暗示,但我去了。
有一天,我無端地傷感,搖電話給他,我在電話裏哽咽,他著急地問我:
「淺水灣現在變成怎樣?」他問我。
我怒不可遏:「那你為什麼——」
「小姐,要買愛情嗎?」一把聲音問我。
「不用了。」
「我也有男朋友。」
「不是,我只和-圖-書是想聽聽你的聲音。」我哭著說。
「我不是要回來拆散你和你男朋友的,兩天後,我就要走了。」他痛苦地說,他也好像著了魔似的。
「能跟你見面嗎?」我問他。
女朋友?我想也沒想過。
「那為什麼?」
第三天晚上,高致雲邀請我吃飯,他在七時三十分來接我,車子直駛淺水灣。
我愕然。
在車上,我沒有再跟他說話。
「你以前的夢想也是做護士!」
「我送你。」
「你不打算請我回家嗎?」我問他。
在淺水灣,我和高致雲談得很投契,他告訴我他在醫院裏工作的情形,我也告訴他我這邊的情形。他變得很健談,以前我覺得自己跟他合不來,沒想到今天晚上竟然談了這麼多。
我中了他的計,他只是回來向我當天的高傲報復。
我時常在這裏碰到一個賣胸針的小販,他賣的胸針是用熒光膠管造成的,每一個都像嬰兒手掌那麼大,清一色是心型。小情人買下心型胸針送給身旁的另一半,直至燈火闌珊,那些膠管內的熒光液體會逐漸變得黯淡,是最短暫的盟約。
「我還擔心你結婚了。」他說。
「我喜歡啊!」我把胸針別在胸前。
我們乘車到淺水灣,就在淺水灣露天茶座坐下來。
「灣仔海傍吧,這十年間改變了很多。」我說。
我和亮明做|愛的時候,腦海裏也只是想著高致雲。
「你愛我嗎?」我問他。
「不,這裏多了一間酒店。」我指著淺水灣酒店說,「這間酒店很漂亮。」
「他不在香港。」
「為什麼回香港找你?」他問我,「你以前拒絕過我,你記得你怎樣拒絕我嗎?你說你永遠不會喜歡我,我就想試試你是不是永遠不會喜歡我。」
此後,他沒有再找我。幾個月之後,他跟家人移民到美國,寄了一封信給我,內容大意是很掛念我之類,但我沒有回信。那時我才十八歲,不懂得照顧別人的感受,所以說了很多傷害他的說話,如果在今天,我一定不會說我永遠不會喜歡他。
「因為我知道你會當護士,所以我要當上醫生,這樣在精神上好像跟你很接近,是hetubook•com.com不是很傻?」
「我只是想證實一下而已。」他笑著說。
「我會打電話給你。」他說。
「我家裏不太方便,我女朋友跟我一起住。」他說。
我跟徐亮明早在約會前幾個月便認識,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一天晚上,我接到我朋友的電話,叫我去唱卡拉OK,那間卡拉OK正是在彌敦道上。徐亮明原來是我朋友的中學同學,他們曾經很要好,後來失去了聯絡,就在那天早上在街上重逢,所以要慶祝一下。我的朋友叫馮彬,是個風流多情的男人,經常戀愛,但徐亮明看來很老實,不像他。
「我替你在市中心找一間。」
是不是真的有賣愛情的小販?賣愛情的同時,我想買回我的尊嚴。
我在淩晨六時起床。
「我會在香港逗留兩個星期,你可以陪我四處逛嗎?」
後來,他纏得我很厲害,我不肯再跟他見面,他打電話給我,我在電話裏冷冷地告訴他:
「我跟他分手了。」
我覺得對不起亮明,但我無法抗拒高致雲,我跟他睡了。
「和你的工作很相近,我是醫生。」
「你以前看不起我,現在我也看不起你。」他冷笑。
去到餐廳,我差點認不出高致雲來,他變了很多,從前的他是胖胖的,臉上長滿暗瘡,現在仿如脫胎換骨,臉上的暗瘡沒有了,身材高大標準,十分英俊。
「對不起,我要去美國找他。」
一滴眼淚從女孩的眼角流出來,不知為什麼,比她情況更壞的病人我都見過,偏偏是她,令我很不安。
我們在房間裏擁抱,他緊緊地抱著我,我感受到一種從來未有過的溫暖。我很後悔十年前沒有選擇他。
幸而亮明的工作經常要出門,他不在香港的時候,我可以得到一些私人空間。我想,愛一個人,也該接受他的缺點吧。如果有一天,他不需要我把所有時間都交給他,或許我會不習慣呢。
「對不起,我不是想傷害你的——」我想解釋。
我跟同事對調了三天假期,不知為什麼,我很想陪伴高致雲。
今夜,過了十二時,我一個人走在彌敦道上,落魄的畫家不見了,賣胸針的小販改賣冒牌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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